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斯帖记第九章
Ⅹ 犹太人大获胜利(九1~19)
到了本书末两章,作者才透露本书前面所暗喻的因由,表明他写以斯帖故事的底蕴。因此,这两章对全书目的的了解,十分重要,并有助于了解本书在全圣经信息的地位是什么。当然,这两章阐明了解全书结局的情节,完整地结束了整个故事。
1. 开头故意冗长地陈述日期,首先强调了正确的日期,这在前面三章12节已熟知了;其次,亦强调事态矛头翻转了,犹太人不再是受害者,反变成了得胜者。虽然这场对抗的结果尚未揭晓,但他们既可以自卫抵抗,当然就有生存的希望了。
2. 仇敌无法加害犹太人的原因,在此用心理层面来作解释∶因为各族都惧怕他们。他们惧怕,部分原因是书珊城的权力出其不意地更换,也因为犹太人能够自卫,抵抗那不公平的法规。人在正义下斗争,自然有种无法抵挡的威能;不过,他们必然胜利,并非以上所提任何一个原因,也不是所有这些原因合起来所致的。人们惧怕神的子民,必然是因为惧怕他们的神;神审判全波斯帝国,因为他们欺凌弱者,神为他们主持正义,为他们伸冤。
3. 各处的高官权贵都以政治利害为着眼,在此明明指出来。他们若要保卫自己的职位,就必须讨好末底改,所以乐于帮助犹太人。既有首领权贵的助力,犹太人获得各方全面的支持,甚至声望日升。
4. 人惧怕犹太人固然令人费解,末底改任新首相大受欢迎,更是神秘难明。他怎会突然间在世界政治舞台上高升至这样权力万千的地位?为何人们会信任他作领袖,拥护他的执政?这里似乎暗示一种超然的影响力∶这事件挑起人们崇拜英雄的倾向,加上个人对权益的追求所致。
5~6. 既解明了犹太人怎样取得上风,作者继而叙述他们用力击杀一切仇敌。这里虽然强调杀灭,其实是有限制的范围。受害者是∶ (1) 仇敌; (2) 恨他们的人; (3) 男人,不是女人孩童(希伯来文作 ~i^s%)。这场争斗里,所有伤亡都在敌方,不过我们必须记得是指敌方的战士,不是手无寸铁的老弱妇孺,虽然在许多中、英文版本的字句上似乎是如此。也许因为任意杀灭恨他们的人,原因是两个动词连在一起使用,就意味着这会是一场大肆屠杀的报仇战之故。其实,依上下文来看,意思是犹太人可以自由行事,不受官方干涉157。人的本性里,“任意”总带有坏方面的意味,例如但以理书八4,十一3、16、36。不过,以斯帖记一8用这字在道德上是中性的,还有诗篇一四五,说神叫人随愿饱足,又成就他们的心愿(16、19节)。因此,“随愿”、“任意”(希伯来文作 ras]o?n)是中性的,本身没有可苛责的含义。
可是,伤亡的数字确实甚高。书珊城被杀的有五百人,似乎过分地多;于是有人认为这是故意夸张、制造幽默的效果。“当时如果仇敌不先下手攻击犹太人,他是没有被杀的危险的。有谁会这样糊涂,置自己于这第二次的谕旨之下?攻击犹太人,等于自寻死路……这就是说书珊城有八百人(5节∶五百人;15节∶三百人),全国各省有七万五千人,都是笨蛋!可惜许多读者竟看不出这里所记述的,是故意夸张出来的。”158 当时如果哈曼的谕旨执行了,有多少犹太人会被杀,那是无法估计的。但那时,散布于波斯国各处的犹太人,必十倍于归回故土的人数。试想当时少部分犹太人分批回归本土,数字也有42,360(结二64;尼七66)。当然,主张这句话是为幽默而夸张的人,自然也看哈曼的谕旨为夸张的吧。
7~10. 哈曼的十个儿子被杀,防止了他们报杀父之仇,也歇止他们夺位的企图。他们的名字,不同版本有不同的写法,很难寻得原文的确实形式;不过,至少有一部分与波斯原文吻合159。所有名字都有“a”母音的特色,与其父亲及祖父的名字相应,似乎是家族的联系。
