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得记第三章
三、路得信心的顺服
经文:路得记第三章
今天晚上,我们要特别注意“顺服”两个字。刚才所唱的诗歌“信靠顺服”这是我们一生一世必须牢记的,信靠与顺服,是基督徒生活中,最重要的功课。有了信靠,有了顺服,我们的生活才有喜乐。
“顺服”是人最难学的功课。虽然这两个字,连我这个外国人也会写,可是教人行出来,就不容易了。顺服人的意思很难,顺服神似乎更难。惟有路得,她甘心无条件的顺服神。
中文新的圣经,我们常看到“信”字,如(约一11-12):“祂到自己的地方来,自己的人倒不接待祂。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约三16):“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五24):“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新约里面充满了“信”字。
我很喜欢研究中国字,原来这信字很有意思。左边是个单企人,右边是个言字;言字是由“、三口”合成。相信中国古时,有很多小国,每小国都有国王;所以全国有很多位国王,但皇帝只有一位。如果某国王很好,得到皇帝喜欢,就被召入京朝见皇帝;皇帝就用朱红笔,在那国王的王字上面点了一点,王字就成了主字。所以那一点是代表“主”,就是三位一体的主口里所出的话。“信”的定义就是:“一个软弱的人完全倚靠三位一体的主口里所出的话。”中国字实在很奇妙!你是否一个软弱的人?这里有许多主口里所出的宝贵话语,可以帮助你。
当我读神学的时候,我没有钱,一切所需都是神为我预备的。虽然可免学费,但每月要缴膳费卅元。曾有一时,我仅有十五元,为了急需,我想把一些书卖给同学;但同学也穷得与我同病相怜。后来,我在马太六章卅三节找到了神的话:“你们要先求祂的国,和祂的义,这些东西都要加给你们了。”所以我就抓住神的应许,天天为所差的十五元祷告。虽然祷告,可是口袋里,仍然只有十五元,神试验我非常厉害。到了最后的一天,我不敢到饭堂进膳,因为院长在那里收膳费。我连忙跑到宿舍,唯一的盼望,是有人寄信给我内附支票。果然有封我的信,是我妹妹小学
“信”的意思,也是“靠”的意思,而且包含顺服的成分;正如我们刚才所唱的诗,“信靠顺服,以外并无别法;若要得耶稣喜爱,惟有信而顺服。”“信”,非单脑子赞成,点头称是。比方我对人说,某航空公司的飞机,速度快,又准时;食物好,服务周到,升降平稳。那人边听边点头,表示头脑同意我的话,但他不一定敢乘搭那飞机,因害怕飞机在空中失事。他信而不靠,怕飞机靠不住。所以新约里的信,要加上倚靠和顺服,才是真正的信。
很多年前,在菲洲有位传教士,想把新约译成当地土语,但找不出合宜的字来译信字。他只好把凡有“信”字的地方,留下了空白;经过两年千思万想,总是没有办法。他就把这事求告神!一天,有个土人替他从海口搬运了大批书信来到,汗流满额,疲乏非常,那土人就往藤椅一躺,说:“啊!我这一百八十磅全身重量躺在这椅子上,多么舒服呀!传教士听见了,恍然大悟!于是将所有“信”字的空白,都填上这一句话。如(约三16)“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将(全身躺在耶稣身上的人);不至灭亡,反得永生。”
