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西阿书第七章
“我想医治以色列的时候,以法莲的罪孽和撒玛利亚的罪恶,就显露出来。”(七1上)医治与六章十一节的复原是有相同的涵义。以色列人是整体的,犹大的复原归回,与以法莲的蒙受医治,都是神的心意。这是以色列民族历史的经验,他们的损伤必得痊愈(参阅五13,六1)。“医治”在何西阿的用词中就是赦免的恩典(参阅十四5)。8但是以法莲的罪孽,好似女子露体一般,十分羞耻。他们还没有悔改,还不能接受神赦免的恩典。
“他们行事虚谎,内有贼人入室偷窃,外有强盗成骚扰。”(1节下) 他们的罪行,是里面的偷窃,外面公然的抢劫。这是描写祭司的行为。他们原在圣殿供职,在内外服事。但是他们的行为竟然与盗贼无异,以抢夺掠取为能事。这样的罪行实在很虽想像的,却是他们的实情。
“他们心里并不思想我记念他们的一切恶。”(2节上) 他们心里完全没有真实悔改的决意,因为已经失去属灵的意识,不认识神,也忘记耶和华在他们历史中的作为。他们忽略神的公义,必不能以有罪为无罪。神不会不顾他们的罪恶,但祂赦免的恩典,也是他们所轻忽的。他们没有罪愆的感觉,他们也不肯真实悔改,六章一至三节的悔罪诗,只是一时的呼吁,引不起他们真实的回应。
“他们所行的现在缠绕他们,都在我面前。”(2节下) 现在这后果是可悲的,他们的恶行缠绕他们。正如四章九节,五章四、五节所说的,他们必须承受自己所行的,作茧自缚,他们的行为好似牢狱的围墙,四面堵住他们,使他们毫无出路?现在他们转向神,要敬拜神,站在祂面前。神愿意医治他们。但是看见他们的,只有罪孽与恶行,祂又怎能施恩呢?祂必须看见真实的悔改,
1 D.J. McCarty, "Beri^t in Old Testament History and
Theology," Biblica, 53(1972),110-121. 他根据 Dahood 的说法将 “亚当”(Adam) 改为 “地土” (Adama^).
2 Andersen and Freedman, Hosea, 438
仅作解释 , 并未采纳这种说法。
3 参阅 N. Glueck, "Three Israelite Towns
in the
4 参阅 M. Noth, "Beitra/ge zur Geschichte des Ostjordan Landes I," PJ 37 (1941) 59 ff.
H.W. Wolff, (ed.) Aufsa/tze zur biblischen Landes-und
AltertunsKunde 1, 355ff.
6 K. Marti, Das Dodekapropheten, 1904,
Wolff, Hosea, 106, Note k.
7 Wolff, Hosea, 123.
8 J.J. Stamm, Erlo/sen und Vergeben im AT, 1940, 81.
(九)社会的颓废(七3-7)
“他们行恶使君王欢喜,说谎使首领喜乐。”(3节) 这里所说的是祭司从事政治的阴谋,他们企图推翻政权,协助政变,使以后当权者达到野心而欢乐。他们用虚谎来迎合首领的欢心,却忘记真正劝导人归正,引领人真实地敬拜神。这里的君王首领大概是指政治的,而不会指拜巴力的情况。有人以为在巴力的宫廷中,君王首领是人们膜拜的对象,并以若干经文(三4,八4,十三10起)作为佐证。9这样的解释似乎有些牵强。也有的解经者认为那是祭司设计节日的庆祝,使君王首领来参加欢乐的盛会,于是策动政变。10但是没有历史的实事可以考据,不过在以下的论述中,似描绘这种情事,并非没有可能,也看出当时政治与宗教的混乱。
“他们都是行淫的,像火炉被烤饼的烧热。从抟到发的时候,暂不使火旺。”(4节) 他们是君王官长及宗教的领袖,他们使众人陷在偶像的信奉,以致堕落于邪淫之中。他们好像烧热的火炉,这是当时巴勒斯坦所用的土质烤炉。通常在早晨用猛烈的火将里面烧热,然后火势渐减,但炉壁已经火热。然后将饼放在上面,贴在火热的炉壁,很快就烤熟了。所以在真正烤饼的时候,火不能太旺,免得将饼烧焦。但是问题在于烤饼的技术,火力必须适度。现在那些人在图谋恶事(前几节的涵义),火表征他们恶毒的用心,他们能用得适度吗?火太大,将饼烧焦,他们的阴谋必致败落。火太小,可能熄灭,就一无所成。他们自己未必能控制得好。
火也可能指欲火,使他们放荡醉酒与淫乱,他们的心好似火炉。他们自己以为可以控制,有时不让火旺。但是事实上无法自制。结果引火自焚,自趋灭亡。在耶和华的日子,审判好似烧的火炉,人们都被烧尽,一无存留(玛四1)。
创世记十五章十七节,耶和华向亚伯兰显现,与他立约,就有冒的炉,有烧的火把。我们的神乃是烈火,谁能经受得起呢?
