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利米书第十四章
2.哀民族沦亡(十四1-十五9)
这是一首较长的哀歌,有若干信息以诗文与散文表达,可以编成一整首,主题是哀叹民族的沦亡,而当时天灾人祸接踵而至,有旱灾打击全地,显明为耶和华的审判。
十四章二节起,述干旱带来的苦难。七节是先知为全民向神忏悔。接求问耶和华,为什么不搭救他们(8-9节)。耶和华的答覆是在十节:人民一直不肯悔改、离弃恶道,以致神不能垂听他们的呼求。
十四章十一至十六节是散文部分,耶利米解释百姓为何执迷不悟,是因受假先知的迷惑。但是耶和华不能宽恕他们,因为他们违背圣约是故意的,所以不能逃罪,审判仍无法避免。这段经文既是散文,所以有些学者认为是以后编入的。事实上,在十四章十七至廿二节的哀歌之后,也有一段散文(十五1-4)。那是耶和华的反应,说明审判的原因。神的心不再顾惜百姓,因为对他们实在太失望了。之后五至九节概括审判的宣告。旱灾再加刀剑。
此处信息与约珥书相似,但是不同的是耶和华的答语。在约珥书答语是正面的,因为耶和华终于要施恩于以色列(珥二18-27)。但此处耶利米所传的信息中,耶和华的答语是反面的。
a.哀求神怜悯(十四1-16)
在结构方面,本段可分为三小段:(一)旱灾的实况(2-6节);(二)人民的悲哀(7-9节);(三)审判的宣告(10-16节)。耶和华不但宣告审判(10节),且禁止耶利米代求(11、12节)。耶利米却对假先知愤怒(13节),耶和华的审判也必临到假先知(14-16节)。
关于干旱之灾祸(2-6节),先描述犹大与耶路撒冷,贵族的羞耻(3节),农民的羞耻(4节),动物的死亡(5-6节)。第三节在七十士译本中是删去的。第四至六节,连续强调实际的灾情:因为无雨,因为无草。
在这一小段(2-6节),谁在说话?可能是百姓作灾情的报告,而一同举哀(参阅珥一4-12;诗七十四4-9;哀五2-18)。发言者也可能是耶利米。但是如果参考十五章五至九节,那里是耶和华发言。此处也可能是耶和华的言词。
时期方面,可能是在主前601年冬。十四章十二节虽提起禁食,但本书提及固定的禁食甚少(另外的经文是在卅六6、9),因为他们固定有禁食的日子是在被掳之后,他们为纪念耶路撒冷陷落而举哀禁食(亚七3、5,八19)。在赎罪日有禁食(利十六29刻苦己心),但守赎罪日是在被掳之后才成为认真的事。345神一直不重视守礼仪的事,因为徒有外表的敬虔是不为耶和华悦纳的。可参阅的经文是在七章十六节及以赛亚书一章十五节。十四章十二节有公众禁食的事,无非是他们警觉灾难的日子,正如约珥书一章十四节所记述的。那时有蝗灾,人们在惊惶中,认为有禁食的必要。
在卅六章九节,有宣告禁食的事,那时是约雅敬王第五年九月,即主前604年冬。但七十士译本中所列的日子为约雅敬王第八年,则为主前601年。另有犹大经典(Mishna, M. Ta~an 1:5)云:基斯流月初一若无雨水,宫中应与众民共同禁食三日。现在他们禁食,非常可能是与旱灾有关。
有人认为主前601年的可能最大,主前604年在犹大是军事的危急,因为巴比伦尼布甲尼撒已西来侵犯非利士,346查考年代可作此臆想。347在主前601年,巴比伦军队在埃及河的三角地带失败,只有立即撤军回巴比伦。348但是巴比伦对犹大的威胁并未减退。他们在惊惶中仍感有禁食的必要。
照耶利米书八章四至十三节,特别提出人民对律法不加注意,但是约西亚宗教改革(主前622年),已经发现有律法书。照常例(申卅一10、11),每逢七年应读律法一次,那么主前601年正好是第三个七年。