犹太人却没有下手夺取财物。以色列过去历史中,有好几次事例与战利品有关的,作者在此再三附笔记录(15及16节),显然是想强调这事。八章 11 节明明说过准许“夺取他们的财物为掠物”,所以作者更加着意要提这一点了。亚伯拉罕不肯接受所多玛王所献的掠物(创十四21~23),立下了先例;而扫罗罔顾法纪地自己选择掳来的牲口为献物,藉以表明自己清白,便成了“自作主张”的典型例子,也因不听话而招来灾祸(撒上十五17~23)。作者记得这个例子,要把扫罗的咒诅扭转过来,使末底改和当时人民可以蒙祝福160。他们立志不要夺取仇敌财物以致富,在当时胜者得掠物的文化里,一定会相当引人注目的。这种新颖的舍己精神,一定会家家户户传诵、纪念,以此印证犹太人社群是何等正直无私。圣经对人行为的影响之大,这事迹正是个有趣的例子。
下面的记载则不值得仿效,没有教导的功用。正如扫罗对亚玛力的牲口支吾以对一样,并非好榜样(撒上十五13~15、20~21)。
11~12. 一日过去了,亚哈随鲁王得报告知道京城中被杀的人数。一日死去五百人,无论如何都是惊人的事;另外还有一件相当令人悚然的事,国王竟然要估计一下其他各省被杀的人数。不但如此,他可以如此平静,若无其事,还准许王后以斯帖再杀灭他的军长,乔斯认为更加强了幽默的成分∶“这效果几乎等于一套闹剧!‘他们在书珊城成绩这样好,若在其他各省一定更加出色了!’”。他的见解也许没错,但作者记载事实的确凿笔调,丝毫没有幽默的痕迹。犹太人也是他国土上的公民,也是可以从军的人选;国王若容让哈曼当初的谕旨,执行当初不仁道的行径,国家的损失将更加惨重。基督徒读者和注释者是否宁可犹太人被哈曼的阴谋残害,会觉得更好过些?
13. 以斯帖既收到另一张“空白的支票”,可以任意支取,也就丝毫不客气地乘胜追击,要对付当地的仇敌。直至这时,伤亡的人都是在京城书珊城内(11节,参一2注释),而不是人口分布较多的其他城巿。以斯帖要求再赐一日,使所有抵抗力消除,哈曼十个儿子的尸首当众挂起来以作警诫,正如扫罗和儿子的尸首一样(撒上三十一8~12)。
14. 这里清楚简明的记载,近乎冷血残暴,国王颁布命令,人就照样执行了。
15. 犹太人……聚集指八章11节(参九2),那时军兵依照第一次谕令齐集城内,准备按旨执行起初的任务。这次他们组织妥当,分配军备,才有效地对付仇敌。亚达月十四日(作者十分重视这日子),最后抗敌完了,犹太人脱离了哈曼谕旨的威胁,安全了。派顿的意见认为,这第二日的击杀,乃是作者要解释何以普珥日在他的时代分两日来庆祝。“历史从传统中产生,而不是传统从历史中产生”161。这一点,作者似乎看作理所当然,因为他并没有提供任何论证。
16. 在波斯国其他省分中,同样的剧情继续上演,犹太人聚集保护性命(同样的动词;参九15注释)。他们脱离仇敌,或作得“休息”(AV 、 RV;希伯来文作 no^ah])。他们杀了七万五千本该杀他们的敌人,就得享平安。同样,他们拒绝夺财物的引诱,任由敌人争取掠物。
17. 既蒙拯救就要欢欣庆祝一番,因此亚达月十四日成为节日,设筵欢乐。筵席是本书不断出现的主题。除了公元前二世纪设立的两个节日,修殿节(Feast of Dedication)及尼卡诺节(Nicanor's Day)之外,按希伯来历每年末后的五个月(十月至三月),再没有别的节日了。因此最末一个月中,有机会阖家欢聚,是冬天里甚受欢迎的乐事。
18~19. 这里记载节日始创的过程,书珊城和别的地方不同,有两个日期,原因是以斯帖再次向王请求(九13),以致书珊城要在亚达月十五日才举筵庆祝,其他人则用十四日。除了团聚筵宴之外,还交换礼物,彼此馈送(参∶尼八12)。大家一齐分享,喜乐倍增;同时,也使人人有份,不致因贫穷而无法共享。这记载表示犹太人的社群十分团结合一,虽分散各地,仍保持自己的身分,一同经历拯救、一同欢欣。于是,一场原要剿灭他们的阴谋,反成了节日,使他们更加团结,成为合一的民族。
157 Paul Haupt 在 AJSLL(1907 ~ 1908)这样说∶“若政府当局允许犹太人组织军事反抗,那么,过去几年在苏俄的无数大屠杀就会一下子消除了……不过,逼害苏俄犹太人的,必然有总督、将军、警官的支持……”
158 Bruce W. Jones, "Two Misconceptions
about the Book of Esther", CBQ 39 (1977), p. 180.
