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伯记第一章
序幕
东方最伟大的人物(一1-5)
开始的这几节经文用了生气勃勃的词语来描述约伯的品性,接便列举他众多子女、巨大的物质财富以及大的仆婢。他不但过无可指摘的生活,并审慎地履行他信仰的义务(那大概是‘敬畏上帝’这一词在文中所指的意义),而他更拥有这世间丰富的美物。还有,假如我们尚未了解他是怎样正直、敬虔的话,经文告诉我们,他在各种家庭节庆过后翌日都会献祭,免得他的众子无意中因饮酒而犯了我们所称为发咒起誓的罪。
(一)
这一切以我们的体验来说,是有点做得过头了。而这些絮絮叨叨,意思再明白不过了,就是约伯的德行,值得犒赏,他因此昌盛起来了。基督徒的宗教语言通常是比较慎重的。我们不轻易把圣人这称呼加在任何人身上,而我们这样行时,便要求我们的圣人尽可能有几样这世上的善行。保罗的教训在我们里面已太根深柢固了──即人不能以他们自己的善行赢得上帝的嘉许──以致对像约伯这样的品德典范,不会留下深刻的印象。
近代的注释家通常都设法缓和我们的不安,认为这几节似乎并不如它们所说的那样简单。他们尤其是主张标准修订本译作‘无可指摘’,以及在钦定本粗滥浅薄地译作‘完全’的那个希伯来字,可能更应正确地译成健康或健全、诚实或正直的形容词或短句。注释家们掌握了要点,尤其是我们发现下一章那个同义的希伯来名词两次都译作‘正直’(译按:和合本一次作‘正直’,另一次作‘纯正’);一次是上帝称赞约伯(第3节),一次是约伯的妻子规劝他(第9节)。这个名词广义的用法可见于其他地方:创世记二十章五、六节(在那里它与‘清白’那个字结合在一起。译按:和合本译作‘心正手洁’);士师记九章十六节(在那里译为‘尊荣’,与意指真实或美的那信心那一个字相联。译按:和合本作‘诚实正直’);以及箴言廿八章六节(在那里穷乏人的正直〔译按:和合本作‘纯正’〕与富足人的乖僻作对比)。
当注释家们强调约伯后来并不自称为无罪或没有缺点时,也有他们的见地:例如,请参约伯记十三章廿六节和十四章十六、十七节。所以九章二十节,他说‘我虽无过失’(译按:和合本作“我虽完全”),表示了他不可能擅取他不配得的纯洁归于自己,相反地,他要人注意他努力要过善良生活的真诚。
然而我们若假设这几节引言的经文,乃描述约伯的正直而非指他的善行;又或后来大灾祸打击他时,我们假设他是凭那正直而非他的行为,那就会相当误导了。从整卷书来看,约伯并不时常承认他的过错,而当他说自己无过失时,他是指(他的意思无论指什么)自己的行为使他配得财富、大家庭以及健康。约伯记距离保罗对善行的怀疑,可以光年计算。约伯记所触及的文化里,一个善人自称为善,不会被人驳斥,而是众所期望的。这种声明,真的跟别的事情一样,构成了约伯的正直。
(二)
约伯记属于我们所称旧约的智慧文学。‘智慧者’(hakamim)是属于哲学家或教师阶级的人,他们相信藉研究自然世界和人类社会的运作,一个人便能辨识宇宙内在的和谐,并梳理出会带他触及那和谐的行为原则,且确保他一生幸福和成功。宗教对他们是重要的,而且按一种真正的意义而言,是他们一切研究的基础:他们不朽的文献箴言第一章(第7节)就这么说:‘敬畏耶和华是知识的开端’──而这句话含有比参与礼拜时留心遵守细节更丰富的意义。但那是一种构想恢宏的宗教,较多关注那创造宇宙、并使宇宙如常运作的上帝,而少关注那特别把自己向以色列启示出来、并拣选他们成为祂拯救其余人类的媒介之上帝。
