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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巴谷书绪论

壹 哈巴谷其人

(一)名字与身分

哈巴谷这个名字除第一章一节与第三章一节外,没有在其他经文中出现。照字根(habak)原意为“拥抱”或“热切的怀抱”,有亲切与亲密的意味,很可能是对小孩子的昵称(王下四16:抱一个儿子,“保抱”是有亲密的口吻)。但是七十士译词为Hambakaum,如为Ambakoum,照教父的解译为Abba Koum“父亲起来”(Father Rising Up),指他出生时父亲发达或有名起来。1但这样的猜测,并无任何可靠的史料依据。

由于这名字类似亚述字hambakuku,原意为花园的小树,再看第二章二节他受命将信息写在版上,如果那是泥版(clay tablet),是亚述所盛行的书写方法。那么他是否受过亚述的教育,在北国败亡时被掳至亚述。他可能是一个王子或贵族。但是这也没有历史的考据,不足置信。2

有人以为哈巴谷既不是真实的名字,可能只是一个别号或笔名,照耶柔米(Jerome)所说,这是说出作者心灵的经历,拥抱着神,与神摔跤,在信心的困惑中挣扎,因为他深爱着神,与神有亲密的相交。3

由于这名字不知其详,又没有历史的考据,就有不同的臆想与推测。有一七十士译本的古卷(Codex Chisianus),内中有一卷“拜尔与龙的故事”(Book of Bel and the Dragon)说,取材自利未支派约书亚之子“哈巴谷”(Hambakoum)。为什么是利未支派呢?在第三章音乐注解有“丝弦的乐器”,就与圣殿利未人歌唱者相联。但是那故事的背景,为巴比伦的时代,甚至是巴比伦为古列征服之役,时间似有差别,本书内容似在586年耶路撒冷被毁之前,所以甚难符合。至于原有人提出他可能是被掳的王子,是因第三章十六节“犯境之民”,七十士译词为“寄居之民”(则指被掳者)。4

另有一种说法,根据Ps Epiphanius Devitis Prophetarum),哈巴谷在犹大之南部出生,为西缅支派的人。耶路撒冷被巴比伦攻取,他就逃至埃及南部Ostracine(即现在的Straki)。当迦勒底人一度撤退时(参阅耶四十7及以下),他看时局稍为安定,就回到故乡。在那些被掳的人从巴比伦归回的前两年,就逝世在家。他的坟墓“至今”仍存在,在耶路撒冷西南十八哩之外(Keilah)。5

犹太拉比的传说,哈巴谷是书念妇人的儿子,就是先知以利沙曾救他复生,在列王记下第四章,又是以赛亚书第二十一章六节的守望者。6但是这确没有可靠的根据,无法置信。

近年学者大多不在这些臆想方面研究,却着重哈巴谷的身分。如果他是先知,是否他是祭司性的先知,兼顾礼仪包括歌唱等的职事,称为礼仪先知(Cultic Prophet)好似以利亚、以利沙等的典型?或者他好似耶利米,祭司出身,却担任先知的职责。也许他好似那鸿一样,在当代并无重要的身分,却将信息用写作的方法传递,是文字工作者。他不是一个口传信息的先知,而是以写作表达他信仰的逻辑,几乎有点哲学家的风度。本书内容可以看出作者是一位先知、诗人、哲学家。

1 参阅A.T. Pearson, "Habakkuk," Christianity Today, Feb. 27, 1961, 39-40, 作者并未提及教父的名字与著作。

2 Peiser's article in Mittheilungen der Verderasiatischen Gesell chaft, viii, 5ff. W.H. Ward, A Critical and Exegetical Commentary on Habakkuk, 3.

3 参阅A B. Davidson, The Books of Nahum, Habakkuk and Zephaniah, 43.

4 同上,44.

5 这也是Davidson所讨论的,同上43-44.

