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书亚记第七章
以色列人的丑事(七1-26)
如果耶利哥居民及他们拥有之物注定是要‘归于耶和华’,下一章以色列人在迦南的故事也要如此。以色列人遭遇到罕见的逆转:在战场上败于艾城居民手下。失败的原因不仅仅是探子的侦察不尽不实(2-3节),轻视艾城的实力,说‘不必劳累众民都去’。这种情形在生活中也是常见的,得意之后逆转接踵而至。
(一)
以色列完全陷于窘境:‘众民的心就消化如水’(七5),正像喇合所说她的人民在以色列人面前心都消化了(二11)。约书亚感到绝望(七9),他担心这种逆转使迦南人恢复了以色列人过约但河时所失去的勇气(五1)。他在面对大灾难时感到无话可说(七8)之后,立刻又采取了明智的步骤,将耶和华的名誉与以色列联系起来:如果敌人将以色列人除灭,耶和华的名会因此受损,毕竟是耶和华率领以色列人过河的。出埃及记卅二章及申命记九章的记载说,耶和华因为百姓铸造金牛犊,威胁要将他们灭绝的时候,摩西也采用类似的机智说法。民数记十四章用更多的篇幅作类似的讨论。在那谈判之中,上帝要挟要与摩西订新约,使摩西的后裔成为他真正的子民。
约书亚记七章是全体卷入的原则的最显著的例子,开头的第一句便是‘以色列人在当灭的物上犯了罪’,虽然接下去立刻标明那是某一个人的行为。在偿还代价的时候(24-26节),这个人的全家因他的命运受苦。在某种程度上,这正说明了我们所熟悉的一句话──‘没有人能离独立’,我们所作所为,常会牵连到别人,而我们当时没有留意到,事后知道了却已是后悔莫及。
至于约书亚自己在这件事上的牵连多大,圣经上倒没有详细说明。当上帝对这位俯伏在地的领袖说:‘起来,你为何这样俯伏在地呢?以色列人犯了罪’,是他在暗示任何建议,包括祈祷在内,都于事无补,重要的是先纠正民众的行为表现?如果这就是本故事的目的,那就与反对狂热信仰的呼吁相符了,正如以赛亚书一10-17说,在大堆祭礼与节期上加了祷告也是无效的,必须在上帝面前先将百姓的犯罪行为除去。
圣经所持的观点常与我们的观点发生冲突,这一点我们是不能欺骗自己的,行为一定产生后果,如果伤害已成事实,就要采用合适的补救方法去阻止灾害的蔓延。在夺取了耶利哥城时已发出这警告(六18):不可触摸已经归于耶和华的任何东西,包括人在内,拿了,就会连累(希伯来字achar)全营的人,给全营带来灾祸、灭亡。
(二)
‘连累’("trouble")是约书亚记七章的关键词,而且都是语气温和无法表达其中全部的含意。我们谈论许多种类不同的连累,因而可能听不见这个圣经中不常用的字眼所引起的回声。本章的末了部分(24-26节),记载这个违背禁令的以色列人显然在亚割谷留下了臭名。当日在场的民众可能也听到这个不幸的英雄取了当灭之物(七1),历代志上二章七节也记载了亚干在当灭的物上犯了罪,本章的希腊译本也称他为‘连累人的人’。
简捷地看一看圣经上有关这个词的用法,就能洞悉其中的部分含意。在本卷书的后部,耶弗他看到来迎接他的竟是他的女儿时的痛苦表情说:‘你使我甚是愁苦,叫我作难了,因为我已经向耶和华开口许愿,不能挽回’(士十一35)。‘作难’(英文"trouble")在向上帝许愿中跳出来,它牵涉到将女儿献做活祭。约拿单没有听见他父亲所发的誓──‘凡不等到晚上向敌人报完了仇吃什么的,必受咒诅’(撒上十四24),而迳自蘸蜜吃。知道事情真象之后他说:‘我父亲连累你们了’(29节)。这位得胜的青年王子得免死亡,仅因百姓坚定地将他们的英雄‘救’了(43-46节,编者注:英文译作"ransom",即‘赎回’之意,中文和合本则译作‘救’)。
以利亚与亚哈王在迦密山相遇时,互相指控对方是‘使以色列遭灾(受连累)的人’:以利亚的控罪是他的话令以色列人遭遇三年旱灾;亚哈的控罪是‘离弃耶和华的诫命去随从巴力’(王上十八17-18)。雅各埋怨两个儿子为了报妹子底拿受污辱之仇,在示剑家里的报复行动,令他有了臭名,也用‘连累’一词(创卅四30)。
当然啦,‘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这理论的得力实例在箴言书里最多──保罗对此教训有他自己的说法:人种的是什么,收的也是什么(加六7)。箴言十五章廿七节几乎将亚干所犯的罪行完全纳入:
贪恋财利的,扰害己家;恨恶贿赂的,必得存活。
约书亚记七章几乎拢括了这些全部因素。就像在亚哈的情形一样,以色列接到了命令,却又置诸不理。十一节说得很清楚:‘违背了我所吩咐他们的约’(书三章也有关于‘约’的记载),而以色列人用一连串的不服从行为去‘违背’所吩咐他们的约。就像在约拿单的情形一样,揭发罪人应该选用抽签方法,免得无辜者受罪(16-18节)。从这三段经文看,圣经时代的人正是从我们认为可能不太有关的情况中找错误出在那里:战争失败,饥荒,缺少上帝的启示──这些事情激发了同样的问题:‘我们在哪里出错?’及‘我们应该怎样做?’
