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返回本书目录 |

约翰壹书第二章

2.认识中保的功劳(2:1-2

1-2 上文既劝告信徒要认罪,好保持自己常在光明中行,在这里就开始对那些因自己的罪而过于灰心的人说话。但使徒似乎恐怕有人会利用或误解赦罪之恩,而放胆犯罪(罗6:1-2;11:22;4)。按罗6:1看来,使徒时代的教会确有这种人。因此老约翰特先声明他写这些话的目的,是要叫人不犯罪。但万一犯了罪,也不要灰心,因我们的中保耶稣基督,曾为我们作了挽同祭。这祭的功效是永远的(来9:12)。不论是未信主之前,站在罪人的地位上所犯的罪,或是信主之后所犯的罪,祂都能洁净。

主耶稣曾回答彼得的问题,若有弟兄得罪他该饶恕到几次?“七次可以么?”主的回答是七十个七次,那意思就是不断的饶恕。这样如果我们得罪主是否只到七次,或七十个七次。当然不是,每一次我们诚心认罪主都赦免。但注意太18:15-17的话,这种无数次的饶恕完全不适合用在不认罪的人身上;对于不诚实认罪的人,连一次也得不到饶恕。

本节“中保”原文parakleetos共用过五次。在K.J.V.只有这里译作advocate(辩护者)。其他(约14:16,26;15:26;16:7)都译作comforter(安慰师),中文和合本这四次都译作“保惠师”,只有本节译作“中保”。按Arndt & Gingrich新约希英汇编,这字的原意是指“被请时就来帮助的一位”,在W. E. Vine新约字解则解作“被请到身边的”,是指在法庭上依据法律代人辩护的人。(但“中保”原文有另一个字mesitees在新约也用过五次,即加3:19,20;提前2:5;8:6;9:15;12:24。英译都作mediator即中保。)和合本在这里将parakleetos译作“中保”是根据上下文的意思。中文何赓诗译本作“代求者”。世上为罪人辩护的律师,本身并不完全,他们的辩护,纵使能替他的当事人洗脱罪名,却不一定能洗除他良心中的不安。惟有基督,是为人赎罪的义者,祂在神前为我们所作的辩护与代求,是真正能叫我们的良心得安慰的。

注意parakleetos在约翰福音中(约14:16,26;15:26;16:7)都是指圣灵受差到地上,与教会同在,而作我们的安慰师说的。只有这里译作“中保”是指基督在天上为我们代求说的。可见圣灵与基督在工作上的合一。

按约\cs314:16原文应作“我要求父就赐给你们‘另外’一位保惠师”“另外”是连在保惠师之前,意味着主也是保惠师,而圣灵则为另外一位保惠师,继续前一位之工作而已。在K.J.V., N.A.S.B., Williams, Beck, R.S.V.等英文译本的another(另外),都是紧连在保惠师之前的。

三.行在光明中者该有的表现(2:3-17

在本段中,使徒列举行在光明中的人应有的几种表现,作为信徒有否行在光中的测验。

1.遵守主命(2:3-6

遵守主的命令,被看作是行在光中的第一次测验。这是从上文:“我们若说与神相交,却仍在黑暗里行,就是说谎话,不行真理了。”1:6)的意思引申出来。说而不行,就是在黑暗里。这样,人如果在光明中,当然就是切实遵行主的命令的了。在这里按经文的意思可分为三点:

A.遵守主命令的就是认识神(2:3-4

3-4 在这里“诫命”并非指十诫,而是普遍地指主的命令。这是很明显的,“诫命”的原文是entolas,跟下文第7节的命令,和约13:34的新命令都是同根字。若引用本节作为谨守十诫的根据,因而也该守安息日,是牵强的解释。

按本书的3:23指出:“神的命令就是叫我们信祂儿子耶稣基督的名,且照祂所赐给我们的命令彼此相爱”。可见一切信靠基督的人,认识基督是救主的人,起码都己经遵行了神所要求的最重要的命令。反之,还未遵行这命令的,就还没有认识主。

遵守主的命令就是认识主的明证。认识主是遵行主的命令的力量。就如我们若认识谁是我们国家的元首,就尊重他的地位,毫不犹疑地遵行他的命令。

“认识”在这里的意义不只是相识,也包括因遵行主的命令的经验而更加认识。更深认识主的结果必更忠诚遵行祂的命令。

细读这两节,可见人若自以为认识主而不遵守主的话,就是在黑暗里(1:6)。反之,若真实地遵行主的话,就是在光明中。所以行在光明中,也就是行在主话语的亮光中。这样行在光中的人,就是正在遵守主的话的人。

B.遵守主命的就是实行“爱”(2:5

5 本节和4节相似,却是从另一方面来讨论。上节似乎注重对神的圣洁、荣耀、权能的认识,因而遵行主的命令。本节却注重对神爱的体会,因爱神而遵行祂的道。正加我们若真爱一个人,凡他所求的必定赶快又自动地去作。若有犹疑就是爱心不够的表现。我们会爱主,是因“基督的爱”在我们里面激励我们(林后5:14),而爱祂的最先表现,就是遵守祂的命令。

凡遵守主道的,“爱神的心”在他里面实在是完全的。中文新旧库译本与N.A.S.B.“爱神的心”都译作“神的爱”更合原文的意思。神的爱若只在我们心里没有表现出来,就还没有“完全”。因为还没有把神的爱的完美表明出来。而遵行主道,就是把神在我们里面的爱表现到最高境界的途径。