在整个灾殃中,有两项,即旱灾与战争,前者在十四章二至六节,后者在十五章五至九节。这就是刀剑与饥荒(十四13-18)。但此处的重点是在旱灾与饥荒;而且有相当长的时期。耶利米不断向耶和华求,日期在那时可能最为适合。
这首哀歌可作礼仪之用,如约珥书一、二章及哈巴谷书第三章。该书三章十七节与耶利米书八章十三节十分相似。349
第十四章一章“耶和华论到干旱之灾的话,临到耶利米。”
这节前言,可参阅一章二节,四十六章一节,四十七章一节及四十九章卅四节。
“干旱”一词通常是单数的(如诗九9“患难”又在十1),但此处是多数,指灾难的严重性(Plural of Intensity),利亚字原意为“缺乏”,指缺少雨水。
干旱在巴勒斯坦是十分普遍的,既是常有的,已经是人们司空见惯的事。然而有些干旱持久太长的时期,构成威胁,以致饥荒的灾情已经到了十分严重的地步,不能不令人惊惶,知道这是耶和华的刑罚。
第十四章二节“犹大悲哀,城门衰败,众人披上黑衣坐在地上,耶路撒冷的哀声上达。”
犹大悲哀,城门衰败,二者是对句,又是同义的。犹大是以耶路撒冷为主,而耶路撒冷又以城门为众集合之处,所以这是全民举哀的行动。
衰败是悲哀的情况,因为在悲哀中,生命的活力就失去了。衰败也有干旱的涵义,这是表明干旱之灾,使人濒于干竭的现象。这也表明不能生育的状态。
人们披上黑衣,是举哀的动作,坐在地上。地可指灰尘,坐在尘土中,是自卑的表现。尘土的地是阴间,如以赛亚书十四章十五节。城门可与地相连,那城门可成为阴间的门户,正如诗篇九篇十三节“死门”,死亡的门。在这首诗篇中,也提及锡安城的门。由死亡的门至锡安城的门,是从死亡中拯救出来。但是此处(耶十四2)就完全相反,因为耶路撒冷的城门,将变成死亡的门。那些举哀的人也会一同灭亡。
耶路撒冷既代表犹大,因此她的哀声,也代表整个民族的哭泣。照以赛亚书五章十三、十四节,阴间开了无限量的口,将他们(神的百姓)全然吞灭。这就是耶利米所说的实况。
犹大悲哀,城门衰败。城门代表耶京,而耶京代表犹大全民(参阅申十二12、15、17、18,十四21,十五7)。这悲哀的声音成为哀歌,作为礼仪的唱,与诗篇中的哀歌甚为相似(诗七十四篇,七十篇等)。这是否由耶利米作曲,供人民来唱的呢?先知却担当多人的忧苦而发出这样的哀声。
第十四章三节“他们的贵胄打发家僮打水,他们来到水池,见没有水,就拿空器皿,蒙羞惭愧,抱头而回。”
“贵胄”原意为“荣华者”,表明他们是有权威的人士,是首领,但是他们的处境不会比农人(4节)好。“家僮”原意为“卑下者”,他们是下人,没有社会地位,是供劳役的。尊贵人差卑微的下人去打水,但他们到了水池,见没有水,只好在颓丧中返回,甚感羞耻。这是含有失败、失望、痛楚,甚至愤慨的感觉。这就是蒙羞惭愧的意思。
“抱头”是一种蒙羞的举动。抱头也就是蒙头,正如大王在押沙龙叛变时,逃离耶路撒冷而有的动作。他蒙头哭上去,众民也随他一同哀哭。
所以这里生动地描绘灾祸的严重。无水的失望,令人感叹同情。以下是农田因干旱歉收,农人又无水可以供生活所需,十分可悲。
第十四章四节“耕地的也蒙羞抱头,因为无雨降在地上,地都干裂。”
“耕地的”指农人,与上节的贵胄对比。贵胄的家僮打水,拿空器皿而回,农人去收割,也只有空手回来,所以他们都蒙羞抱头。耕地的(~ikkar)字源来自亚甲文(ikkaru),原意为农田的雇工,或指小农。在历代志下廿六章十节的农夫,是专为王家的农田工作。350
“因为无雨降在地上。”可参阅五章廿四节。地都干裂。七十士译本作:“地上的农作全都失败。”有的译为:“地的出产没有收成。”351
地都干裂,有人以衣索匹亚文的译词“枯焦”(hatawa)去解释干裂的情况。因干旱,日头将地都烤焦了。352在约珥书一章十一节也是说农人的哀号,由于蝗灾,田间的庄稼完全灭绝,一切都枯干、毁坏、衰残(13、15、16、18节)。
