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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伯来书第九章

二.有更美的赎罪之血(9:1-28

上章既已说明,那以耶稣基督为中保的新约,如何较旧约更美而取代旧约,是合乎神藉先知所预言的旨意的。本章则更进一步比较,旧约的大祭司在属地的帐幕中所献的牛羊之血,如何不及新约基督赎罪之宝血,以证明新约之功效比旧约更美。分四层讨论:

1.旧约祭牲的血并不能使人完全(9:1-10

A.旧约的帐幕是属地的(9:1-5

这几节似乎与所要讨论的主题无甚关联,但著者特意先逐一提及旧约会幕中之主要物件,然后才论到在这样的帐幕中供奉的祭司之工作,以表明这些祭司所献的祭物,和其中有关的各种条例,都不过是“属世界的”(属物质界的),“属肉体的”9:1-10),“一个表样”9:9),“命定到振兴的时候为止”而已。

1 试将本节比较8:7的话,可知本段所要讨论,仍然是连续8:6的话,要证明那以基督为中保之新约是更美的。不过8:7-12是引用先知的话以证明,在此则将新旧二约之帐幕、大祭司、所献祭物的血、和有关的条例,一一比较以为证明。

“原来前约有礼拜的条例……,中文新旧库译本作“原来前约‘固然’也有礼拜的条例和……,比较合乎原文的意思(英文圣经也是这样译法)。照这样译法,在语气上有很大分别,这意思就是,前约固然也有礼拜的条例和帐幕,但却未必是更美的,还要看这些条例和帐幕,是否比得上新约的条例和帐幕而定。希伯来人的基督徒们,对于旧约帐幕的贵重圣物,和由神藉摩西宣布的条例,显然仍十分尊重,所以著者用这种语气来向他们讲解,先承认旧约的条例和帐幕也是神藉人所设立的,是贵重的,然后再指出神设立这些的目的,究竟不过是要作“表样”,为使人明了神在新约中所要赐给人的恩典而已。所以下节就开始提及旧约圣幕中的主要物件和祭司的主要工作,使他们看出新约如何较旧约更美。

“和属世界的圣幕”,特别加上“属世界的”几个字,要表明是属地的,属暂时的物质界的,这句话已暗示旧约帐幕和那些条例的“非永久性”,因为所有属物质界的东西,都不是永存的。事实上当著者写这封书信给当时的希伯来信徒时,圣殿中的好些圣物已经不存在,甚至在所罗门建圣殿时,会幕所遗留的圣物就已经不全,而在以色列人被掳至巴比伦后,约柜也可能已经失落,所以在希律王所建的圣殿中,至圣所内已一无所有。(虽然约翰在启11:19,曾经在异象中看见殿中的约柜,但那只是在异象中所见,实物之约柜已经没有。)

2 “预备的”就是预备了的意思,所以“有预备的帐幕”这句话不是另一层帐幕的名称,乃是指整个帐幕而说,不过特别指明它是已经预备好了的而已(预备的原文是过去式),也就已经制造了的意思。

“头一层叫作圣所”,就是与至圣所相连,有四层幕幔覆在上面的圣所。在此不提院子和院子内的圣物如铜祭坛及洗濯盆等,只从圣所说起,大概因圣所内的圣物较院子的更为贵重,而且圣所只有祭司能进入,当然比较院子更为神圣而重要,著者在这里既不是要详细讲论会幕,只不过引述其重要的部份,所以就从圣所说起。按这里所论圣所诸物计有:

灯台

是用一他连得精金制成的,位处圣所的南面,中间有一支主干,两边各分出三个枝子,圣经没有记它的尺寸,一般估计它有五尺高,两边叉出的枝子有三尺半横(出25:31-39;26:35)。所罗门建圣殿时有十个灯台;大概也是照这样式再作九个(参代下4:7),曾一度被据到巴比伦;后又被带回耶路撒冷(参拉1:7)。在此所提之灯台是单数,是根据原先会幕中之灯台而论。

灯台是圣所中唯一的光源,祭司要每天清理这灯,使它昼夜发光(利4:1-4),预表基督福音的真道是世界的真光(约8:12;林后4:4),是教会工作的亮光(约11:9-10;5:13),是人心中生命的光(约1:4-9;5:8)。教会在世界应当高举福音的真理(神的话)而发光(可16:15;参提前3:15),所以灯台也预表教会(启1:20)。

