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书亚记第七章
六 攻打艾城的失败与成功 七1~八29
天主教有很多著名的神学院,其中两间最著名的,分别在罗马和耶路撒冷。在耶路撒冷的叫 Ecole Biblique(这是多明会的经学大本营,也是法国考古学校的基地),其前任院长戴辅斯(Roland de Vaux, 1903~1971)对这两章经文,曾和士二十章攻打基比亚的记载作了很有趣的比较:两宗战事都先被打败,且都哭号直到晚上;待获得上主可得胜的应许后,均派出伏兵;当诱兵假败受城中人追赶时,伏兵就趁城门敞开起来夺城并予焚烧;追兵见城中起火慌忙回救时,原先诈败的军兵回头进攻,把敌人围困杀戮净尽。这两宗事件不但次序相类,词语且极相同。其惟一最大不同点乃是:书七至八章,在以色列中做了愚妄事的是犹大人,是在便雅悯地的艾城所行的。而在士二十章,却是便雅悯的基比亚人,向犹大人行了凶淫丑恶的事。因此,戴辅斯就猜测,书七至八章为后于士二十章之作,并且是盲目爱护本族的便雅悯人,对首先去攻击他们的犹大人(见士二十18)报以颜色之作,为申派的人收集来编在此处,藉以突出约书亚之彪炳功勋,或原不是在艾城作战的(详见 R. de Vaux 的 The Early History of Israel,一九七八年版,第六一八至六一九页)。
戴辅斯的说法,很使人感到兴趣,但经文所示是否就如他所说的?我们还得从注释这两章经文中去探索。
1 亚干犯罪 七1~26
从现有的经文和各种译本的观察,加上亚割谷(七26)是在犹大地(十五7),离耶利哥、吉甲和艾均颇远,有些学者就认这亚干犯罪的故事,原为一独立的传统,给申派搬来使用的。这种见解,我们也须从进入经文的注释中,才能找出实际的情况。
A 攻打艾城失败 七1~5
七1
以色列人在当灭的物上犯了罪 有关\cs9以色列人,请看一2的注释。当灭的物,请看六18的注释。犯了罪所指的,就是有人没有按规定,将圣战中应予毁灭的东西完全毁灭。因此,这就不是那个人或某些人犯罪,而是整个以色列人犯了罪了。
犹大 原义是赞美的意思。按以色列人的传统,他是雅各的第四个儿子(创廿九35),是那承受列祖之应许者(创四十九8~10)。故此,他的后裔便成为南方的领导支派。
谢拉 原义是东方的或兴起亮光的意思。圣经曾讲及数个不同的谢拉,如以扫子孙中流珥的儿子(创卅六13),西缅的一个儿子(代上四24),利未人易多的儿子(代上六21),古实的一个国王(代下十四9)等。但这里的谢拉,明显是指犹大从塔玛(他玛)氏所生的一个儿子。
撒底 原义是礼物或主的赐予的意思。中文又译为撒巴底(代上廿七27)。但在代上二6,却列为心利。
迦米 原义是修理葡萄园者的意思。此名在圣经亦有二人。另一人为吕便的儿子(出六14)。
亚干 原义是搅事的人的意思。创卅六\cs1627的亚干(卷曲的意思),原文与这里的亚干并不相同。这名字原来可能只是形容词,被后人用为专有名词的。
耶和华的怒气,就向以色列人发作 因为有这搅事者(亚干)的连累,整个以色列人都遭上主的怒气。因为亚干把上主和以色列人立约中的彼此信赖破坏了。
七2
当下约书亚从耶利哥打发人 有关耶利哥,请参看二1和六1的注释。但在七十士译本中,这名字却没有出现。因此,学者多认为这章是一个独立的传统故事,或是从吉甲神坛出来的传统。
伯特利 原义是上帝的殿的意思(创廿八19)。在艾城的西北端,属便雅悯地,而在以法莲山地的南界上。
伯亚文 原义是虚空的神坛或虚空之家的意思。这名字虽在申派的历史书中多次出现(如书十八12;撒上十三5,十四23等),但均可能是依据何四15,五8,十5的含义而来。在以上何西阿书中所讲的各经节,其提到的一些地名均与伯特利相近,而却不提伯特利之名;更要紧的,是十5所讲的\cs9伯亚文,明显是暗指耶罗波安一世曾在那里设立拜金牛犊之神坛(王上十二32)。故此,我们无法在任何圣经地图上找得到伯亚文这地方,原因是这名原为暗指伯特利者。为这原因,我们不单相信本节的耶利哥三字,原本不在这传统之中,甚至“靠近伯亚文”数字,亦原不在这传统之内。若后者原在其中的话,其含意就不是指地区在何处,乃指艾城是近似那伯特利一样,为一虚空之地,是神所不喜悦居住的所在(请参看下面“艾”的解释)。