C.遵守主命的就是住在主里(2:5-6

5-6 住在主里的必遵行主的命令,正如住在主里的必然结果子一样(约15:4,7)。住在主里的人,就是住在主的话语的权威上,也是住在光明中(约8:12)。在光明中的人与在黑暗中的人两者的分别在于在光明中的人是照主所行的去行,在黑暗里的人却只是“说与神相交,却仍在黑暗里”1:6;2:4)。

“住在主里”,按字面的意思就是隐藏在主里面,让主显露,让主为我们挡住从世界来的荣耀、辱骂、各种虚伪的称许和各种情欲和试探。另一方面,常跟主亲近,与主合一,主的各种美好德性也都成为我们生命中的德性,就在不知不觉中,使人从我们身上所看见的,都是主耶稣荣美生命的各种表露。

2.亲爱弟兄(2:7-11

行在光明中的第二项测验,是从肢体的关系方面求证。基督徒的属灵情形必须在教会的公共关系中受过考验才靠得住。如果有人自以为行在光中,却不能跟弟兄彼此相爱,就是对于基督所赐给教会的相爱命令并不能遵守,这样的人,很可能只是自以为行在光中,其实还在黑暗里。所以是否爱弟兄,是我们是否行在光中的测验。

A.旧命令和新命令(2:7-8

7-8 上文既论到遵行主命是认识神、爱神、和住在主里的凭据,又是行在光中的表现,使徒就在这里指出主的命令是什么。这命令就是“爱”“爱”是一切命令的总纲。

“你们从起初所受的旧命令”,很明显地是指约13:34彼此相爱的命令,因为这是新约中唯一要遵守的“律法”(命令)。

“这旧命令就是你们所听见的道”“听”原文是过去式,“道”是单数的,不是指一切的道,是专指约13:34的话。

这里所谓的“新命令”就是把主的命令重新颁给他们,当作新命令。使徒的意思要信徒对主“爱的命令”应该重新有新鲜的感觉,恢复起初的热诚来遵行。本来约13:34就是“一条新命令”,代替了旧约的律法;可是那些信徒的爱心似已渐渐冷淡,对主的新命令,在观念和热诚方面已渐渐旧了,他们相爱的心也渐趋于只有外表,跟旧约仪文的旧样没有分别了!所以使徒约翰要重申前令,唤起信徒下沉的心灵。

“因为黑暗渐渐过去,真光已经照耀”。在此“黑暗”指整个黑暗的世代和黑暗的权势,真光当然指基督和基督所要带来的新世代。注意“渐渐过去”这句话本身已表明,并非完全过去,而是开始过去,所以下句“已经照耀”也不是已经完全照明,而是已经在照耀中的意思。使徒约翰是按属灵的眼光来看这物质的世界,虽然充满黑暗势力,但神的审判很快就会到。这属黑暗的世代很快就要完结,而且基督福音的光已经在世上照耀,正是这黑暗世代快受审判的明证。“真光”快要普照全地了,这样,我们岂不是更应该切实彼此相爱,准备世界的光(约8:12)的再临么?

B.爱弟兄和恨弟兄(2:9-11

9 这里约翰将爱弟兄与恨弟兄的人互相比较,作为在光明中与在黑暗中的分别,是总括上文各点要义的小结论。这两节显明上文所讨论的事,并未离题,而且都是行在光中的人该有的表现。

3节起,其叙述的层次是这样:我们若认识祂爱祂,并住在主里,就必遵守主命令,而主的命令就是爱,爱就是住在光中的记号。

本节也解释了“在黑暗里”的意思,就是不认识自己,看不见所行的危险,在属灵方面瞎了眼睛。而“恨弟兄”就是这种心灵眼睛黑暗了的证明。人是在光明中还是在黑暗里,不在乎他的口怎样说,乃在乎他这个人在什么光景里。心里在恨弟兄的人,口中可能说爱心的大道理,他可能凭想像而以为自己行在光明中,其实他整个人还在黑暗里。

10-11 为什么住在光明中的人没有绊跌的缘由?因为在光明中的人,常看见自己的亏欠。真爱弟兄的人不会让过于人。许多人自己跌倒却怪别人不好。但人心行在光中就有爱心,就不去编造怪责别人的理由。“爱弟兄的”既是住在光明中,这样那些只爱自己不爱弟兄的,就是“在黑暗里”

有爱心的基督徒与没有爱心的基督徒,最明显的分别是:有爱心的信徒“凡事都不亏欠人”,且“常以为亏欠”(罗13:8);他们不会去怪别人轻看自己,没有顾念自己的困难……而是想到自己没有体会别人的艰难,没有尽力扶助需要的人,没有帮助主的工作,而“常以为亏欠”。这种信徒“没有绊跌的缘由”,不论是被人绊跌或叫人绊跌,都没有推卸责任的藉口。但那些没有爱心的人,刚刚相反;他们怨天尤人,不省察自己,反而把自己的失败都归罪于人。这种人必然“恨”弟兄,而落在黑暗里。所以使徒紧接着说:“惟独恨弟兄是在黑暗里,且在黑暗里行,也不知道往那里去,因为黑暗叫他眼睛瞎了”2:11下)。

