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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斯帖记第一章

Ⅰ 铺陈背景(一122

A 波斯的荣华(一19

  作者用简短的篇幅,把读者带到辉煌的东方世界,那时波斯帝国方兴未艾。其实那时和现在一样,大部分亚洲西部的人民生活都相当艰苦,粮食并不充足,虽然也生产一些无与伦比的艺术品,工人的收入仅能维生。宫廷的奢华却难以想像。帝王越奢华地款待宾客,就越表示他至高无上、势力万千。我们听起来很奇怪,竟然没有人稍微表示抗议。不过,对犹太人来说,受惯了先知书的教导,必然也能从观察中默然作判断,这样贫富悬殊的体制绝无公义可言。

  1. 希伯来文中,本书首句是公式化的句子,在英皇钦定本(AV)及修订本(RV)是“now it came to pass”,但标准修订版(RSV)则删去。这句话通常是历史书的开场白,是连接其上史实的。以斯帖记的希腊文本,在开头有两段是希伯来文本所没有的(见本书附录 A )。这样,这公式化的连接句,就更表示希伯来文版本原是较长的。另一个引申的原因,是作者想表示本书属于历史文学的类别85。不过以西结书和约拿书也用同一句开头,所以这两个论证都不够分量,那只是一个惯用的首句罢了。

  亚哈随鲁Ahasuerus),是希腊文的薛西(Xerxes),也是以斯拉记四6所提及的波斯王,统治于主前四八六至四六五年。很奇怪,希腊译本却作 Artaxerxes(亚达薛西)86。这位亚哈随鲁在西方历史记载中,是那入侵希腊的王,却两次被辱(主前480479年)。不过,他是个伟大的建筑师,完成且改良了父王大利乌始建的大宫殿,巩固了国家的疆域,从印度直达古实Ethiopia)。这里说的印度不是指印度半岛,而是如今的巴基斯坦,是印度河(Indus River)流经之地。大利乌被印度平原河流冲洗的金沙所吸引,于主前五一三年征服该地87。古实(Ethiopia,希伯来文为 Ku^s%,即埃提阿伯),是埃及以南的国家,如今是北苏丹的西部,并非当今的衣索比亚(Ethiopia)的版图。大利乌统治初期,便已经征服了埃及,并且把已经开工的运河,从地中海通往红海,完成了工程。这工程在商业上与军事上的利益十分明显88一百二十七省。王国原本分区并不超过三十二个,这里提及这许多省分,是要把国王的权势铺陈得尽量辉煌罢了。

  2. 登基RSV 作“坐在宝座上”)。波斯帝王的威荣通常都是极其铺张的,他端坐直背的宝座上,四周侍臣群立。不过,这一节却有更深一层的含义,原来他的登位经过不少波折,他要先平伏了埃及和巴比伦的叛乱,才能安然登位89。“王位”(希伯来文作 malku^to^)字义是“他的王国”,大部分出现于旧约的后期书卷,如历代志上下、以斯帖记、但以理书,及以斯拉记。书珊,原是以拦的首都,被波斯征服、重建。(希伯来文作 bi^ra^)是从亚述及波斯文后期借用的字眼,意思是“城堡”,是城巿里额外加强守卫的宫堡,这里的宫堡比四周高出一百二十尺。总之,一切都是为了高举国王的地位,同时保卫他的安全。

  3. 在位第三年。应是公元前四八三年,那时化已安顿国土,完成了书珊城的建设,要大摆筵席、大事庆祝。希伯来文的“筵席”与“饮酒”一字同系,表示当时必定供应大量的酒。这一场饮宴的宾客是国中的“行政官员”(EVV 作“王子”是错的)。这些人是被委任的,并非承袭的。同一个字首领(s*a{ri^m)下面又再出现。臣仆直译应作“奴仆”,是王近身的侍从(参三2,四11,五11),正如稍后的尼希米(尼一11)。至于首领RSV 作“军队的统帅”),是用来作补充,说明得更清楚。当时挑选的军队有一万四千,而作保镖的有王宫侍卫一万名90。波斯和玛代,排列次序与但以理书五28,六8及其下,八20惯用的次序相反。以民族来说,两国的关系很密切。主前五五○年之前,玛代国势较强,五五○年之后,古列王掌权,波斯便作领导。当然,波斯王会把自己的国号放在前头了。贵胄(希伯来文作 part#mi^m)是波斯的借用字,在但以理书一3也有用。玛代与波斯贵胄的浮雕,在波塞波利斯(Persepolis,阿垦米尼王朝首都)的皇家大厅梯间,可以看见91