艾 原义是废墟的意思。在伯特利东南边约
此外,根据一九七五年出版的《圣地考古挖掘百科全书》(Encyclopedia of Archaeological Excavations in the Holy Land)第三六至五二页的记载,亦说明在这廿
你们上去窥探那地 这是一般军事将领在攻击一地之前,必会做的事。圣经中的将领亦不例外(参看二1;民十三1~16等)。
七3
只要二三千人上去,就能攻取艾城 这话语,一方面鉴于事实(见下句解释),另一方面也是当时被杀的只有三十六人(5节)之少而引起如此紧张,所以有些学者就认为是二三百人之误或其夸张词。全句是,只要少量的队伍,就能把艾城夺下了。
因为那里的人少 如果约书亚是在主前十三世纪上半叶以前攻打耶利哥和其后即攻打艾城,则艾城根本就没有人居住,这章的故事便可能为虚构的地名起源说了。但若约书亚真是在主前第十三世纪末或其后攻打艾城(不应说城,而只能说废墟旁散居之小村),那么这里的那里人少,就切合实境了。因此,本章故事的传统,便可能不只是古代两种传统故事的汇编,而也有这实质的攻打艾村的历史背景,给混合在两个传统的故事中,这便与戴辅斯的意见为不同了。
七4~5
于是民中约有三千人上那里去,竟在艾城人面前逃跑了 这里的三千人,也许就只约有三百人的原义。因为人多也没有用,那些由吉甲上去的人只能走那个山谷路(八11)。山谷路狭,艾村的人只要数夫挡谷,加上在山谷上边抛石头,以色列人就会在艾城人面前逃跑了。这是原先派去作窥探的人没有尽到责任。他们只窥探到人数的稀少,而没有侦察地形的险要,以致在轻敌的心情中,出其不意的吃了大亏。
艾城的人击杀了他们三十六人,从城门前追赶他们 主前十三世纪末起在此居住的人,既是在旧城楼附近散居,他们部分人可能就匿藏在旧城楼之后,部分人在山谷两边的山上。以色列人在这山谷只能单行的向上走,待前头的人来到村前,两边山上喊杀连天,石如雨下,原在旧城楼匿藏的人,就正如经上所说,从城门前追赶他们。结果就有三十六人阵亡了。
示巴琳 原义是裂口的意思。大概是指在艾这废墟东边的采石场,这也正是下坡的地方。以色列人便在这边被杀败。
众民的心就消化如水 这句话,原本是用来指敌挡以色列人,就是上主的仇敌,在经历或听到上主的大能时,便惊心丧胆了的意思(参看出十五15;书二9、11、24,五1等)。现在却反过来用在以色列人的身上,表明以色列为破坏与上主立约之互相信赖的人,已成为上帝的仇敌了。
七1~5
按现有经文的记载,第一节的头一句明显是申派汇编这章经文的标题:以色列人在当灭的物上犯了罪。申派是以“先知神学训诲史”(参看本书绪论“约书亚其书”中的“归属问题”)的观点来编写这卷书,所以他(们)一方面使用约书亚曾经攻打艾村的历史背景,加上那“搅事者”亚干对此废墟(艾)的传统教育性的故事,和那些在艾或亚割谷之石堆的传统教育性的故事,汇编成现有的这章经文。经文提到犹大支派中的亚干在这便雅悯的境界内“搅事”,或者会正如戴辅斯所说的,是依据士二十章的便雅悯人之报复性写作的说法。但这说法只属这“犹大支派”为加笔,而非整个故事属虚构。这故事的历史背景是,约书亚曾打发人去窥探艾村;窥探的人没有尽其职责,只窥探到当地的居民甚少,而未侦查到那边的地形是如此险峻。以致约书亚依探子之言派少量的兵员去攻打时,却给敌人打败了。这样一来,以色列人都惊惧莫名了。
这故事的背后,也给我们一个教训,就是约书亚在此,正如九14所说的“没有求问耶和华”,而仅尽信人的话,以致有这“心就消化如水”的惊扰!