“在我们正宴乐的日子,首领因酒的烈性成病,并与亵慢人拉手。”(5节) 我们王的日子,可能是指历史的事件,可能是特别庆祝的日子,是王的生日或登基的纪念日,他们必大事宴乐。“宴乐”在原文中是没有提明的,却很可能有那样的宴乐情事在这特殊的日子。烈酒可能指毒药的酒,是宫廷中谋害人命的阴谋,也可能指王的放荡无度的酗酒,因为前一节提到火,酒的烈性如火一般,有毒素损害人的健康。申命记三十二章三十三节说:“他们的酒是大蛇的毒气,是虺蛇残害的恶毒。”可见酒是毒的,有的就译为“毒酒”。11至于是否为谋害首领的阴谋,看以下的话是有可能的,亵慢人可能指阴谋者。
亵慢人原是指在宗教方面不虔的人,也是因酒乱性的人:“酒能使人亵慢。”(箴二十1)智慧文学中,更描述他们的骄傲与狂妄(箴廿一24)。先知以赛亚将亵慢人与强暴人并列(赛廿九20),可见一斑。王与他们拉手,表明与他们同谋,大家狼狈为奸。
有的译词将亵慢人作“反叛者”,或指篡夺政权,或指反叛异族强权。篡位者夺得政权,坐稳宝座,继续行强暴,除灭异己。对异族的反叛,却以不正当的方法,仍是自趋毁灭之途。
“首领埋伏的时候,心中热如火炉。”(6节上) 这里仍继续描述政治的阴谋,情绪方面非常兴奋。埋伏可能不是在暗处,而是在晚上,图谋凶杀的事。在下半节特别有说明。但是这种恶行仍是引火自焚的,可惜他们自己毫无警觉,后果是无可收拾的。
“就如烤饼的整夜睡卧,到了早晨火氧炎炎。”(6节下) 在晚上烤饼的人需要睡卧,所以火势很低。晚上也是休息的时候,防备最疏,暗杀在那时发动,是最有利的时机。但是火既没有熄灭,危险与凶恶仍是存在的,怎可忽略?到了早晨火势就凶猛起来,阴谋终必揭露,但为时已迟,无可挽救。这里经文前后,提到火热的气势:(一)他们好似烧热的火炉(4节)。(二)他们的心中热如火炉(6节上)。(三)燃烧起来火气炎炎(6节下)。(四)众民热如火炉(7节上)。火是他们的欲火,也是他们的怒火。前者指信奉异教那种邪淫的情绪,后者指政变策动那种愤怒的情绪,这两种情绪都不正常,都是罪恶,为神所憎厌,也是审判的主因。
“众民也热如火炉,烧灭他们的官长。”(7节上) 这里总括以上的述,说到一般的民情,这是一种公愤,他们好似禽兽那么野蛮,将官长来吞吃,也如火把那些掌权者烧灭,革命的情绪更加激烈了,一触即发,无法收拾。诗篇二十一篇九节有类似的说法:“你发怒的时候,要使他们如在炎热的火炉中。耶和华在他的震怒中吞灭他们,那火要把他们烧尽了。”神的忿怒必使人的怒气自行烧灭(参阅何八14;士九15;摩一至二章)。
“他们的君王都仆倒而死,他们中间无一人求告我。”(7节下) 在第五节先是君王,再是首领。这里先是官长,再是君王。重点是一样的,都在于在朝的人,他们的虐政已是众目昭彰的,因为他们不敬畏神,无一人求告神。
他们不求告神,因为不认识神。他们既不知倚靠神,求神保护。他们也不肯悔改,求神赦免。参考七章十四节,他们即使哀求,只求物质,不是心灵的。他们不诚心,仍然悖逆神。所以神无法施以怜悯。
他们不求告耶和华,没有归向祂,尊崇祂(十一7)。他们去求告亚述(五13),去投奔埃及(七11)。所以神对他们深深地失望。神只有放弃他们,任凭他们作乱作孽,然后自食其果。这是以色列历史的阴暗面,也是十分悲惨的写照。审判必更加可怕(五9、14,六5,七2),因为神希冀他们归回(五15)。
自六章七节至七章七节,开始的话:“他们向我行诡诈”;结束的话是“他们无人求告我。”这正说明本段的要旨。
9 J. Begrich, "Zur Frage der
alttestamentlichen Textkritik," OLZ, 42, 1939,
10 Andersen and Freedman,
Hosea, 448.
