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返回本书目录 |

启示录第十九章

vi. 为巴比伦的报应谢恩(十九15

  巴比伦的审判以天上的大感谢赞美作结。

  1. 约翰告诉我们,他听见一个大声。我们会觉得奇怪,这大声分明是天军歌唱的声音,为什么约翰不直说呢?这正是约翰的一贯作风,但凡描写天上的事,他都是很含蓄。他不明说是谁在歌唱,也许是天使,就是五11中的那一人(也有人赞成是教会在歌唱,参 Mounce 书中之讨论)。

  歌词头一句是哈利路亚,是希伯来语“赞美耶和华”之意。这一语句在此共出现四次(1346节)。在新约中再没有别的地方用哈利路亚。希伯来原文旧约圣经中的一些诗篇也用此语,但在英文译本中均是意译;音译只此一处。赞美的歌词救恩荣耀权能都归给神,因为这三样在巴比伦的审判中都表露出来了。

  2. 这一节解释上节的赞美。赞美,因为祂的判断是真实公义的,大城的倾覆就是一个实例。此处又再一次指出:大城之毁灭不光是能力的问题,而是神审断的彰显。审断原文是 ekrinen,可惜 Moffatt NIV 英文版本都疏忽了这字的意义,只译成判决,其实远不止判决,而是罪有应得的审判,大淫妇用她的淫行败坏全世界,如今她受审判,天上讴歌欢腾。

  在此我们要提醒自己,我们是非常容易被败坏的,“世人都喜欢一个自满又合理的宗教,他们都不介意崇敬一个柔弱的加利利人耶稣,一个贫血的弥赛亚,献给祂中庸而合理的敬拜……我们身为信徒的也乐意向各种外邦的主义思想献媚,像淫妇卖身一般。福音因而混杂了各种自然宗教,沾染了异教邪说、假信条,和虚伪的行径。我们歪曲神的旨意来迁就人的目的,我们更改福音,改换教会形象以适应时代”(Torrance)。

  当然,这样做法是徒劳无功的。大淫妇必被审判。“道德律是不能被破坏的,正如地心吸力之不能违反。违反只有叫道德律的牢不可破更加彰显!”(Kepler)。在此我们或许还应加上几句话:“提起哈利路亚,我们总爱想到韩德尔的哈利路亚大合唱,大家奏着凯歌向统管天地的神教拜。启示录中最后也有这样的凯歌,但约翰却深知在凯歌之前必须先有另一种胜利的欢呼,欢呼罪恶在神面前一败涂地永不再起”(Love)。大淫妇不止败坏全地,且流神仆人的血,怎么可以不接受神的审判。

  3. 歌颂团第二次赞美神。我们不知道他们所唱的歌只有一句哈利路亚,然后跟着解说赞美是因为烧淫妇的烟往上冒,直到永永远远(参赛三十四10),还是三句全部是歌词。无论如何,我们别以为这是幸灾乐祸。他们的神是一位创造者。大淫妇的毁灭不过是新纪元的前奏,“他们的哈利路亚除旧,同时也迎新”(kiddle)。

  4. 与神最亲近的天君众圣加入了颂赞之列。二十四位长老与四活物(这是本书最后一次提到他们)俯伏敬拜。宝座指出神的威荣。他们的歌词是两个字:阿们,即完全同意前面所说的;哈利路亚,颂赞之词(与此相同的颂赞参诗一○六48)。

  5. 又一次,约翰听见不明告讲者是谁的声音。声音既由宝座出来,必是出于神的话语。话中之一句说主我们的神又证明不是神或基督自己在说话。话中之一句说主我们的神又证明不是神或基督自己在说话。声音呼唤神的众子民来加入颂赞的行列。神的众仆人(原文 douloi,即“奴隶”)和凡敬畏祂的两句,说明人在神面前是多么的卑微。无论大小亦即包罗万有。