6 D.D. Garland, "Habakkuk," The Broadman Bible Commentary, vol. 7, 246, 只是归纳以前学者猜测的见解。

(二)时代与职事

哈巴谷所处的时代环境,似与西番雅与耶利米的相仿,却比他们晚些,仍是在第七世纪。他可能也曾身临其境,看见约西亚王掀起的宗教改革。他也许目睹亚述强权落日夕阳的余辉。一度为世界霸权的帝国已在凋谢中。埃及与巴比伦正在互争雄长。犹大王约书亚成为牺牲者,洒血在米吉多的沙场。在主前605年巴比伦的尼布甲尼撒终于击败埃及,独自称霸。哈巴谷看着这莫测的世界风云,又看到自己国家在衰落中,一定感慨良多,心中有无限的困惑与烦恼,不知如何来面对目前峻严的现实。耶和华神是否仍继续向祂的选民以色列人施恩呢?

在犹大,宗教与道德低下,人敬奉偶像(二1819),欺压的事层出不穷(一1415),争竞与不法甚为普遍(一2)。也许这些是外邦社会普遍的现象,但看来犹大的情形也复如斯,这才惹动耶和华的怒气,外患的侵略,也可说是神刑罚的一种手段。大的灾难将临到耶路撒冷,更是先知焦虑的事。在这样的处境中,先知的职责一定十分重大。

哈巴谷必定切实注意耶和华的作为,特别在祂选民身上,这些年来,到底神怎样对待他们。在他上一世纪的先知如阿摩司、何西阿、弥迦与以赛亚,他们的工作与信息,一定对他有很大的影响。他注意摩西的律法,以公义的原则来判断社会的道德。对他最严重的问题,是不能将神对选民的应许,与现实的情况调和起来。神似乎放弃祂的选民。

他看世界的现状,更是疑云重重,因为他不能觉察公义的神仍在掌管这个人类的社会。在困惑之中,必须寻求正确的答案。

他的职事,是传扬神的公义。自己先要有坚强的信念,然后才可维护神的公正。他才确切地指出世人应走的路。在他先知的见解,似乎比智慧者的思想更进步,因为他更有普世主义的观念,认为神管理全世界,有道德的权能。他比其他先知更进一步看清信心与公义相连,因为他发表的高论“义人因信得生”,树立了真理的基石。

他的职事,无疑在解释耶和华在历史中的作为。祂可以暂时容忍外邦的侵略,甚至用作刑罚犹大的工具。但是外邦最后一定毁灭。审判虽从神的家起始,却最后是由于审判外邦,使以色列得以复兴。

从他的信息中,看出哈巴谷是先知中的自由思想家,或改革的先祖。他有清楚的眼光,有力的信念,紧紧地抓住神。他确是神的发言人,向以色列传公义的信息。他有敬虔的心,思想卓越,情绪激烈,属灵敏感。信息有创新力,具道德的乐观。

从他的职事中,看出哈巴谷的心路历程。他重视与神相交,因为这是最首要的信心生活。他就为这样的观念烦恼,因为他属灵的需要,却与理性的要求,有矛盾之处。但他体会一项重要的经验,理性的困惑,并不阻碍他信心的顺服。真正解决他的困难,不是环境来说明,而是信心来理解。信心就是始终抓住神,以神的信实为粮。信心就是亲近神,神的意念非同人的意念,神的道路也非同人的道路。信心才是一切的答案,是主要的钥匙,能开启真理的宝库。

贰 哈巴谷其书

(一)内容与结构

哈巴谷书在十二先知的书卷中,是简短的一卷。全书共五十六节,分为三部分,成为三章。每章的形式与内容都不尽相同。以对语开始,先知发问,耶和华答覆。然后一连串的“祸哉”,为动人的责诗,最后一首很美的赞歌,歌颂耶和华的公义与救赎,以信心的凯歌作结。

第一章先知的怨言,向神发问,神为什么不看罪恶与强暴,不加阻止与消弭(1-4节)。耶和华在答覆时指向迦勒底人,说出他们的凶暴,迷信武力,成为世界之患,还不是只对以色列人(5-11节)。于是先知的困惑似乎更加深了,再向神提出圣洁与永恒怎么可容让奸恶与罪污(12-17节)。