智慧人将那种关注留给众祭司、众先知和诗篇的作者,约伯记的作者用颇具说服力的方式,挑选一个像约伯那样的非以色列人为他的英雄,且站在他们那边。这并非暗示他自己不是守摩西律法并照规定参加圣殿敬拜的好以色列人,也的确不是指他所写的上帝不是以色列人的上帝雅巍(Yahweh,‘上主’)。像约伯和他的朋友这些外族人,我们自然不能期望他们使用以色列之上帝的特别名称,而除了特殊的情形,他们都没有用。我们读者却知道,约伯所有经验后面是雅巍\cs8在掌管,因此雅巍之名可以用作背景的开场白。它有一点小说的意味,然而它毕竟是一部有价值的小说。它强调约伯和他的朋友对上帝和祂的作风的认识(或宣称有认识),就整体来说,是人作为人所能得到的。它不是由众祭司和众先知给予的那种启示的知识,而是藉对人类一般的生活以及对大自然与社会背景的反省而赢得的那种知识。
我们继续往前,那种知识变得更加清晰,那是为“智慧”运动巩固基础的神学,在约伯记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然而那是这种神学实践的必然结果,是以色列的智慧者(hakamim)通常最强调的。他们许多人似乎都曾受雇作青年人的教师,而且从箴言大部分的篇幅看来,乃是他们每天授课的纪录,亦即是他们堂课主要的依据。它是智慧人和愚昧人行动态度确实的摘要:前者是那些有助于社会福祉的人,并且在他们负责照顾的年轻人面前,给予人生中成功和受尊敬的希望;后者则引致社会瓦解,是他们的学子必须不惜付一切代价加以避免的。
没有人会对这卷言论简扼充满机智尖锐的箴言不迷的,但他们奉为神圣的是一种以实利为目的的伦理。德行是好的,因为它带来报偿,恶行则既是愚昧而又是罪,因为它使那些行邪恶的人陷于无可避免的困苦中。一个人可以选择加入义人行列,也可以尝试与恶人为伍,我们很少质疑,到了那种地步,他是他自己命运的主人。那么若他选择正确,为什么不感到满意,而当环境必须如此时,他为什么不大声表明出来呢?尤其是他确实有权仰望上帝祝福他,因为的确是上帝使万物以有秩序的状态存在,而且在祂的眷佑下才能维持这种状态。
(三)
人人都知道,约伯记对善良必带来兴隆这种传统方程式,加以抨击。但我们不能太常强调是从智慧运动里头发出来的一种攻击,而是由一位思想家所发动的,他渴想在更加成熟、更多历炼的基础上,恢复二者关系。
以色列的智慧人是道德故事的叙述者,也是格言中智慧的教师,而这个作者挑选这些故事之一作为他这卷书的开端,他确实是从这个故事中替他的英雄取名。在他重述的那一部分,它明显是为了迎合大众的阅读口味,而这些故事的风格中,一切都是黑白分明的。因此约伯是善良的缩影,他几乎是所有曾经存在的人之中最好的;而且他蒙上帝大大的赐福,成为东方族长社会中伟人中最伟大的一位。这位非常善良而又伟大的人物,同样跌了一大跤,并陷于极度的悲剧中。而且在这个民间故事中,他显然透过他的敬虔,得以在荣耀的信誉中又冒起头来。然而这卷书整体看来并非如此。在书中,他并不那么完美,而且被化为平常的人;在他达致大团圆的结局前,他需要学习很多功课。他仍然是一位英雄人物,但他的英勇行为是一种实际的举动,而不是一种理想的表现。在这卷书中,从整体来看,虽然约伯被他的朋友指责,但他对自己的善良和笃实的本质(你若喜欢的话可称为正直),从未加以怀疑,而更重要的,也未被上帝推翻。约伯要学的功课,并不是保罗所指的‘恩典’,也不是要放弃相信善行所带来的功效。