C 羔羊的婚筵(十九610

  神仆人的得胜以天上的婚宴象征。教会是基督的新妇。

  6. 约翰又一次听见声音。他特别用三个比喻来描写,这声音好像众的声音,亦即不是众,不过好像而已。其次又像众水的声音(参一15注释),且又似大雷的声音(参十八2注释),可见这声音既强大又悦耳(参十四2)。和本章其他的声音一样,一开口就是哈利路亚,这次的赞美雄壮又持续。赞美的理由不是巴比伦的毁灭(当然这是在字里行间),而是因为主我们的神,全能者,作王了。这次的颂赞是正面的。全能者的解释见一8注释

  7. 声音呼召大家要欢喜快乐(参太五12)。将荣耀归神应该是因为祂行了大事,施展大能将大城毁灭吧?但我们看下去就知道,这次的颂赞不是为已过之事,而是为未来,荣耀归神,因为羔羊婚娶的时候到了,新妇也自己预备好了。新妇的预表在圣经中相当普遍。以色列时常被比作耶和华的妻室(赛五十四6;结十六8以下;何二14以下等等),而婚宴的象征在福音书中也颇常见(太二十二2以下,二十五1以下;可二19;约三29)。启示录中的婚娶比喻见十九9,二十一29,二十二17;有人认为三20中的坐席也是指婚宴。这儿的新妇在原文中是“妻”,这是无关紧要的细节。

  8. 赞歌的结尾是新妇有光明洁白的细麻衣赐给她穿(与十七4,十八16淫妇的服装作对比)。约翰为我们加上注解,细麻衣就是“圣徒所行的义”。一般的译本都以义行为这句的含意。但原文用的 dikaio{ma 一字,在别处从来未有过“义行”的含意(或者 Baruch 19除外?),而是“法令”(ordinance)的意思。“称义”(“被判为义”)应该是更合适的翻译,与新约圣经一贯的用词比较协调(参十五4注释)。圣徒是众数,说明是许多许多的人。蒙恩得穿在原文中是“被赐给”(was given),是被动式,因此“称义的法令”是赐给众圣徒,而非他们自己赚来的。在七914处,信众所穿的白衣不是自己配备,而是“羔羊的血”洗净的结果。这儿应是同此一例。

  9. 天使吩咐约翰,要上,这是预告读者,下述的是重要的事。前面约翰曾接受吩咐下本书(一1119),也被命令过要信给七个教会(二、三章),但七雷发声时,他却被禁止笔录,只可以写下在主里面而死的人的结局(十四13)。到二十一5处,约翰又再次被吩咐要上。有福了见一3注释。赴羔羊婚筵的人是被请的,可见主动是在神。

  讲话的天使又加上一句,这是神真实的话,这是一个严肃的加重语。有人觉得奇怪,本处所叙不见得特别的了不起,为什么要加重其词呢。也有人认为,这是神真实的话不是单指此处,而是包括了十七、十八章。但我们要提醒自己,对当时的读者,苦难中的教会,这几句是了不起的恩言,必须加重其词,因为将要蒙福的不是逼迫的人,而是被逼迫的圣徒。

  10. 约翰俯伏在地要拜讲话的天使,证明约翰以他为神圣(旧约有两处──民二十二31,代上二十一16──记载人俯伏在天使脚前,但那只是敬重之礼,而不是敬拜)。

  基督教不拜任何人物,唯独敬拜神。因此当约翰要拜天使时,立刻被毅然决然的阻止。早期信徒中有人想拜天使(西二18)。看这节经文就可知道那是神所不许可的。

  天使自称是与约翰同作仆人。人和天使有很大的区分,但重要的是二者均是神的“仆人”(原文 douloi),同事奉一个主。天使又自称是属于那些为耶稣作见证的,而“耶稣的见证”又进一步解释为“预言之灵”(本句 NIV 英译 For the testimony of Jesus is the spirit of prophesy。中译预言中的灵意,乃是为耶稣作见证,与原意稍有出入)。这句是什么意思不容易确定。耶稣的见证是指“耶稣所作的见证”(如今见证的任务交托了祂的仆人)吗?还是诚如中文译本的翻译,是指“为耶稣所作的见证”?如是前者,意思就是,耶稣所传的信息乃是灵,而灵乃是一切预言的中心:“众先知预言的内容就是基督并基督所彰显的神性,亦即保罗之所谓‘基督的心思’。约翰接受吩咐写下启示录的原意也是一样”(Preston and Hanson)。或者我们又可以说,默示众先知之灵有负担要将耶稣所作的见证传出。

