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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和魂

 

{\Section:TopicID=113}灵】信徒知道他自己是有一个灵的,这乃是一件最要紧不过的事。因为不久我们就要看见,神所有与人的来往,都是在这个灵里面。如果信徒不知道甚麽是自己的灵,就不知如何在灵中与神交通,而误以心思,或情感的属魂部分,来代替灵的工作,以致始终属魂,不能达到属灵的境界。

      哥林多前书二章十一节说到:在人里头的人的灵。

      哥林多前书五章四节说到:我的灵。

      罗马书八章十六节说到:我们的灵。

      哥林多前书十四章十四节又说到:我的灵。

      哥林多前书十四章叁十二节说到:先知的灵。

      箴言二十五章二十八节说到:自己的灵。

      希伯来书十二章二十叁节说到:义人的灵。

      撒迦利亚书十二章一节说到:耶和华造人里面之灵。

      这几节圣经,足以证明给我们看,我们人是有一个人灵的。这个灵并不是我们的魂,也并非圣灵。我们就是藉 这个灵来敬拜神。

      圣经的教训,和信徒的经历来看,人的灵乃是分作叁部分的,或是说有叁种大功能的。此叁者就是人的良心、直觉和交通(指与神的交通,就是敬拜)

      良心就是分别的机关。良心的分别是非,并不靠 心思里知识的影响,乃是一种天然直接的判断。在许多时候,虽然在理由是说得通的事情上,良心也是有所判断的。良心的工作多是单独的、直接的,并不是随 外面的说法而转移的。人的行为如果错了,就是良心要发出控告的声音。直觉就是人灵里的知觉。这与体的知觉、魂的感觉,是绝对不同的。其所以称为直觉者,乃是因为这一种知觉乃是直接的,无所倚赖的。我们里面不必有心思、情感、意志相帮助,而後才生的知识,就是由直觉来的。人藉直觉得以真「知道」一件事,心思不过叫人「明白」而已。神所有的启示,圣灵所有的动作,信徒都是在这直觉里知道。良心的声音,和直觉的指教,乃是信徒所当跟从的。交通就是敬拜神。心思、情感和意志——这些都是属魂的机关——是不会敬拜神的。神不是由思想得来,感觉得来,欲望得来的。神是要在灵里直接知道的。人们的敬拜神,和神与人们的往来都是直接的在灵里,就是在「里面的人」里,而非在魂或外面的人里。

      我们看了以上之後,我们就知道良心、直觉和交通这叁部分是如何深深相联合,而彼此连带 工作的。良心和直觉是相连的,因为良心是藉 直觉而判断的。良心要判断不照 直觉而行的行为为非。直觉和交通或敬拜也是相连的。因为神乃是在直觉里被人知道的,也是在直觉里启示他的自己和旨意的。盼望和推想,是不能知道神的。因为将来我们还要详论这些,所以现在就不多说了。

      灵有良心的功能(并不是说灵就是良心),我们可看以下的经文:

「神使他灵中刚硬。」(申二30)
「拯救灵痛悔的人。」(诗卅四18)
「使我重新有正直的灵。」(诗五10)
「耶稣说了这话,灵里忧愁。」(约十叁21)
「看见满城都是偶像,就灵里 急。」(徒十七16)
「我们所受的不是奴仆的灵,仍旧害怕。」(罗八15)
「圣灵与我们的灵,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罗八16)
「我灵却在你们那里……判断行这事的人。」(林前五3)
「我灵里没有安息。」(林後二13)
「神赐给我们不是胆怯的灵。」(提後一7)

      灵有直觉(或知觉)的功能,我们可看以下的经文:

「灵固然愿意。」(太廿六41)
「耶稣灵中知道他们。」(可二8)
「耶稣灵里深深叹息。」(可八12)
「耶稣灵里悲叹。」(约十一33)
「保罗在灵里为道迫切。」(徒十八5)
「这人灵里火热。」(徒十八25)
「我往耶路撒冷,灵里被捆绑。」(徒廿22)
「除了在人里头的灵,谁知道人的事。」(林前二11)
「他们叫我和你们灵里都快乐。」(林前十六18)
「使提多灵里畅快欢喜。」(林後七13)

      灵有交通(或敬拜)的功能,我们可看以下的经文:

「我的灵以神我的救主为乐。」(路一47)
「真正拜父的,要用灵和诚实拜他。」(约四23)
「我用灵所事奉的神。」(罗一9)
「叫我们事奉主,按 灵的新样。」(罗七6)
「你们所受的乃是儿子的灵,因此呼叫阿爸,父。」(罗八15)
「圣灵与我们的灵同证……(罗八16)
「与主联合的,便是与主成为一灵。」(林前六17)
「我要用灵歌唱。」(林前十四15)
「你用灵祝谢。」(林前十四16)
「我在灵中被天使带到。」(启廿一10)

      读了这些经文,我们知道灵所包括的最少有良心、直觉,和交通这叁大部分。未重生的人,虽然他们还未得 生命;然而他们也有良心、直觉和敬拜(此时他们所拜的是邪灵)。不过有的人,他灵的表显多一点,有的少一点而已。然而,这并不是说,当他们还未重生时,他们并不是死在罪恶过犯之中。新约圣经并不以良心活泼,直觉伶俐,或者有属灵的倾和趣味的人,就是得救的。这些不过证明给我们看,人是有一个灵的,是在他魂的理性、情感和意志之外,另有一个灵的。当人还未重生的时候,他的灵乃是与神的生命隔绝的;乃是等到他重生之後,神的生命和圣灵才住在这灵里面,而叫他活过来,成为圣灵的工具。

      我们查考灵的要点,就是要信徒知道我们人是有一个独立的灵。这个灵并不是人的心思、意志、情感,乃是包含有良心、直觉、交通的功能的。神就是要在这里重生我们,指教我们,而带领我们进入他的安息里。信徒因为已经过久被魂所支配,所以对於灵的知识,就非常薄弱。我们应当战兢的在神面前,求他在经历上指教我们甚麽是属灵的,甚麽是属魂的。

      信徒尚未重生时,他的灵堕入魂里面,而为其所包围,而与之组织,合为一起,以致灵的作用和知觉,就与魂调和起来,叫人不能分别甚麽是从魂来的,甚麽是从灵来的。加之灵向神方面主要的技能,已经丧失了,已经死了,所以它好像成为魂的附属品。魂的心思、情感和意志一刚强起来,自然灵的功用,就不大能为人所知了。所以就是信徒重生以後,还应当有魂和灵分开这一步的工作。我们若查读圣经,就能看出一个未重生人的灵,好像和他魂的工作(等一下我们就要看见),乃是一样的。以下几节的圣经,可为证据:

「法老灵里不安。」(创四一8)
「以法莲人的怒气()就消了。」(士八3)
「灵暴躁的大显愚妄。」(箴十四29)
「忧伤的灵,使骨枯乾。」(箴十七22)
「愚妄人怒气()全发。」(箴廿九11)
「灵中迷糊的。」(赛廿九24)
「因灵里忧伤哀号。」(赛六五14)
「你们灵里所想的,我都知道。」(结十一5)
「你们所起的这心思()。」(结廿32)
「但他灵也刚愎。」(但五20)

      这几节圣经,将未重生的人灵的作用告诉我们。我们看见它的作用,与魂的作用,是何等相像。这里所以说是他的灵如此,而不说他的魂如此的缘故,乃是表明这些人,在他「人」的最深处,乃是如何。这样,人的灵,乃是被他的魂所支配、所影响,所以灵就发出魂的作为来。虽然如此,他的灵还是在的,这些还是从灵出来的,人并不因魂掌权的缘故,就失去灵这个机关,叫灵归於乌有。

 

{\Section:TopicID=114}魂】人除了他与神往来的灵之外,还有他的魂。这魂就是人的自觉;人们觉得有个自我的存在,这就是魂的工作。魂就是我们人格的机关,凡我们人格所包含的,就是那些叫我们成为人的要素,都是属乎魂的。我们的智力、心思、理想、爱情、刺激、判断力、意志等等,不过都是魂的各部分而已。

      我们已经说过,灵和体二者,本都是和合在魂里面,所以魂就成为人的个格,成为人格的总枢。就是因此,圣经就单单称人为「魂」,好像人只有魂一样。例如:创世记十二章五节的「人口」,在原文就是「魂」字。当雅各带他全家下埃及的时候,圣经就记说:「雅各家来到埃及的共有七十个魂」(创四六27)。原文圣经中还有不胜枚举的地方,用「魂」字来代替人。这无他,因为魂就是人格,和人格里的要素。一个人如何,乃是看他的人格如何。一个人的存在、特性、生命等等,都是因魂而有的。所以圣经就称人为魂。