159 H.
160 Berg, p. 67,详细研讨这个主题。她指出“这些犹太人所重视的这职责,乃是他们祖先所弃置不理的”。
161 ICC, p. 288.
ⅩⅠ 授权庆祝(九20~32)
这里第二次、第三次地记述了普珥日的设立,多半认为出自别的作者手笔,不过引述在此以资齐备,使这节日成为正统承认的日子,因为不是摩西五经所设立所解说的。不过,这节日有王家的文件作证。
20. 选民的生存几乎危殆,如今既脱险得生,自当纪念庆祝。末底改记录这事,是指前面的事。这事既与全体犹太人有关,就必须把它一五一十记载清楚,写在书信上,成为日后的指引。那时的邮政系统已设立,末底改首相身分可以派诸用场,能将讯息传得又快捷、又远广,到达各省远近所有的犹太人。当时所走的距离可达二千哩的路程。
21~22. 首先,要定下节日的确实日子,末底改公布亚达月十四、十五两日,每年都要守节。这样,后代的人每年都纪念使他们免至毁灭的奇妙救赎。愁苦变成快乐,悲哀变成庆祝162。这两日的庆祝里特别指明要赈济穷人,并且互赠礼物(19节)。
23~28. 这里第三次叙述这节日设立的因由,命名为“普珥”的由来。因此就须复述部分的故事。
24. 哈曼决意谋害犹太人,掣签择日以保成功,故事摘要记述出来,引出普珥这名称,是从掣签(pu^r,参26节)一字而来。这字并非希伯来文,必须加以翻译;至于字的来源则说法纷纭。利威(Julius Levy)似乎找出了公认的结论163,就是巴比伦的 pu{ru,“石头”。不过,现今又发现“签”可能是木头的,也可能是石头的,以致这个推断又有可疑之处。后来,发现了“亚哈利(Iahali)的骰子”上面有 pu{ru(普珥)一字,也就解决了推测的疑难。同时,亦更看出波斯对择日之重视了164。亚述国用签来挑出每年官员的称号、分产业,或招灵,这习俗在波斯时期一直为帝国东部区域所沿用。
25. 以斯帖来到王面前(和合本作“这事报告于王”),字面作“她来到”,标准修订版的写法代表了传统对作者的注释(参 AV)。不过,“她”这代名词可以指阴性的名词,因此可译作“这事报告于王”(NIV)。以斯帖的名字并没有出现于末底改的信上,因此后者的诠释更合适。末底改所关注的,是设立这节日,并不在乎自己和以斯帖在这事上是否能永垂不朽。况且,国王执行哈曼及儿子们的刑罚,并没有其他人催使的。虽然以斯帖通报事态给国王,乃次要之事,无须在信上提及。
26. 犹太人在全地已经自动地开始实行这庆典(19节),这封信不过是要印证并立为定例而已。这节日的萌发,是因为他们蒙拯救、脱离忧患而感恩的表示。
27~28. 在末底改带领之下,人们衷心接受这两日为节日,并且自己的后裔并归附他们的人都守这节。可见当时有些外邦人被吸引敬拜他们的神,因此归入他们的社群(八 17);这节日将在各地各方世世代代纪念遵守。这句话写得如此概括有力,以致有些解经者认为本书在某个时期,以此句为结尾。第28节作为故事的结尾,是相当合适的。这几句若引用自某一篇章,则似乎这一段在此结束了(若真是引用的话)。这一天,犹太人本来面临灭族之险,如今成了联合他们的节日。犹太人经过多世纪分散欧亚非各地,依然残存不绝,因为这普珥日正如其他公共节日一样,使他们与其他国民分别出来。
29~32. 这是为这节日而发的另一封官方书信。这次王后以斯帖加上她皇家的御令,与末底改联合写这书信。
这后面的四节经文似乎是多余的,重复了上面已经说过的话。不过,作者的目的既然是为强调民族起死回生的经历,而设立一个世代相传的节日,就不厌其烦地加强印证,强调犹太人每年守这节日的重要性165。自13节后,以斯帖就不再出现,但这几节里,她却处领导地位。这时她以立法者出现,以王者的权柄,把普珥日厘定,指明它合情合理的因由,带进全段的高潮。
29. 作者用官方头衔,又用正式文件,表示他所引用的资料是从档案而来,这是合理的推论。很有趣的一点是∶末底改称为“犹太人”,以斯帖本亦可以用同样的称呼,却用了她的父系名字,是否把王后的外籍身分轻描淡写,较为有利呢?