  若果第二个意思,亦即“为耶稣所作的见证”才是这儿的含意,那就是说预言的真义就是彰显基督,为基督作见证。不论旧约的先知,还是新约的先知诸如约翰和天使,大家同有一个任务,就是为神的儿子作证。

  两个意思孰对,不易取舍,可能作者故意如此写法,使两个解释都有可能,因为两个意思都是真理。本节还有另一要点就是天使吩咐约翰唯独要敬拜神

D 最后的全胜(十九11~二十15

  神已得胜,魔鬼的权势已经败坏,还有一些善后需要料理的就是使万事各归本位。恶人永被除灭,义人进入天庭。上面一段似乎是新郎出现的前奏,但约翰又再一次给读者一个措手不及,出来的竟是一个战士。

i. 名称为“神之道”者(十九1116

  名为“神之道”的骑士以全副辉煌武装出现,叫我们清楚知道我们已踏入了复活之主已作王的境界。

  11. 约翰见天开了(参四1),有一匹白马出现。白是胜利的颜色(参六2注释)。以下有关基督的各种描写几乎通通在别处已经出现过。此处最瞩目的特点是这匹白马,意味着基督正在走向最后的胜利。有人认为本处的骑士和六章的骑士是同一个人,因为大家都骑白马,但光这一点是不够立论的。

  下面接着是细节的叙述。先是名称,恰当不过,因为名即其人。他名称为诚信真实(参三14),名符其实,他审判争战都接着公义NIV 公正。参赛十一4)。文法是现在式,表示不是指某件事实,而是指一贯作风。公义是不含报仇乐祸的恶毒,也没有征服的欲心。“审判”和“争战”是两个重要的动词。对约翰的读者,神是审判的神是意义重大的,因为他们讨不到公道;神又是“争战”的神,强权不会永远夺去公理,他们不会永远任人宰割,他们的帮助者是大有能力的。

  12. 祂的眼睛如火焰(正如在一14)。祂监察万物,没有任何事物可以向祂隐藏。祂又是尊荣的,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原文 diade{mata,指皇冠),统治万方。又有写着的名字(没有明言写在那儿),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古时名字的意义详见二17注释1113节告诉我们神可知晓的特牲,这儿却提醒我们,神还有隐秘的一面,受造的人永远不能完全了解创造者,还有一个可能的意义:行魔术的人认为知道其人的名字便可以制服其人。那么约翰的意思就是说,神是高于一切,祂的名字只有祂自己知道,永远没有任何人可以制服祂。

  13. 祂穿着(完成式)溅了血(也是完成式)的衣服,表示永恒是如此。“血”肯定是指加略山上基督的流血舍身。但近年不少解经家认为这血是败敌的血,查理斯甚而说绝不可能是指基督自己的血。两个讲法都有可能,但我以为整本启示录中,基督既都是以“被杀羔羊”的身分出战,祂得胜不是因为祂流别人的血,而是因为祂流了自己的血,因此这儿的“血”是指十字架上的血似是更加切题。还有,末日的大战到这儿尚未交锋(直至1920节才开战),酒醡还未被践踏。又还有,祂的名称为神的道。约翰的意思肯定是:“藉着受苦之爱的力量,基督所往无敌,战无不胜”(Stoffel)。

  祂名称为神的道(参约一1)是第三次提到祂的名字。“道”对当时的人不论是什么背景都充满意义。希腊哲学家例如赫拉克利特(Heraclitus)及斯多亚派(Stoics)人士惯用“道”这个名词来代表宇宙中一个理性的原则,有点像宇宙的灵魂。希伯来人则以“道”代表神的名,是一个尊敬的婉曲词。因此不论希腊人、希伯来人,“神的道”都是代表了意义最重最尊的东西97。这儿是全本圣经唯一一处详称基督为“神的道”(参约一1;约壹一1)。