桌子和陈设饼

是用皂夹木包金制成,位于圣所北面与灯台相对,桌上经常摆设陈设饼十二个,每七日要更换一次,换下来的饼,只有祭司在圣所可吃(出25:23-30;2:5-9)。这饼和陈设饼预表基督是我们生命的粮;在以色列人整个旷野的行程中,这饼桌随着他们前进,照样在信徒一生旅程中,那作我们生命之粮的基督也随伴着我们,供应我们灵性的需要。这饼桌也预表教会常举行的“主的晚餐”是只有成为“祭司”的信徒可以分受的(参林前11:26-27)。这饼桌既与灯台相对,表示我们应当在祂的光中与祂相交,并彼此相交(约一1:3-7)。

3 在此“第二幔子”就是指隔开圣所和至圣所的幔子,预表主的身体。当主在十架上死的时候,这隔开圣所与至圣所的幔子从上到下裂为两半(太27:51),通往至圣所的路,就因祂的受死而开通(来10:20)。

“又有一层帐幕,叫作至圣所”。这句话显示旧约的帐幕中,圣所和至圣所的阻隔仍存,仍然是“一层”“又一层”的,到至圣所的路未通。在旧约的帐幕中,神和人的交通并不能完全无间。

金香炉

4 “炉”原文即“坛”之意,中文圣经之小字亦作“坛”。所以这“金香炉”就是“金香坛”。不过金香坛原属圣所内的圣物,何以这里却连在至圣所的圣物一起提及,是一个疑问。但须注意的,这里虽然先论幔子才提及金香坛,却未说金香坛是放在至圣所内,只说:“有金香坛”,这“有金香坛”的意思,不是表示是安置在至圣所内,乃表示这香坛是属至圣所所有的而已。按金香坛虽安置在幔子外,却对着幔内的施恩座,圣经又称这坛为“耶和华面前的坛”(利16:12),所以这坛虽然是放在幔子外的圣所中,却也算是属于至圣所的物件。况且著者写书信时,圣殿中的幔子已经裂开,这样金香坛究竟是在至圣所,或在圣所,在人的观念中就不像从前那样有清楚的界限。所以著者在简咯的引述之中,也就没有严格地照着圣物布置的次序来讲(按圣物布置之次序而论,在圣所中应当是饼桌在先,灯台在后,参25:23-40;40:22-25;但这里却先论灯台后论饼桌,可见著者并无严格照圣物布置的次序来讲),却特别先提及“第二幔子”,以强调旧约圣所之有两层,使信徒看见,那些在这两层帐幕中供奉的祭司,他们的工作并无完全的功效(见9:6,7)。

金香坛是预表基督是我们的中保;是天上的代求者;藉赖祂代祷之功劳(香气),使我们可以蒙悦纳而站在神前。

包金的约柜

约柜是整个帐幕中最重要的圣物,也是安放在至圣所中唯一的圣物,预表基督是神的独生,是信徒独一的中保,是世人唯一的救主。按这里的记载,约柜内有三样东西:

1. 盛吗那的金罐

是以色列人出埃及时神吩咐摩西要用金罐盛满一俄梅珥的吗哪,存在约柜内,以为记念(出16:32-33)。按一俄梅珥是一个人一日的粮食(出16:16),预表基督是我们每日灵性身体的需要和满足,我们应当每日记念神的恩典,以祂的信实为粮。

2. 亚伦发过芽的杖

当时因以色列人不服亚伦为大祭司,所以神吩咐摩西,为十二支派取杖放在约柜前,若第二天那一支派的杖发了芽就表明他是神所拣选作祭司的。次日摩西从约柜前取了十二支派的杖出来,结果亚伦的杖不但发芽而且开花结了熟杏,证明他的职份确是由神所设立的。按枯杖发芽、结果,是死而复活的表明,所以这亚伦发芽的杖是预表基督因从死里复活,证明祂是神所拣选作我们唯一合格的大祭司,所以我们应当绝对信服祂,倚靠祂。

3. 约版

又称法版,法版存约柜内,表明基督心中常存神的律法,祂为我们守了全律法,又满足了神公义的要求,使我们在祂里面可以蒙神喜悦。按这存在约柜内的法版,乃是神第二次重写的,第一次的法版因以色列人犯罪,在摩西下山时已经摔碎(出32:19;34:1,4,29;10:1-5)。这重写而存在约柜内的法版,是要告诉我们,人凭自己无法遵守神的律法,惟有倚赖那为我们成全了律法的基督,才可得神喜悦。

注意:按王上8:9;代下5:10说,约柜内除法版外,并无别物,但这里却说有盛吗哪的金罐,亚伦发过芽的杖和约版。但出16:33;17:10只说芽杖与金罐存在耶和华面前,未说是柜内;这里说是柜内,可能以色列人在旷野起行时是存在柜内,而王上8:9;代下5:10的话,是在以色列人进入迦南,圣殿建成的时候说的。那时以色列人既不像在旷野时常搬运约柜,芽杖和金罐就无放在柜内之必要。所以在那里说除法版外并无别物。