第二章开端,先知显然在心态上有所改变,愿意以守望者的身分,登高望远,看神的作为。耶和华第二次作答是正面而且肯定,指示信仰与道德的重要,并确立信仰的指标:义人因信得生(1-4节)。然后有五首责诗(5-20节),针对侵略的暴行(5-8节),积不义之财(9-11节),凶杀的强暴(12-14节),糜烂的生活(15-17节),以及拜偶像的罪(18-20节)。

第三章以祷告耶和华,祈求复兴开始(12节),接是一首赞美诗(3-15节),描述耶和华公义的显现(3-7节)。但是祂的显现究竟有什么意义(8-11节)?祂的目的在那里?耶和华显现为拯救祂的百姓,将他们的仇敌除灭,公义终于实现(12-15节)。第十六节再提先知的震惊与惧怕。信心才是最后的答案,环境恶劣不是问题,坚定信心必然得胜,本诗以凯歌结束。

本书用语华丽而有力,有很高的诗的意境,属灵的真理很有分量。即使是理性的探索,仍有丰富的想象,使情绪十分活泼,可谓先知文学的精选。但是其中的结构问题虽为历代经学者所深究,却无法获致结论。

关于结构问题,有以下若干的论点:

(1)第一章五至十一节。这是耶和华答覆先知的言词,有人认为与第二至四节先知的发问不甚连贯。这段的位置没有错误,就不是原作者的手笔,只成为编辑的按语或附加的段落。分析起来,似乎相当繁复。这必须从第二至四节开始研究。在先知首先发问的话中,罪恶暴行是在以色列,他所描述的是以色列本身的罪恶呢?还是外患的侵略所导致的呢?作者显然没有明白指出。当然第五至十一节专指迦勒底人的罪行,就可明白先知所描述的现状。

在被掳前的先知,指责以色列的罪,多豫言即将来临的审判,就是神藉外患的侵略,使以色列受罚。这似乎也是哈巴谷书所强调的。但是指责外邦人的罪,豫言外邦人受审判,在被掳前是比较次要的信息。虽然先知书中也屡次提说,也有专门指责外邦人的先知,如那鸿及俄巴底亚书。但是重点不同,就不可同日而语了。提到外邦人受罚,以色列得复兴,似乎是哈巴谷书的重点。因此对以色列本身的罪不加着重。这是作者的本意,还是后世解经家的看法,就成为难解的疑难。

基于以上问题的症结,有人认为第一章二至四节描述以色列人本身的罪恶,第五至十一节论迦勒底人为刑罚的工具,这是大多学者的见解。7
第一章五至十一节为原作者所写的,特别是指耶和华的启示,但位置不在第一章四节后,而应在第二章四节之后,因为在第二章才专提迦勒底人的骄妄与凶暴。但是这段经文在第二章四节以后,读起来并不自然。所以有人干脆否认这段是编者附加的。8还有人提议第一章五至十一节虽为作者所写的,但是在较晚的时期,在主前605年迦基米施战争之后,那时迦勒底人(巴比伦人)才兴起。9所以实况也不同了。

(2)第二章九至二十节。有人以为第二章一至八节的思想连贯。自第九节起语意重复,就没有保留的特殊价值,10理由是诗的文体不一律。内容重复,而且背景不同,也甚笼统,有的指迦勒底人,有的也许指西古提人。时代环境也有分别了。

这一问题的研究,似乎不再为近年学者所注意了。第二章若在第八节结束,读起来似乎也不甚完全。

(3)第三章。这是本书结构问题的焦点。反对第三章为本书的一部分大概有下列的理由:(a)这是诗篇的形式;(b)历史背景不同;(c)综合性的,诸多引述;(d)用语不同;(e)目的与内涵不同。11先知文学中有诗篇形式的,是绝少的。但是也并非完全没有的,有时诗歌出现在讲词中,如申命记,在述中,如撒母耳记及士师记。历史背景可有不同的猜测,但也有互相雷同之处。在思想上,本章是第二章四节的诠释,惟义人因信得生,怎能有这样的信心,这里就有解释。本章既述耶和华的显现,内容当然与本书其余部分不同。至于第三章论末事,未必是较晚的思想,例如出埃及记第十五章;申命记第三十三章;士师记第五章,在时间上也未必是晚期。因此,这一切是有充分的理由可加驳斥,提出异议的。