      我们一个人的人格所包含的,有叁个最大的要素:就是我们的意志、心思和情感。意志就是我们出主意的机关,就是我们的判断力,表明我们愿不愿,要不要等等。没有这个意志,人就变成一个机械。心思就是我们发出思想的机关,就是我们的智力。我们的聪明、知识,以及一切用心的,都是从这心思而出。没有心思,就叫人变成完全愚笨。情感就是我们的爱好、恨恶、感觉的机关。我们所以能爱人,能恨人,能感觉得喜、怒、哀、乐,都是藉 我们的情感。没有情感,人就像木石一般的没有感觉。我们若细查圣经,就知这叁个人格最大的要素,都是属乎魂的。都不过是魂的各部分而已。因为圣经章节太多,现在不过略举几节,作为例子而已。

魂包含有意志的部分:

诗篇二十七篇十二节说:求你不要将我交给敌人,遂其「所愿」(原文魂)
诗篇四十一篇二节说:不要把他交给仇敌,遂其「所愿」(原文魂)
以西结书十六章二十七节说:使他「任意」(原文魂)待你。
申命记二十一篇十四节说:就由他「随意」(原文魂)出去。
诗篇叁十五篇二十五节说:随我们的「心愿」(原文魂)了。
民数记叁十章二节说:约束「自己」(原文魂)(本章共用十次。)
历代志上二十二章十八节:……现在你们应当立定魂寻求耶和华。
耶利米书四十四章十四节说:他们举他们的魂,要寻求归回居住之地。
约伯记六章七节说:我魂不肯挨近。
约伯记七章十五节说:我魂宁肯噎死,宁肯死亡。

      这里的「愿」、「意」、「心愿」,就是人的意志。「立定」、「要」、「不肯」、「宁肯」等等,都是人意志的作用。这些都是从魂发出来的,所以我们看见魂是包含有意志这一部分的。

魂也包含有智力,或心思的部分:

以西结书二十四章二十五节说:「心」(原文魂)里所看重的儿女。
以西结书叁十六章五节说:「心」(原文魂)存恨恶。
箴言十九章二节说:魂中无知识的,乃为不善。
诗篇十叁篇二节说:魂里筹算。
诗篇一百叁十九篇十四节说:你的作为奇妙,这是我魂深知道的。
耶利米哀歌叁章二十节说:我魂想念。
箴言二章十节说:魂以知识为美。
箴言叁章二十一至二十二节说:要谨守真智慧和谋略……这样,它必作你魂的生命。
箴言二十四章十四节说:你魂得了知识。

      这里所说的「知识」、「筹算」、「重看」、「想念」、「存」等等,都是人们的心思或智力的用。圣经以为这些都是从魂发出来的。所以我们知道,魂乃是包含有人智力,或心思的部分的。

魂包含有情感的部分:

魂里有情爱:

申命记六章五节说:以全魂爱耶和华你的神。
撒母耳记上十八章一节说:约拿单的魂与大
的魂,深相契合。约拿单爱大 ,如同爱自己的魂。
申命记十四章二十六节说:随魂所欲……凡你魂所爱慕的。
撒母耳记上二十章四节说:你魂里所求的。
诗篇八十四篇二节说:我的魂羡慕渴想主的院宇。
以西结书二十四章二十一节说:魂中所爱惜的。
诗篇四十二篇一节说:我的魂切慕你。
雅歌一章七节说:我魂所爱的阿。
以赛亚书二十六章九节说:夜间我魂中羡慕你。
马太福音十二章十八节说:我魂所喜悦的。
路加福音一章四十六节说:我魂尊主为大。
路加福音二章叁十五节说:你自己的魂也要被刀刺透。

这几节圣经说出魂的一种作为,就是魂会爱慕。我们人爱慕的行为,乃是从魂来的;所以我们人的爱情,乃是魂的一部分。

魂会恨恶:

约伯记叁十叁章二十节说:魂厌恶美味。
撒母耳记下五章八节说:我魂里所恨恶的瘸子。
撒迦利亚书十一章八节说:我的魂厌烦他们。
约伯记十章一节说:我的魂厌烦我的生命。
诗篇一百零七篇十八节说:魂里厌恶。

这几节圣经教训我们,恨恶是魂作用。

魂会受刺激:

撒母耳记上叁十章六节说:众人的魂苦恼。
列王记下四章二十七节说:魂里愁苦。
士师记十章十六节说:魂中担忧。
约伯记十九章二节说:搅扰我的魂。
以赛亚书六十一章十节说:我的魂靠神快乐。
诗篇八十六篇四节说:魂里欢喜。
诗篇一百零七篇五节说:魂里发昏。
诗篇四十二篇五节说:魂里烦躁。
诗篇一百十六篇七节说:我的魂阿,你要仍归安乐。
诗篇一百十九篇二十节说:魂碎。
诗篇一百十九篇二十八节说:我的魂因愁苦而消化。
箴言十六章二十四节说:魂觉甘甜。
以赛亚书五十五章二节说:魂中喜乐。
约拿书二章七节说:我的魂我里面发昏。
马太福音二十六章叁十八节说:我魂里甚是忧伤。
约翰福音十二章二十七节说:我现在魂里忧愁。
彼得後书二章八节说:他的义魂就天天伤痛。

这几节圣经,将魂如何会受刺激告诉我们。刺激乃是从魂来的。

      看了以上所说,我们就知道,我们情感中所有的作为、「爱情」、「恨恶」、「刺激」、「感觉」等等,都是从魂来的。这样,叫我们明白我们的情感也是魂中的一部分。

 

{\Section:TopicID=115}魂的生命】有的读圣经的人指明:在希腊文里有叁个「生命」字:()「比阿司」,()「仆宿刻」,()「奏厄」。这叁个字虽然都是说生命,但它们所说的生命,却各有不同的意思。「比阿司」是指 肉体的生命说的。当主耶稣说,寡妇将一切养「生」的,都献给神,就是用这字。「奏厄」就是最高的生命,灵的生命。圣经用永「生」的地方,都是用「奏厄」这个字。「 宿刻」就是叫人有生机的生命,就是人天然的生命,就是魂的生命。圣经中说到人的生命时,就是用这一个字。

      我们现在所要注意的,就是在圣经里所用的「魂」字,和「魂的生命」这个字,在原文都是一样的字。旧约是用希伯来文写的,新约是用希腊文写的。旧约说「魂」字是用「尼法尺」,但是用以说「魂的生命」时,也是用「尼法尺」。新约说魂时,是用「仆宿刻」,用以说「魂的生命」时,也是用「仆宿刻」这字。这样我们看见,魂如何是人叁元素中之一,而魂又如何是人的生命,天然的生命。

      在圣经中有很多的地方,都是将「魂」译为「生命」或「性命」,兹举几个例於下:

「惟独肉带 血,那就是它的生命。」(创九45)
「因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利十七11)
「要害小孩子性命的人。」(太二20)
「安息日救命害命,那样是可以的呢?」(路六9)
「为主耶稣基督的名不顾性命。」(徒十五26)
「我却不以性命为念。」(徒廿24)
「舍命作多人的赎价。」(太廿28)
「好牧人为羊舍命。」(约十111517)

      以上这些地方的「生命」、「性命」、「命」,在原文都是「魂」字。但不能译作魂,因为若译作魂,就读不下去,失了意思。这是因为魂就是人的生命。

      「魂」就是人叁元素中之一,就是像从前我们所说的:「魂的生命」就是人们天然的生命,就是叫人有生存可能的生命,就是以生机给人的生命,就是人现在所藉 而活的生命,就是以能力赐给人,叫人能为人的生命。圣经既然以「尼法尺」和「 宿刻」作为「魂」用,又作为人的生命用,我们就知此二者是若可分而又不可分的。可分,因为在有的地方,「 宿刻」只可译为「魂」字,或「生命」字,并不可调换。例如路加福音十二章十九至二十叁节,和马可福音叁章四节的「命」、「生命」、「灵魂」等,原文虽是一字,却不能同译为一样的字。不然,就无意思。不可分,因此二者在人里面,是有完全的和合的。因为除了魂之外,人就再没有生机了。圣经里并没有告诉我们一个血气的人,除了魂之外,还有生命。人的生命不过就是浸透身体的魂而已。当魂与身体联合时,魂即是人的生命。生命乃是魂的现象而已。就是因为我们现在身体的生命,乃是魂的生命,所以圣经以为人们现在的身体,乃是「属魂的身体」(林前十五44)