  4. 亚哈随鲁王从父亲大利乌王承继了前所未有的财富∶书珊城奢华的新建筑、大量黄金,还有数不尽的奢侈品。这些大都是从税项及贡品而来的。皇家财宝陈列展览了一百八十日,又有这许多权贵要人聚集,正是发动攻打希腊的大好机会了。正如希西家王与巴比伦使臣的例子(王下二十1219;赛三十九18),资源很容易转眼变成军事用心。若依文字上看,似乎宴会长达六个月之久,派顿评论道∶“国王与国家大臣花了六个月时间喝酒,实在长得难以置信。”92 也许作者要读者先明了事情的背景,就先提及宴会,然后再叙述他的主题。

  5. 宴会是所有欢乐的高潮。很多人认为七日饮宴,也是太长了,不过作者要铺陈一个(多少有点讽刺性)国王是何等财富无边的景象,竟邀请了所有住书珊城的大小人民(见上文第2节注释),即国王的侍从、官员及宾客,不论大小都在被邀之列。宴会在户外举行,是在御园的院子里,比“帐篷”好(希伯来文作 bi^tan,参七7)。“是个较小的建筑物,奢华精美的一座单独建筑物,专为国王或太子享用的……这建筑物是敞开的,也许是用柱子围绕的亭院。”93 书珊城夏天酷热,稍有微风吹拂,都会大受欢迎的。

  6. 这里的描写十分细致,刻画出一幅穷奢极侈的图画。白色、绿色、蓝色的帐子RSV 作白色、蓝色、紫色),用细麻带系住。白色和蓝紫色是皇室的颜色,正合当时的场合。云石柱衬托着不同的颜色,又有金银色的床榻,不同图案色泽的地板,正好铺陈出皇家的无比华美。波斯人的风俗,是斜倚在桌子旁的。在阿摩司时代(摩六4),以色列人已有人采用。到了新约时代,更沿袭为一种习惯。

  7. 波斯人喝酒的金器皿,形状及容量有如牛角杯,设计各个不同,装饰得异常精美94

  8. 这一节是翻译者及解经者的难题。一方面它说喝酒有例(希伯来文作 kadda{t);另一方面又说让人各随己意。这就视乎 da{t 这字放多少重要性了。据派顿(Paton)说,这个波斯字在本书出现了十九次,都与王的御旨有关95。而“例”(RSV 作“法律”)这个字是指玛代和波斯不可更改的律例。据希罗多德及色诺芬(Xenophon)的记载,有一条律例是这样的∶国王什么时候举杯喝酒,人人都要喝。约瑟夫却把这故事这样诠释∶“国王又吩咐仆人,不必勉强人喝酒,只要不断送上酒去,因这是波斯的惯例,但可以容许人随己意享用。”96 约瑟夫是依据七十士译本,那里加了一个否定词,因而把第二句整个意思更改了,与希伯来文版及英文标准译本完全不同了。他这个见解没有提供什么助益。

  也许,诠释者过分受这 da{t 字的影响,因这字有时带有“吩咐”的意思,过于“圣旨”的意思。正如新国际本作“国王下令容许客人随意喝酒,他已吩咐仆人随客人意愿侍候他们。”这里还有另一个解释,对这一节的意思有帮助的。Kadda{t 一字可解作“大酒壶”,这样就再也不用管什么御旨了,整句是说“大壶大壶的酒随意饮用”97。也许新国际本的译法为最佳诠释。

  此外,翻译文字无法看出来的,在希伯来文中间却有遣词用字的细微之处。例如,不断重复出现的 rab,意为“许多、甚多”,第7节中,王的“厚”意,第8节的“一切”臣宰,都是这个字。这表示国王藏酒多得无数,仆婢也数不清。

  9. 同时,另有类似的筵席为妇女们举行,是由王后主持的。有些作者认为区区几节经文中,出现了三次大筵席,可见筵席是本书作者最爱用的主题98。不错,这故事环绕几个筵席而展开,作者当然难免要把筵席成为书中的重点了。依波斯风俗,女人另设筵席宴客,似不是常有的惯例,然而,以斯帖后来的确设宴给国王及哈曼。也许当时宾客人数太多,所以不能不分开来设宴;又或许可以忖测∶由于宴会极度奢华,某些女宾无法接受得来。

  瓦实提Vashti)这名字令人费解,因为根据希罗多德,王后的名字叫做阿玛翠丝(Amestris),是奥塔尼斯(Otanes)的女儿,奥塔尼斯曾在主前五二二年协助大利乌夺取王位。不过,可能国王有别的王后,名字并未被发现,又或许王后有别的名字。“瓦实提”在各种版本中,有七个写法,意思在波斯语中是“最好的”、“蒙爱的”、“最渴慕的”,是个值得引以为荣的好名字99