但是近年学者仍对第三章为本书原作,不能完全接受。他们看第二章二十节为自然的结语:“耶和华在他的圣殿中,全地的人都当在他面前肃敬静默。”第三章似乎是以后附加的。况且在死海古卷所发现的哈巴谷书,并无第三章,在古卷的现存样子,也看不见第二章以后破裂的迹象。12如果本书没有第三章,经义完全吗?读者是否感到满意?所以第三章还是本书不可或缺的部分。

关于学者提出疑难,有研究的价值,既无结论,智者见智,使人莫衷一是,随意接受,反引致解经上偏差。照圣经现存的正典方式,应为最合宜的。

7 K. Budde, Problems of Prophetic Literature II, Habakkuk, (expositor series) G.A. Smith, The Book of the Twelve Prophets II, 117-126. A.B. Davidson, The Books of Nahum, Habakkuk and Zephaniah, 53, W.H. Ward, A Critical and Exegetical Commentary on Habakkuk, 4.

8 W. Nowack, Die Kleinen Propheten u/bersetzt und erkla/rt (1897).

9 K. Marti, Dodeka-propheten (1903).

10 A. Kuenen的主张,为A.B. Davidson, The Books of Nahum, Habakkuk and Zephaniah, 54引用。

11 B. Stade, Geschichte des Volkes Israel (1887).

12 W.H. Brownlee, "Further Light on Habakkuk," Bulletin of the American School of Oriental Research, No. 114 (April, 1949) 9-10.

(二)写作的日期

以上所研究的结构问题,实则也是本书的日期问题。对日期的问题有所确定,似乎应该研究本书的恶者,才能从历史的背景作一番臆断。恶者(一413)究竟是谁?

首先,恶人是犹大的富豪,他们是统治阶级的人,欺压穷人与无助者。其次是指迦勒底人(一6),他们是以色列的外患,是侵略者。或者是指国内的暴政及国外的侵略,那么时间应为巴比伦强权兴起,犹大在约雅敬王的治理之下,时间在609-597年,609年约西亚在战场阵亡,597年犹大首次被掳,十年以后才完全败亡。

迦勒底人已经在第一章六节出现,但是第一章十四至十七节,以及第二章五至二十节所描述的,似乎不是迦勒底人,而是亚述人。那时迦勒底人还未兴起。第一章六节起,还是将要成的事的豫言。亚述强权的末期(约在615B.C.),他们极尽欺诈残暴的能事。所以本书提到恶人遭报受罚,不是指迦勒底人,应是直接论亚述人。这样时间应在621-615年,是约西亚宗教改革之后不久。至于本书提说的外患是双重的,亚述的威胁是目前的现状,迦勒底的威胁是将临的未来。13

迦勒底人兴起,不是在亚述之后,而在埃及之后。因为埃及给巴比伦击败,是在主前605年,所以本书中所述的恶人或外邦的侵略者是埃及。那么本书日期应为主前608-604年左右。14

恶人是犹大的富豪从政者及外邦的侵略者,是被掳之后的情形,这样就将本书列为被掳后的著作,好似撒迦利亚书,那就是主前第六世纪的中叶,在520年之前。这种说法多认为迦勒底人是对外邦人一个通称,并非专指巴比伦人。即使指巴比伦人,也是波斯的古列王之前,约在主前555-549年。所以论这时期,有些较早,有些较晚,很难有一致的主张。15