第十四章五至六节“田野的母鹿生下小鹿就撇弃,因为无草。野驴站在净光的高处,喘气好像野狗,因为无草,眼目失明。”
母鹿大概是红鹿(cervus elaphus),353就是约伯记卅九章一节所描绘的。这种鹿是不易见到的,因为它们在森林的深处。但是由于干旱无水,必须出来,甚至在空旷的田野生产。原来母性是不会撇下小鹿的,但为觅食与水,只有到处去找,因为求生是动物的本能。
野驴在旷野,觅草为食(伯卅九5-8)。现在既找不到草,不能在山上奔驰,只站在净光的高处、荒漠之地等死。在二章廿四节,它们喘气是表明强烈的性欲,但此处“喘气”表明身体的衰弱。传道书一章五节,描写日头出来又落下,急归所出之地。“急归”原意也是因劳累而喘气,急急归去,这常指人因过分劳累,精疲力尽而有喘息的现象。354这又好像马拉车奔得十分疲累而喘气不止。355
野狗曾在本书中提说两次(九10及十22)。在以西结书也有两次(廿九3及卅二2)。有人译为鳄鱼,因为野狗(Tannim)与鳄鱼(Tannin)读音与字源相近。野狗因炎热而喘息,但鳄鱼若无水简直不能生存,须长期在水中,只有偶而出水喘气。现在喘气不是为呼吸,而是因生命已濒死亡。喘气是临终弥留的现象,也可能是十分痛苦的表现。以赛亚书四十二章十四节,产难的妇人急气而喘哮。
眼目失明,在耶利米书之外也有多次提及,如在诗六十九3,一一九82、123;伯十一20,十七5;哀二11,四17。眼睛失明,指他们眼巴巴等候帮助,但帮助没有来到。有时哭泣过分也会失明。这可能是一种咒诅,恶人的眼目会失明。但此处动物的眼目失明,是指生命力耗尽,快要断气。
以下经文(7-9节)是第二小段,是先知为整个犹大哀求,形式采会众的哀歌。这里有认罪,虽然认罪往往只在个人的哀歌(如诗五十一篇),不在团体的哀歌中。但耶利米哀歌四章十三节的认罪是团体性的;尤其在救恩的言词中(Heilsorakel: Salvation Oracle)屡见不鲜,如以斯拉记九章五节起,但以理书九章五节起。又在八、九节有“为何”的字样,常出现在哀歌中(如诗四十四23、24也是会众的哀歌)。
七节以“耶和华阿”开始,在九节,再以同样的呼喊来恳求,构成一个单元。七节认罪,八、九节恳求。
第十四章七节 “耶和华阿,我们的罪孽,虽然作见证告我们,还求为名的缘故行事。我们本是多次背道,得罪了。”
耶利米将自己完全与其他同胞认同,作为他们的代表发言人,承认国家过去与现在的罪,求神宽恕与拯救。罪孽是指明知故犯的;背道也是指故意的,更表明缺欠及亏负;得罪是指辜负神的恩典,不能达到神的要求与愿望。这些都是破坏圣约的罪过。如果逐一研究其字义,罪孽原意为背弃或歪曲;背道是转离与退后,得罪为不中的,没有认清方向与目标。这些字都出现在诗篇五十一篇二至五节,那里有更清楚的述。
先知求耶和华为祂名的缘故行事。祂的名代表尊荣的性格,祂凭祂的尊荣行事,因为祂的性格怎样,行为也是这样,可参考书七9;诗廿三3,廿五11,卅一3,七十九9,一○六8,一○九21,一四三11;赛四十八9-11;结二十9、14、22、44等。
耶和华是满有怜悯的神,祂是守约的神,必大有信实与公义。基于公义,神必惩罚背约者,但祂的信实却使祂不能废约。可见耶利米以这样的信念向神祈求。
又在他认罪的话中,值得注意的是他们的罪孽本身就作见证告他们。在撒母耳记下一章十六节:“你亲口作见证。”等于是控告自己。约伯记十五章六节:“你自己的口定你有罪……你自己的嘴见证你的不是。”事实上,罪的本身确自行控告与定罪。所以犹大人虽不悔改,不肯认罪。但先知却代表他们承认一切的过犯。他也因此这样警告他们,让他们警觉,罪是不能否认的,是无法逃脱的。
第十四章八节“以色列所盼望在患难时作他救主的阿,为何在这地像寄居的,又像行路的,只住一宵呢?”
