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世记第十七章
笑(Ⅰ)(十七1-27)
第十六章稀疏简朴的风格,是大多数希伯来故事典型的体裁。在此之后,我们在本章又碰上唠叨的神学家在工作了。上帝被描述为作了许多的谈话,并且尽量解释祂意愿作什么及其原因。除了一个短短的异议之外,亚伯拉罕没有什么行动,而且终于照上帝的指示小心地执行了。正如第十五章一样,这些内容可能大部分得诸以色列的学者,多于说故事的人。
(一)
然而,就亚伯拉罕的故事之布局而论,这章的内容有些却是很重要。如果放在一段比较短些的经文中,作为精彩的部分,而不是散失于论割礼的细节之中,其渐增的力量可能更为明显。
不论我们是否真的接受亚伯拉罕其时是九十九岁(参看创世记十二章以下作为‘历史’的注释),自从以实玛利诞下以来,已经过了一段很长的时间。上帝又一次向亚伯拉罕显现,并且应许他将为多国之父;像在第十五章一样,祂也提及与他立的约。这约的记号乃是全家的男子要受割礼,连以实玛利在内。然而上帝宣布撒拉要生一个儿子,而当亚伯拉罕笑这个宣布,并且提醒上帝,他本来已经有一个儿子的时候,上帝说虽然那儿子将要得福,祂的约却是与撒拉的儿子立的。
到处都有紧张,也有相反相成和善恶相勀的现象。亚伯拉罕对这一切有什么想法呢?他一定早已放弃由他正室得一个儿女的希望了。但是他是不是把他的希望完全放在由夏甲而生的儿子以实玛利身上呢?他了解夏甲在旷野中蒙上帝的拯救得以免于死亡。但是关于上帝对她说及以实玛利的话,至少也是迷离的。那话说及许多后裔,却未提及要得到的土地。但是如今在这里上帝对他重申他的约,而这次却提到土地和以实玛利。但是以实玛利果真包括在内吗?因为上帝突然之间宣布,那不可能的事将要发生:他将会由撒拉得另外一个儿子,而这个儿子将会比以实玛利更蒙喜爱。对此亚伯拉罕还需要向上帝祈求什么呢?
(二)
就创世记整个的布局而言,这些问题要到以撒诞生(廿一章)以后才得到解决。到时亚伯拉罕由衷地表示感谢──而且毫不感到难以接受──上帝的旨意。我们知道那时的情形,夏甲再度被撵出去,还带了以实玛利一起去。以实玛利被绝对地排斥在应许之外,惟有以撒才是后嗣。但是要强调的是在十七章,亚伯拉罕并未知道事情的结果会如何。
故此当他听到上帝宣布以撒将要诞生时,他‘俯伏在地喜笑’。在本章开始,当上帝对他显现时,亚伯拉罕也‘俯伏在地’,这是对神临在时敬礼的恰当态度。但是在新的宣告发布时,敬礼却荒唐地与喜笑并列。大抵俯首低头表示他乐意相信上帝的话;但是他心里所发出的问题和笑声,却显示出他并未能把握它的意义。所以亚伯拉罕的笑乃是极其认真的笑。这是一个迷惑不解而又愤怒的人对上帝的旨意不能领悟时,不由自主的反应。
这种反应远比他外表上的领会,更能把他心灵的真实状况流露出来。为了这个缘故,他为以实玛利代求:‘但愿以实玛利活在你面前!’声音虽动人,但事实上应当视为愤懑多于为他儿子担心。问题实在并非他疼爱以实玛利。在这时候作此请求,犹如对上帝说:‘你什么时候才不再开我的玩笑,让我安安静静地持守我所有的呢?’简单说,他是掉进那可知可见的事物中,虽嘴上不说,心里却是否认上帝会行神迹。
他并未因此而被上帝公开怪责,反倒受上帝指示,要给撒拉的儿子起名叫以撒(Isaac)。以撒这个名字,事实上并不如字面上,解作‘他(亚伯拉罕)笑’;而是‘上帝曾笑’的意思,正如希伯来听众所熟知的,含有‘好意地微笑’或‘看起来高兴的样子’之意。毫无疑问地,是亚伯拉罕按照惯常的希伯来习俗,在男孩出生时给他起的名字(参廿一3-7)。不过他们乐于接受讲故事的人以‘小说的方式’说出来,因为它有效地强调上帝对亚伯拉罕的不满。我们今天宁愿以为亚伯拉罕选用这名字,乃是由于回忆他自己心里的傻笑。这名字使亚伯拉罕回想起在神迹之前他曾长期在混乱中生活;并在事后悔悟之中,怪责自己缺乏信心。
(三)
比在我们渺小的生命中所能发生的更伟大的事,在这人性与神性相遇之中进行。上帝的恩典把亚伯拉罕围绕住,使他没有逃脱的机会。我们可能同情亚伯拉罕的异议和不理解,因为上帝的作为许多方面似乎很不公允。但是我们要特别留意那对亚伯拉罕笑的警告;更要在我们自己的生活中,提防口头的信仰与心中的不信之可怕的混合。因为这等于把上帝降到我们的层面,并且从我们的前途中排除上帝的恩典与作为,而用我们人的想法去解释上帝的话。