本书是否有可能在希腊时代写作的呢?这似乎相差得太远的日期,但有学者坚持,并且有充分的理由。哈巴谷书的写作,已经有很具体的犹太教思想出现,例如“律法”、“公正”、“圣者”,那是主前三、四世纪的常用词。第一章九节的“向东”(中译词“向前”),第十节的语译指推罗;第一章六节,第二章六节“不属自己的”,都指亚历山大东征。有人将迦勒底人译为马其顿人,第二章五节“酒”字与“希腊”一字的拼法相似。再看第三章的描述,更像希腊时代,所以将本书日期定为334-331年。16甚至在第三章的末事论的诗,看为玛加比的时代,则在主前165年左右。

综观以上的不同见解,以620年前为最可能的日期,既不会在亚述强盛的时候,可能也不致迟在希腊的时代。迦勒底人兴起,巴比伦强权是方兴未艾的时期,先知哈巴谷的信息以书写的方式来传递。

13 主张亚述危机的,是较为早期的学者们,A.B. Davidson, The Books of Nahum, Habakkuk, and Zephaniah, 56-57作概括的分析。

14 G.A. Smith, The Book of the Twelve Prophets, II, 117-126.

15 A. Lods, The Prophets and the Rise of Judaism (1937) 165, J.H. Gailey, Micah to Malachi, 54.

16 C.C. Tarrey, "Alexander the Great in the Old Testament Prophecies", in K. Budde, ed., Karl Marti zum Siebsigsten Geburtstage, 283.

(三)解经的资料

死海古卷的发现,提供了一个很重要的解经资料,值得注意。有一卷称之为Ain Feshkha,为哈巴谷书第一、二章的注释。这既是主前第一世纪的文献,自有研究的价值。可谓解经一助。

死海古卷为死海以西一个修道团体之藏书,在解经方面确有独到之处。在注解中,每引述希伯来经文一节或两节,即附注:“涵义如下”。兹列举一二。在第四段第五至九行,注解第一章十节:“迦勒底人讥刺一切的保障、嗤笑他们。”特别提出迦勒底人(Chittim)。在第六段第十行,注解第一章十七节,“迦勒底人将列国的人用刀剑杀戮。”这两处特别提及迦勒底人,必有其特殊的用意。由于在玛加比书第一章一节有同一个名字出现(Chittim),是指希腊时代的犹大人。因此迦勒底人可能是通称。在另一卷中,仍是哈巴谷书注释,即指明为亚述的(Chittites of Assyria)与埃及的(Chittites of Egypt)。原来指希腊亚历山大东征后的王朝(Seleucids and ptolemies)。17可见迦勒底人是巴比伦的(Chittites of Babylonia)也有可能。

其他尚有不同的译法与解释,例如第一章十七节“网”字解为“刀剑”,第二章五节“酒”字解为“财富”,第一章十一节“有罪”解为“力量”。其他在连接词或介系词等,也有增删,在涵义上有出入。

这些解经的资料不仅对词意的解释有不同的见解,也对写作日期方面有所提议。为近年学者所注意。当然过分着重,可能偏差;用作参考,确有研究的余地。古卷对希伯来文的较古书写方法,对现代研究确有贡献之处,不失为重要的资料。18

17 参阅H.L. Ginsberg, "The Hebrew University Scrolls from the Sectarian Cache," Bulletin of the American School of Oriental Research, No. 112 (Dec. 1948) 19-23.

18 参阅W.H. Brownlee, "The Jerusalem Habakkuk Scroll," Bulletin of the American Schools of Oriental Research, No. 112 (Dec. 1948), E.R. Lacheman, "A matter of Method in Hebrew Paleography," Jewish Quarterly Review, xl (1949-50) 15-39; W.F. Albright, "Are the 'Ain Feshkha Scrolls 2 Hoax?" idid, 41-49; Millar Burrows, "A Note on the Recently Discovered Manuscripts," idid, 51-56; S. Zeitlin, "The Alleged Antiquity of the Scrolls" ibid, 57-78, also, "A Commentary on the Book of Habakkuk, Important Discovery or Hoax?" ibid, xxxix (1948-49) 235-47, S.A. Birnbaum, "The Date of the Habakkuk Cave Scroll", Journal of Biblical Literature, lxviii (1949) 161-68.