耶和华是以色列的救主,是他们的盼望。祂曾在他们遭患难的时候搭救他们。“盼望”一词是有“长存”的涵义,在历代志上廿九章十五节,原意为“安全”。356“盼望”也可用作水池,如在出埃及记七章十九节。本书(耶利米书)十七章十三节,耶和华是以色列的盼望,人不可离弃这活水的泉源。
“救主”一词在何西阿书十三章四节首次出现,在以赛亚书下半部若干救恩的言词中更多提说(如赛四十三3等)。在法律的用词上,这是指辩护者,在战争的用语方面,这是防与释放者。357
“在患难时”也可说是诗篇的用词,如在九篇九节及十篇一节。这里必指干旱之时。
此处有一幅十分生动的图画,像寄居的,又像行路的只住一宵。这在九章二节已经提及,行路人住宿在旷野,是一种逃避。但此处指行路人找不到住宿的地方。因为本地已经成为死亡之地(2、18节)。耶和华也不再在这地居住;偶而来了,也只住一宵,没有久住,因为审判这地,耶和华成为外人一样陌生,对他们不再眷顾。先知决不愿耶和华这样离开不顾。
第十四章九节 “为何像受惊的人,像不能救人的勇士呢?耶和华阿,仍在我们中间,我们也称为名下的人,求不要离开我们。”
“受惊的人”原意是“无助的人”。“无助”在七十士译本为“睡”。这在此处似乎不甚有意义,尤其该用词在主前第七世纪一封书信,在考古的发现,该字仍作“无助”解。358耶和华是有大能的,怎会是爱莫能助呢?
为何像不能救人的勇士呢?在西番雅书三章十七节,神是施行拯救、大有能力的主,勇士不会徒有外表,而无实际的能力。可见这样的问语是无甚意义的。先知知道耶和华仍在以色列中间。
“耶和华不是在我们中间吗?”弥迦引用以色列的首领与假先知,他们口口声声说倚赖耶和华(弥三11)。诗篇四十六篇五节说:“神在其中。”神在圣城中,在圣殿里。“我们也算名下的人。”圣殿是有耶和华的圣名(七10)。耶利米确强调他是耶和华名下的人(十五16)。但是除本书以外,可在其他书卷发现,虽然没有多次提及:申廿八10;但九19;代下七14,以及赛六十三19。
现在人民实在是十分绝望,所以才发出这样悲怆的哀求:求不要离开我们(离开是离弃),不要将我们放弃,交给欺压我们的侵略者。
第十节是单独的一节,耶和华答覆他们,并且向他们宣判,认为他们的罪不可宽宥。参考的经文是何西阿书八章十三节。十一至十二节是耶和华禁止耶利米代求的职事,在形式上可比较出埃及记廿二章廿二、廿六节。“我不听他们的呼求……我也不悦纳他们。”因为圣约已经被破坏了。十三至十六节耶利米再向耶和华倾诉:“唉,主耶和华阿……”可比较一章六节及四章十节。他不是代求,却为百姓说项,他们实在是受假先知愚弄。耶利米也为自己解释:“我并没有打发他们,没有吩咐他们……”(14节),可参考七章廿二节及廿三章廿一节。最后耶和华宣告祂的审判,因为假先知以及听从假先知的百姓必同受刑罚。
第十四章十节 “耶和华对这百姓如此说,这百姓喜爱妄行,不禁止脚步,所以耶和华不悦纳他们。现今要记念他们的罪孽,追讨他们的罪恶。”
这百姓喜爱妄行,五章廿一节:有眼不看,有耳不听,是一种任意妄为的轻忽态度。“妄行”用词在士师记九章九节,树木被风吹动而飘摇。又如以赛亚书廿九章九节,醉酒的人东倒西歪。他们曾说耶和华好似在旷野行路的人行止不定(8节)。其实他们才如流浪者,飘泊无定。
他们不禁止脚步,有时跑去投奔埃及,有时又去投靠米所波大米求助(二18)。他们却离弃耶和华(二31),所以耶和华不悦纳他们。
此处再重复第七节的话,罪孽与罪恶再重复,神必须“记念”,即采取行动(二2),“追讨”就是对付(五9)。因为公义的神决不以有罪为无罪。