5 本节论在约柜上面的东西有两样:

“施恩座”

原文“施恩”“遮罪”的意思,这座的尺寸长宽与约柜一样,盖在约柜上面,正好将约柜遮密。大祭司每年在赎罪节要带血进入至圣所,弹血在施恩座上,预表基督赎罪的血完全遮盖了神公义之律法的控告,使靠着祂进到神面前的人,可以得着神的恩典(出25:11;37:6;16:14)。

“基路伯”

在施恩座上则有二基路伯──高张翅膀,脸面朝向施恩座(出25:18-22;37:7),就是这里所说“荣耀基路伯的影罩施恩座”的意思,表明他们准备为蒙救赎的人效力,并表明他们始终留意及重视基督为人所成功的救恩(彼前1:2)。

“这几件我现在不能一一细说”,这句话证明上文著者所论的,不过摘要地列举而已,目的却不是要细说所列举的。著者只想藉以说明下文所要说那更重要的事,使信徒明了属地的帐幕虽然贵重,究竟仍是属地的,绝难与那在天上更全备的帐幕相比(9:11)。

B.旧约祭司进帐幕是受限制的(9:6-7

上文既已略述旧约帐幕的主要圣物和布置,在此继续讲述在这样的帐幕中供奉的祭司工作如何。从那些祭司进帐幕的限制看来,就可知道他们工作的有效程度怎样了。若他们自己进这属物质的帐幕,尚且要受许多限制,他们自己进到神面前尚且有阻隔,这样他们怎能使那些前来求献祭的人没有阻隔地进到神面前?所以仅从旧约祭司进帐幕的限制看来,就可知他们工作的果效如何有限了。

6-7 按这两节圣经可得下列的教训:

1. 帐幕中的各样物件预备齐了,众祭司才能开始事奉神。这意思就是,帐幕完全立起来之后,神的荣耀充满了帐幕,众祭司才能开始供奉的事(出40:34-38)。我们必须预备好一颗圣洁的心,先让神住在我们的心中,然后才能开始事奉神的工作。

2. 只有祭司才能进头一层的帐幕事奉神,照样,只有蒙神选召的人才能作事奉神的工人。

3. 普通祭司所能进入的只是头一层的帐幕,他们不能作大祭司所作的工作,只能在神允许的范围内作工。我们也只能在神旨意的范围内工作,不能随自己欢喜来事奉神。

4. 旧约祭司在帐幕中所供奉的事,只是属物质和礼仪方面的。他们必须在可见的、预备齐了各样圣物的帐幕中,行崇拜神的礼。这教训我们应当按心灵和新样事奉神,不可只按外表与仪文,不是只在可见的“圣殿”中崇拜神,更应在不可见的圣殿中存敬畏神的心(罗7:7;林前3:16-17;6:19-20)。

5. 只有大祭司才能进入第二层的帐幕。预表只有耶稣基督才能进入天上的至圣所,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边,作我们天上的大祭司。

6. 旧约的大祭司必须每年一次进入至圣所,每年为百姓赎罪。并且他也只能一年一次进入至圣所,并不能随意进入;但耶稣基督只一次作成赎罪的工作,就长久进入天上的至圣所,并使凡靠着祂到神面前的人,都可以随时来到祂施恩的宝座前。(按利16:11-15;大祭司在赎罪日不止一次进入至圣所,在此所说“一年一次”的意思是指一年之中有一日的一次,不是在那日之中只有一次的意思。)

7. 大祭司进入至圣所的时候,是独自进去为百姓赎罪。救赎的大功是基督所独自成功的,并没有别人能帮助。

8. 旧约的大祭司进至圣所,没有不带着血去的,但他们是先为自己和本家赎罪,然后才为百姓赎罪;而基督带着流过血的记号进入天上的至圣所,却是只为“百姓”赎罪,不必为自己赎罪(启5:6-9)。

C.在旧约帐幕中所献的祭物并不能使人完全(9:8-10

不但旧约的帐幕是属世的,旧约祭司的工作果效亦有限,在这样的帐幕中所献的祭物,事实上不能叫礼拜的人得以完全,并且整个旧约的帐幕和附属帐幕的各种有关条例和祭物等事,都不过是一个表样而已。

8 “圣灵用此指明”就是圣灵用上面所说这些旧约的帐幕和祭司工作的限制等事,“指明”某些圣灵所要指明的事。这句话表示旧约帐幕的制作和各种条例的记载,也是圣灵所启示摩西的。那些制造帐幕的人都是被智慧的灵所充满的(出35:30-35)。但这并非说旧约的帐幕和有关的条例就是永久性的,因圣灵并非要建立一个属地的帐幕为永久的“帐幕”,只不过要“用此指明”圣灵所要“指明”给我们知道的真理而已。所以我们不但要注意圣灵在旧约藉先知所说的,更要注意圣灵自己现在要向我们指明的。