“不知道往那里去”,这句话是指一个人在信仰生活,行事为人,或人生观方面,失丢目标,不知怎样选择的意思。注意第1110节有一正一反之比较作用。10节说爱弟兄的就是住在光明中,在他没有绊跌的缘由。人若心地不光明,不认识自己,不但别人的恶意含叫他伴跌,就是别人的善意善行,也可能叫他伴跌。这样地在黑暗中,必然对真理产生更多误解和怀疑,他们对于依照主的命令作为行事为人的准则这种人生观,必然不完全信赖。那么,这等人究竟要照着什么原则做人呢?照着世人只顾跟前利益,不顾道义呢?还是按照圣经的教训用爱心待人呢?是尽情享乐呢?还是敬虔度日呢?……他们因着自暴自弃,就在人生的道路上,“不知道往那里去”了!

3.生命长进(2:12-14

这几节中使徒用三种不同的称呼,以显明三种不同灵性程度的信徒。暗示在光中的信徒,他们的灵性生命,必定循序渐进。灵性生命也像肉身的生命一样,是自然会长进的,否则就是病态的,反常的。并且这种长进也是生命的必然表现。除非没有生命,否则是必然不会停止不动的。信徒既属光明之子(参弗5:8),接受了生命的光在里头(约1:4),若在光明中行,就没有不长进的理由。虽然长进的快慢不同,灵命的程度不同;但它决不会静止而没有表现的。

本章3-17节的中心信息,是劝戒信徒要爱神而不爱世界。这是行在光明中的人的表现。但使徒突然插入这几节的话,并将信徒分为三类,然后分别说出他写信给他们的原因,可见使徒不但有意叫信徒知道,行在光明中的人所有的这几种不同的生命程度,并且要信徒知道本书的信息,特别是这一段爱神与不爱世界的信息,是任何一种灵命程度的信徒所共同需要的。不论是灵性软弱的人,或是灵性刚强的人,都同样可能因贪爱世界而失去爱神的心。要是失去爱神的心,当然就不会爱弟兄,这样就可能不行在光明中了。所以他们都需要这样的提醒。

12 注意第12“小子们”原文(teknia)与13节下半之“小子们”paidia)不同字。前者是本书常用的称呼(参2:1,12,28;3:7,18;4:4;5:21),是著者特用以称呼一切受书人的;后者却是这几节中特别用来代表那些灵性幼稚的信徒的。这样,这三种信徒的分法,应从13节开始,先提“父老”后提“少年人”,最后才是“小子们”,顺序以下。而12节的“小子们”是对全体受书人的称呼。12节下半的“你们的罪藉着主名得了赦免”是总括下文三种信徒而说的。事实上,罪得赦免,乃是一切信徒应有的起码经历。(本节一再地显示本书的信息是以信徒为对象的。)并且这罪得赦免的经历,也是一切信徒应当爱神而不爱世界的共同理由。

在这里使徒提到三种信徒的特点如下:

A.父老──认识那起初原有的(2:13-14

13~14 这句话与1:1比较,使徒曾以“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指主那稣。在这里只提“起初原有的”,是对三位一体的神的通称,并非特别指三位一体之神的那一位。但使徒为什么要用“从起初原有的”称呼神?为什么不简单地说“因为你们认识神”而说“认识那从起初原有的”?显然,使徒是要强调神是“从起初原有”的神。意思就是,我们的神是从亘古到永远的神,是从起初到如今没有改变的神。祂本性的美善与无上的权能,都是无可侵犯的。这些话似乎提醒信徒,不要轻易被新奇怪异的道理吸引,应当重视那“从起初”不变的生命之道。父老们既然在人生的经历上比一般人有更多的阅历,对于那些经不起时间考验的事物,有更深切认识。这样他们对于这位“从起初”不改变的神的认识当然比一般人有更深切的体验,而对于这变幻无常的世代之歪风邪说,也就有更大的责任坚守真道,勇拒狂潮了。

B.少年人──胜了那恶者(2:13-14

13-14 注意使徒写信的次序,先提父老,然后提到少年人(青年人),最后才提到“小子们”。使徒显然是按着长幼的次序提醒信徒们。少年人故在中间更具特别意义。他们看到那些比他们更幼稚的人时,可以想到自己所蒙的恩典,应该受激发;但当他们看到那些远远走在他们前头的父老时,他们该知道怎样加紧脚步,百尺竽头更进一步。这对于现在这个一味高抬青年人的时代,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提醒。在这个时代,不论政治家,教育家,甚至所谓宗教家,似乎都十分重视青年。其实他们最重视的还是他们自己在政治、社会、宗教方面的地位。这是一个出卖青年的时代。大多数人高呼尊重青年,其实是想利用青年,并不真正为他们求益处。无论是知识、学问、技能都可以缩短学习的时间。惟有人生与灵性的经历,只能按着年岁而增长,轻率地抹煞老年人的经历是青年人最大的损失。

在这两节提到少年人的特点有三:

“胜了那恶者”

表示是经过战争的(13,14节提到两次)。没有战争就没有胜利。青年人的特点是能力和勇敢。青年人的光荣是不怕为真理打仗,不怕艰苦试炼。经过战争的胜利才是光荣。青年人应以不劳而获为羞耻。惟有经过属灵的“战争”才能有父老们的经历──认识不改变之神和祂的权能。

