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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陆几个较出名的异端邪派

 

【东方闪电派】「东方闪电派」又名「七灵派」或「女耶稣派」;它是从「呼喊派」分出来的异端邪派,所以在他们的教训中,处处可嗅到李氏遣词用语的味道。顾名思义,我们可以从人们加给他们上述叁个名称来了解其情形:

    「东方闪电派」的名称来自他们所出版的一本书,书名叫《东方发出的闪电》,乃引自主耶稣的话:「闪电从东边发出,直照到西边;人子降临,也要这样」(太廿四27)。该书说明,主耶稣第一次道成肉身,是临到西方的犹太地,如今已经第二次道成肉身,来到东方的中国,成为一个中国人,就是那「从东方兴起」「一人」(赛四十一2),此後要从东方直照到西方。该书的作者以「东方闪电」或「神」自称,表明她就是第二次道成肉身的耶稣。她在书中否定《圣经》的权威,声称《圣经》是神透过人写出来的话,里面有许多人意的掺杂;她又指出,旧约是律法时代的代表,新约是恩典时代的代表,这两个时代已经成为过去,如今是「国度时代」。因此,《圣经》乃是一部过时的历史书籍,惟有她(东方闪电)所写的才是符合时代需要的经典。

    「七灵派」指他们中间的七个领导人物,分别名为「全备」、「全荣」、「全能」、「全权」等,他们乃是「活着就是基督」(腓一21)的人,凭着「七倍加强的灵」(启五6)作工。

    「女耶稣派」指他们七位领导人物当中那位名为「全能」的,她是神,是第二次道成肉身降临在中国的「女基督」,也就是《东方发出的闪电》一书的作者。他们说,神当初造人的时候,乃是「造男造女」(创一27),因此第一次道成肉身的基督是男性,名叫「耶稣」;第二次道成肉身的基督是女性,名叫「闪电」或「全能」,就是出自河南的一位郑姓女子。她来地上,要以女子的身分来完成男子(耶稣)所未竟的工作,以应验先知耶利米所说:「耶和华在地上造了一件新事,就是女子护卫男子」(耶卅一22)。她的工作只说话(指私下写书),不公开传道,不行神迹奇事;她隐藏着避免撒但的攻击。她不断地说话,乃是「那灵」在说话;她的话被汇集成册,加以发表。人只有相信她,才能得救进入神的国度。

    这一派从河南开始,蔓延到河北、安徽、山东、东北各省。

 

【被立王派】「被立王派」又称「主神教」,发源於安徽。这派说耶稣的名字已经用多了,用够了,现在需要一个新的名字叫「被立的王」。并且他已经来了,就是他们的教主吴扬明。在淮河岸边有一间小屋,中间坐着一个人,两边有女的站立着。这小屋的门很窄,要进去必须侧身才进得去。他们说,因为进天国必须挤进去。「被立王派」说圣经不是六十六卷,而是七十卷。这些事原很容易给人看穿是「异端」,但因为撒但给他们权柄(启十叁4~7),能行很多神迹奇事,比基督教所行的还多,因此就迷惑了很多人。九五年「被立王」吴扬明以强奸罪、诈骗罪被判死刑;其干部刘家国另行成立「主神教」,自称为「主神」。「被立王派」的信徒即纷纷转而加入了「主神教」。这异端邪派从安徽发展到河南、江西、湖南、四川、 西、江苏、浙江、福建等地。

 

【哭重生派】「哭重生派」发源於河南方城,领头人物是徐永泽和徐永玲兄妹二人,据闻前者已经被捕,目前生死不明。我们是否应该把「哭重生派」列入异端邪派,见仁见智,很难予以定论。根据我们所得的资料,似乎只能称他们为「极端派」,因为他们并没有偏离对基督的信仰,也没有否定圣经的权威性,只不过对圣经的解释相当偏激,很难为正派基督徒所接受。

    「哭重生派」强调「必须重生才能进神的国」,这一点不但没有错,并且是绝对正确的(参约叁3)。他们的问题出在「如何才能得着重生」。根据圣经的启示,「信子的人有永生」(约叁36)「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约廿31)。相信耶稣基督是得重生唯一的条件。当然,真实的信心,必然包含了「悔改」的成分,所以圣经也说:「当悔改,信福音」(可一15);又说:「你们各人要悔改,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叫你们的罪得赦,就必领受所赐的圣灵」(徒二38)。甚麽是「悔改」呢?「悔改」(repentance)并不是「懊悔」(regret),「悔改」的原文字义乃是「心思的转变」,就是将人原来背向神的心思回转过来归向神(参徒廿六20)。「哭重生派」的人误会了「悔改」的意义,而强调「为罪忧伤痛悔」,认为悔改认罪必须有深度、广度和准度,否则就不能得救,於是在「哭」字上大下工夫。

    他们说:「真正生命的眼泪是初爱」;「彻底懊悔流泪认罪」;「要像主在客西马尼园的祷告,撕裂心肠、忧伤痛悔、终日哀哼」。他们也罗列了圣经中有关「哭」的经文,然後移花接木的装在「重生」之前,於是乎就变成了「非撕裂心肠的哭,就不能得到重生」了。不但如此,并且要哭到听见声音说:「小子,你的罪赦了」(可二5),或者看见异象,从天上有大光四面照射(徒九3),才算得救。

    为着要帮助人得救,他们就设立了一个「生命会」,专门教导人如何才能听见声音或看见异象。在「生命会」中,他们强调要哭「叁天叁夜」,因为:约拿在鱼腹中叁日叁夜,必定是在那里悔改痛哭;主耶稣在坟墓里也是叁日叁夜;扫罗在大马色「叁日不能看见,也不吃,也不喝」(徒九9),他肯定是在那里哀伤哭泣。就这样,他们在聚会时都哭,唱诗也哭,哭声此起彼落,全体陷在愁云惨雾之中。