我们还记得主耶稣在那富有的青年官员失败之后所说的话吗?──
耶稣周围一看,对门徒说:‘有钱财的人进上帝的国,是何等的难哪!’门徒希奇他的话。耶稣又对他们说:‘小子,倚靠钱财的人进上帝的国是何等的难哪!骆驼穿过针的眼,比财主进上帝的国还容易呢!’门徒就分外希奇,对他说:‘这样,谁能得救呢?’耶稣看他们说:‘在人是不能,在上帝却不然,因为上帝凡事都能。’(可十23-27)
割礼(十七1-27)(续)
本章其余部分话多而不太有深意。
例如,它企图把约与亚伯拉罕和撒拉改换名字联系起来。至此,创世记中都用亚伯兰和撒莱(虽然在本注释中我一直都用大家比较熟悉的‘亚伯拉罕’),此地却暗示亚伯兰受上帝的指示改名为亚伯拉罕,意思是‘多国之父’,与他将作为多国的祖先的应许的地位更相一致。但是听众可能知道,这是一个错谬的字源,因为在名字的第二部分(raham)与希伯来字众多(hamon)之间只有声音上和表面的相似。正如创世记所显示许多其他的属于人名、地名的意义,包括本章稍后以撒的名,及前章(参看十六7-16)庇耳拉海莱在内,他们都喜欢这类的文字游戏。但是这对他们不过是一种游戏而已。他们必然很知道‘亚伯兰’(Abram)与‘亚伯拉罕’(Abraham)实际上只是两种不同的形式;即同一名字一个长些,一个短些,而且它正当的意义乃是‘父亲(就是上帝)被高举’。同样,撒拉与撒莱也是同一名字(意思是‘公主’),只是在最后的音节有小小差异。我们要把创世记中每隔几章便有的命名与改名的仪式,细心思考才好。
值得注意的是,族长们对上帝所喜爱的名字的称呼,在本章的第一节,首次出现‘我是全能的上帝’(参看廿八3;卅五11;四十三14;四十八3;四十九25)。在摩西时代这名字被著名的耶威(Yahweh)或耶和华(The Lord)所取代(参出六3)。希伯来语是伊沙代(El Shaddai)乃是与十六章十三节的伊莱(El Roi)和看顾人的上帝在十四章十八节的伊理安(El Elon‘至高的上帝’)同一类型。形式是不同的,因此学者们对于事实上的意思是否为‘全能的上帝’疑信参半;怀疑这是另一个‘虚构’的翻译。但是他们自己的建议(例如拉比称为:‘全足的上帝’,或比较现代的‘巨大的上帝’)在语文学上并不更为高明。我们必须承认该名称太古旧,它的意义在时间的长河中已经消失了。
(五)
此外,对于本章中给予割礼显著的地位,我们也比较存疑。在这里,我们见到另外一个后来再回忆族长时代的情境的例子。
历代以来割礼对犹太人都居重要,主要是因为它配合他们特殊的饮食习惯,使他们从周围的其他民族区别开来。但是在圣经时代的早期,情形却并非如此。米所波大米的闪族人没有实行割礼,但是在东方诸国及亚拉伯,不只包括与希伯来人有密切关系的以实玛利人或亚拉伯人,还包括希伯来人不太喜欢的摩押人和亚扪人(参看十九30-38),当然也包括他们不断咒诅的迦南人在内,这些人却差不多普遍实行。所以,当摩西的律法告诉他们要离开迦南人的作法,保持清洁(正如申七1-5;九4,5;二十16-18等),在观念上,并不是以割礼反对无割礼。
无疑的,本章作者觉知这情势,所以他有两种相反的感情。一方面,就割礼而论,他把以实玛利作为亚伯拉罕的儿子带进约中;但是差不多同时,他又说这约只包括以撒和他的后裔。总的来说,我的印象则是他要我们只把以色列当作割礼的民族,只有他们是惟一的与约的应许有关的民族,或多或少邀请他的听众装作不知道其他民族也实行割礼。
我们又一次闻到希伯来人自大与排他主义的讨厌气味。幸而他尝试掩饰间题没有太成巧。以实玛利人或亚拉伯人不能完全撇开不算,因为他们的祖先曾在传统之内,而其他早期圣经时代的闪族人,也不能完全不算。本章花了那么多的篇幅在割礼上,但是其效果适得其反。它不但未能排除其他族于上帝的天命之外,反而迫使我们容纳他们。当我们思考廿一章以撒诞生以后所发生的事时,我们要记住这点。──《每日研经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