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记第七章
七4. 我的军队以色列民。本节称以色列为神的“军队”,参较圣经对“以色列民”“全副武装”出离埃及的记载(出十三18若果真该这样翻译)。只要我们不将他们和现代有纪律的军队相比,这描绘并没有错。古时的“群众”里每个男丁都是士兵,纵然只有小刀或是机弦,以色列的男人无疑都携备兵器。譬如大卫,就向歌利亚称耶和华为“带领以色列军队的神”、“万军之耶和华”(撒上十七45);出埃及记十五章3节更直截了当地,说“耶和华是战士”。“以色列军队”的概念,无疑很容易引伸到天上的军兵,两者同样受神掌管。重重的刑罚。参较六章6节;法老在九章27节也承认以色列是“清白”的,自己是“有罪”的。这是从另一个角度看第3节的“神迹”,每个灾难都是神执法的行动,祂是审判官,同时亦是救赎主。
7. 八十岁,加上以色列人在旷野的四十年,这年龄符合摩西死时“年一百二十岁”的记载(申三十四7)。一百二十岁的确实寿数虽然罕见,却不是没有可能。然而一百二十也是原始时代,神容许人存活最“理想”的岁数(创六3),因此这数目可能是象征性的说法。三代(如:诗一二八6“看见你儿女的儿女”)也是完满的象征。每代四十年,三代正好是一百二十年。
七8~13. 法老面前的神迹
虽然赐给摩西的三个神迹,可能都曾在以色列人面前施行,这里记载行在法老面前的只有一个(杖变蛇)。另一个神迹(水变血)变为灾难之一(出七20)。第三个神迹可能和九章10节皮肤病的灾难有关。不出所料,法老完全不把这些神迹当作一回事;尤其他的“科学家”也有法子复制。后来他们也能复制“血”和“蛙”灾,但他们的伎俩似乎只是到此为止。
9. 蛇,本节所用的是 tanni^n,并非四章3节的字眼,一如上述,这字可能是指小鳄鱼,又可能是大蜥蜴或泽蜥。希伯来人并没有在自然科学上详细分类的习惯。
11. 行法术的,原文 h]art]ummi^m ?大概是来自埃及语;这字眼圣经只用来形容这些埃及人(但一20等经节除外,惟该处似乎是引用五经)。上文解释他们是“博士”和“术士”。他们名叫雅尼和佯庇的传统(提后三8),《耶路撒冷的他尔根》(Jerusalem Targum,主后二世纪)已有独立记载。法术在埃及极为普遍,好几个蒲纸文献都以之为主题。
12. 吞了他们的杖,译作“囫囵吞下”更佳。即使到了今日,同类相食,仍是弄蛇者烦恼不堪的问题。他们变出来的确然是真蛇。尽管有人试图视之为象喻,不将“吞下”按照字面理解,似乎很不可能。但我们仍然不能肯定事情发生的经过,法老的术士究竟如何复制摩西神迹等等问题,更耐人寻味。这些术士无疑善用障眼法、幻术、甚至催眠术。使徒行传七章22节虽说摩西学了埃及人一切的学问,我们不能以为摩西所用的也是这种手段。
七14~25. 第一个灾难
用来形容这些“灾难”的,是三个同源而又同样解作“击”、“打”的希伯来字,以及三个已经译为“神迹”的字眼。这几个字强调灾难的双重性质,既是神作为的证据,又是这些作为本质的彰显;这些作为包括了审判和拯救。有人认为这些灾难构成道德难题。对他们来说,问题不在灾难的发生,也不在以色列逃离这个疮痍满目的国土,而是在于圣经将之视作神忿怒的诠释。但神既掌管万有,万事岂非全是祂的作为?此事若非神向埃及彰显忿怒,又怎会是祂向以色列施行拯救?这两句话若不共存,便得共亡。在信和不信之间,同样的事情往往可以有不同的解释。故此基督徒对每一件事的解释,皆是以神爱的宗旨作为出发点(罗八28)。没有什么能够动摇这种信心,因为它终能胜过世界(约壹五4)。(海厄特的附录对于不同的灾祸,作出了有趣而详尽的讨论,请看336页以下。)
17. 变作血。任何浓稠的红色液体都有可能是这里的“血”,本节注重形似,而非客观的分析。然而有人提出这是指日落时,光线照在水面的倒映,这解释我们却必须否定。因为落日虽然能够暂时改变泛滥河水的外貌,却不会影响其滋味和气息。最合理的解释似乎是从衣索比亚冲刷下来的红泥(每年造成阿拉伯人所谓“红尼罗”的现象),或者是红色浮游生物大量繁殖(澳洲昆士兰沿岸不时也会这样)。杖一“击打”河水,水便发生改变,与渡过红海(十四21)和约但河(书三15)一样,是神完美时间安排的例子。
19. 水……江、河、池、塘。这些重复的名词强调击打范围广泛,免得我们单看第17节,以为受影响的只有尼罗河。这实在不足为奇,因为埃及一切池塘和水道,始终得倚赖尼罗河供给水源。今日东南亚雨季泛滥时,河流的秽水涨过平原,能够污染几哩以外的纯净井水。这是很沉重的打击,因为尼罗河被视为神祇,其水是埃及的命脉,鱼又是最主要的食粮。在木器中、石器中,虽然希伯来文作“在木和石之中”,戴维斯认为这是指树汁及地下泉水的理论,恐怕也说不通:记叙本身并不支持这看法。和合本与 RSV 的翻译最为合理。然而美索不达米亚亦发生过类似的灾难,树林和庭园都充满了血;有关这方面的记载请参看海厄特。
22. 埃及行法术的也……照样而行\cs8。他们起码在外表上达成了同样的结果。依照常理来看,能够扺消灾难当然更为有用;但这无疑是他们力所不逮的(参看蛙灾)。因此摩西和他们之间的差别并不在于效果,重要的是产生这效果的方法。他们藉“邪术”达到目的,以色列则单单倚靠神:两者的分别实在于此。
24. 在河的两边挖地。这是目击者生动的描述。在河边沙土挖“井”可以有“滤水器”的作用。附带说一句:这证明了水所变成的并非真血(若果是血,怎样也过滤不了),而是令人作呕的红浆(18节只说它令人厌恶,并没有如 AV 所言,说它有毒)。
25. 七天。有关十灾的时间指标不多,这是其中之一。它不可视为象征,要照字面解释才有价值。经文骤看似乎显示灾难接二连三地发生,事实未必如此。灾难结束日期可以肯定:以色列在逾越节(春季月圆)时出埃及。尼罗河在衣索比亚雪溶,和高地春季豪雨之后泛滥。灾难开始时尼罗河若正泛滥,时间便当在六月至十月之间。从被毁坏的植物可以看出,出埃及记第九章的雹灾似乎在一月发生。因此十灾合起来,起码有六个月的时间。紧凑的圣经记叙,往往将很长的时间加以浓缩,一章8节“有不认识约瑟的新王”便是一个例子。──《丁道尔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