“刚强”

就是有能力的。属灵经历中有时要有“硬”的对付。信徒向罪恶,世界没有硬劲,就没有属灵的前途。要有愿为主拚上一切,不顾一切,不妥协的态度,像先知以西结那样有像金刚钻那么硬的额(结3:7-8),任人怎样碰也不会伤的。可惜今日的青年信徒常错用了他们的“刚强”,只为私情,为个人欲望,不是为福音真理而刚强。

“神的道常存在你们心里”

这句话说出青年信徒能“刚强”的原因。神的话常在心中成了他们的能力,因神的话而刚强,就不是血气之勇了。青年人记忆力强,应当趁着青年的好时光,把神的话丰丰富富的存在心里。

本小段可与1:4比较,可更明白本书之宗旨。作者与信徒之间完全凭着在主内的关系相交;否则,就没有什么可以相交的了。老约翰给我们看见,他看重信徒属灵的关系过于一切。

注意:使徒不是因他们还未有这些经历而指导他们得着,乃是因他们已经有了,所以勉励他们保持这些特点。

4.不要爱世界(2:15-17

为什么许多基督徒冷淡退后,没有力量爱主?因为贪爱世界。主那稣说:“一个人不能事奉两个主;不是恶这个爱那个,就是蚕这个轻那个。你们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玛门。”(太6:24)玛门就是钱财。钱财是世界的代表。钱财和神是对立的。作钱财的奴仆的人,就不能作神的奴仆。要事奉神就不能事奉玛门。照样“世界”“父”也是对立的。要爱世界就不能爱天父;若要爱天上的父,就不要爱世界。在我们那一颗细小的心裹面,不可能同时爱两样。

在这裹让我们分三层的意思来思想这3节圣经:

A.不要爱世界──什么是世界(2:15

15 当我们说不要爱世界的时候,圣经中“世界”这个名词所代表的是什么意义呢?这是必须先弄明白的。许多时候我们听见人家说不要爱世界,但我们对于什么是“世界”还弄不清楚,这样,等于说我们简直就不知道不要爱的是什么。

有人说不要穿高跟鞋,穿高跟鞋是爱世界,那么“世界”是否就是高跟鞋?有人说不要烫头发,烫头发是爱“世界”,那么“世界”是否就是烫头发?有人看见别人的房间装了冷氛机,又有舒适的弹簧床,于是批评这个人爱世界,那么“世界”就是冷氨机、弹簧床吗?这都说明了訏多人对于什么是“世界”的观念是模糊不清的。他们所说似乎有些对,又不完全对。使徒约翰在十二使徒中是爱主最深的使徒,有“主所爱的门徒”的雅号。而在他的著作中提及“世界”也最多。按杨氏经文汇编“世界”原文kosmos,在约翰福音中提到八十多次,约翰书信中也有二十多次。约翰对“世界”的用法有这四方面的意思:

1. 指宇宙,
2.
指地球,
3.
指地球上的人,
4.
指地上敌挡神的黑暗权势。

在约17章中可以同时看到这四种用法。如:

17:5“父阿,现在求你使我同你享荣耀,就是没有世界之先,我同你所有的荣耀。”“世界”指宇宙万物(参约1:1-3,10)。

17:6:“你从世上赐给我的人”“世上”指地球(参约17:11,13)。

17:14-15“我已将你的道赐给他们,世界又恨他们,因为他们不属世界,正如我不属世界一样。我不求你叫他们离开世界,只求你保守他们脱离那恶者……在此“世界”指世界上的人和敌挡神的罪恶势力,所以“世界”“恨”他们;而主那稣则为门徒祈求,求神使他们虽活在世界,却脱离罪恶的引诱。

在这里约翰叫我们不要爱的“世界”是末后的一种用法。就是不要爱世界上敌挡神的罪恶势力,这等罪恶的势力包括各种背叛神、高举人的活动;各种宗教上异端的信仰;各种夸耀人的武力、财富、智慧、学问、主义和学说;各种供人放纵私欲的不正当的娱乐;各种激发人的骄傲、仇恨、自私、贪心的试探……。都是我们所不应当爱的“世界”,是我们心中与父争夺地位的“世界”

B.不要爱世界上的事──什么是世界上的事(2:16

16 在上节中使徒提醒我们三件事:

1. 不要爱世界,
2.
不要爱世界上的事,
3.
为什么不要爱世界。

本节约翰把上节的世界和世界上的事,更具体的说明出来。所谓“世界上的事”指什么事?就是他以下所提的三样:

1. 肉体的情欲,
2.
眼目的情欲,
3.
今生的骄做。

这三样可以总括世上一切敌挡神的罪恶的事在内。亚当、夏娃失败,就是失败在这三件事上,基督得胜魔鬼的试探,也是在这三件事上。可见魔鬼自始至终都是从这三方面引诱人背叛神的(参创3:1-6与路4:1-11)。

“肉体的情欲”

情欲在这里的意思并非仅指男女方面的情欲,也包括人的一切私欲。人类在未犯罪之前并非没有欲望,但那时人的欲望是顺着神的旨意。人类犯罪之后,人的欲望却随从肉体的喜好,不是在正常的轨道中,所以称为肉体的情欲。一个人应当吃就吃,这不算是私欲。应当吃得好些就吃得好些,也不算私欲。但一个人整天要吃,不当吃的也吃。偷吃、贪吃、没有节制的吃,就是私欲了。贪吃是这样,贪穿、贪名、贪募虚荣也是这样。