“头一层帐幕仍存的时候”,原文并没有“层”字,亦可作“头一个帐幕”,下文第9“那头一层帐幕”原文也没有“头一层”这几个字,所以这句话意思是指旧约的全帐幕仍存的时候,却不是指旧约二层帐幕中的第一层而说。这样全节的意思就是:在旧约的帐幕仍存的时候──“帐幕”所代表的整个律法制度仍存的时候──进入至圣所的路还未显明,人们对藉基督的救赎而进到神面前的福音仍未看得明白。

但这节可有另一个解释,就是这里所说的“头一层帐幕”,是指帐幕中的第一层──圣所,“头一层帐幕仍存的时候”,就是圣所和至圣所仍未打通,阻隔圣所和至圣所的幔子仍未裂为两半之时,即主尚未受死完成救赎的时候,“进入至圣所的路仍未显明”──靠主的救赎而进到神前的福音真理仍未显明。

9 本节首句的原文没有“头一层”这几个字,原文只是一个“那”e{tis,就是指那分为两层的旧约帐幕,乃是现今基督救恩的“一个表样”,是圣灵用以“指明”基督的救赎真道的。

“所献的礼物和祭物,就着良心说,都不能叫礼拜的人得以完全”。这句话也解释了上节“头一层帐幕仍存的时候,进入至圣所的路仍未显明”的一个理由,因旧约的祭物并不能根本除去人的罪,当然就不能使人坦然无惧的进到神面前了。那些犯罪而献祭物的人,虽然经献祭之后,按律法的条文说是已洁净了,但人们既不能不常常犯罪,就不得不常常在犯罪以后,一再用一些身外之物的牛羊牲畜之类来赎罪;这种赎罪的方法,显然不能把一个人从罪恶的权下拯救出来,也不能使他们的良心得到真正的平安。所以旧约帐幕中所献的祭物,除了可以作那“将来美事的影儿”以外,这些物和礼的本身,实在没有使人脱离罪恶的能力。

10 在此“属肉体的条例”就是属肉身的条例,只能有效于身生命方面的条例。这“属肉体”绝非属私欲的“肉体”之意。“振兴的时候”原文即“改良”“修直”“更正”的时候,就是新约救恩成功的时候。

本节可作为上文的小结论,上文所论及的帐幕与帐幕中的祭司,以及所献的祭物,连同那饮食洗濯的诸般规矩……等事,都无非是一些属肉身方面的条例或表样,命定到它们所表明的新约的救恩已经成功时,就不再用这些软弱的,属外表的“表样”,而改用更有效的法则了。

2.新约基督的血有更完全的功效(9:11-14

A.基督是“将来美事”的大祭司,进入更全备的帐幕(9:11

11 “但现在基督已经来到”,上节既已总结以上所讲的“都不过是属肉体的条例,命定到振兴的时候为止”。在此就进一步说明那“振兴的时候”现在已经来到,因那作为“表样”的旧约帐幕所预表的基督──神所要支搭在人间的帐幕──已经道成肉身,来住在人间(约1:14;1:23),并且祂已经从死里复活,作为我们的大祭司,供职于天上的真帐幕了(8:2)。

“作了将来美事的大祭司”,在此所谓“将来”是与旧约的大祭司比较而言,基督乃是旧约大祭司所预表将来美事的大祭司;这句话也告诉我们,旧约一切所预表的“美事”都在基督身上成全了。不但这样,就是现在和将来,一切神所要给人的“美事”,也都是在基督里面赐给我们的(西2:9-10)。

“经过那更大更全备的帐幕,不是人手所造也不是属乎这世界的”,这帐幕就是8:2所说的真帐幕。在此特别指明基督所进入的,乃是更大更全备的帐幕,因为它是属天的,不能玷污,不会朽坏,又无幔子阻隔,已经开通了到至圣所的路,并且不是只为以色列人,也是为全世界的信徒的“帐幕”

B.基督是用祂自己的血献祭,作成了永远赎罪的事(9:12

12 新约的大祭司──基督,不但是进入更全备的帐幕,更重要的,是祂赎罪的工作具有永远的功效。那些人间的大祭司既须每年一次进入至圣所赎罪,就证明他们每年所作的赎罪工作至多只能有效一年;但基督“只一次进入圣所”,就成全了永远赎罪的事(7:27),证明祂这一次所献的已经完全,无可加增,并且能继续有效到永远。其所以有如此功效的缘故,因这位大祭司所献的不是牛羊的血,乃是自己的血,那些在地上帐幕供职的大祭司,并没有一人有资格用自己的血为百姓赎罪,反倒要像百姓一样,靠牛羊的血为自己赎罪,惟有这位圣洁完全的大祭司,能用自己的血为百姓赎罪,而“成了永远赎罪的事”