连累与定罪(七1-26)(续)
上面已经说过‘连累’是本章的关键词,从本章开始时的英雄的名字,及结束部分的山谷的名称反映出来。约书亚清楚表示(25节)用石头将恶人打死是合适的做法。
我们不清楚圣经的其他作者对这不幸的故事知道多少。约书亚记十五章七节所提的亚割谷,令我们知道它在犹太北部边境上(但并不是十八17所指的流便南面边疆)。后来,它又在先知书出现两次,是作为一个罪恶地方,需要悔改:
沙仑平原必成为羊的圈,
亚割谷必成为牛躺卧之处,
都为寻求我的民所得。(赛六十五10)
我必赐他葡萄园,
又赐他亚割谷作为指望的门。(何二15)
本章(1,18节)的经文显示出了带来连累的是南方的大支派:‘连累以色列的人’是属于犹大支派。在历代志上二章犹大家谱中只简短的指出‘这亚干在当灭的物上犯了罪,连累了以色列人’(5节)。而这短短的一句令我们在理解约书亚记七章时,面对另一个重要的希伯来动词:违令(maa&l)。
(一)
违令译成英文有好几种含义。令读者更感困难的是,学者对这个希伯来字的解释也极不相同。有一个是记载在民数记五章十一至卅一节,可能是圣经上惟一有关神谕裁判的例子。经文开始时提及怀疑妻子行淫,接下去是试验妻子是否行淫的方法:‘你晓谕以色列人说,人的妻若有邪行得罪丈夫,有人与她行淫,事情严密瞒过丈夫……’婚姻关系上的不贞成为一种形象,比喻人类对上帝背约。标准修订本翻译约书亚记七章一节(‘但以色列人背弃了忠诚’)就是按照这种比喻。
另一位学者指出:违命一词无论在哪里出现,几乎都是指违背上帝命令,或至少在圣上犯罪。约书亚记的这段经文就是第二类观点的例子。这样解释违令,使怀疑有通奸行为的诉讼条例成为例外。古代近东地区将通奸标志为‘大罪’的事实,使得‘通奸’一词常用来指控宗教性犯罪行为。笔者无法断定这两个论调的优点,却是较为偏爱第二个观点。这观点对耶路撒冷圣经译本中的书七章一节产生了影响──‘但以色列子民因违背命令而陷于罪……。’
(二)
旧约圣经中使用违命一词的其他细节,可能比它前面的含意更为重要,这一点对我们思想这段经文有帮助。第一点,这个字眼(几乎?)全出现于旧约圣经的后面几卷,最常用到的是历代志和有关的以斯拉记和尼希米记,以西结书里也出现了好几次。摩西五经中的利未记和民数记,有些部分都被认为与上列各书出自相同日期。申命记里出现过一次,是后来的编辑加进去的,不在原作里。(民廿七12-14在申卅二48-51有了重复且加以发挥,插进的部分中有一个是用做动词。代上十13-14也反映了较早期的撒上十三13-14的违命。)
另外一点,整个以色列民族被控违命,一般都是指流亡巴比伦的成因。但以理书九章七节指的是这件事,以西结书也没有例外。历代志上描述王朝以来的犹大诸王,自所罗门的继任人开始,直至耶路撒冷大王室的最后一任国王为止,都是不忠不义的。
在约书亚记七章中,我们处理一个带来全民族毁灭的‘违命’。在有关违命报告的开始部分所用的方法,属于较后期的圣经思想,常与犹大支派的流亡连系在一起。这故事的目的是强调早在应许之地生活的开始便已存在违令的迹象──这情形在上帝所喜爱的犹大支派中尤其常见。
(三)
我们已经看到当时是用抽签的方法点出谁是罪人(16-18节)。第十九节约书亚对亚干说的话,在旧约中是相当难得的:‘我儿,我劝你将荣耀归给耶和华以色列的上帝,在他面前认罪。’这件事使我想起有的回教国家的死刑是在回教寺举行早祷之后执行的。但这里可能有些不同。我们没有资料可以证明圣经时代的正式合法宣誓需要提供证据。一首庄严的赞美颂可能鼓励人说老实话。以斯拉记有个最接近的记述(十10-11)可以照文字这样翻译:‘你们违背了命令,因你们娶了外邦的女子为妻,增添以色列人的罪恶。现在当称颂耶和华你们列祖的上帝……’与亚干的情形一样,这些话之后随庄严地认罪。
就像我们赞成耶利米对将来的应许一样,
‘当那些日子,人不再说,
父亲吃了酸葡萄,儿子的牙酸倒了。
但各人必因自己的罪死亡;凡吃酸葡萄的,自己的牙必酸倒。’
(耶卅一29-30)
违背命令的人全家,连人带牲畜,都被民众用石头打死,又用火焚烧,这件事令我们产生了怜悯之情。我们必须记得在旧约时代,圣洁与污秽一样的被认为容易传染。亚干与凡接触过他的人都受染污,就像处理瘟疫一样,必须采取严厉及坚决的措施。较为同意这种论调的读者这样想会感到宽慰:比较以为处死亚干一家人才能恢复神圣的平衡──亚干的违令已令三十六个以色列人在艾城门前丧生(4-5节)。
读过新约使徒行传的读者,一定记得亚拿尼亚和撒非喇的歹运。这对夫妇把卖田产的钱留下一部分,欺骗了初期的教会。他们的死不是由人操纵的。亚干也是同样无可避免的。──《每日研经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