11 Andersen and Freedman,
Hosea, 458.
(十)世俗的情势(七8-16)
“以法莲与列邦人搀杂,以法莲是没有翻过的饼。”(8节) 这里开始论述新的一项,指以法莲在列邦,与他们混杂,不再保持神的选民独特的身分。这是最失败的外交政策,政治的妥协,文化的随俗,宗教的堕落,使他们完全失去重心,在万国中抛来抛去。他们与亚兰混杂,犹大与埃及和亚述混杂,好似抟时以油来调和一般。结果他们失去身分,甚至在本地也没有民族的独特性了。
烤饼是将块放在炉壁,一边烤好,要再翻过另一边。饼如果不翻,一边已经烤焦了,但是另外一边还是生的。这里所说的,是指政治的偏差,也形成宗教道德的生活失去平衡。以法莲在错误的一边,一直苟且残延,不知回转,执迷不悟。如果肯翻转就好了,只是不动,不转向神,最后的结果一定是不良的。
这里两次提以法莲,专指北国,并非南国没有这样的错误,只是北国的情形更加严重。“以法莲”是以呼唤的语气,特别加重的语气,要他们警觉,要他们醒悟,要他们自省。所用的比喻,只是很寻常的家庭生活,却道出他们症结的所在。他们仍不自觉,连神也无能为力。他们的情形实在可悲。
“外邦人吞吃他劳力得来的,他却不知道。”(9节上) 这节经节是说以色列好似年老的人,在生命最后阶段,身体的力量已经消尽。这里未必指老年,也可能是未老先衰,健康已失去,生命终局已临。外邦人是否指亚兰或埃及,以色列人已跟他们结盟,但得不偿失。他的国力被他们耗尽。在七三三年,以色列与亚兰联盟,无法制服南国犹大来对付亚述。他本土却受亚兰军队设营,受到很多消耗(这个事件记载在以赛亚书七章)。以后亚述来报复。迭经米吉多与基列,也使他们国防的力量削弱,所以外邦人也许不是只限于那些,因为五章七节说有私生子吞灭他们的地业。私生子也在外邦人之中。
劳力原意为体力,尤其是生殖的力量。这里可能指地土使粮食增多。那繁殖的出产要给外邦人进贡,本身的经济必受损害。但是他们进贡是不得已的,只求一时的安全,没有顾及民族的整体。那不堪的后果他们竟然没有觉察。
“头发斑白,他也不觉得。”(9节下) 可能在惊惧之中,突然变老了,体力渐弱,头发发白,自己也不感到严重。在以色列人心目中,白发是老年人的尊荣,值得骄傲与满足的,因为这表征生命的成熟,不应是可虑的事。所以有人作另外的解释。首先“斑白”译为“发光”,而头发作“霉烂”。食物发霉,上面蒙上一层白白发亮的细物,好似短发一般。他们却没有觉察食物已经变坏。1
“斑白”也有译为白发在无形中潜入,以致当时没有立即觉察。2他不觉得,似乎是一种自欺的行为,因为他不肯来面对事实。这也确是一幅悲惨的图画。
“以色列的骄傲当面见证自己。”(10节上) 在五章五节有相同的话。以色列没有看见他的真相,才会妄自尊大,结果那种骄傲只使他见证自己的不是。
“虽遭遇这一切,他们仍不归向耶和华他们的神,也不寻求他。”(10节下) 以色列所遭遇的一切,是国力的损失(9节上),以及日渐衰败的现象(9节下)。但是他们仍无意悔改,并没有回到神那里去,真切地求告祂。“寻求神”已经是第五章的结语(13、15节),也是第六章提说的要旨(4节下、6节)。在第七章也是屡次反复的话(2、7、14、16节)。这是先知焦急的心意,但是以色列人却充耳不闻。
“耶和华他们的神”是重要的称谓,因为他们原是神的选民,耶和华是圣约的神。这是值得注意的事,所以何西阿一再强调(一7,十二10,十三4,十四2),这圣约的关系一定不可断绝,以色列人必须回转,转向耶和华并求告祂。
“以法莲好像鸽子愚蠢无知,他们求告埃及,投奔亚述。”(11节) 这里继续本段的主题:以法莲在外邦中,与外邦人搀杂(8节),他们去仰仗异族的人,先是埃及,再是亚述。如果用意在次序上,可能在历史背景是七二四年的情况,记载在列王记下十七章四节。以色列最后的王朝何细亚背叛,去找埃及王,不再向亚述王进贡,终遭亚述攻击。两个年头后,他们完全在亚述的权下,靠亚述对他们的怜悯了,亚述是统治他们的主子。以法莲怎么会那么愚蠢与不稳呢?他们的不虔使他们完全失去智慧。