“眼目的情欲”

眼目的情欲和肉体的情欲,都是用在属于背叛神的旨意的私欲。但肉体的情欲注意身体方面的享受,眼目的情欲注重心理方面的享受。魔鬼叫人对于已获得的一切好处,毫无节制地自私地享用;对于还没有获得的好处,先求心理上的满足。“眼目的情欲”就是使人在心理上得着欲念的满足。

人的内心有时有许多邪淫的恶念,怎样发泄呢?社会的道德观念,舆论的批评,使人不敢轻举妄动,那么怎样满足这种欲望?于是魔鬼给人聪明,制造许多色情电影;电影演的是假事,不是真的,既不致陷于罪中,又替人发泄了内心的苦闷,使人的淫欲,虽然不能真正的发泄出来,却在心理上得着满足。

每一种心理上满足的欲念,实际上就是在预备那个人照着他心中所想的去犯罪的前奏。这就是今日社会愈来愈狂放,愈故胆作恶的缘故。魔鬼一方面鼓励人一味贪求物质的享乐,另一方面又藉眼目的情欲,激发人贪求更多的享乐,以不断地增加罪恶和痛苦。今日的基督徒若不晓得怎样小心自己的眼睛,必难免落在试探中。

“今生的骄傲”

就是一切属今生的诗耀。有些人夸耀自己的美色,有些人夸耀他的财富,有些人夸耀他的名誉,有些人夸耀他们的学问。这一切人所以为值得骄傲的事,都局限于今生。魔鬼更厉害的欺骗是叫人藉宗教上虚伪的虔诚夸耀。其实那还是“今生的骄傲”的另一面表现罢了。

肉体的情欲和眼目的情欲都是注重于肉欲的享受方面;但“今生的骄傲”却不只是荣华富贵方面的夸耀,也包括人为的“善”和刻苦修炼的功德方面。魔鬼对于那些在物质的享受上有所觉悟的人,便引诱他们走向人为的宗教,以自己行善、刻苦、修养、道德……为夸口。事实上这不过是虚荣的另一方面,同样的只限于“今生”,杲转眼成空的一片浮云罢了。有不少基督徒,不敢以今生的财富、地位、学问为夸口,并非真正不爱世界,而是怕教会中的“舆论”。因此他们的夸耀改换了包装,他们以在教会中的名誉,地位和热心捐献为骄傲,结果还是落在魔鬼的圈套里面,依然是属于今世的虚荣,带不到永生里去。这样的人根本不是爱主,他们不过在教会的事工方面寻求虚荣的满足,实际上还是爱世界。让我们把今生一切的夸耀都钉在十字架上,正如保罗所说的:

“但我断不以别的夸口,只夸我主耶稣基督的十字架。因这十字架就我而论,世界已经钉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论,我已经钉在十字架上”(加6:14)。

C.不要爱世界和世界上的事的理由(2:17

17 为什么不要爱世界和世界上的事呢?在这里使徒提出两项简单的理由,就是:

1. 这世界和其上的情欲都要过去,
2.
惟独遵行神旨意的是永远常存。

许多不信耶稣的青年人,批评基督徒对世界的态度消极和逃避现实。其实他们完全不明白“逃避现实”这句话是什么意思。逃避现实就是对面临的实际难题不敢应付,不求切实的解决,却另去寻求一些可以欺骗自己的安慰。但圣经的教训,从来都是要人面对现实,确切地解决问题,而不是自欺地解决问题。那些说基督徒是逃避现实的人,是不相信“这世界和其上的情欲都要过去”,而“遵行神旨意的却要永远常存”的圣经真理的。诚然人们很容易会辩说,谁知道遵行神旨意是否永远长存呢?但人们却无法否认“这世界和其上的情欲都要过去”这个事实。摆在每个人眼前的许多世界名人:史太林、赫鲁晓夫、甘乃迪、刘少奇、尼克森,……他们或死亡,或被革职,或被暗杀,或面临审判……。就在我们眼前所能见到的数十年中,已经有那么大的变化。不论他们怎样轰轰烈烈的创立伟大的事业,但一切世界荣华都会过去,是无可否认的事实。

圣经中教导信徒对付世界之法有:

1. 不爱(15节)──心不要被世界掳去。
2.
不效法(罗12:2──思想上不要佩服世界,一味跟它走。
3.
不属……(约15:19──不要被世界同化,求“世界”的笑脸。
4.
向世界死(加6:14)。
5.
看作粪土(腓3:7-8)。
6.
从世界出来(林后6:17)。
7.
用信心胜过它(5:4-5)。

问题讨论

神就是光,是否表示神是抽象没有位格的?这句话有什么属灵的教训?

什么叫做“在黑暗中”?黑暗跟罪有什么分别?为什么人会落在黑暗里?从第6节看,要怎样离开黑暗?

在光明中行是什么意思?有什么结果?在光明中跟宝血洗净有什么关联?

怎样才可以保守自己常在光明中?留心1:8-10;为什么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就是以神为说谎的?我们得赦罪,是根据神的慈爱,还是根据神的公义?