B 约书亚和长老的哀伤与祈祷 七6~9
七6
约书亚便撕裂衣服 有关约书亚,请参看本书绪论的“约书亚其人”。以色列人在撕裂衣服时,是表达其惊惧(创卅七29,四十四13;民十四6等)或哀伤(创卅七34;撒下一11~12,三31等)。但有时亦可在极其忿怒时撕裂衣服的(太廿六65)。
长老 在底本的特性上,我们注意到:耶典极重君王,神典高抬先知,祭典则是祭司超越一切的人,而申典和申派都强调长老的职能。故此,在申命记中,差不多什么事都要找长老来解决了(参看申十九12,廿一2、3、6、19,廿二17等)。当然,摩西曾因责任太重,而获得七十位长老的辅助(出廿四1;民十一16等)。故此,这里所讲的长老,也就是从民中拣选出来协助约书亚的人。也正因在此强调了长老,就使我们更知道本章经文,甚至于全卷约书亚记,都是申派的人搜集前人文献和传统,而汇编出来的。
把灰撒在头上 正如撕裂衣服一样,把灰撒在头上也是表达惊惧(撒上四12)和悲哀(撒下一2,十三19)的。
在耶和华的约柜前俯伏在地,直到晚上 有关约柜,请参看三3的注释。前面在五14,约书亚亦曾俯伏在地,但那是谦卑的敬拜;这里所提的,却是他和众长老,都在羞愧莫名中的向上主表达自己的卑微无助。他们的一筹莫展,并不只是一种短暂的感受,而是直到晚上。
七7
哀哉,主耶和华阿…… 终于,约书亚开口祷告了。他的祈祷并非埋怨,而只是投诉。
你为什么竟领这百姓过约但河,将我们交在亚摩利人的手中,使我们灭亡呢 有关约但河,请参看一2的注释;亚摩利人,请参看三11的注释。约书亚说明领百姓的是上主,要百姓过约但河的亦是上主。现在,他们被敌人打败,是将要灭亡的朕兆。这岂是你上主的旨意吗?
我们不如住在约但河那边倒好 既然过到约但河西边来,会要遭亡,我们岂不是不来倒好?
七8~9
主阿……我还有什么可说的呢 约书亚既是将领,军队是他率领的,探子是他派的,听了探子的报告便派少数军兵出战,而没有求告上主,又是约书亚所做的,约书亚还能说什么?他自己认错了。但他求上主怜悯。他将这一切都摆在上主面前,赤露敞开的投诉。
迦南人……必围困我们 有关迦南人,请参看三11的注释。但他在此并不单指一族的人,乃指迦南地各族的人,这就是这地一切的居民的意思。当这些人听见以色列人败在细小的艾村人手上时,他们就会勇气大振,齐心合力的来“打落水狗”了。所以,约书亚是预想他们必会一齐来围困以色列人的。
我们的名……你的大名 中国人说:“人死留名”。这名,就不但是代表一个人的代号,指他的品格、声誉和归宿的结局。约书亚在此深怕以色列的名,会从此消失;是则上主因没有选民敬拜祂,祂的大名将会怎样?这是他尊敬中的婉转语,表明他以为没有了以色列,则上主的大名也会从此烟消云散了。当然,这是约书亚的错想,申典和申派的作者,不像耶典之极端拟人化,将上主的本性显明出来,也不像神典之只在彰显上帝的权能,亦不似祭典之特显全能之神的荣耀。申派所重的,是上主的圣名。上主让祂的名住在圣所(申十二5~28;王上八章;王下廿三27)而祂自己却住在天上(申廿六15)。约书亚在此,正如一般的以色列人一样,常将上主的圣名与他们、他们的圣殿、他们的权力连系在一起;他们以为没有了他们的名,就没有上主的圣名了。这是极大的错误。特别是进入到犹太教时代之神恩独宠说,就是以为上帝惟独拣选了以色列这族人的论调,更是如此。其实,上主虽然拣选了圣所立祂的名,而祂却不依靠有圣所才能生存。同样,祂虽然拣选了以色列人,而祂却不靠赖以色列的名才能存在,而是以色列要依赖祂和祂的圣名才能生存。
七6~9
在被艾村的人打败后,约书亚和各长老都悲痛莫名,俯伏在上主的约柜前,谦卑的认罪祷告。约书亚向上主投诉,早知如此,不如不过这河西来。现在以色列人既在仇敌面前败下,众迦南人听见就会齐来攻击他们,使以色列的名字从此在世上消灭。若如此,上主你自己的圣名岂不也会不存在了吗?这是约书亚和许多以色列人一样,对此有错误想法的地方。