85 ICC, p. 121.

86 国王的身分,见导论,第 1115 页。

87 HPE, pp. 144f.

88 HPE, pp. 145147.

89 HPE, pp. 234237.

90 HPE, pp. 237247。图 31 是波塞波利斯(Persepolis)的王宫侍卫。

91 IBD , p. 1195,阶梯图。贵胄见 HPE,图 27

92 ICC, p. 131.

93 A. L. Oppenheim, "On Royal Gardens in Mesopotamica", JNES 24 (1965), pp. 330ff.;埃及许多正规装饰花园,有文献可证,而尼布甲尼撒喜欢园景有山峦及各种树木(p. 332)。

94 例子见 AB 第六图,及大英博物馆。有一个饮用的角(BM 124081)是半镀银的,高 25 公分,尾端形状像蹲着的半狮半鹰兽。日期追溯至公元前五世纪波斯帝国的阿垦米尼时期。

95 ICC, p. 146.

96 Antiquities of the Jews xi. 6. 1.

97 John Gray, The Legacy of Canaan, VTS V (Leiden, 1956), p. 226;由 Moore 引用,AB, p. 8.

98 把第 3 节和第 5 节的宴会分开来,就成了三个宴会了,因为末后一个是为平民的。不过,若 bi^ra^ 译作“全国”,正如这里的主张,那么客人就不是从河那边过到大城来的了。那河在三章 15 节下称为 ha{`i^rS. B. Berg 认为两次宴会都是为全国人的,不过强调两者有不同的宾客名单(Berg, p. 32)。

99 AB, p. 8. 亦见 p. xlii.

B 国王被辱(一1012

  这位权力无边的大国王,统治当时所知的全天下,无数的资源与权势,然而,竟是容易触怒的。这个事件引起一个问题∶这个家到底谁作主?

  10. 一个星期的宴乐放纵,国王的心当然是欢乐的。希伯来字 to^b,“好”的意思,可以解作“欢欣”,甚至“醉酒”,视前文下理而定(参∶撒上二十五36及王上八66,可见同一成语会有相反的诠释)。亚哈随鲁当时看来极不可能全然清醒。本节中的七个名字在各版本有许多不同写法,亦没有外证可以证实。米户幔Mehuman)是古波斯字的希伯来化形式(意思是“可信任的”),最后一个甲迦Carkas)在波塞波利斯废墟中的石版上出现过。一般看来,这些名字来自波斯的证据较大,希腊的影响则看不出来。希伯来字 sa{ri^s太监,在这里其实可以指“总管”,同时也指“被阉的人”,因这七人有权进入王后的宫室去。不过,也可以单指“总管”,正如波提乏(创三十七36),是个结了婚的男人。

  11 12. 国王视瓦实提为至宝,要把她的美貌展示宾客,作为这场盛大庆典的高峰。她忤逆不肯出来,在众首领面前丢国王的脸,不用说是自取其祸的了。犹太早期的其他著作有不少字句的变化和加插,解释她为何不肯应命。一个理由是她被要求裸身露面,另一个说她或许有了容貌的瑕疵,这样,在犹太人的心目中,她不肯出来就可以理喻了。否则,她就是公然反抗丈夫的权柄,认为他们的权力应有适可而止的界限。这里没有提出拒绝的原因,使故事更为紧张。瓦实提对国王没有反抗的权利,所以有没有理由是无关重要的。是否作者同情瓦实提,要引起读者的怜悯?这方面他似乎成功了。国王的震怒,必然爆发成行动,瓦实提惨遭不利。

C 国王报复(一1322

  1314. 王室的参谋,明哲人,是传统务必设立的职位。例如法老谘询的博士(创四十一 8);但以理在尼布甲尼撒王时代,就是巴比伦哲士之一。达“时务”是指观星象而得的时机,可以采取有利的行动的意思。不过,这里似乎是说“采取合宜的对策”(参∶代上十二32)。这个句子很长,有许多注解的附句,正是作者写作的风格(一1是另一个较短的例子)。王经常谘询这些知“例”明“法”的人(希伯来人作 da{t[ di^n)∶作者喜欢用押头韵的字,其实这两字并不合用于当时的事例。因为,这样的局面似乎是古所未有的。此外,“七”的数目特受偏爱,已是十分明显的了(参10节)。

  在王左右的人,就是哲士中最被信任的,被挑选可以时常见王面,即个别直接与他说话,是个难得的特权。这七个人是国王在国境内最亲信的人。他们的名字没有什么值得议论的,有些名字的写法各版本略有不同,不过正如第10节的名字,似乎都是波斯的形式100。第一个名字甲示拿Carshena),见于波塞波利斯遗迹的石版上。亚达薛西王也有七个策士(拉七14)。