第十四章十一至十二节“耶和华又对我说,不要为这百姓祈祷求好处。他们禁食的时候,我不听他们的呼求,他们献燔祭和素祭,我也不悦纳。我却要用刀剑、饥荒、瘟疫,灭绝他们。”
这是耶和华对耶利米禁止的话,正如七章十六节以及十一章十四节。神不许他再为百姓代求,为他们求好处。“我不听他们的呼求。”也是反覆前两次的禁止。提到燔祭与素祭,可参考六章二十节。素祭虽笼统地指祭物,是指非祭牲,似可确定,虽然带血的祭牲与蔬都可用这名词(士六18-21)。心灵的呼求无效,献祭的方式也无济于事。
最后提到刀剑、饥荒、瘟疫三者,在耶利米书中提说十三次,而此处是首次。在十五章二节,只有刀剑与饥荒二者,又在十四章十三、十五、十六、十八节连续提说。这些是代表咒诅的,可参考申命记七章十二至十六节及卅二章廿三至廿五节。在耶利米书之前,尚有其他书卷提及的,在出埃及记五章三节;撒母耳记下廿四章十三节及阿摩司书四章十节。这三者一起提说,在耶利米书及以西结书用得不少。359
第十四章十三节“我就说:唉,主耶和华阿,那些先知常对他们说,你们必不看见刀剑,也不遭遇饥荒。耶和华要在这地方赐你们长久的平安。”
这是一种失望的呼声,向神诉苦:“唉,主耶和华阿!”可参考一章六节及四章十节。
那些假先知不肯接受神审判的事,他们说看不见刀剑与饥荒,可参考五章十二节。他们还保证平安,认为这平安是可靠的。这是希伯来文的用字。但利亚译本作“平安与稳妥”,二者以不同的字,却说出同样的涵义。中译词“长久”应属意译了。
假先知说:平安了,平安了。但是耶利米说:其实没有平安(六14)。
第十四章十四节“耶和华对我说,那些先知托我的名说假预言,我并没有打发他们,没有吩咐他们,也没有对他们说话。他们向你们预言的,乃是虚假的异象和占卜,并虚无的事,以及本心的诡诈。”
那些先知的预言是虚假的,正如弥迦书二章十一节:心存虚假用谎言,他们完全是欺骗人的勾当。他们与耶利米相反,因为耶利米是神所差遣的,吩咐的;神亲自向他说话(一7)。但是神没有打发他们,没有吩咐他们,没有对他们说话。这些都是说一件事,就是完全不是出于神。
他们的虚谎,也是一连串的同义字,虚假的异象,虚无的事,本心的诡诈。异象与异梦相同,原是指可见的启示(结十二21-28,十三16,也可参考耶廿三16)。“占卜”在本书中只有此处提及,是在以色列中禁止的(申十八10;王下十七17)。以西结书廿一章廿六节提到巴比伦王作这样的迷信事,异教看羊肝来断凶吉,完全是虚无的事。外邦的神都属虚无(诗九十六5)。再看“诡诈”,更可参考八章五节。“本心”是在四章四节已经说明。他们本心的诡计,是凭一己一时的想象,而图谋恶心,是因居心不良而有的。
本节两次提起预言,而两次在动词的方式上不尽相同。“说假预言”重点是在言词方面,而“向你们预言的”是指行为上的怪异(这是用反射式Hithpa~el,而前者也有反射的涵义,只是没有那么强烈)。360在用语上加强,好似指那些假先知变本加厉,更加过分。
在“本心的诡诈”原文上还加上“对你们”。有的古卷作“对他们”,对一般的百姓,甚至也引起耶利米的困惑,连他也开始动摇,认为旱灾可能不致迟延那么久长(参十二4)。可见假预言影响之大,和惑众的危害程度。361
第十四章十五至十六节“所以耶和华如此说,论到托我名说预言的那些先知,我并没有打发他们,他们还说,这地不能有刀剑饥荒。其实那些先知必被刀剑饥荒灭绝。听他们说预言的百姓,必因饥荒刀剑抛在耶路撒冷的街道上,无人葬埋。他们连妻子带儿女都是如此。我必将他们的恶,倒在他们身上。”
这些假先知,托耶和华的名,但是神没有打发他们,可见完全是虚谎。在十四节已经提出。所以十六节所列出的,在二章廿六节已经说明了。
