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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还债

十七章十八节

在邻舍面前击掌作保,乃是无知的人。

十一章十五节

为外人作保的,必受亏损;恨恶击掌的,却得安稳。

廿二章廿六节

不要与人击掌,不要为欠债的作保。

廿二章廿七节

你若没有什么偿还,何必使人夺去你睡卧的床呢?

六章一节

我儿,你若为朋友作保,替外人击掌,

六章二节

你就被口中的话语缠住,被嘴里的言语捉住。

六章三节

我儿,你既落在朋友手中,就当这样行才可救自己:你要自卑,去恳求你的朋友。

六章四节

不要容你的眼睛睡觉;不要容你的眼皮打盹。

六章五节

要救自己,如鹿脱离猎户的手如鸟脱离捕鸟人的手。

廿七章十三节

谁为生人作保,就拿谁的衣服;谁为外女作保,谁就承当。

二十章十六节

谁为生人作保,就拿谁的衣服;谁为外人作保,谁就要承当。

(一)

这些言论的主题是说作保证人(‘担保人’),承担别人债务的法律责任为不智。愿负起‘担保人的责任’为在以色列以及古代近东各处获得借贷常见的方法。哲人可能特别思想到在市场地方,由商人和贸易者作信用处理办法的繁复,不过他们的言论同样适用于负责偿还陷于艰难时候的朋友或邻舍所负的债务。

以色列哲人所给人的忠告是:最明智的是不要替人作保,尤其是你对债务人并不很熟识的时候(‘外人’,十一15;六1──除非是这意思只是指‘另一个人’,见新国际译本的译法)。因此十七章十八节率直明言:为人作保是绝对愚蠢的记号;然而六章一至五节则力劝人,若是已经给人作了保证,就不可浪费时间,要竭力设法解除所作的保证。六章三节希伯来原文的最后一行,是比标准修订本的译法‘你要去,抑制你的骄傲,并包围你的邻舍’更加有力的。‘作保’这片语,按字义是‘击掌’的意思(六1;十七18;廿二26;不同地是廿七13),而且是指藉握手保证双方同意协议的习惯。哲人显然曾见够多的债务人不还债,以及够多出自善意但不谨慎的保证人因签保而要负责还债,因粗心大意使自己泥淖深陷毫无办法,困坐愁城,令自己确信这是最智慧的做法。廿二章廿七节用幽默的暗示警告人,对不智之保证人会发生的事情。他不仅变为赤贫,若不能还清拖债者的债务的话,他还要受奴役的威胁(请比较王下四1-7;尼五1-8)。

最后的言论(二十16;廿七13)可以从两方面来了解:(1)作为一种讥讽的警告:担保人无须期望在债主手中有慈悲:他要持守他的保证,债主要索债;或者(2)作者对债权人的忠告,由于外国人是不良的保险对象,在接受保证人负责为外人还债签保时,千万要提防,衣服往往提供作为借贷的抵押品(出廿二25-27;申廿四10-13;请比较摩二8)。

(二)

我们若察究字里行间隐含的意思,这些言论的警告听起来主要是针对人不可作轻率考虑欠周的保证,这样的保证都是凭一时慷慨的冲动而作的,后来却令人遭受极重的损失。可能有时候为朋友或邻舍做保证人是明智而又仁慈的事。这至少是传道经那个哲人所采取的见解,不过他也警告人提防这样做会有的危险(廿九14-151820):

一个善良的人会为他的邻舍做保证人,
但一个已丧失耻辱感的人会使他失望。
不可忘记你的保证人一切的仁慈,
因为他已经为你交出他的性命……
做保证人已破坏了许多原是顺利的人,
并且把他们摇撼得像海浪一样;
做保证人已驱使许多有权力的人流亡,
他们在异国到处流浪……
要量你自己的能力帮助你的邻舍,
但要自己小心,免得你跌倒了。

在希伯来书中作担保人的术语应用于耶稣的身上,祂作了‘更美之约的中保’(七22)。其意思是耶稣已经为了这约的实践签保并使自己负起责任,不但从上帝那一方面,也从祂的百姓这一方面,作他们的代表行事──祂的百姓,如果曾经有一个的话,乃是一个不良的保险对象;但祂是个使人不致失望的中保。──《每日研经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