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摩太前书概论
历史背景
提摩太归主很明显是保罗在路司得(徒14:6-23)传道的结果,当保罗的宣教队通过提摩太所住的地区时,他就加入了保罗的第二次宣教旅程(徒16:1-3)。在这第二次旅程中,提摩太协助保罗在特罗亚、腓利比、庇哩亚、帖撒罗尼加、雅典和哥林多等地传道。在第二次旅程期间,他与保罗在以弗所传道,在这里被保罗派往马其顿(徒19:22),后来又与保罗一起在马其顿(林后1:1, 19),而且很明显地又与保罗去了哥林多(罗16:21)。在返回以弗所的旅程中提摩太陪伴保罗经过了马其顿远至特罗亚(徒20:3-6)。再后来提摩太又与保罗同在罗马(西1:1; 门1:1),也许是从那里又旅行到了腓利比(腓2:19-23)。
在使徒行传的记载结束时,保罗是在罗马的狱中(徒28:30-31),至于保罗在那以后的活动,我们只能从他的书信中作一些不足够的参考和推测,因为教会历史对保罗的工作并没有任何记载。
保罗在该撒面前受审并被宣判无罪释放之后离开了罗马。他向东而行最后到了以弗所,在以弗所期间保罗肯定拜访了在本地区的其他教会,后来又去了马其顿也许还有其他省份,意欲要继续他的开拓性传道工作(参罗15:24,28)。当保罗离开以弗所时他把提摩太留在那里作为他特殊的代表继续在那里的工作(提前1:3)。那以后不久,提摩太写信给保罗,可能是询问他是否可以离开以弗所,也许是想重新与保罗会合,保罗就因此写了此书信嘱咐提摩太要留在以弗所继续他的工作,一直等到保罗再来与他在这里会合(3:14; 4:13)。
提摩太在以弗所的作用就是对那里的教会作为保罗的代表,很明显他不是那里教会的长老,因为保罗在本书中提到以弗所教会长老时没有把提摩太包括进去。
在第三次旅行布道结束时,保罗在去耶路撒冷的途中会见了以弗所教会的长老,并警告他们在他们中间会出现假师傅(徒20:29, 30),在写本书信时这种情形已经过去。明显地,许米乃和亚历山大是这些“豺狼”中的两个(提前1:20),其他的人在本书信中也提到了(1:3-11; 4:1-5; 6:3-10),他们的错谬将在后面讨论。
如果保罗是西元60年代早期从罗马的监狱被释放的话,那么他有可能是在60年代中期写的本书信,也许是在西元63-66年间,保罗提到他从以弗所到马其顿之行(1:3)表明在写本书信时他可能一直是在马其顿。但既然我们没有其他的参考资料,那么保罗也有可能在某一个其他的省份写的本书信。
大纲
II. 提摩太在以弗所的事奉工作
A. 提摩太面临的任务
1:3-20
B. 保罗见证神够用的恩典 1:12
III. 对地方教会的指示 2:
A. 在教会生活中祷告的优先性
2:1-7
B. 男人和女人在教会中的主要责任
2:8
1. 长老的资格 3:1-7
2. 执事的资格 3:8-13
D. 地方教会的性质 3:14-16
E. 在教会中的背离信仰的问题
4:1-5
IV. 对地方教会领导事务的指示 4:6-5:
B. 有效的人际关系的基本原则
5:1
1. 对寡妇的供应 5:3-16
2. 对长老的管理与选择
5:17-25
V. 对教会内部各类不同的人的指示 6:1
B. 假教师 6:3
C. 委身于神的人
6:11-6
D. 富人
6:17-19
结尾的嘱咐与祝福 6:20-21
── Thomas L. Constable《Notes on
1 Timoth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