他们说没有刀剑饥荒,其实他们日后必被灭绝。同样的话,在四十四章十二节还再提及。他们必被抛在耶路撒冷的街道上。“抛”字也在廿二章廿八节提及,是指约雅斤王,另一处在卅六章三十节指约雅敬。他们都被神抛弃。
“无人葬埋”,类似的用词在诗篇七十九篇三节以及列王纪下九章十节。有关耶洗别的事,是以利亚所说的。在本书耶利米论百姓将来的情形,也会有这样的惨况。又可参考卅六章三十节。
无适当的埋葬,是极大的悲剧(七33,八2;申廿一33及撒下廿一10)。这里的用语似指一种集体的埋葬,可见情形的严重。362
“将恶倒在他们身上”,可在二章十九节找到类似的说法。犹大的恶使他们自行刑罚受苦。
这里的重点不是只强调报应的公义,更确实指证耶利米信息的可信性。那些假先知胡言,保证没有刀剑与饥荒,固然应受耶和华的刑罚,但人民听信他们的谎言,也不能逃罪。他们死了不得葬埋。他们听信谎言,是背叛耶和华的恶行,所以他们都在审判之下。
“恶”是有双关语的涵义,在一方面,指他们的罪恶,道德与属灵的失败。在另一方面指灾祸,必因罪恶而倒在他们身上,无法逃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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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再求神搭救(十四17-十五4)
十七至十八节是哀歌的形式,十七节尤其与耶利米哀歌二章十八节及三章四十九节相似。他们的悲哀是难免一死,不是被刀剑所灭,就是因饥荒而患病至死,这是实际的状况(王下七4),也是与阿摩司书九章二至四节与诗篇一三九篇八至十二节的述相仿,在哀歌中似乎说明民族整体都在罪中。
第十四章十七节 “你要将这话对他们说,愿我眼泪汪汪,昼夜不息。因为我百姓受了裂口破坏的大伤。”
神命令先知将这话对他们说,“这话”不是指下半节先知的感受,而是指先前警告审判的话。耶利米知道神审判的信息必须再严重地对百姓说,深知灾难无法避免,就十分伤心。他实在忍不住哭泣,终于眼泪汪汪,情不自禁,不能自已。
“愿我……”其实不是一种愿望,而是一种事实。在用词方面是指他不能忍住不哭。这段经文确是重复八章廿三节,但八章的语气确是一种愿望。
“昼夜”是七十士译本与利亚译本的用词次序。希伯来文是黑夜与白昼。黑夜有哭泣,早晨仍不能停止,表明痛苦的深切与严重。不能止息,是指静不下来,停不住,是继续不断的哀哭。
受了裂口破坏的大伤,是四章六节与六章一节的内容,八章廿一节的“损伤”也是同一用词,十章十九节的“损伤”与“伤痕”,在此处再重复。
第十四章十八节 “我若出往田间,就见有被刀杀的。我若进入城内,就见有因饥荒患病的,连先知带祭司在国中往来,也是毫无知识。”
这里好似在申命记廿八章十六节的咒诅:“在城里必受咒诅,在田间也必受咒诅。”田间被刀杀的,可参阅八章廿三节。在城中因饥荒而患病的,也是必死的,可见死亡是无可逃避的了。
“连先知带祭司”在廿三章十一节也曾提及,他们往来已起不了什么作用,“往来”原意为“经商”。363他们好似商人一般忙碌,但一无所成。“国中”原意为“地上”,这“地”甚至可作为“阴间”,正如本章二节的“地上”及十五章七节“境内”,364约伯记十章廿一节,同一个字也可作“阴间”。
他们毫无知识,因为在阴间就是“忘记之地”(诗八十八12)。但这里是指先知与祭司的工作根本没有什么作用,因为他们没有灵性,不明白属灵的事,不真正认识神,所以才会在这样灾难频仍的状态中,无法帮助众百姓,说不出真实的教训来。