这卷书的基督徒读者,很难把自己的心思倒退到保罗这位伟大新约使徒以前的时代,并设想自己处于一个人能以自己的义而自豪的时代。但我们这样做是必须的,否则约伯的悲剧便丧失它的锋芒了。也许我们捕捉以色列智慧文学气氛的最佳方式(至少在这方面),是想像我们的主所说的比喻中那个法利赛人说的那句骇人的话(就我们而论):‘上帝阿,我感谢你,我不像别人’(路十八11),他用完全的诚实来说这话,而且无丝毫假冒为善的象。约伯便是那一种人。
约伯敬畏上帝岂是无故?(一6-12)
(一)
在旧约里,很少章节为我们生动地描绘天庭的情形:雅巍(‘主’)坐在祂的宝座上,‘上帝的众子’,或者他们也常常被称为天使,围绕祂的宝座。这样的图画不应被视为偏离了旧约的一神论。这些图画可能是希伯来人仍是多神论者时残留下来的,但它们得以残留下来,乃因为它们可用于保存上帝的威严与圣洁。众天使处于上帝与人类之间,阻止人与神之间太亲密的接触。请特别参阅诗篇廿九篇一、二节、十节;八十九篇五至七节。
然而在很多章节中,天庭的成员不只在场,而且显示某种程度的个性。例如在列王纪上廿二章十九节及以下各节,‘天上的万军’(正如他们在那里被称呼的方法),对最好怎样去引诱亚哈王到那个地方去阵亡,提供了他们的意见。这样的情景常见于邻近民族的神话中,就如在巴比伦的洪水故事里,在那些神明会议开始时,有些神明和女神想除灭人类,别的神明则加以反对。在保持这种多神论的思想上,那些旧约的作者是颇为大胆的,但他们知道他们在做什么。他们的听众或读者,就我们能判断的范围内,也未曾受到扰乱。那不外是一种手法,一种多姿多采的方法,显示那独一的上帝决心处理在手上的一件事。那是旧约坚定地依附一神论的象,而非其反面,使它能用这样的图画语言,却与多神论毫无关系。
(二)
摆在我们面前的情景是上一段提到的那一类型,不过只有一个与雅巍(‘上主’)不同的神明说话,而且他是颇特别的神明。他被称为那撒但,虽然在标准修订本没有把它译出来,但这个定冠词是重要的。因为严格来说,它表明所说的意味‘敌手’(法院中之检察官)的一个衔头,而不是与它在没有定冠词下,在新约时代被用作魔鬼本身的名字。在字里行间我们可以描述他的角色为一种神圣的检察官。似乎他有一种巡回的使命,调查地上的事务,并把任何有差错的事向雅巍报告。等到案件要开审时,我们若可以这样说的话,便料想他对所控告的行动尽可能提供最坏的事实真相。最后在作了判决时,他便是被指定去执行判决的官员。但这绝不表示那判决是由他作的,那是上帝单独的决定。
然而我们眼前这一幕情景,并非完全是法庭的案件,大抵因为约伯没有犯任何足以被提上法庭受审的罪行。但那撒但显然监视他而且知道关于他的一切,因为无论何时上帝提到祂喜悦约伯,那撒但已准备好他的答覆。他狡猾地表示约伯做好人很容易,因为他一直蒙上帝赐福和保护。他告诉雅巍,若除去保他的这神圣的‘篱笆’,我们便会看见一个大不相同的约伯,一个你会加以审判的人,像其他我带到你面前的案件一样。他的敬虔会让位给亵渎,而且不久他就会藐视地向天挥拳了,于是雅巍立即接受了挑战。祂请那撒但随他所想的对待‘凡他(约伯)所有的’,正如结果所示,包括约伯的家属和他的财产;但他不可加害约伯本人。撒但的确高兴后果会如法庭判决的情形,便退去进行他邪恶的任务。