C 上主的吩咐 七10~15
七10~11
起来……,以色列人犯了罪,违背了我……的约 上主对约书亚和每个信徒所要的,不是他长久在羞愧中卑下的俯伏,乃是要他起来做他当做的事。以色列人最大的罪,乃是她背约。圣经所讲的约,分为人与人所订立的,和神与人所订立的两方面。这里所讲的乃是后者。上帝与人立约,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是出于上帝的应许,而未要求人要做什么的。例如:上帝与挪亚和其后裔所立的约,应许不再以洪水灭世(创九8~17);上帝与亚伯拉罕立约,应许将迦南地赐给他和他的后裔为业(创十五7~21)。狭义的约,乃是对人有所要求的:上帝应许作他们的上帝──保护者,人当遵守祂所要求的去行。例如:在与亚伯拉罕立割礼之约时,不但要求亚伯拉罕和其子孙要行割礼以示守约,也要作完全人(创十七1~14);与以色列人在西乃山立约时,便颁布了十条诫和一些要求人要遵行的律例典章(出十九至廿四章)。这狭义的约,也是申派的人所一再强调的。申派特别重十条诫命中的头两条诫(申四23)。上帝是慈爱守约的神(申四31,七9),但祂必严惩背约的人(申七10~11,八19~20,廿八15~35等)。
取了当灭的物,又偷窃,又行诡诈 现在,以色列的背约,就是她取了当灭的物。这些当灭的物,是烧了属于神的,或是要送入上主库中的,所以是偷窃和行诡诈。虽然犯这些罪的是个别的人,上主是将以色列作为一立约的整体:一个身子有许多肢体;肢体虽多,仍然是一个身子(参看林前十二12)。
又把那当灭的物放在他们的家具里 犯罪虽然无人见,存心却自然有神知。因为上帝是无所不在、无所不能、无所不知的。因此,是谁犯了罪,他怎样犯罪,如何处置犯罪所得之物,上帝都一一知晓,无可遁形的。
七12
以色列人在仇敌面前站立不住……是因成了被咒诅的 当灭之物之所以当灭,是因它是被咒诅的。现在,以色列人取了当灭之物,物就连累了人,一人就连累至全营都要受咒诅(六\cs1618)。因是全营为被咒诅的,他们就不能得胜仇敌,便在仇敌面前逃跑了。
你们若不把当灭的物除掉,我就不再与你们同在了 在约书亚记中,对约书亚的主要应许乃是上主的同在(见一5、9);百姓所祷愿的,也是上主与之同在(一17);约书亚之所以能尊大扬名声,亦是因上主的同在(三7,六27)。以色列人之所以能走干地过约但河,也是有永生之上帝在他们之间(三10)。而现在,上帝却说:我就不再与你们同在了。完全绝望了吗?又不是的。前面还有个\cs9若字。这是像立约的条件似的。你若不……我就不;你若把当灭的物除掉,当然上主也就再与你们同在了。你选择什么?是要犯罪和从犯罪而得的?还是要上帝的同在?
七13
你起来,叫百姓自洁 有关自洁,请看三5的注释。上主要约书亚负起领导的责任,而不是只俯伏在那里痛哭流涕──你起来。
因为耶和华以色列的上帝这样说 这是上主信实守约:祂仍称自己为以色列的上帝。上帝并未背约;背约的是以色列人。有关耶和华,请看一1的注释;上帝,请看一9的注释。
七14~15
到了早晨,你们要按支派……宗族……家室……人丁,一个一个的近前来 这种到上主面前来的办法,大概是一种掣签的方式(参看撒上十17~21掣签获得扫罗为王;撒上十四40~42掣签掣出约拿单为犯了罪的人)。
被取的人有当灭的物在他那里 请参看七11末句的注释。
他和他所有的,必被火焚烧。因他违背了耶和华的约 前面七11,我们已经讨论过背约的严重性和必将受到严厉的惩罚。这里就是一个现例。他所有的,并不单指他偷窃私藏了的,也不单指他的家具和其余物件,也包含他的儿女和一切的牲畜(参看第24节),都必被火焚烧。原因就在于他的背约。
七10~15
约书亚因派少量战士攻打艾村失败,而在上主面前哀痛直至晚上。上帝却叫他起来负起当负的责任,就是要他吩咐百姓自洁,以便明天在上帝面前抽签,藉以查出那犯罪背约而私藏当灭之物的人。要严厉的处罚此人,使圣洁的上帝仍能与他们同在。这严厉的惩处,就是要把犯者和其全家人畜,都用火焚烧,使众人知道背约的严重性。
