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篇第九十六篇
一首新歌(九十六1-13)
上帝是使一切更新的上帝。就是这个缘故,以色列觉得逼切需要呼吁全地唱一首新歌(比较启五\cs169,十四3,廿一1,5)。因为上帝不单是创造者,祂继续再创造。所以每一个新的日子都要唱一首新歌。七十士译本(旧约圣经希腊文译本)认为这篇诗篇是以色列人被强迫在巴比伦作劳役五十年之后,给予他们的新开始,当时上帝带领被掳的人从那地归回。为了庆祝这件事情,诗人命令全地(一)向耶和华唱歌;(二)在列邦中述说祂的救恩,祂创造的爱,就是上帝给予祂所拯救的人的。以色列已经知道这爱,但是世界仍然要认识这爱。(我们应该再看看上册绪论中有关‘创造的爱’的讨论。)(三)要将耶和华的名所当得的荣耀归给祂,即是说:‘感谢上帝,因为你是自有永有。’(四)当他们来敬拜的时候,拿供物来献祭。在诗人的时代,‘拿供物来献祭’仍是基督徒崇拜的必不可少的部分,这一切都‘在圣洁的荣美中’完成,这是钦定本所翻译的(可能是我们所有的译本中最好的翻译,在9节,标准修订本译作圣洁的妆饰)。
这整篇诗篇可以在代上十六章廿三至卅三节中看到。在那里,这篇诗篇之前,有一段很长的经文,引自诗一百零五篇;之后又有几节经文引自诗一百零六篇。除此之外,第六至九节用了与诗廿九篇一至二节所找到相类似的文字。在历代志中,这篇诗篇是在圣殿的公共崇拜时使用的。在那里,我们可以得到清楚的认识,所有人都得到好的信息,这好信息的目的,是最后使所有人都可以加入赞美上帝的行列。换句话说,这篇诗篇有一个宣教的目的,为了这目的,它甚至告诉我们要说什么话。
在第五节,我们注意到外邦的神灵被称为elilim,是对以罗欣(Elohim)这名词一个特别的双关语和一种拙劣的模仿,意思是‘神’。他为诸神所用的这个名词,实在的意思是‘没有用处’。他正在说,这些神灵不能带领你到任何地方去,他们能够有的作为,并不比今日人们所信靠的各种不同‘主义’更多,最终,这些一切都只是人的观念。我们又注意到,不是个别的人抱有自私的救恩观念,认为救恩只是从一个邪恶的世界中被拯救出来;而是很多的人一起赞美上帝。
在圣洁的华美中,这是一句可爱的句子。它可以有很多意思,看来作者是有意如此表达,因为这些古代的希伯来人喜爱用双关语来编写他们的诗歌。(一)我们注意到,这整篇诗篇是引自旧约圣经中二十五处地方,结束的时候是引自以赛亚书第六十六章,那大概是在主前五一六年写成的,目的是要创造(事实上是再创造)一套‘引证经文’的圣洁妆饰,用来敬拜上帝。(二)这句子可以这样解释;将天上上帝神圣天使的‘妆饰’抄录在地上。(三)它又可以解释为在我们人类的敬拜中,建立对上帝神秘的、圣洁华美的经验,当我们如此行的时候,我们也可以在此时此地发现一些在天上无比的快乐。(四)这句子也可以解释为:要尽我们的能力来荣耀上帝,包括用最好的袍子,用最伟大的音乐,用最美丽的礼仪,用我们所能做到的最有秩序的敬拜;这时,所有来到耶和华面前的敬拜者,都摆上了他们‘最好的’(Sunday best)。(五)圣洁的妆饰(比较赛五十二7)可指一队有能力的布道家,将上帝的好信息,带给地上的列国。最后一点所强调的是列邦都要欢欣。大自然服事的是这人类的世界(希伯来文是tevel,10节),而不是地球(ha-arets),它将不得动摇。他们是上帝所创造的,并且当他们进入祂慈爱的照顾时,祂盼望再创造(recreate)他们。
这个好信息,包括了宣告这位与细小的以色列立约的上帝雅巍,祂实在是
大自然在这里,然而它不是为存在而存在。正如创一章向我们所描述的,它是为人类的缘故而在这里。还有,大自然会因为它有这角色而欢喜,因为它提供了给人居住的土地,使人有食物和衣服,然后人又能从野生丛林中创造出田地,种植他的粮食。这样,人显示了上帝的恩赐,就是他能生产新的事物来。他从混乱中生产秩序,从野生丛林里开发出田园。请看书十七章十五节和十七节,十八节,在那里,约书亚吩咐约瑟的支派做这非常的事情,所用的动词是创造(bara)。这个动词可以在创一章一节中找到,它在旧约圣经中差不多每一处都是以上帝作为主词的。因此,将自然界从蛮荒的状态,重新创造变成一个平安(shalom)、和平、有秩序、完美的地方,是一项神圣的工作,是一项上帝邀请祂的子民去参与的工作。
重复出现因为祂来。祂来这句句子的意思,就是上帝继续会来,每一次都会创造出新的事物。假如这样,当祂以公义tsedeq审判这个人类居住的世界(我们在前面看过tevel这个词)的时候,祂会不断做出新的判决。而公义这个词语有‘公平正确’的意思,是上帝从祂恩典中给予祂子民的。因此,这个词语便成为了在妥拉中为以色列(也是为全世界的人)所绘画出新生活的方式。妥拉就是在‘摩西五经’中我们看到的律法、启示和教导。当上帝审判的时候,祂正是献出这伟大的东西作为一项公义的行动。但是这样行公义吗?肯定的,它不是一项恩典的行动。祂的\cs9信实的意思,就是祂的忠信,是人可以凭信心倚赖的。但是在这里所出现的词语是阴性的格式,所以它所指的是上帝永不失误的忠信,在仁爱、怜悯和创造性的心灵中,在那些祂曾首先付出祂‘公义’的人身上,这公义正是祂充满恩典和再创造的爱。
德国的哲学家洛采(Lotze)曾如此写下:‘对于当时的希伯来人来说,他们看来似一个疯癫的民族;但是,当我们今日回头看的时候,他们看来是在一个醉酒的世界中一清醒的民众。因为他们对上帝的审判没有惧怕,他们可以为这审判的来临而唱出欢乐的歌曲。’我们在赛卅五章看到相同的观念。
还有一点关于这篇诗篇的,在最初几个基督教世纪所译成的古拉丁译本中,我们在第十节看到这句翻译:‘主作王在一棵树上’,被解释为十字架。虽然教会中有些拉丁籍的教父按字面来看这节经文,我们必须同意,这是基督徒的一个注解。今日一些教会的支派里,当会众读完一篇诗篇后,他们附加了背诵或歌唱三一荣耀颂。我们值得去问,作为一个注解,它有没有推演得这么深远?──《每日研经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