我们要怎样解释这个阴险而且好管闲事的角色呢?那撒但是个卑鄙肮脏的东西,他厚颜无耻且鲁莽无礼地对上帝,对于人类则讥刺鄙视。这些特性,会随之带进撒但这个作为上帝仇敌或对手的工作中,这是与那撒但不同的,他会有他自己的‘国度’,与上帝的国度对抗,以及拥有由较低级鬼魔组成的私人军队来执行他的命令。但在这里他尚未明目张胆地跟上帝作对,他仍然隶属于祂,不过是颇难控制的一个下属罢了。他也尚未成为那典型的(par
excellence)试探者,在人的耳中沉吟细语;即像伊甸园故事那蛇的角色。在这卷书中,约伯自始至终对于他都一无所知,完全未意识到那撒但牵涉入他的命运中。所以只有一个可能的结论:那撒但在故事里面正像其他‘上帝的众子’一样,仍然是上帝的一种延伸。他代表上帝天道的某一层面;祂的那一面,无论为了什么理由,主要是把苦难加诸于人,把恶事和悲剧加在人的生活中。
或者更正确地说,在这个故事中给我们看见的图画,即运作于人类生活中,上帝和那撒但二者一同代表的神圣天道的阴暗面。因为上帝在当中的姿态,并不比那撒但强到那里。祂兴奋地接受他的挑战,像一尾鱼儿追捕鱼饵,而且几乎以约伯的德行作赌注。但更糟的是,当祂的宠臣不但毁灭约伯的牛羊,也毁灭他的众仆人,最后毁灭他的众儿女时,祂都袖手旁观──俨如这全是一场公平的游戏,只要祂能赢得祂的赌注。
(三)
今天无论我们怎样说,也很难说出上帝是令恶事发生在各人生活中的唯一原因,我们最自然的反应,是跨过由那撒但变成撒但之间的世世代代,而不再是只照上帝的吩咐去行。这样我们倾向于主张上帝在这里只是容许约伯遭遇不幸,那撒但才是引起那些不幸的主要原因。不只这样一种解释,正如所强调的,没有‘忠坚’之旧约一神论者会梦想采纳,它也是与这一卷书那些事实完全相反的解释。非但约伯自己从未提及那撒但,他的朋友也没有提及。在即将开始的争辩中,待决的问题并非上帝是否为约伯苦难的起因,而是约伯为什么有这种遭遇。我们现在还要面对另一基本的旧约信仰,纵使这种做法可能与我们处理神学的方法背道而驰,但我们若要使这卷古老且令人困扰的书合情合理,就必须诚实地接受这一论点。
然而有一点是我们可以公平地指出的:这一段以天真、令人反感、似乎是戏剧性的方式陈述上帝计划约伯遭灾的经文,是基于那个通俗的故事,多于出自本书作者的心裁。他用这个故事作为起点,因为它一开始便陈述约伯卓越的德行,然后才以较清晰的方式(至少对希伯来人的观念来说),论到那临到约伯的事上上帝所负的责任。可是他不必赞同这故事中有关上帝方面用语的粗糙,一如他毋须认同有关描述约伯那些恭维的话。当然,当约伯和他的友人后来开始为约伯的命运争论时,他自己并没有把这种天真的言词放在他们口中。那么让我们努力尝试去了解他最初要他的读者作什么,让这单纯的故事给其后复杂的辩论作布局,不节外生枝。在那争论中,并非说这几节经文所述那幼稚且颇小器的上帝的天道,将会受到毫不留情的审查;而是那位既坦率且更为优雅的上帝在以赛亚书四十五章七节所说的:
我造光,又造暗,
我施平安,又降灾祸,
造作这一切的是我耶和华。
(四)