D 约书亚的查察 七16~21
七16~18
使以色列人按支派近前来,取出来的是犹大支派 这是在翌日的清晨,约书亚并不延迟上主要他负起的责任。首先是十二支派的代表在神坛前抽签,结果是犹大中签。有关犹大,请参看七1的注释。
使犹大支派近前来,就取了谢拉的宗族 所谓宗族,是指犹大名下的儿子所属的儿孙之义。犹大有五个儿子:珥、俄南、示拉、法勒斯和谢拉(创四十六12;民廿六20;代上二3)。有关谢拉,请参看七1的注释。
使撒底的家室,按人丁一个一个的近前来 这是从上代至下代,每代按其男丁的名字抽签的意思。有关撒底,请参看七1的注释。
迦米 请参看七1的注释。
亚干 请参看七1的注释。
有关掣签,七十士译本在撒上十四40~42,似乎保存了古代使用以弗得(见出廿八6~30)的传统。该三节的希腊文翻出来如下:
他就对众以色列人说:“你们站在一边,我和我儿子约拿单站在另一边。”百姓对扫罗说:“照你想做的行吧!”扫罗就祷告说:“上主,以色列的上帝阿,你今天何以不回答你的仆人?上主,以色列的上帝阿,若果是我或我儿子约拿单的过失,就请给乌陵;若果是你百姓以色列的过失,就请给土明。”显出是约拿单和扫罗来,百姓无罪。扫罗说:“在我和我儿子约拿单之间抽签。”就抽出约拿单来。
在本章,可能没有使用以弗得,而只是抽签。这种抽签决事的办法,不但有前述的例子,连扫罗的被拣为王,亦是使用同一方法(撒上十17~21)。而在海浪翻腾,狂风大作当中,与约拿同船的人,亦是以掣签方式来找出使那灾祸临到他们之人(拿一7)。
七19
约书亚对亚干说,我儿…… 当然,亚干并不是约书亚的儿子。这是在抽出亚干来之后,约书亚在痛苦心灵中却亲切的对他说话。
我劝你将荣耀归给耶和华以色列的上帝 这是以真神的圣名来作劝勉。荣耀的原文,也有重量和重担的含义。故此,约书亚也藉此要求疑犯不可轻看这件事。耶和华以色列的上帝,是以色列人在聚会中常用的名词,藉此显明上主是这会众的神,祂就在他们当中。
在他面前认罪……,不要向我隐瞒 这是在“法庭”上的认罪,而不是宗教上将自己的心灵重担交付的认罪。这后者,固然是获得上帝的赦宥(约壹一9),以致心灵的平安(参看诗卅二3~5)。甚至前者,也使人心灵得到平安而俯首甘受应得的惩罚。否则的话,隐瞒过犯在心灵上的痛苦和良心的不安,比那肉身的受罚会更为长久和难受。
七20~21
亚干回答约书亚说,我实在得罪了耶和华以色列的上帝 不但是偷窃和私藏了当灭之物为得罪了上帝,人所犯的任何罪,对神对人的不义,或对自己良心有亏之处,都是得罪上帝的,是出于没有敬畏、亲爱、依赖上帝而来的(参看创卅九9,约瑟对其主母之试诱时所回覆的话)。
示拿衣服 圣经古代的示拿,就是其后的巴比伦。从巴比伦而来的衣服,表明是一件“进口货”,或“洋货”,必定是较为漂亮或质底较佳的货品。
舍客勒 这是旧约时代的重量和币制的名称。一个舍客勒等于二个比加(出卅八26),二十个季拉(利廿七25)。以现代的重量来计算的话,一个舍客勒约等于
我贪爱这些物件…… 这些物件,包含一件美好的示拿衣服,二百舍客勒银子,一条金子重五十舍客勒,因一时的贪爱,便断送了自己和全家生命。贪之害人,自古以来就已极深。不单中国俗语说“贪开头、贫落脚。”即贪字和贫字的下端(下场)是一样的。圣经更说:“贪财为万恶之根。有人贪恋钱财,就被引诱离了真道,用许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前六10)
七16~20
既受了上主的指示要负责任办事,找出那罪犯来,约书亚就在次日一早,叫以色列各支派的代表到上主面前,就是在神坛前抽签。抽出是犹大支派以后,又由犹大名下的儿子之宗族抽签。如此一批一批下去,就抽出亚干来。约书亚在苦痛中劝亚干认罪,不要在上主面前隐瞒而羞辱主的圣荣。亚干就直承是私藏了些当灭之物在其帐棚之中。