注意:基督不是永远在天上不断为我们赎罪,乃是一次在十架上为我们赎了罪,就永远作我们天上的大祭司,祂那一次赎罪的功效继续到永远。

另一方面,像这样用自己的血赎罪,而成全到永远的大祭司,这属地暂时的帐幕,显然不合于作为祂供职的地方,而必须供职于天上更美的帐幕中。

C.基督宝血之功效远非牛羊的血所能比(9:13-14

13-14 按旧约赎罪祭的祭牲中以公牛犊和公山羊为最贵重。凡受膏的祭司或全会众误犯了罪,就要用一只没有残疾的公牛犊为赎罪祭(利4:1,3,12,13)。若是官长或百姓误犯了罪,就要用一只无残疾的公山羊或母山羊为赎罪祭(利4:22,23,27,28)。除了这些赎罪的牛羊为误犯罪的人赎罪以外,大祭司还另外用一只无残疾未负轭的红母牛,宰杀焚烧,将母牛的灰收存,为那些沾染了不洁(如摸了死物或坟墓等)的人,调制除污水,洒在他们身上,使他们得洁净(民19章)。若这些牛羊的血和母牛犊的灰所调的除污水,尚且能叫人身体得洁净,何况神儿子基督的血,岂不更能洁净我们身体灵魂一切的污秽么?所以单就牛羊之卑贱与基督之尊贵比较,就显见基督之血的功效远非牛羊血之功效所能比了。在此论基督──新约大祭司所献的祭物──之血的功效有五个特点:

1. 是藉永远的灵而献

旧约的祭物都是藉人间祭司而献,但基督是新约的祭司,也是新约的“祭物”。祂怎样自己将“自己”献上?是藉永远的灵(圣灵)而献,祂是由圣灵感孕而到世上,由圣灵引导而胜过试探,靠圣灵能力而行事(太1:20;4:1;3:34),祂一生完全顺服圣灵而献上自己,直到十字架上。

2. 是无瑕无疪的献给神

我们今日的奉献能成为圣洁而可蒙悦纳的,乃因先蒙祂的血洁净,才成为圣洁的,神所喜悦的(罗12:1)。但祂本来就是无瑕无疪完全圣洁的。那些无残疾的牛羊,不过按表面说是无瑕疪而已。但基督不论按心灵或德性方面说,都是无瑕疪的。像这样无瑕疪的“祭牲”,才是真正合格的赎罪羔羊,能以完全满足神公义律法一切的要求。

3. 是能洗净人心的

牛羊的血只叫人按外表律法手续上得算为洁净,究竟不能改变人的心,使人的心成为清洁。但基督的血能完全洗净人的心,消除一切良心的不安和控告;又使人得着清洁的心,可以向神无愧,向人显出基督的慈爱。

4. 是能除去人“死行”的

“死行”就是那些灵性死了的人的行事,是走向死亡,属于死亡,在罪和死的律之下,无生命能力,不为神所喜悦,出于取死的身体,使人失去与神交通的行事。牛羊的血虽能使人暂时免去肉身的死刑,却不能除去人的死行。但基督的血不但能救人脱离永火的死刑,并能除去人的死行,使人脱离罪和死的律,在生命圣灵的律下得着释放(罗8:2)。

5. 是能使人事奉永生神的

神是个灵,拜祂的人必须用心灵诚实拜祂,所以污秽有罪的心,是人敬拜事奉神的拦阻。神又是永生的神,那些仍在掌死权的魔鬼手下的人,不能事奉永生神。现今基督的血既能洗净人有罪的心,又除去人的死行,使人得与永生神的性情有分(参彼后1:4),就能使我们用诚实清洁的心,顺从赐生命之圣灵的引导,而事奉永生神了。

3.基督的血是立新约的根据(9:15-22

上半章已经证明基督的血,如何比那些由人间祭司献于属地帐幕中的牛羊之血,更为有效而完全。在此就继续解明,像这样有完全功效的赎罪之血,就是新约的中保──基督──立新约的根据。虽然新旧二约都是用血立的,但旧约是用牛羊的血立的,没有完全的功效,新约却是根据基督更美之血立的,使所有“蒙召之人”都可以得着所应许的福份。