这句子虽然有双重主语,在希伯来文中,接着的第一个字却是个阴性的动词“她嘱咐”,表示以斯帖是实际的主语。提出末底改的原因,是要把他所立的法与王后所立的法连接起来。不过,文法上仍然是有问题的。另一个令人不解的字是 toqep{,很少见的字,译作“权柄”,见于以斯帖记十2及但以理书十一17,这是在旧约惟一另一次以名词形态出现的地方。以全权译得很贴切。新国际本把末底改放在括号里,使以斯帖占动词的主语地位166。以全权写表示当时帝国十分重视书面文件。有了书面文件,就有永久的作用,和一种独立的特性(参希腊文 gegraptai,“以文为证”,见七十士译本,例如∶拉三2;尼一34;太四4、6、10)。
30. 用和平诚实话,写信……,这些字眼有点古怪,引起不少讨论。哥笛斯认为这是希伯来文书信公式化的问安语句,是一般常用的,到如今也仍沿用167。作者把信的内容删去了,因为主旨已人所皆知。贝格(Sandra Beth Berg)却指出,第31节希伯来文最后的字句,有类似的语句结构,说及禁食呼求,这句子既涉及立这法规的内容,由此她认为第 30 节类似的字句,也属法规之内了168。“和平”(希伯来文作 s%a{lo^m),以及“诚实”(希伯来文作 ~#met[)两字连在一起用,首先出自希西家,(王下十九;参∶赛三十九8“在我的年日中,必有太平和稳固的景况”)。同样两个希伯来字,出现于耶利米书三十三6,译作“平安和诚实”,撒迦利亚书八16次序倒转,“诚实”、“按至理判断”。从这些例子可见,这两个字眼的观念沿用甚广。总之,普珥日是庆祝纪念“邪恶被打倒,无辜者得以伸冤”。每年庆祝以资提醒,公理得彰,胜过邪恶,人群中应该以正直行事,生活得以安定保障,人间得以太平和睦。
31. 这节日带来如此美好的果效,以斯帖和末底改立约,也吩咐以后的世代立约,世代守这节。不过,本书第四章以后,这里第一次提及禁食呼求。呼求(希伯来文字根是 z`q)意思是“呼喊”,通常是在困苦中(参四 1),且向神祈求(尼九 4 、 28),有时译作“代求”。虽然到了中古时代,犹太人有在普珥日禁食,不过似乎当时并没有实行每年禁食。尽管如此,禁食是本书的一大主题,所以在结尾又再提及,也是合理的。正如贝格所说∶“即或九章29~32节是后人手笔,那作者也很谨慎切合书中的风格,和整个故事的精髓。”169
32. 另一个风格类似的特点,是命定这个字(希伯来文作 ma~@mar),印证同一作者的论据。这字的特别结构,从 ~a{mar 而来,是“说话、应许、命令”之意,在旧约只出现于以斯帖记(一15,二20)。这字既属罕用,因此一章15节用这字,似乎是故意用来对比“亚哈随鲁王的命定”,与这里“以斯帖王后的命定”。再次引用贝格的话∶“我们未把这些句子归为次要之前,要细心思考经文的内证。”
第29~32节提及王后以斯帖,表示末底改的法规中,有皇室的认许;同时,这法规也必纳入玛代波斯其他律例之中,是不能推翻的。记录在书上,慕理认为该修订为“In a book”而不是“In the
Book”(译注∶慕理认为应是记录在非特定的一本书上)。不过,这一句可能是副词的描写作用,表示这法规已成了坚定不能修改的权威。
162 虽然新约圣经作者没有引用过以斯帖记,但也许暗示性地提及这一章,其中不住提及“平安”的,就是帖后一 7,那里论及迫害中得着解救。
163 HUCA 14 (1939), p. 144.
164 见导论Ⅱ . 三 “普珥日”,及 W. W.
Hallo, "The First Purim", BA 46. 1 (1983), p. 22; W. von
Soden, Akkadisches Handwo/rterbuch Ⅱ (1972),
pp. 881~882 sub pu{ru. 他提供由苏美(Summerian)来的签的资料(公元前十九世纪至六世纪)。
165 论及,这一段经文乃次要经文,即并非原来就有的经文,可参阅以下详细的论述∶ Samuel E. Loewenstamm, "Esther 9: 29~32, The Genesis of a Late Addition"
in HUCA 42 (1971), pp. 117~124.