若犯罪之后悔改了,又再犯罪,还有希望得赦免吗?2:1-2的话是对什么人说的?信徒多次犯罪,求赦还得赦免,是否会叫人放纵,更放胆犯罪?

2:2“中保”原文是什么意思?

2:4是否要遵守十诫才可以得救了?遵守主的命令跟爱主有甚凌关系?

住在主里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说遵守主命就是住在主里面?

什么是约翰所谓的新旧命令?在新约中基督曾给教会什么命令?

2:8“黑暗”已经过去了,真光已经照耀,是否表示世界会越变越好。

第三段 认识敌基督者(2:18-29

使徒在劝勉信徒遵守主道,要爱神,不要爱世界和世界上的情欲之后,随即提醒信徒要防备敌基督者。从下文看来,可知那些敌基督者的言行教训,都是诱使信徒偏离正道的。信徒若在真道上失去信心,当然也就在灵性上负爱世界,随从情欲,不遵行主的道了。

本段论敌基督者的出现,与4:1-6的信息配合,都是本书的重要论题。

一.对敌基督者该有的认识(2:18-23

使徒约翰很清楚地指明,有一位“那敌基督者”,将要在世代的末了出现;并且在那真正的敌基督者出现之前,会有好些类似的敌基督者先出现在教会之中。主耶稣曾预言有假基督出现(太24:5,24),使徒保罗也预言有“大罪人”“沉沦之子”“不法的人”要显露出来(帖后2:3,9),并且在保罗所设立的教会中,早已有假弟兄(加2:4),假使徒(林后11:13)出现。彼得的书信也同样预言有假师傅出现(林后2:1-3)。这些经文跟老约翰所说的都非常吻合。那敌基督者就是最后要出现的大罪人。而好些敌基督者,却跟假弟兄,假使徒同属一类。在此我们先注意:

1.“那敌基督的”跟“好些敌基督的”(2:18

18“那敌基督的”是指灾难中要出现的那一位敌基督者,也就是帖后2:3-4,7-10“大罪人”“沉沦之子”。他最大的特点是“高抬自己,自称为神”“不法”(赛14:13-15;28:15)跟魔鬼的性格相同。

“好些敌基督的”,却是指历代以来那些类似敌基督者的人。他们仿佛是那敌基督者的先锋,预备他的来到。历代以来都有好些可以预表敌基督者的人物,具有敌基督之性格,而且曾经强烈的反抗神。但他们都不是“那敌基督的”,而只是“像”他而已!但这一类的人将会越来越多,而且越来越像。直到那真正之敌基督者出现的时候,他是集合历代敌挡神之人的一切特性和方法,尽量的运用在敌挡神的方面。

注意:敌基督者的一切,都假冒及仿照基督的出现。基督如何预先有许多预表祂的人,敌基督也照样有类似他的人预先出现。

按启13章可知当敌基督者出现时,不但只在宗教的道理方面对教会进行诱惑对敌行为,且要利用其军事政治的力量压迫一切信基督的人。

“从此我们就知道如今是末时了”。这“末时”与太24:14“末期”不同。(原文也不同字)。这末时指靠近灾的末时,即基督教会时代之末后一段时间。太24:14“末期”却特指大灾期。

“末期”原文telos,在罗6:21翻作“结局”,太17:25翻作“税”。含有到最后要来算账的意思。

好些敌基督的出现,是末时兆头。但这兆头只使我们知道时日更近,却不能确知是什么日子。

集合历代“好些敌基督”的特点(像敌基督之点),才是将来的敌基督的真像。正如集合一切古今信徒生命上的长处,才足以表明基督的真像。

2.他们是混在教会中的(2:19

19“这里”所讲的敌基督者,跟4:1-6所述的稍为不同。因为后者没有说明那些敌基督者是否混在教会中,只说他们已出现在“世上”。他们可能是附于人身之邪灵,使人迷信各种假神或邪术,或运行在世人心思中(4:5),叫他们跟教会作对。而本节经文所讲的却是那些混在教会中,挑起争端和分裂的敌基督者。他们按外不像4:1-6所述的那么容易辨认,他们本身也不会承认自己是敌基督者。但他们却有相当高深的属灵知识,甚至初期教会的信徒也分别不出,直到发现他们的叛教行为时才认出来(19──“出去……)。注意:虽然他们没有生命,但也可能因学习而得着属灵的知识,像学习其他学问那样。但比较20节首句,就可知这等人实际上没有“恩膏”(圣灵)住在心里,所以他们还没有得救的经验。

这些敌基督者,好像魔鬼派出的奸细,目的是要破坏教会的见证,阻碍教会救灵魂的工作。另一方面预备世人的心,制造各样叫人以为偶像或邪术,甚至鬼灵也同样可信的意念,并叫这种错误的意念成为人的传统观念。所以这些敌基督者的灵的出现,可以说是魔鬼为着预备将来基督降临时的大战争预作的布置(启19:19-21),似乎魔鬼对它自己悲惨的结局还存着最后挣扎的妄想。