  15. 作者继续13节解释哲士之前的叙述。国王不知如何处理当前的僵局,于是征询照例应怎么处理的指示,就可以避开承认无能的尴尬了。

  16. 国王的亲信大臣商讨之后,米母干(Memucan)大显身手出妙计。这人机敏之处,是把这件事扩大到更广阔的层面来看,这样便把国王私人的怒气,冲淡缓和了。还有另一上招,他利用全部男士在场的情况,争取他们的支持,使这有失国王颜面的事件转为对国王有利,而牺牲王后的权益。

  17. 米母干的见解大获在场男士的赞同。但却未顾及女人的心理,一般来说,女人并不像男人那样易于即时采取合作行动、互相撑腰。

  1820. 惟恐被女人嘲笑品论的念头,已足够理由颁布新御旨,至于怎样推行并未论及。国王自己则加上了废后的御旨,把瓦实提废了。这样就可以杀一儆百,使所有作妻子的不敢违抗丈夫的吩咐。命令一颁布,就可以叫妻子百依百顺!

  从这里起,瓦实提已不再冠以王后之称,值得留意。比她还好的人,指出故事发展的方向。从国王高处不胜寒的角度看来,王后的影响力非常大;这样,下一任王后的位分,就必然全力施展她的威力了。她的威力到底有多大,正是故事陈述的内容。瓦实提犯了不明文的律例,放弃了对国王的影响力,这影响力原该在私下才使用的。她所受的处罚,看来十分恰当,她既蒙召而不就觐,就让她永远不再就觐好了。奈特(G. A. F. Knight)认为米母干是典型恨不得落井下石,使无辜者身败名裂的人101

  2122. 米母干针对男性的自尊而呼吁,赚得国王及贵胄的支持。作者叙述国王不加思索便颁布御旨,间接指出这地立例像儿戏,而这样的律例多不可胜数(参13节)。派顿很详细说明当时波斯国所用的多种语言,他说御旨中必然有一份亚兰语的,因为是官式的国际语言102。不过,当时各国人士汇集,必不乏翻译者或传讯者;况且,如希罗多德所记103,当时的邮政系统也可以传送御旨。可是,这御旨的内容势必叫接收的丈夫们大惑不解,这是不难想像的了,因为每家的丈夫在家中作主,原是理所当然的。各说本地的方言在希腊文版本是没有的,这颇令人奇怪。早期的犹太解经者用尼希米记十三23及下来诠释这一节,吩咐作丈夫的∶虽然妻子是外国人,仍要继续在家中说本国方言。不过,这里的背景不合用。英皇钦定本及修订本任意地意译了希伯来文,但对意思也没多大帮助。稍经更改后,意思是说“他看怎样说最合适,就怎样说”,这当然合情合理104。希伯来版本的解释是∶好像亚哈随鲁王在仿效古列王册上的榜样,鼓励发展少数民族的文化105。这样看来,御旨要译成各国文字,正好支持这一论点。这一场序幕里,铺陈了波斯皇宫外在的装饰,以及人物的布局,极尽奢华荒诞。较之今日故事的叙述手法,本书卷的笔法完全客观,作者不作任何评论、不作人物描绘、没有心理分析、没有任何判语。读者会自己引申,当时仍在外邦统治下的犹太人,就是散居各地的犹太人的祖裔,当然也会快快引申判断的。

  我们活在完全不同的时代,很容易错失其中隐约的讽刺与幽默,这些对当时的读者都是很明显的。几个讽刺的暗示中,最显著的亚哈随鲁王在第一章中的前后对照了。开始时,他是世间至高之君,富贵荣华、威仪万千、惟我独尊中仍慷慨为怀;到后来,同一个国王,千方百计要在妻子不顺命的屈辱中保持尊严。波斯和玛代的立法者是法令一出无人能改的君王,因一时之气,在半醉半醒的状态下,竟要立刻颁行御旨。那班以米母干为首的大臣,聪明却不明智。他们所建议草拟的法令,使国王在人民眼中,成了愚夫,而且当他心情好转后(二 1),他也许会后悔废了瓦实提。对于这统治天下的大君,万民前途在握的王,难道他就是以心情来酌量自己的言行?本书作者对当代最高统治者与宫廷贵胄的行径,胆敢揭露描绘,他坚定的信念实在惊人;他所作的见证,在完全不知不觉中,表现出他对永生神的确信,也知道信心的果效不会落空。这位作者知道他的身分不至摇动,也不因眼见人间政权如此庸碌而忧戚;因为他所敬拜的那一位,虽然没有指其名,是在上统管万有的。

100 AB, p. xliii,列出各名字的不同形式。

101 TBC, p. 29.

102 ICC, pp. 161f.

103 Herodotus, The Histories, viii 98.

104 AB, p. 12,根据 Hitzig 的见解;参 ICC, p. 162.

105 从留存的文献中,得知古列为所统治的人民(不单只犹太人)保存他们的圣所,又把被掳者送回本地去(ANET, p. 316)。

──《丁道尔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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