鸽子非常单纯,容易受骗上当。以法莲像鸽子那样无知。“愚蠢”原意是没有头脑,或没有心智,尤其在危险之中就慌乱起来,六神无主,像鸽子一样乱飞,东冲西碰,实在非常危险与可怜。
埃及与亚述相提并论,在本书也屡次重复(七11,九3,十一5、11)。以色列当时在列强的权力中进退维谷,却不知倚靠神,确是十分可惋惜的事。他们的实况在下一节再继续解释。
“他们去的时候,我必将我的网撒在他们身上,我要打下他们如同空中的鸟。”(12节上) 这里再以另一幅图画,说明神的审判。审判好像鸟网一般,等禽鸟来自投。五章一节说,审判好似铺张的网。手提的网可把鸟打下来,地上的网可罩住禽鸟,它们一投入,就没有办法逃脱。
“我必按他们会众所听见的惩罚他们。”(12节下) “会众”有几种不同的解释。根据七十士译本的希腊文可作“罪孽”,神以他们罪恶的行为所报告的,予以惩罚。3另一种译法将“会众”改为“誓约”,指与外邦人缔立条约,必须向外邦的神明敬拜,以他们背道的恶行来刑罚他们。4
“惩罚”原意是管教,指明神审判的用意,神不是要灭绝他们,而要他们真正受管教,是家庭中父母管教儿女的方法,与五章二节“斥责”同义。
“他们因离弃我,必定有祸;因违背我,必被毁灭。”(13节上) “必定有祸”是在这句之首,可译为“祸哉”,或在中文的语句列在后端:“有祸了”。在何西阿书极少有这样的惊叹句,除这节之外,只在九章十二节出现。他们离弃神,从神那里逃离,好似远飞的鸟一般,九章十七节的“飘流”也是同一个字。
“违背”指他们不尊重神的权威,不尊耶和华为主。他们违背神的约,干犯神的律法(八1),所以必有灾难临到他们,使他们遭受毁灭。
“我虽要救赎他们,他们却向我说谎。”(13节下) 神是愿意拯救他们的,有历史的明证,出埃及的经验是千真万确的,无可否认。但是他们却将有关神的真理歪曲了。他们不是向神说谎,而是以神的事为谎言,认为不可置信。在危难之中,他们不信神可拯救,反而去寻求强权的庇护,以为倚靠神不实际。
“他们并不诚心哀求我,乃在上呼号。”(14节上) 他们祈求在态度上根本有问题,不是由内心发出,只是一种外表的礼仪,何况礼仪也不是真正纯粹敬拜耶和华,可能混杂异教的礼节。这里提起,可能是指巴力的敬拜。在上呼号,是很不正常的举动。5
“他们为求五谷新酒聚集,仍然悖逆我。”(14节下) 他们为物产求神,到底物质的生活还是也们最重视的,五榖新酒曾在何西阿书多次提说,尤其在第二章(8、9、22节)。“聚集”有不同的译法,由于七十士译本作“割刺”,大多联想巴力礼仪中自割自刺,正如列王记上十八章所描述的。6有的译为“作外族人”,因这字可作“寄居”,也有译作“情绪兴奋”,7这些都似指异教的举动。他们既不是敬拜耶和华,确是悖逆的行动。实际他们是完全离弃神,随从异教怪异的迷信。
“我虽教导他们,坚固他们的膀臂,他们竟图谋抗拒我。”(15节) 神教导他们,是以惩罚的方法来管教他们,为使他们学功课,好似父亲管教儿子,当时不觉得快乐,反感到愁苦(来十二10)。这思想在申命记八章五节有很清楚的说明,神锻炼他们,是神管教他们,是管教儿子的方法。可惜以色列人误会,以为神不恩待他们。
坚固他们的膀臂,是要他们经过运动,手臂有力。但真正的用意,在于增强他们道德的力量。有人以为这是约伯记四章三节的涵义:“你素来教导许多的人,又坚固弱的手。”8但何西阿书的重点,完全在于神的管教(五2,七12,十10,尤其是十一3)。
他们非但不愿受管教,甚至抗拒神,以祂为恶者。9
这是受异教的影响,以为神苦待人,是恶神,以色列人在出埃及行过旷野的时候,对耶和华就有这样的观念(参阅民十四3)。他们不仅自己抗拒,也教唆别人来抗拒,是图谋恶事的。
他们看遭遇的事认为神为恶者,加以抗拒。但对异教的神明反而认为是善神。先知弥迦责备以色列人恶善好恶(三2)。以赛亚说那些称恶为善,称善为恶的人有祸(五20)。他们所指的不是道德方面,而是宗教方面的。阿摩司劝导人要求善,不要求恶,再要在城门口秉公行义。这是从宗教方面归正,影响道德生活(五14、15)。