在此,我们倒可以略得安慰,而不用对教会当前的情形过于悲观。因为,就算在使徒时代,教会也难免有反叛者出现,好像徒15:1;提后3:8的人,何况今日?但毫无疑问的,这些现象更加提醒我们,对教会圣工要十分谨慎,不要把圣工放在假信徒手中。那些只有教友资格,而实际上没有生命的人,常是教会工作的拦阻。所以今日神的工人,应该学习分别谁是真信徒。虽然这是相当困难的,但还是应当尽力防止圣工落在没有生命的人手中。不过照今日教会情形看,这种流弊,势必每下愈况,而教会也必日渐腐败,教会内部不法的事会不断增加,直到基督再来。这正合乎圣经对这世界的预言(太24:12;提后3:13;9:20)。

3.他们的行事与信仰(2:20-23

20-23 “恩膏”明显是根据旧约的背景。旧约时代,所有分别为圣归神的,或蒙神拣选而特别受神托付的,都要接受特别配制专为神使用的有油膏抹(出30:22-33;参撒上10:1;16:13;王下9:1-10)。但使徒未加上任何解释,直接把恩膏用作圣灵的象征。因为新约时代,神不是用属物质的圣膏把人分别为圣,而是用祂所赐给信的人的圣灵,住在人的心中作为印记(弗1:13-14),把属祂的人跟世人分别出来,凡是信的人就是受了圣灵的人,也就是受恩膏而分别为圣的人。

当时的信徒虽然已经受了圣灵的恩膏,并且知道有好些敌基督的要出来,但使徒还是要提醒他们,因他们还没有足够的经历怎样去运用他们的真理知识,怎样按圣灵的指教去辨别异端。按这几节经文可见那些敌基督者的行事信仰大约可分为下列几点:

A.他们没有圣灵(20节)

行事只好用属世手段,他们对属灵的事常领会错了,就像猴子学习人的动作,一定有许多错误的领会。

B.虚谎

不单指他们外表的举动,也包括他们的“爱心”“善行”,都是虚伪而另有用意的。他们很会投机取巧,见人说话,但不难从他们的行事为人中,发现他们对罪没有感觉,对主没有真正的情感,对神家的利益并不关切。

C.否认耶稣是基督

即不认耶稣是道成肉身的救主,是神而人的基督。他们信仰与“那敌基督的”相同。直到现在虽然许多异端出现的背景不同,但他们的来源是相同的,都是出于敌基督者的灵。他们的道理多半都是直接间接地否认基督是道成肉身来的。

这些敌基督者既然没有生活,又是“虚谎”的。那么这里所说的“否认”,应该不会只限于口头上的否认对这些人应该留心他们实际上的信仰是不是“否认”基督道成肉身。现在教会中也有好些不信神的传道人,他们实际上并不相信基督道成肉身,但他们既无所谓信仰立场,自然可以看风转舵,随机应变,随和那些跟他们的信仰相反的道理,使人难以辨认。但虽然这样,所有“不信派”的新神学者,在处理有关教会的事上,必然趋向于迎合社会潮流。在信仰的见解,灵性问题上,也必然避免提到罪的问题。他们强调爱,不提审判,似乎是很对的,但对于根本上不信基督的救赎和将来审判的人来说,这种论调,只不过是一种掩饰和巧辩而已!因为没有审判,根本就不需要救赎。

二.对起初所听的真道要有的态度──持守真理(2:24-26

1.要持守起初所听见的(2:24

24“起初”archee是本书常用字(1:1;2:7,13,14,24;3:8,11……)。使徒指示坚持起初所领受之真道是应付敌基督的要诀,也暗示主的道没有忽是忽非的(林后1:17)。

“从起初听见的”。在这里所指的是偏重于使徒们原先所领受的福音真道,没有被人曲解的纯净真理。而不是指听道的人最先听到的道理。否则,若先听到的是异端之道,若是坚持岂不是无可救药?这里的话跟犹大书3;林前15:2-4相近,就是指使徒初期所传纯正福音真道。使徒从起初所领受的既然是完全正确的,所以信徒该持守从起初所听见的道,就像保罗对加拉太人说“无论是我们,是天上来的使者,若传福音给你们,与我们所传给你们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加1:8)。在此原理上,约翰跟保罗的意思思很接近。

但老约翰曾一而再地用“从起初”指主所颁给门徒彼此相爱的命令。所以这里的话也很可能指主耶稣要信徒彼此相爱的命令。

“常存在心里”。使徒进一步指示我们怎样持守真理,就是“常存在心里”,不可随流失去(来2:1),听了就忘(雅1:25)。许多信徒的心是一个“是非的仓库”,对别人的故事,别人的亏欠,病苦的遭遇……都能牢记不忘,而对真道却装不进,留不住!

神的道怎能常存在心里?要先打开心门,让神的话感动、作工、运行在心里,然后才能常存在心里(参弗3:17-18;比较弗3:20)。

2.持守真理有什么好处(2:24-26

24-26 使徒也指出持守真理的好处,有:

与神联合(24节)

……你们就必住在主里面”。主就是真理,住在真理里,就是住在主里。神就是爱,若持守主的命令而住在爱中,就是住在神里面而与神联合相亲。

不致受诱惑

常住在主里,就是常行在真理中,当然就不致受诱惑了。而且常住在主里,与主亲近,是胜过试探之基本方法。且必须对主所说的话有信心:常听谁的话必然更信他的话,常听主的教训,也必对主的话更有信心。使徒要求信徒常存所听的真道,与拒绝异端的诱惑,有密切的关系。单单听过或明白真理,还不一定能胜过诱惑,必须常常存记,深刻明暸,熟习善用,才可能应付异端。