  14. 天上的众军跟随着祂,也骑着白马。众军的衣着──洁白的细麻衣──和新妇的衣裳(8节。这儿以“白”代8节的“光明”,其他大同小异)相似。但他们可能是天使而不是圣徒,因为圣徒是7节中的新妇。遂特也同意这看法。他认为天使之所以穿白衣而他们的元首基督却穿溅血之衣,说明“只有基督有过肉体的争战。天使是不知流血也不识死亡的。”他们虽称“众军”,但不见他们有任何武器装备,也从未看见提及天使参战交锋。打败魔鬼的战争唯靠元首基督一人。

  15. 众军一瞥之后,注意力又重回“道”本身。有利剑从祂口中出来表明基督是有严厉的一面。祂的“道”是大有能力的(参创一),祂击杀列国非靠众军,而是靠祂的“道”(参赛十一4),众军不过是背景衬托而已,不是战力所在。祂必用铁杖(参二27,十二5辖管他们,表明祂掌握全权,无人能反抗。辖管踹踏的主词原文都是一个加重语气的autos),表示这是祂一个人担任的事。踹踏神烈怒的酒酢(参赛六十三1以下;全能者详见一8注释)是指敌挡神之人最终的彻底覆灭。

  16. 这儿第四次提到基督的名字,这名写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查理斯解释:“当他们声势浩大的奔腾时,衣裳往后飞扬,而领头的大腿因此外露将名字显露出来。”又另有些人认为名字是写在腿部的衣裳上。但希腊原文似乎是说名字是写在两个地方。在衣裳上的名字当是人人可见的,在大腿上的就比较难解。诗四十五3提到腰间佩刀(“腰”字和此处之“大腿”是同一个字),因此意思可能是指腰间的剑(“刀”同一字)是代表“神的道”(131521节)。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参十七14)指基督统管万有,与上文的战胜和大能是承上启下,约翰要我们没有怀疑的余地,谁是最高的主宰。

97 参约一1注释,及拙着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John Eerdmans, 1971),附录A

ii. 兽与假先知被擒拿(十九1721

  约翰花一小段的工夫来描写兽与其爪牙的覆灭,他们曾经暂时得势,但终于大势已去,归回本位了。

  17. 约翰又看见“一位天使”(参十八21站在日头中。站立的地位分明是便于向天空所飞的鸟,大声喊天空的解释详见八13、十四6注释。天使召呼飞鸟聚集来赴神的大筵席,这筵席与9节的婚宴成强烈对照。

  18. 接着是筵席的讲解,吃的是地上各类居民的尸体(参结三十九41720),上至君王、将军、壮士,下至马和骑马者,并一切人类(除了跟随基督的人)不论是自主的、为奴的、大小人民无一幸免,是彻头彻尾的覆灭。

  19. 战阵已摆好,恶人的阵容已准备好作最后的战斗:领头,然后是君王和他们的众军,排列整齐要与骑白马的并祂的军兵争战

  20. 约翰没有叙述争战的情形,马上就跳到兽被擒拿了。也许根本没有战争:魔鬼的势力虽然看去大有力量,但面对基督时却完全无能为力。于是擒拿(原文 epiasthe{),连带假先知亦遭同一命运(参十六13注释)。假先知仍然是以行奇事为特征;奇事使受印记的人大受迷惑,这正是假先知的拿手好戏。但时至如今,兽与假先知都失去了能力,二人双双被扔在烧着硫磺的火湖里火湖以下再出现在二十101415;二十一8)。被扔入火湖意味着彻底的消灭。兽的权势从此消踪灭迹。

  21. 兽其余的党羽被骑白马者口中出来的剑杀了,换言之,口中的话(“道”)将之杀灭(参赛十一4)。毁灭的图以吃作结,这是形容大灾难惯用的比喻。──《丁道尔圣经注释》

:i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