从十九至廿二节,正如十四章七至九节,是团体的哀歌,又有“为何”的问语。二十节认罪,廿一节呼求拯救,在语调方面,可联想诗篇七十九篇八节。追念耶和华与以色列的关系,是在诗篇廿五篇六、七节的个人哀歌。廿二节有修辞的问题,难道外邦神能降雨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唯独耶和华神有能力,必降下雨来(五24)。最后仍怀盼望等候神。
第十四章十九节 “全然弃掉犹大么?心厌恶锡安么?为何击打我们以致无法医治呢?我们指望平安,却得不好处;指望痊愈,不料受了惊惶。”
本节犹大与锡安是同义的。因为锡安就是耶路撒冷,而耶路撒冷是犹大的中心。此处犹大是政治的整体,锡安是宗教的生活,以信仰与敬拜为主。现在先知在发问,是否耶和华真的完全放弃他们呢?神厌恶他们,见六章八节。神不再顾念他们,甚至打击他们,可参阅二章三十节及五章三节。人们盼待医治,必不会有什么结果,参阅八章十五节。
其实不是耶和华厌弃他们,是他们先对神不耐烦。神击打之后会有医治(何六1起),但他们不肯悔改,怎会痊愈,而有平安呢?
第十四章二十节 “耶和华阿,我们承认自己的罪恶,和我们列祖的罪孽,因我们得罪了。”
这认罪的方式,是十分典型的哀歌内容。耶利米是将自己完全与众民认同,为他们代求,先承认一切的罪恶过犯(十四7)。这里的罪恶是指叛逆,罪孽是指偏离真道,离弃神,所以“得罪”是指与神背道而驰,这些都是在诗篇五十一篇中,认罪非常澈底。语气可参考三章廿五节。
第十四章廿一节“求为名的缘故不厌恶我们,不辱没荣耀的宝座。求追念,不要背了与我们所立的约。”
求神不厌恶他们,“厌恶”一词是在申命记卅二章十九节:“耶和华看见祂的儿女惹动祂,就厌恶他们。”在诗篇一○七篇十一节,以色列人藐视至高者的旨意。“藐视”一词与“厌恶”相同。
“辱没”又可引用申命记,在卅二章十五节,耶书仑(即以色列)轻看救他的磐石。“轻看”也是同一用词。“辱没”在那鸿书三章六节也曾出现。
“荣耀的宝座”只在本书(耶利米书)出现,但诗篇四十七篇八节有“祂圣宝座”,应作“祂圣洁的宝座”,圣洁与荣耀有相同的含义。在耶利米哀歌五章十八至廿一节,耶和华的宝座在锡安。以赛亚书六十六章一节,耶和华的宝座在天上。耶利米求神不要从以色列挪去祂的宝座。祂的宝座原在天上,也在锡安建立,这是在地上唯一的,求神保留。宝座是祂的主权、治权;这是祂的居所,圣殿只是象征而已。以色列人需要圣殿,需要敬拜事奉。这样,圣约才继续生效,使他们仍在耶和华的保护中。
第十四章廿二节 “外邦人虚无的神中,有能降雨的么?天能自降甘霖么?耶和华我们的神阿,能如此的不是么?所以我们仍要等候,因为这一切都是所造的。”
外邦神是虚无的,不可能有什么行动。外邦人虚无的神,在八章十九节已有讨论。
人都习惯望天盼雨,但天是被造的,与地一般都是神的创造。它本身不会降雨。天地曾作宇宙的见证(二12以及赛一2)。甘霖在三章三节已经提及。诗篇六十五篇十节,甘霖是耶和华赐福的明证。
这一切(~elleh)原是咒诅(~alah),见二章卅四节,四章十二节及五章廿五节。现在盼待的是神复兴的能力,除去干旱,除去这样的咒诅;人必须以信心等候神。
外邦的虚无神是那些天象,但天象只是神所造的,我们仰望的不是被造的,而是创造的主。唯有祂能支配宇宙的现象(包括雨水),除去大地的干旱。── 唐佑之《天道圣经注释──耶利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