最后的想法:我们对以赛亚这种说法可能不会战栗得那样厉害,但我们仍然觉得,极难认同旧约惯于把邪恶归因于上帝直接旨意的粗率习惯。我们宁愿规避这问题,说是魔鬼,或某种非人为的力量去作恶事,而上帝只是容许而已。但那只是理论罢了。实际上我们怎样行呢?当难处临到我们时,我们通常并不想到魔鬼,或那些执政掌权者与我们的困境有什么关系,我们乃是痛苦而又困惑地问上帝意欲何为。像在许多其他的处境一样,我们的做法也许比我们的理论更加明显。这表示我们离约伯的世界并非如我们想像的那么遥远。
主的名是应当称颂的(一13-22)
(一)
那撒但把他的工作做得很出色。灾难一样一样接踵而来,没有间断,正如那些报信者告诉约伯的──第一样,他的牛驴在贝度英人(示巴人)的袭击中全被掳去,看守的仆人被杀;第二样,闪电把他的羊和众牧人毁灭;第三样,一亚兰人(迦勒底人)的盗匪把他的骆驼全都掳去,看守的人被杀死;第四样,而且是最悲惨的,当他的众子众女在他长子家中欢聚庆祝时,那从旷野刮来可怖的热风吹倒房屋,他们都被压死了。这故事中同一格式的用语──‘有报信的来’,‘惟有我一人逃脱,来报信给你’,‘他还说话的时候,又有人来’──增强了恐怖的气氛。这一章开始时那些连带提到的情况也是如此──值得注意的是,我们从其中得知约伯所拥有巨大数目之牲畜,现在全都被毁或被盗了。讽刺的情况是最后的大灾祸立刻就在他的家属欢宴之际发生,约伯通常在欢宴过后便会献祭,惟恐他的众子不知不觉妄称上帝的名。我们无法不问一问约伯遭受了这么大的损失,现在他是否仍有意照样献祭。
灾难中有三样──分别由阿拉伯人和亚兰人游牧部落所作的两次袭击,和热风突然的吹刮──乃是约但河东岸的农牧社区(像那个属于约伯的社区一样)经常会遭遇的。但那三样事情竟在一天之中发生,简直不可思议。为什么两入侵的部落彼此不会狭路相逢,而他们又不受猛烈的风沙影响呢?虽然第四样灾难──闪电──属于更普遍的情况,但它在连串灾情中的出现并没有令我们更加相信这故事的可能性。闪电和风沙是双管齐下么?但我们也许不应当问这样的问题。讲故事者是设法把那些大灾祸与约伯可为模范的德性配合起来,而且要做到这一点,他也必须使它比现实生活夸张一点。
(二)
但他用诗体的语句‘上帝的火’而不直截了当的用希伯来文名词来说明闪电,可能有隐藏的寓意么?倘若是这样的话,那只能使我们联想到:虽然那撒但是代理者,但使这一切发生的,其实是上帝。
当然约伯在头两章,或在这卷书后面,都从未想到所临到他的事牵连到那撒但身上。那充满在他心思中的是上帝,而且只有上帝。他坐接见那些报信的人,而且在最后一位报告完了之后,他没有说什么,只站起来,先作撕裂外袍并剃头这些仪式。要剃头的话,他必须去拿一把剃刀来。他后来伏在地上,那时,这行动并不是对震惊的一种自然反应,而是以东方人源远流长的方式,审慎的屈膝在上帝面前的动作。只有在这行动之后他才说话,表达出两种对天道的高贵情操的第一种,这使约伯因默然接受上帝旨意的榜样而见称。这段情节用字简约,虽然只包含几节经文,却令人兴奋,将那带来可怕消息、颇冗长又重复的记载作了一个优美的平衡。
约伯声明的第一部分与提摩太前书六章七节相似,在那里使徒保罗提醒提摩太并且藉他提醒信徒:‘因为我们没有带什么到世上来,也不能带什么去。’但我们应慎防把两段经文作过于密切的比较。使徒是在赞许‘敬虔加上知足的心’的态度(提前六6),并警告人勿被财富引诱,然而在这个民间故事中,约伯以不屈不挠的精神接受自己失去了他曾一度拥有的财产,和极多其他的损失。使徒保罗对财富有所怀疑,约伯则不然。但至少使徒保罗和这个族长都同意死亡来临时,财产便没有进一步的用处了。也请比较传道书五章十三至十七节,在那里作者以独特怀疑的变调来表达同一的思想。