“他们归向,却不归向至上者,他们如同翻背的弓。”(16节上) 他们转向谁呢?由埃及转向亚述,由比加王转向何细阿王,从一个王转向另一个王,始终不肯转向耶和华,“无人求告我”(7节),“他们仍不归向耶和华他们的神,也不寻求祂。”(10节)“不归向至上者”,在原文是两个字:“不”与“至上者”,后者指至高的神,有时也可作“神”。所以有人就直译为“非神”,或“假神”。10整个短句应为“他们归向假神”,这是一种错误的方向,不转向神,就是悖逆神。他们好像翻背的弓。
“翻背的弓”照中译词的意思,是将弓放在相反的方向,不向前射,向后射,反射到自己。但是原意却不一样。有人译为“诡诈的弓”,使人上当。看起来可以用,实际箭弦太松,弓也不能用,根本不能射出去。11诗篇七十八篇五十七节:“反倒退后,行诡诈,像祖宗一样,他们改变,如同翻背的弓”说明这个用语。现代中文译本译作“像扭歪了的弓一样不可靠。”
“他们的首领必因舌头的狂傲倒在刀下,这在埃及地必作人的讥笑。”(16节下) 舌头的狂傲实际是指口中的咒诅。他们是亵渎人,正如五节所提说的。他们不再依靠埃及,在叛离的时候,就遭埃及人的攻击,倒在这异族人的刀下,使埃及人幸灾乐祸,讥笑与辱。这些首领是策动政治阴谋者,而自己在图谋暗杀君王的时候,反先被杀害。他们的结局就是这样。
从五章八节至七章十六节,全部信息都是提说以色列军事的失败,预言北国的灭亡。这是空前的,因为他们从来没有这样严重的浩劫,现在必须面对了(五9、14,七13、16)。神的审判不是只对北国,也是对圣约的民(五10、12-14节,六4、11节下)。但是这审判的信息只是间接的,多藉先知的话语加以表达。在神执行审判的时候,却如凶猛的狮子(五14),捕猎者张网(七14),无人可以逃脱。让神感到最失望的,是以色列人不因此悔改,反而投奔到外邦人那里求助,外邦人怎么能救他们呢?他们所遭遇的只有每况愈下(五11下、13节下,七11下、16节下)。其实神的审判是必然的,却不是最后的,神的目的为管教(五9,七17)。这是神的方法,使他们知罪,在急难的时候,来寻求神,恳切地倚靠神的拯救(五15)。
在整个的论述中,都重在审判的宣告,并且指出他们以色列人所犯的严重的错误,忽略自己是圣约之民,不肯归向耶和华(五15已有论述,七章更为具体:7节下、10节下、14节上、16节上),以色列人即使表面归向神,但在行为上完全没有真实的悔改(七13,也可参阅1节上、3节及15节上)。所以我们再读第六章,看出以色列人症结的所在。对神不信实,不倚靠耶和华,只有礼仪的崇拜是无济于事的(六6)。他们必须切实悔改(七2上)。可惜他们一直是叛逆的,图谋抗拒以及说谎(七13-15),始终不肯归向神(七16)。他们既向神背约(六7),就得承当最严重的后果。但是信实的神一直施行怜悯,医治他们(七1),救赎他们(七13),坚固他们(七15)。以色列人转离守约的神,所以自行招致公义的审判。
但是神的审判目的仍不是要毁灭他们,却敦促他们回转,因为神的心实在伤痛(七8起,参阅五11上)。祂只是希望以色列人在急难的时候,肯切切寻求神(五15)。可惜他们始终不知罪,没有觉悟。神的忿怒与怜悯是无法或分的。在何西阿书与耶利米书,神这样的情怀是有清楚的描述。先知的信息有双重的用意:(一)以色列人必须警觉,知罪而悔改,审判的预言应该给予他们足够的警戒。(二)审判的目的是重申神公义的爱,为光照他们,使他们真正认识祂:“我施行的审判如光发出。”(六5)。
这先知的信息也可切实应用在新约之中。马太福音九章十三节(参阅十二7),主耶稣要自以为义的法利赛人回到何西阿书六章六节:“我喜爱良善,不喜爱祭祀。”在新约时代,神警戒的话再次强调,要教会觉醒。历代教会仍犯同样的错误,向政治妥协,在外表的礼仪上表示敬虔,都不能使神的心满足。
教会应该注意两件事。首先,施洗约翰与主耶稣要人们悔改,是多数字:“你们应当悔改。”(太三2,四17)。他们并非只着重团体,不重视个人。但他们是着重在神的子民,是新的子民,整体悔改的一,才可成为教会(参阅彼前二8起)。其次,神要人们不可再因悖逆而招致审判。神的心实在伤痛,祂只想人们及时觉悟,来归向神,在何西阿的时代是这样,历代的教会仍有神同样的心意。