    对於已经信主的基督徒,他们会问些严肃的问题,诸如:「你真的肯定得到重生了吗?」「你有没有流过真正生命的眼泪?」「你有没有向神彻底懊悔流泪认罪?」若是对他们所问的问题不能理直气壮地回答,他们就会严重的警告说:「你将会抱着圣经下地狱!」

    「哭重生派」除了「生命会」以外,尚有「真理会」和「同工会」;层层训练,组织严密,且受到国外某着名布道家的支持,所以扩展迅速,规模很庞大。

 

【其他异端邪派】由於中国大陆的特殊环境因素,一般信徒很难接触到外界广大的属灵书籍,而单靠传道人口传或其着作,因此容易上当,被不法的传道人所迷惑,以致异端邪派到处盛行,不胜枚举。除了本篇前面所列四个较出名者之外,尚有:

    ()「锡安山」、「新约教会」等极端灵恩派;他们唱灵歌、跳灵舞、说方言、讲豫言、受灵洗、求神医等。还有「灵灵教」在地上画十字,大家围着唱歌跳舞。其教主原为江苏一小学教师,名「华雪和」,因他的名字中有两个字与神的名字「耶和华」一致,所以就自称是神的第二个儿子,就是「耶稣第二」、「华救主」。後来改名「华水河」,「华」字代表他就是耶和华,「水」字代表他能使人洁净;「河」字代表他就是活水的江河。

    ()「叁班仆人派」,主张主的仆人乃按才干分成叁班:五千两银子的、二千两银子的和一千两银子的(太廿五14~30)。他们的领袖是具有五千两银子的大仆人,信徒都要听从他,凡不听从的「必要从全民中全然灭绝」(徒叁23);他自比大卫,叫姊妹们要学亚比煞来服事他(王上一1~4)

    ()「门徒会」,教主纪叁宝,自称是救主耶稣,能行许多神迹奇事。

    ()「旷野窄门派」,这派教导信徒不必耕种,神会开天上仓库的门养活他们。

    此外,还有基督旷野教会、圣灵教、基督门徒会、基督门徒福音会、贝勒王、冷水教、宇宙教会等。

 

【正邪两立的『呼喊派』】「呼喊派」这一个称呼,是其他的基督教人士给他们起的,因为他们在聚会中经常呼喊:「哦,主,阿们,哈利路亚!」此起彼落,喧闹异常。平心而论,「呼求主名」并不是异端,因为圣经里面有很多求告主名的事例与教训(创四26;诗一百十六17;番叁9;亚十叁9;徒二21;罗十12~13)。信徒若是由於内心的感触和需要,而向主迫切呼求,乃是一件极其正当且自然的事;但若把它当作一项形式与作法,就会变成「极端化」,失去它属灵的意义,且招来局外人的误解和批评。

    「呼喊派」的前身是「基督徒聚会处」,是中国出名的属灵伟人倪柝声所创建的,信仰纯正,对属灵真理有独到的见地。後来倪柝声和他的一些同工遭受无神论者的迫害,有的为主殉道,有的在狱中或劳改营中受苦数十年,多半仍旧坚守真道,不改其志。在五○至七○年代,一般信徒默默地在各处为真理站住,且积极地广传福音,颇具成效。然而,在八○年代以後,从国外传入了一些异端教训,被一部分有心人士所利用,而为无知者所接纳,以致逐渐发生质变现象。我们仅知道在「呼喊派」的某些地方教会当中,确实已经接受了如下的异端教训,惟不知道究竟有多少处地方教会仍旧持守纯正的真道。真求主为他自己留下七千人,是未曾向巴力屈膝的(罗十一4)

    「呼喊派」中的异端分子,高举并崇拜李常受(他已经去世),称他作「常受主」。在某些聚会的场所,甚至在当中专为他们的「常受主」留下一个特制的空椅子,以示他与他们同在。他们教训人说:「主耶稣是以前的人,不会再来拯救世人,现在是由李常受来拯救。」他们甚至把诗篇第一百五十篇「你们要赞美耶和华」,改为「你们要赞美李常受」。

    在九○年代初期,当李氏尚活着的时候,有人在四川成都收到一张影印的传单,署名机构为「宇宙中心美国洛杉矶执事站,中华大陆地方教会执事分站」,内中所写都是亵渎主的话,诸如:「住美国洛杉矶的李常受已把六十六卷圣经打开,他就是羔羊」;「跟从李常受是末世人类九九归一的一线之路」;「他是东方的太阳,他是世界的光,他是诸天国度的新王,依靠他得生命,依靠他能躲要来的四大灾祸,依靠他能进入诸天国度,享受千禧年的福分」;「李常受是主,是生命,是道路,他已胜过世界有馀」;「李常受这位活基督」等等。

    上述传单经辗转送到美国,再用挂号信寄给李氏,以确定他本人得知此事,盼望他能公开定罪那些亵渎主的话,以示此传单并非他本人的意思。可惜一直到他过世,都没有听到任何反应。他在国外各地的跟随者中间,也有不少人高举他到视同基督的地步。在台湾,有位美国协训干部曾经倡论所谓的『四位一体』——父神、子神、灵神和李常受。在东南亚某地,曾有一位留学美国得了博士学位的年轻人在谢饭时祷告说:「感谢李常受分赐生命给我们。」执迷至此,真是令人扼腕!使徒保罗说:「效法我们不可过於圣经所记」(林前四6)。信徒虽然应该尊敬那劳苦传道教导人的(提前五17),却永远不可将「人」当成「神」加以崇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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