约伯声明的第二部分,他承认他拥有的一切物质,和所有的儿女,都是从上帝而来的。虽然这一切可能是对他的善行的一种报偿,但他们最初是属于上帝的。他的要点似乎是:上帝要在约伯死时与他所拥有的一切作无可避免的分离以前,先把这一切收取回去,自有祂自己的理由的。这位上帝绝对有权利这样行,而且这决不抵消他──约伯──敬拜并赞美祂的义务。
(三)
请注意,约伯发表声明时,他用雅巍或‘上主’之名。讲故事者可能偶然忘记了约伯不是一个以色列人,但更可能他是在引述,而这节经文已经非常著名,他觉得他不能加以改动。他是从希伯来人的葬礼中得悉这经文么?我们不能这样假定,但这句话是这样深刻而又唤起人伤痛的回忆,以致这话往往用于基督教葬礼,尤其是在极其痛苦的情况中。或者我应当说,在更坚定不屈的时候,这些话语曾被这样使用么?这却是由以下的事实引起的,这些话语出现于苏格兰教会一九四○年的《公共仪式书》(Book of
Common Order)上一篇葬礼祷文中,但不见于一九七九年其后继的仪式书中。它们似乎对于现代苏格兰的信徒来说,是难以消化的教训。
无恻隐心而以旧约特有的处事方式来支持自然事件和人为灾祸的发生,视为上帝直接的旨意,这无疑是难以消化的教训。苏格兰教会把这些话去掉对吗?理论上,正如我已经暗示的,很少基督徒能消化这些话。同是那些基督徒,他们在患难中,会比他们处于研读圣经时的最佳状态更倾向于把恶事归咎于上帝身上。此时,他们的声音可能充满愤恨多于忍受,但至少他们在这些时刻与约伯有同样的感受。天晓得,他们是否准备接受约伯话语的挑战并受其安慰。那么让我们诚实地问问自己,假如我们的至爱死了──我想到的并不是人老了的寿终正寝,而是悲剧的死,如儿童夭折、或做母亲的患癌症、或青年死于车祸──我们能不能使自己凭信心说出这样的话语?若是不能的话,为什么呢?
(四)
这一章最后一节宣布讲故事者简明的判断。约伯接受了那撒但在上帝默许之下投在他身上的一切。他没有从嘴里溜出过一句亵渎或忿怒或埋怨上帝的话。
在标准修订本中译作‘不……归咎上帝为错’(22节),这是一句巧妙的话。据钦订本的了解,那个‘错’是错在约伯,并把片语译作‘也不愚昧地归咎上帝。’耶路撒冷圣经循同一方向,译作‘(也不)对上帝作出任何侮辱。’但大多数译本都了解这片语指约伯拒绝把过错归咎于上帝,而且这与撒但较早之前阴险的假定更加切合,说灾祸打击他时,他会咒诅上帝。同一的名词(那就是‘过错’)或它的形容词,在六章六节译作(食物)‘淡而无味’,在耶利米书廿三章十三节译作(其他先知所作的亦是)‘令人厌恶的事’,在耶利米哀歌二章十四节译作(那些假先知所见的异象是)‘虚假的’。在后来的希伯来文,其形容词用于‘无盐腌的’鱼。其意义清楚地表明是来自淡而无味或毫不滋味的食物,此乃指无意义或不适宜的忠告或行动。
约伯那时在极大的痛苦中,拒绝怪责上帝不小心或不合适地作了任何事。没有什么暗示他已改变了对自己的正直观点,但他显然被迫放下一个粗疏的传统信念,就是善行必与充裕的物质生活并存。一个有关智慧的故事能承认这一点,殊非简单。──《每日研经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