“主所应许我们的就是永生。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是指着那引诱你们的人说的”2:25-26)。似乎当时有人引诱信徒,使他们怀疑主所应许的“永生”(参5:13),所以约翰特别加以证明这永生之道,也就是使徒起初所传给他们的。他们既然从心里承认主的道,又认识了神,就该持定主的应许,不要因人的“引诱”而摇动。

三.对“恩膏”的教训应有的顺从(2:27-29

1.“恩膏”是什么?(2:27

27“恩膏”指圣灵说的(参上文20节注解)。旧约膏油是用以膏抹神所选用来承接圣职的人(包括君王和祭司)。“受膏”表示是经神所特选,并分别为圣的。在新约里,神却赐圣灵当作“恩膏”涂抹每一个信徒(弗1:13-14),以表示他们是分别为圣对神的人。这圣灵的恩膏只要有真诚的信心就可以接受(加3:14;1:13-14),且永远与信徒同在,又在一切事上作我们的训慰师。

新约圣经记载圣灵的工作有多方面,如:

A.赐给新生能力(罗8:2;5:25),
B.住在我们心中作凭据(林后1:22;8:9),
C.帮助祈祷(罗8:26;6:18;20),
D.引导我们明白真理(约14:26;16:23),
E.便我们能为主作工并结果(徒1:8;7:55;5:22),
F.引导我们当行之路,教我们明白神的旨意(徒8:25-39;10:19;13:2;16:6,7),
G.把圣灵的恩赐给我们(林前12:4-11;28-31……等。

2.“恩膏”怎样凡事教训我们?(2:27

27……恩膏,常存……27节),应与24节首句比较。“恩膏”是藉一次的相信,就常存在我们心中,在此所谓要“常存”的,其责是指出于圣灵所启示的教训(见24节),而不是指圣灵本身;因为不是我们把圣灵存在心中,乃是祂自己进来与我们永远同在的。但真理却需要我们殷勤地追求,才能常存在心里。恩膏(圣灵)一方面帮助我们“常存”真理在心里,一方面藉着真理在凡事上教训我们。

圣灵要在“凡事上教训我们”。这是最重要的属灵教育。信徒要留心圣灵怎样在我们每日的生活工作上藉一切大小、好坏、别人作的、自己作的……事上,教育,造就我们,使我们更认识神。这是圣灵在一个常与主交通,而行在光明中的信徒心里必有的工作。若我们敬爱神,那么在生活的每一件事上都能被圣灵利用来教训我们。因为“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并不用人教训你们”,中文新旧库译本作“以致你们并不用谁来教训”。不是说所有信徒都断然拒绝别人的教训,否则使徒和许多神仆也不该教训人,又叫人听从他们的教训;而是说信徒理当常常听从圣灵的教导,以致用不着别人来教导了。留心圣灵的教训使我们可以脱离“从人领受”的程度,而学会如何跟神行走,对属灵的事能自己领会,就如:

马利亚膏主。并没有人教训她,她却打破玉瓶,预先为主的安葬而膏了耶稣。当主耶稣把母亲托于约翰时,也只叫他“看”你的母亲,约翰就明白主的意思,奉养主的母亲了。

“这恩膏是真的,不是假的。”这意思就是圣灵的工作和教导是真实的,不是虚假的,圣灵绝不会教导或指引人作虚假的事,例如:掩饰自己软弱所编造的理由,为求取人的称许的假热心或夸大的假见证,或像上文所提的“好些敌基督者”的各种假虔诚……等。真正顺从“恩膏”教训的人,必然脱离各种虚谎,活在真实的光景中。

3.顺从恩膏教训的益处(2:28-29

28-29 住在主里──与主合一

圣经一方面告诉我们要让基督住在我们心里(弗3:17),另一方面又告诉我们要住在主里面,这些都是表明信徒与基督在属灵生命方面的合一。本章论到住在主里有三种途径:

A.遵守相爱的命令(2:5-8)。
B.常存起初所听之真道(2:24)。
C.顺从圣灵的引导(2:27)。

这三样都是互相关联,互为因果的。也都有同样的益处,叫我们与主更亲密联合,使仇敌无法加害。

我们能为主发光、热心,能有主那样的温柔良善,都因住在主里面,就像铁在火中,自然就有热力,有光辉,又变得柔软。

坦然无惧

与主亲密的结果,自然向主坦然无惧。“坦然无惧”含有放心而无惭愧的意思。因为:

A.住在主里的必能为主结果子(约15:4-5;13:6-9)。既能结果子,自然不会惭愧了。

B.住在主里的必行事公义(2:29)。既无私心,也没有不义,当然可以坦然见主了。

“公义”是神的性情之一。行公义是神儿女属神之性情的表现。不过神的公义是与爱心相辅的。绝对没有被泄怨恨之成分。

问题讨论

本段的主要信息包括什么要点?

“那敌基督者”“好些敌基督者”有什么分别?

按本段的记载,当时的那些敌基督者是教内的还是教外的?怎样分辨敌基督者?

为什么老约翰要信徒持“起初所听见的”道?这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

“恩膏”有什么旧约背景?为什么使徒不解释就直接用以指圣灵?

基督徒要怎样在生活上接受圣灵的教训?顺从圣灵的结果把我们引进怎样的属灵生活?── 陈终道《新约书信读经讲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