15 “为此”就是为上文所说的:祂藉永远的灵将自己无瑕无疪献给神,祂的血能真正洗净人的心,能除去人的死行,使人事奉永生神。祂既作了新约的中保,祂的血是祂立新约的根据,又是祂作我们新约之中保的根据。既然基督的血有这样完全而永久的功效,这样,凭基督之血所立的新约(林前11:25),就取代了旧约(来8:7),而作新约之中保的基督,也取代了旧约的中保摩西了。

比较本节与8:6,7的话,显见这里所讲论的,仍然是继续阐释来8:6,7基督为更美之约的中保,及新约之取代旧约的理由,因新约不但有更美的律法──写在人心里的律法;更美的帐幕──不是属乎这世界的;更美的大祭司──是死而复活的;并且有更美之血──基督的血,为立约之根据的缘故。

“既然受死赎了人在前约之时所犯的罪过”,这里的“前约之时”中文文理圣经、新旧库译本及英文圣经都是译作“前约下”,这句话显示旧约牛羊之血所献的祭,究竟未除去人的罪,旧约凭牛羊之血赎罪者,实际上乃是凭牛羊之血所预表基督的血来赎罪而已。所以基督流血受死,不但为在新约下的人赎罪,也是为旧约下那些相信牛羊之血所预表救赎主之血的人赎罪。

“便叫蒙召的人”就是3:1“同蒙天召”的人,也就是罗8:28“按祂旨意被召的人”

“得着所应许永远的产业”,注意比较8:6“这约原是凭更美之应许立的”,可见本节指明了8:6所说更美应许之如何更美,就是能使在这新约下的人,得着所应许永远的产业,这“永远的产业”即彼前1:4所说……不能朽坏,不能玷污,不能衰残,为你们存留在天上的基业”

16-17 这两节中遗命的“命”原文diatheekee就是“约”的意思,与上文15节新约的“约”字同。圣经这样用“约”字作遗命有特殊的意义。“约”“遗命”有些不同,“约”乃是双方订定的,双方遵守的;“遗命”却只由立遗命者单方面订立,而在立遗命的人死后就由承受遗命的人白白承受。在此圣经以基督新约的福份──即上节所说:“所应许永远的产业”──比作基督的一种遗命,以解明基督何以要为我们死的理由。基督若没有死,则新约的福份对于信徒犹如立遗命的人尚未死,他的“遗命”尚未发生效力一样,对承受遗产的人,未能有什么益处,并且所立的遗命仍可能更改。但基督死了,就使新约的福份对于我们好像立遗命的人已死,他的遗产可以归承受产业的人白白承受,所立的遗命也就永不更改了。所以基督必须流血受死,新约才能发生功效,换言之,新约既以基督受死的血为根据,就证明比旧约更为确实而有功效了。

18 “所以”连接上文,这意思就是既然新约是凭基督受死的血而立,又因基督的受死而发生功效,永不更改,所以神在立旧约的时候──立那为新约之“影儿”的旧约之时,也是用血立的,这样前约才适宜于预表后约。

19-22 这几节是追述摩西当日在西乃旷野立旧约的情形(参出19章及出24章),这样追述的目的,是要证明18节的话:“所以前约也不是不用血立的”是确实的。虽然这件事对希伯来信徒,已经是人皆知的;但写圣经的人仍然喜欢引述圣经本身的话,来作他说话的根据,可见受感写这卷圣经的人,虽然自己所写的也就是圣经,但他未受感写圣经之前已经对圣经极其尊重,看圣经的话有无上的权威和能力,是他说话行事最有力的根据和规范。所以现今凡是被神使用传扬圣经真理的,也必定是对圣经有无限敬重爱慕又喜欢引用的人。

按这几节简短的追述中,除了证明旧约的确也是用血立的以外,也使我们可见旧约确是预表新约:

A.摩西将律法诫命传给以色列人,是基督将从神所领受的启示教训传给我们的预表(申18:18;8:27-28)。

B.摩西用牛羊的血和以色列人立律法之约(出24:6,8),是基督用祂自己的血立新约的预表(林前11:25)。

C.摩西用牛羊的血洁净帐幕和其中的器皿,因为“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是基督用自己的血使我们从罪恶污秽中得洁净的预表(启1:5)。并且表明只有基督的血,才能使我们心中的罪恶得洁净,因为惟有基督曾为我们的罪受了神的刑罚(彼前2:42)。

4.基督的血洁净了“天上的本物”(9:23-28

23 “照着天上样式作的物件”,就是上节所说的“帐幕和各样器皿”,那些作为“天上本物”影像的帐幕和各样的器皿,既然要用牛羊之血去洁净,“那天上的本物”自然要用更美的血去洁净了。但在这里“天上的本物”是指什么,何以也要血去洁净?这是本节中最重要的问题,有两种解释:

“天上的本物”指人的灵魂

因摩西用牛羊的血洁净那些照着天上样式作的器皿,使它们合乎地上帐幕的使用,无非预表基督用己之血洁净人的灵魂,使他们成为圣洁,合乎天上的样式,可以作神的器皿。人的灵魂,更是属灵之“物”,基督既是进入天上的圣所,所洁净的当然是那些原本属天之物──人的灵魂,使他们仍归于天了(按天上的本物原文可译作属天之物)。

“天上的本物”是指天上的“真圣所”

因上下文都是以这地上的帐幕预表天上的真帐幕,并且本章一直以属地与属天的这两个帐幕作比较来讨论,上句“照着天上样式作的物件”既是指属地的圣所,则“天上的本物”当然是指天上的真圣所了。既是这样,何以天上的真圣所也需要洁净?解释如下:

A.在此“但那天上的本物,自然当用更美的祭物去洁净”,是与上文论及属地的帐幕要用牛羊等祭物去洁净比较而言。目的在讲明基督的血之更美,不是只在这世界有效,在天上也同样有效。人间的祭司进属地的帐幕既须要带牛羊之血,则天上的大祭司进天上的真圣所,当然要带更美之血──基督的血了。

B.按摩西曾照神的吩咐用血洁净帐幕和各样器皿(出29:12;8:5-19;16:14-15;代下29:22),却不是说这些器皿本身有罪,乃是要教导人明白所有出于本来的不够得神的喜悦,惟有经过宝血的才能得神喜悦。

C.天上的圣所需要基督的血去洁净,这意思并非天堂本身有罪恶,乃因人的罪恶虽然是在地下犯的,人的罪案却存记在天上,呈现在神的眼前;但基督为我们作成了“永远赎罪的事”“进了天堂”,祂的血使人的罪不再呈现在神的眼前,结果就洁净了天堂。

24 本节继续解释基督的血所以更美的理由,因祂为我们受死流血之后,并非带着祂的血进入“人手所造的圣所”,乃是带入“天堂”,(天堂原文里就是“天”的意思,与上节的“天”同一字。但上节的“天”是多数式,本节则系单数式。)为我们显在神面前,使我们可以随时靠祂流血的功劳,进到神面前,可以得神的怜恤、赦免、恩助、保守、应允等属灵的福气。

25-26 基督必须受死流血的另一个原因,因为祂更美的血不但是带到非人手所造的真圣所内,并且祂只要一次献上自己,带着自己的血显在神面前,就成功了赎罪的工作,无须多次地带血进到神前。那些人间的大祭司,每年带着牛羊的血进入至圣所,但去年所杀的牛羊绝不能留到今年再献,所以他们每年都要另外杀牛羊为祭,将它们的血带入至圣所。这位天上的大祭司,所进的既是天上的真圣所,需要带祂自己的血进入。若祂的血也只有暂时功效,仅能赎一年或一个时期之人的罪,像人间的大祭司一样,每逢进入至圣所都另外杀牛羊带血而入,这样,祂岂不是从创世以来就必须多次受苦流血了么?但基督的血远胜于牛羊,且有永远的功效,所以祂只“在这末世显现一次”,就作成了除罪的工夫,永远在真圣所内供职了。

27-28 上面是以地上的大祭司之带血进入至圣所为比喻,以解释基督须要流血的理由,和基督的血如何更美而有效。在这两节中,再以一种比较普通的定理来说明基督受死流血是出于神的定旨,就如“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是出于神的定旨,是人人都不能否认推翻的定理,“像这样”基督的受死流血,并要“第二次显现”,也是出于神的定旨,是人所应当接受又不能推翻的事实了。

按这两节论及神的定命有两方面:

第一方面关于人的“命定”

A.在今世

“人人都有一死”。自从亚当犯罪以后,所有亚当的子孙,不但在灵性上是“死人”,在身体方面也成为必死的,这是神的“定命”(创1:17;3:19)。既然“人人都有一死”,是人所不能推翻的“定命”,这样,我们就应当趁着这短暂的人生,寻求有意义的生活,和那些能够存到永久的事物,使我们的肉身的死不是死在罪中,乃是在基督里而死,既息了今生的劳苦,又得享永生的福乐(启14:13)。

“人人都有一死”这个定命,对那些有信心的人,是有例外的。在旧约时代有以诺和以利亚,未经过死就被接到神那里(来11:5;王下2:1-11),在新约时代那些到主再来仍活着的信徒,也要不经过死而变化被提,在空中与主相会(帖前4:17)。