166 Loewenstamm(art. cit., p. 119)认为 toqep{ 是“法律权力的交涉文件”,但又说“似乎七十士译本及 MT 的后期编撰者,都不晓得 tqp{ 有这特殊的解法”,因此他的理论便有了疑点,尤其因为同一个字在很接近的经文,如十 2,用作“能力”解。
167 "Studies in the Esther
Narrative" in JBL 95. 1 (March 1976), pp.
168 Berg, p. 44.
169 Berg, p. 38.
增注∶得份(Portions,希伯来文作 m#no^t[)
以斯帖记的作者用字十分小心,务使选用的字眼听他的指挥。若他推出一个不寻常的字,就必不会只用一次,为使这字在情节里引起人的注意。“得份”,就是其中一个显著的字。
以斯帖记中,这字出现两次,第一次是希该喜悦以斯帖,看出她有机会成为未来王后的候选人(二9,给她所当得的份),第二次用在普珥的节日上(九19、22)。不过,这个主题(虽不是同一个希伯来字),早在约瑟的故事(创四十三 34)已出现过,说到便雅悯接受了尊贵的款待(便雅悯所得的份比别人多五倍)。此外,还有但以理及朋友被尼布甲尼撒王厚待,得享用王膳。后来,被放逐的约雅斤王被王优待,与王同桌吃饭,每天得享一份王膳,一生如此(王下二十五30)。因此,这个传统至少从埃及统治期至波斯帝国时期,传袭了好几世纪(参∶撒上九22~24)。
中文的“得份”(英文作 portion),意思不够浓郁,未能表达出这字丰厚的感情,例如约瑟给兄弟的礼物,以及其他例子中程度稍淡的情意。比如,一个小孩从庆祝会回来,留下了一块好吃的东西,说“我为你留了这块”,正好表示古代这字所含“爱的礼物”的意思。如今不少国家的文化里,“有份”参加重大筵宴庆典的,都会带点什么回去给“没份”去参加的人,没去的也会期望去的人这样做,作为庆典的纪念。另一个例子是,当以斯拉读神的律法的时候(尼八10),也说“有不能预备的,就分给他”,乃当时欢乐的情景所催使。
不过,这字还有另一种含义,在不同的场合出现,就是献祭的时候,把祭肉分派给在圣殿事奉的人等(代下三十一4;尼十二44、47,十三10)。信徒与这个字的关系,与上述的背景差不多,因为神“是我杯中的分”(诗十六5)。相反地,那故意行恶不改的人,就有不受欢迎的份为他存留(耶十三25)。诗篇十六篇继续阐述神所赐的地界(希伯来文作 go^ra{l)在神手中∶
用绳量给我的地界,坐落在佳美之处;
我的产业实在美好。(诗十六6)
这里的“地界”或“得份”是指人生所走的方向,诗人想起神在一路上赐下的指引与预备,乃不信者所认为的“命运”。因此,这字多少含有命运的意思在内。“以斯帖接受了希该所赐的分,接受了这额外的善意,也就预期了王对她会另眼相看了。后来事情的演变,就成了以斯帖的加冕大宴(二18)”170。到了故事结尾,犹太人的命运由死亡的恐慌转为生命的庆祝,这时互赠礼物,当然是十分合宜的事了。“份”的赠送,往往表示特别的好意,“因此在普珥日互赠礼物,更表示犹太人在亚哈随鲁王国里,享受特有的恩宠。之所以获得这地位,是因为犹太人的运气、配额(希伯来文作 go^ra{l)得以翻转过来。因此,互赠礼物,正好贴合这节日庆祝的意义”171。
这种用字的风格,现代人很容易不以为意,却是希伯来作品中的特色。及至新约的作者,由于娴熟旧约经文,也使用七十士译本作类似的引喻172。若忽略了这种引喻的重要性,就会引致误解经文之弊。
这个不寻常的字眼,在本书开头及结尾出现,成为同出一手笔的佐证。不但如此,更表明普珥日在作者的眼中,是神对以斯帖的恩宠,由她延及本族。普珥日所庆祝的,是得拯救的神迹,不是其中流血的情节;因此,这一日互赠礼物,集体筵宴来纪念,是再合适不过了。
170 Berg, p. 45.
171 Berg, p. 46.
172 见 Marjorie
Warkentin, Ordination: A Biblical-Historical View (Eerdmans, Grand
Rapids, 1982). “早期基督徒的圣经,就是七十士译本。保罗和路加用这版本的字眼,为的是叫人回想及联想起一些观念。……新约的按手,必须与旧约衔接起来衡量。”(p. 155)
──《丁道尔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