      这魂就是我们人的生命,乃是最要紧的一点,因为这与我们作属灵,或属魂的基督徒是有大关系的。这个我们到了後来再说。

      我们已经看见许多的经言,证明魂所包含的有心思、情感和意志等机关。我们知道人们的思想、想像、决断、感觉、情感、刺激、爱慕等现象,都是从魂来的。所以人生命,不过就是联合这心思、情感,意志的生命而已。人的生活,不过就是这心思,情感和意志的表显而已。人格在天然境界里所包含的一切,就是魂的各部分。魂的生命就是人天然血气的生命。以上圣经所说人各种的活动,如爱慕、厌恶、知识、谋略、烦躁、欢喜、「立定」等,就是魂生命的作用。

 

{\Section:TopicID=116}魂与人的自己】我们既然看见了魂如何是我们的人格、主意机关、生命,我们自然就会下断语,这魂也就是我们的「真我」,就是我们的「自己」。我们的「己」就是这魂。这也是圣经所确实证明的。

      在民数记卅章里,计有十次说到「约束自己」,在原文都是「约束魂」。这叫我们明白,魂就是我们的自己。圣经将魂字译为「自己」的地方很多,我们举几个例於下:

利未记十一章四十叁节:使自己不洁。
利未记十一章四十四节:污秽自己。
以斯帖记九章叁十一节:为自己与後裔。
约伯记十八章四节:将自己撕裂。
约伯记叁十二章二节:自以为义。
以赛亚书四十六章二节:自己倒被掳去。

      不特如此,出埃及记十二章十六节说到「预备各人所要吃的之外」,原文就是「各魂」。民数记叁十五章十一节,十五节说「误杀人的」,原文就是「误杀魂」。民数记二十叁章十节说到「我愿如义人之死而死」,原文就是「魂愿……」。利未记二章一节说到「若有人献素祭」,原文就是「魂献素祭」。诗篇一百叁十一篇二节说到「我的心平稳安静」,原文乃是「魂平稳安静」。以斯帖记四章十叁节说到「莫想你在王宫得免这祸」,原文就是「莫想魂在王宫」。阿摩司书六章八节说到「指 ()自己起誓」,原文乃是「指 魂起誓」。这几节圣经,用各种的话语,指明魂乃是人的自己。

      就是在新约里,也是如此。彼得前书叁章二十节的「八人」,使徒行传二十七章叁十七节的「二百七十六人」,在原文都是魂字。罗马书二章九节的「一切作恶的人」,原文乃是「一切作恶的魂」警告了作恶的魂,就是警告了作恶的人。雅各书五章二十节以为救一个魂不死,就是救一个罪人。路加福音十二章十九节那个愚昧的富翁,对自己的魂说安逸的话,就是对自己说话。

      所以圣经以为人的魂,或人魂的生命,就是人的自己,乃是很明显的。因为,以上所举的几个例,若直译为「魂」或「生命」,就要变为毫无意思,惟有译作「自己」,才可以。这是因为圣灵以为人的魂或生命,就是人的自己。我们若看主耶稣的话,就证实这个。

      马太福音十六章二十六节说:「人若赚得全世界,赔上自己的生命(原文 宿刻),有甚麽益处呢?人还能拿甚麽换生命( 宿刻)呢」

      路加福音九章二十五节说:「人若赚得全世界,却丧了自己,赔上自己,有甚麽益处呢?」

      马太福音所记的事,和路加福音所记的,都是一样的。但一个说魂的生命,一个说自己。这样,我们看见,圣灵用马太福音来注解路加福音「自己」的意思是甚麽;用路加福音来注解马太福音「生命」的意思是甚麽。人的魂,或生命,就是人的自己;人的自己,就是人的魂,或生命。

      当我们读过圣经讲论魂的话语之後,我们知道人的魂,就是人的生命,人的自我,人的人格,和人格中所包含的意志、心思和情感等等。这样的查考,叫我们得 一个断案,就是人的魂所包含的,就是每一个人「为人」所共有的一切事物。每一个血气的人都有魂,和魂所包含的一切。魂就是每一个血气的人所同有的生命。在人未重生之前,生命里所包含的一切,无论是自我,是生命,是气力,是能力,是心思,是主意,是爱情,是感觉,都是属乎魂的。换一句话说,魂的生命,就是人从母腹生出来所得的生命。这生命中一切本来(在未信主前)所有的,所可有的,和所能有的,都是属於魂生命的。我们若认准了甚麽是属乎魂的,我们後来就容易知道甚麽是属乎灵的,就能分别属灵和属魂的。―― 倪柝声《属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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