B.在来世

“死后且有审判”,既然神定命人人都有一死,人人就果然都有一死,这样,神命定死后且有审判,当然人死后也就有审判了。人们既知道无法凭自己的方法逃避死亡,却幻想能幸免死后的审判,这完全是自欺自误。神所给人的今世,乃是使人可以利用这今世的机会以图谋来世。但人们是否善用神所给的机会,以寻求永世的物,使神可以接他们到永生里,或使他们到永火里去?在死后必判明。这死后的审判,使人在生前一切隐藏的或显露的罪恶,一切虚饰的善行或信仰,都无法站立得住。所以我们若确实相信死后的审判,就必在今世寻求真实的信仰,和表现真信心的真善行了。

第二方面关于基督的“定命”

A.在这末世

“基督既然一次被献,就担当了多人的罪”。注意这节的第一句“像这样”,显明基督的一次被献担当多人的罪,正像上节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一样,是出于神的定命;这个定命不是神对人的什么要求,乃是神为人的大牺牲,所以这是一个极奇妙的“定命”。虽然神曾命定“人人都有一死”,而且死后有审判,但神也定命基督要一次被献,以担当多人的罪(路22:22;24:25;2:23),所以人们应当趁着今世,接受基督赎罪的功效,使他们可以逃避死后的审判。

“担当了多人的罪”,有两方面的意思:一方面表明虽然基督的被献可以担当所有人的罪,但并非所有人的罪都被祂担当了,只有那些信赖祂宝血功劳的人,罪才能被祂担当。所以圣经说担当了“多人”的罪,而非所有人的罪。另一方面这表明基督的被献是胜过牛羊被献;因为牛羊被献只不过能暂时担当一个人,或一群人的罪,以作为“后事的影儿”,但基督的被献赎罪,不但有永远的功效,且有为所有人赎罪的功效。

B.在将来

“要向那等候祂的人第二次显现,并与罪无关,乃是为拯救他们”。这里论基督“第二次显现”和基督第一次的显现有三点不同:

1. 是将来的:基督第一次显现是已过的历史事实,但祂的第二次显现则是将来的。这“将来”不是一个遥远的将来,乃是一个不可知的最近之“将来”;虽然我们不知道祂什么时候来(参太24:36),但我们可以知道祂必要快来(参启22:20),并且根据第一次显现,祂既是这样真确地照着神的定命而“显现……被献……担当了多人的罪”(参路1:31,35;2:11;19:36,37;2:22-36),就可确实知道祂也必照神的定旨第二次显现。

2. 是要向“等候祂的人”显现:基督第一次显现是为着世人,作世人的救主,但祂第二次显现,却特别关系已经信祂的人,就是那些因信等候祂显现的人。所谓“等候”祂的意思,就是在凡事上准备迎见祂,盼望祂快来的意思。

3. 与罪无关,乃是要拯救他们:基督第一次显现是为担当多人的罪,但第二次显现却与担当人的罪“无关”,因祂第二次来的工作不是赎罪,乃是为迎接信祂的人。

“拯救”,在原文是名词不是动词,可译作“救恩”。这里既说与罪无关,又说要拯救他们,显见这拯救不是拯救脱罪的意思,乃是指信徒将来身体得赎的得救(林后1:10),已往的得救,指罪得赦免,重生为神的儿女,因着信而在基督里成为新造的人的经验──“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约5:24)。“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了”(林后5:17)。现在的得救,指已经信主得救的人,现今在生活上或灵性上受试探或危险时所蒙的拯救──“因为我知道这事藉着你们的祈祷,和耶稣基督之灵的帮助,终必叫我得救”(腓1:19;参徒5:19;12:11;提后4:17;23)。“我真是苦阿,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罗7:24;参来2:18)将来的得救,就是这里所说的得救,所有得救的人,都被接到主那里,带着荣耀的身体与主永远同在,完全经验主的完全救恩(参帖前1:10;5:23-24;提后4:18;后前1:5)。

问题讨论

9:1-5略述会幕的布置。其中金香坛何以与约柜并提?

约柜内有那三样物件?各有何灵训?

为什么王上8:9;代下5:10说约柜内除法版外并无别物?

约柜之上有那两种物件?各有何灵意?

9:6-7显示旧约祭司进帐幕受什么限制?

“头一层帐幕仍存的时候”有那两种解释?

“命定到振兴的时候”是什么时候?

基督的宝血有那五种功效?

“赎了人在前约之时所犯的罪过”何意?

解释9:16-17“遗命”“约”之分别。

9:19-22中有那三件说明旧约预表新约?

什么是天上的本物?何以须要洁净?请详细解释。

9:27提及神的命令有那两方面?── 陈终道《新约书信读经讲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