1 Andersen and Freedman, Hosea,
467, 根据以下几种的说法, 都主张“斑白”译为发亮 : L. Koehler and W. Baumgartner, Lexicon in Veteris Testamenti Libros,
1958, 269; J. Blau, "Etymologische Untersuchungen auf Grund des
palestinischen Arabisch," VT 5, 1955, 341.
2 W. Gesenius and F. Buhl, Hebraisches
und arama/isches Handwo/rterbuch zum AT, 1915.
3 H. Nyberg, 'Das textkritische Problem
des Alten Testaments am Hoseabuch demonstriert, "ZAW, 52, (1934)
241-54, Wolff, Hosea, 107.
4 Andersen and Freedman, Hosea, 471
根据 J.A. Thompson, "Expansions of the 'd Root, "Journal of
Semitic Studies, 10, (1965) 222-240, 来找字源与字义。订立条约的事, 可参阅 J.A. Fitzmyer, The Aramatic
Inscriptions of Sefire, 1967, 23-24.
5 Andersen and Freedman, Hosea, 474
参阅 M. Dahood , Psalms, III, 1970, 357
6 Wolff, Hosea, 128.
7 Wolff, Hosea, 108, Note X.
8 Wolff, Hosea, 128.
9 Andersen and Freedman, Hosea, 476.
宗教历史与毁灭之途(八章至十一章)
第八章似乎开始另一段信息。在这里特别唤召吹角宣告(1节)。这显然与五章八节不同,在那里吹角似指个人的行动,“你们”在五章八节不是指体,而是指军队的领导人物。他们或是指挥军队出战,或有任何军事行动,这里的唤召,对象也是军事领袖,而不是先知。本书屡次呼召以色列全会众(九1,十四1),或特殊的领袖(五1、八)或个别的领导人物(四4)。1
这里使读者联想以联盟战争(Syro-Ephraimatic
War),记述在五章八节至六章六节,但是此处的信息是否与这战争有关,很难加以确定,但似在那战争之前,有人认为在主前七三三年之后,而那战争是在七三四年发生。
在记述方面看,这段信息似在八章一至十一节,以后几节不是主要的,尤其是十四节更为单独。在段落方面,一至三节与四至十一节分别是连贯的,在四至十一节,第七节概括四至六节,第八节也是前后连结的。第八章的发言者为耶和华,除六节至九节外,代名词是第一人称,虽然耶和华的名在第一节与第十三节特别提起,但并不抹煞第一人称的含义。
本章信息内容仍以责备以色列背道为要义。他们种的是风,所收的是暴风(7节)。这是说明他们每况愈下,变本加厉的景况。从文体来看,一至八节完全以诗的形式,两行相对而立,有时间隔类似散文的短句,十分秀丽。
1 H. Frey, Das Buch des Werbens
Gotten Um Seine Kirche (Der Prophet Hosea) Die Botschaft des Alten
Testaments, 23.2, 1937; M.J. Buss, The Prophetic Word of Hosea BZAW,
III, 1969.
──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何西阿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