希腊文新约圣经,多半是用匹,斯,丢,偶(国音)四个音阶。这是希腊文的“信”字,也有其他的字,不过这是最重要的。这个字不但有倚靠的意思,也有是顺服的意思。如保罗在(提后一12)说:“……因为知道我所信的是谁?也深信祂能保全我所交付祂的,直到那日。”这个“信”字就是匹,斯,丢,偶,其意思义就是完全交托,不靠自己,将最重要的交托给祂;将自己的重,全都躺在祂身上。同一个希腊字也有顺服的意思。请看(腓一29):“因为你们蒙恩,不但得以信服基督,并要为祂受苦。”中文把信的原文译成“信服”,这两字译得很好,非常恰当,比(约三16)的“信”字,译得更为圆满。“信”,如果单单头脑信,没有用;看你服不服,便知道你信不信。如果“信”没有“顺”,那个信就有问题了。正如飞机,飞行迅速;但你不乘搭,对你仍然无用。耶稣的救恩预备好了,你如果单单头脑相信,单听美丽的圣经故事;你不倚靠,你不接受,你就灭亡。
中文的国语圣经,翻译至今五十三年,在这些年间,中外各地言语的习惯,改变了很多。五十三年前译圣经时,信字的含意和现在已经两样了。那时的“信”,是对朋友的态度,忠心信实对待朋友。信耶稣,对耶稣忠心信实,这是我们的信,充满了意义。但可惜直到现在,已成了头脑佩服,不是信靠,更不是信服了。
路得的信,因信而顺服,具有这两种的成分。她完全信靠神,她出去找工作,神为她开路。她恰巧到波阿斯的田工作,神感动波阿斯;欢迎祂,安慰她,她才晓得;不是单单她要耶和华,耶和华也要她了。所以,路得信心的试验,有了很好的成果。
在第三章,我们看到路得需要学习一个新功课,是她在摩押地所没有机会学到的。她是一位公主,经常有人侍候她,不必她去侍候别人。耶和华要她学习顺服,这是一门最难的功课。
记得我两个孩子小的时候,我吩咐他们做事情,他们不大甘愿。可是因为爸爸大于他们,手也大,可以管教,所以只好勉强去做。但他们做,用自己的办法,把自己的成分加入;不肯百分之百顺服爸爸的话。顺服看得见的父母,顺服看得见的主人尚且不容易;要顺服我们看不见的神,更是难乎其难了。路得却学到了这个功课。
昨天晚上我已经告诉各位,在我应当结婚的时候,因远离父母,只好请中国的邮局帮我做媒。路得的婆婆很关心媳妇的事。我想,拿俄米一定为路得的问题祷告多日了。以利米勒拿俄米有位至近的亲属,名叫波阿斯;他还没有结婚,又富裕,又爱主;对待路得一向很好,对拿俄米也很客气。但他从未表示他的心意。按理,他应自动出来尽至亲的本份,负起拿俄米和路得生活的责任;将她们的产业赎回,免得本支派的产业流于外人之手。这是犹太人的规矩。
波阿斯之所以毫无表示,并不是因他缺少金钱,也不是缺少爱路得的心;既然如此,为何他不负至亲之责,为何让路得辛辛苦苦在他田里,拾取麦穗维持生活呢?拿俄米为这些问题左思右想,不解其意。后来在祷告中,从神那里得到了亮光。
波阿斯实在深爱路得,可是因自己的年龄和路得相差太远。路得年轻貌美,尽可找位年青有为的如意
拿俄米蒙圣灵光照,从路得的言语和表情,看出祂对波阿斯一见钟情了。拿俄米想:波阿斯是自己的至亲。(按犹太人的规例,男子若没有儿子而死了,应由至近亲属,娶死者的遗孀,生子归死者名下,为死者留后。)拿俄米觉得应该挺身而出为这件大事作主,她就对路得说:女儿阿!我不当为你找个安身之处,使你享福么!你与波阿斯的使女常在一处,波阿斯不是我们的亲属么!他今夜在场上簸大麦。你要沐浴抹膏,换上衣服,下到场上,却不要使那人认出你来。你等他吃喝完了,到他睡的时候,你看准他睡的地方;就进去掀开他脚上的被,你躺卧在那里,他必告诉你所当作的事。路得说:“凡你所吩咐的,我必遵行。”(三1-5),于是路得完完全全地顺服了。── 费述凯《路得记──不信时代中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