(四)信息与教训

本书主要的信息为神的公义,作者的重点在维护神的公义(Theodicy)。公义是罚恶的,将罪人消灭,恶行消弭。先知在理性的困惑中,没法明白神的公义,因为恶人仍在兴盛,罪恶仍旧猖狂,但是信心的回应不是这样,从神的答案至少看出两件事。第一是时间问题。神并非不顾或纵容,而是时间还没有到。默示快要应验,虽非迟延,还要等候。第二是神的权能与目的,不是人所能明白与意会的。神的公义终于在历史的作为中彰显出来。

神的公义也是道德的法则,罪恶本身是自行毁灭的,不容忽视。征服者以迷信武力为抢夺财物欺压人们之理由,但是公义的报应是存在的,第二章八节是最具体的教训:“因你抢夺许多的国……所以各国剩下的民,都必抢夺你。”另参创世记第四章二十四节拉麦之歌:“若杀该隐,遭报七倍;杀拉麦,必遭报七十七倍。”报应的因果必会加深。所以罪恶不必等候神公义的刑罚,它是自趋灭亡的。

惟义人因信得生。这不是对罪恶一种解决的方法,却是一种对付的途径,有力的反应。敬虔者要始终稳健、信实与忠贞,必蒙受神在他生命中赐福,使他有完美的人生。这可说是一项信心的宣告,是中流砥柱的真理。在以色列民族历史的苦难中,成为何等有力的勉励,从被掳的经验,多少次浩劫,他们都屹立得稳!

研究基督降生以前一、二百年,一直到主后七十年耶路撒冷被毁,邪僻奸恶不法之罪恶甚多,一些虔诚的犹太人逃避到死海附近的荒漠,建立一个修道的社团称为昆兰(Qumran)。他们面对希利尼化的文化侵略,再加上外患的侵扰,于是悉心研读豫言书,看先知的信息,尤其是哈巴谷的信息,甚多领受其中的亮光,明白属神的人应有怎样的信心,来应付世界的罪恶,并且忍耐等候神公义的作为。

这个修道团体究竟对新约的教会有什么影响,无法作一个正确的评估。但是使徒保罗研究神的公义,必从哈巴谷书得极大的帮助。哈巴谷书的“恶者”,成为保罗书信中的“众人”。“信”是接受神在基督里所赐下的恩典,以致在患难中仍有指望,始终不失望,仍旧能在神面前信实。惟义人因信得生,成为书信中重要的真理(罗一17,三2122;加三11及腓三9都直接或间接引述这句话)。

马丁路德重新发现保罗的话,特别在罗马书的真理──因信称义,这就成为宗教改革的中心思想。保罗称义的道理,显然是进一步解释哈巴谷书。义也不再是敬虔,而是神的义加在人身上,使人有称义的地位。这是救恩的原委,哈巴谷书的名言,是救恩的重要用词与内涵。

从此,我们不难看出信心的意义,在新约中所阐明的,是受哈巴谷书的影响。新约中“信”(pistis)是相信信靠(如加二16),这也是“信实”、“忠实”,在提说神的信(如罗三3)。相信与信实两者的意义,都为保罗所著重,相信基督使人称义,使人成圣(罗四23-35,六4),也是要信徒凭信站立得稳(林后二24)。人虽然失信,但是神是信实的。保罗多次提说神的信实(帖前五\cs1624;帖后三3;林前十13)。希伯来书的作者强调信徒要有坚持的信实:有盼望和胆量坚持到底,便是祂的家人了(三章中强调的“尽忠”)。

信心是经受得住任何环境的煎熬与苦难的威胁,必因耶和华欢欣,因救我的神喜乐(哈三18)。先知最后的“然而”是主的信心,表现在客西马尼园:“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信心是完全的奉献与顺服!──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哈巴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