E 亚干连累众人的结局 七22~26
七22~23
那件衣服果然藏在他帐棚内,银子在底下 这是“法庭”审讯中的重要一环:赃证确凿。不但是犯人认了罪,亦能找出犯罪的证据,证明其认罪不是逼供或顶替的。
就从帐棚里取出来……,放在耶和华面前 这是把赃证拿来和定谳之用。七十士译本在七23的以色列众人翻为以色列众长老。可能是依据较古版本,或可能是译者按七6和八10的话而改。更重要的,是判案依申典和申派的惯例,是由长老作决定的。放在耶和华面前,原文是摆开在上主之前。意思是在神坛前,让神人共鉴赃证之意。
七24
并亚干的儿女、牛、驴、羊、帐棚,以及他所有的 也许,早期的经文在此只列了七21所述的东西,就是只有本节的首句,而这里的并\cs8至所有的,均为较后犹太教严峻的处理背教者时的加笔。因为七十士译本亦无这些东西的出现。
都带到亚割谷去 这里的亚割谷,有几个可能:(一)首先可能是要按现有原文字面的翻译。这亚割的原义也和亚干相类,为搅扰(和合本作连累)的意思。但这亚割谷是犹大支派的北界,离耶利哥和吉甲都颇有一段路。因此其可能性就不大。(二)第二个可能是要翻为亚干谷。但这亚干谷在何处,却因年代久远而湮没,不知其原址的所在,只知道是靠近吉甲和耶利哥而已。(三)第三个可能,是因亚干的原文字根 `KN 与亚割的字根 `KR 相近,字义相类,而亚干谷\cs8又无实址可寻,亚割谷却有分界石这一堆石头在那里,且有七25的话为根据,后人就误以亚割谷为亚干谷了。申派可能就是以此传统而编写本章经文的。
七25
你为什么连累我们呢,今日耶和华必叫你受连累 这里的连累,原文字根为 `KR,即音译为亚割的。这也可译为你为什么搅扰我们呢。搅扰上主的选民者,上主也必搅扰他(参看创十二3)。
以色列众人用石头打死他 这是以色列人所用的极刑。以色列人行此极刑的法例,请参看申十三6~11,十七2~7;利二十2等。基督教中最早殉难的信徒司提反,亦是这样被打死的(徒七54~61)。
将石头扔在其上,又用火焚烧他所有的 主犯被用石头打死后,扔石其上成堆作示众,用为儆戒效尤者。其他的就用火焚烧,使成灰烬。这后者也是早期以色列人所认为最大的刑罚──无后代,不能留名后世了。
七26
在亚干身上堆成一大堆石头 这一大堆石头,不但是示众以儆效尤,也是作为纪念,使人记得上帝的烈怒,不再作背约的事。
于是耶和华转意,不发他的烈怒 有关耶和华,请看一1的注释。转意的原文,若用在人的身上,就是悔改的意思。原来的含义,是向反方向而行。因为搅扰以色列人的恶,也即是搅扰上主的恶,就是那背约的罪已得到应得的刑罚──满足了上帝公义的要求,上帝就不发他的烈怒了。故此,以色列人可再得上主的同在和眷佑,获得迦南地为其产业了。
因此那地方名叫亚割谷,直到今日 在申派写此句时,可能他所指的,就是那在犹大和便雅悯边界上,亚割谷的那堆分界石。虽然如此,先知何西阿(二15)和以赛亚(赛六十五10),都以这亚割谷为以色列人和末世的太平盼望之所在。同样,因为上帝的震怒,耶稣已经在十字架上担当了,仰望他的人,就有确凿可靠的指望得平安(参约十四27;腓四7)。
七22~26
亚干既已认罪,供出赃物的所在,约书亚就派人去把赃证取来,摆在上主的神坛前,让以色列众人都可以看到,证明了罪犯的恶,就判他和他一切所有的为“当灭之物”。于是,将人犯和赃证带到谷边,用石头打死罪犯,用火烧了属于他的一切东西和赃物。然后,众人在亚干身上堆了一大堆石头,作为纪念和儆戒人不可效法。因这堆石头在此山谷,所以那地名就叫亚干谷。后来因这石头湮失,人们因见犹大和便雅悯边境有堆用志分界的石堆,而这地名亚割的意义又和亚干相似,就误把这属犹大的亚割谷,当做亚干谷了。──《中文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