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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弗所书提要

C 宣讲的特权(三l-13

1 本书开头的三章是循序渐进的。在第一章中,使徒对神在基督里赐福的默想,自然带出祷告。在第二章,他进一步阐述神在基督里的旨意之伟大主题,描述神奇妙的恩典把基督里的新生命带给死在罪中的人,犹太人和外邦人彼此和好为一,以及作为神子民的深远意义。这些对生命整体有实际意义的伟大真理,自然而然地使他再次作出祷告。他以因此开始(参:一15),他本来想接着说“我在父面前屈膝”(14节;和合本的替你们祈祷是照第14节加插的,参小字)。但因着他自己的职分,以及和写信、代祷的对象之关系,使他的感受极为深刻,于是写下了:我保罗为你们外邦人作了基督耶稣被囚的;这句话使他暂时离开了祈祷的主题。

在本书一开始(参看一1注释),清晰可见保罗的使徒身分对于他的一生、所作的工、与人的关系,都有决定性的影响力。当保罗写作,或祈祷时,他从来不会忽略这个事实。我,这个代名词,一再在保罗作品中出现,证实了这一点(林后十1;加五2;西一23;帖前二18;门19)。特别是现在,他“身上的锁链叮当作响,不时提醒他身处何地,并为何在此”(罗宾逊)。他被囚监牢,因为他是外邦人的使徒,更因为他倡导犹太人与外邦人在神子民中的地位平等(参:徒二十一17-34,二十二21-24,二十六12-23)。他为外邦人之故身陷囹圄;就是现在,他的被囚也是于外邦人有益(13节)。他说这些话不是出乎丧志,也不是由于失望。他不要人可怜,也不容许人因他被捆锁而气馁。他用毫不自怜的目光,观看眼前的处境。从外面看,他是罗马的囚犯,按人的意思被囚。然而,他怎样视“在基督里”的属灵生命远比外在情境重要,亦照样自视为按他的主之旨意被囚的犯人。因此,他能乐于以为基督耶稣被囚的人自称(参:四l;提后一8;门19),正如在生命的每个环节中,他都能自称为基督的仆人一样(如:腓一1)。

2 因此保罗在继续祈祷之前,首先细述他蒙召成为外邦人的使徒,和这呼召对他的意义。神将特别针对外邦人之“神恩典的职分”(RSV)交托给他(和合本:神赐恩给我,将关切你们的职分托付我)。我们在讨论一章10节时,曾经讨论过译作职分的字眼(oikonomia,和合本在一10将这字译作“照所安排的”);这字可以用来形容管理家务,或管理家务者的职分。

保罗在此所想的,主要是托付他的职分(参:林前四1,九17),但神的安排和旨意也在他心底徘徊。歌罗西书一25是十分近似的平行经文;同样的概念也在加拉太书二7出现,保罗在该节经文描述神托付他“传福音给那未受割礼的人”,正如彼得受托传福音“给那受割礼的人”一样。

保罗描写所得的托付,用的是恩字。恩典最深最广的意思,是神把绝不配得的恩宠给予人,赐他们过基督徒生命一切的所需(徒十三43,十四26;林后九8)。但保罗也好几次用这字来描述得以为基督工作的特权,和事奉中分配给他的特殊任务(参:罗十二36;弗四7)。就他个人而言,这是指蒙召为使徒的奇异恩宠(罗十五15-16;林前三10;加二9),特别是作为外邦人的使徒。这字在使徒行传十一23的另一个用法,贯穿了这一整个段落。神将福音的特权延伸到外邦人身上,以彰显祂特殊的怜悯。有福音的使徒差派给他们,是外邦人所得的恩典;能以成为他们的使徒,是保罗所得的恩典。这两个概念交织在本段所用的恩字之中。

然而,保罗觉得有必要向读者强调神将这恩典和责任托付给他的事实。前面已经讨论过,这是一个有力的论证,支持本卷书信原不独是写给以弗所,而且包括了更广泛的圈子之看法42。本节一开始的ei ge,为一希腊语质词(particle),并没有犹疑不定的意思(AVRV则有这个意味),而是呼吁读者鉴明所说的话(参看这词在四21;林后五3;加三4;西一23的用法)。因此,RSV译作“假设你们曾听见……”,NEB与和合本作谅必你们曾听见……。有关受书人的论证依然有效,不过,以弗所教会这么熟悉保罗,他必定不太可能会对他们这样说话。这话所针对的对象,至少有一部分只是“风闻其名”而已(司各脱)。

3 他们若能领会他怎样得着特别的知识,知道神对外邦人的旨意,并且领会神的托付,是给他使这旨意成就的特殊职分,他们必定会同意神是用启示使他知道奥秘。我们在一章9节,已经讨论过“启示”、“叫人知道”等字眼,和与福音联用的奥秘,有十分自然的关联。这是神不再隐藏的真理,任何愿意接受的人都能明白。这启示对保罗来说具有特殊意义。他从前是虔诚的犹太人,隶属严谨的法利赛党,是神清楚的启示才使他改变初衷。再者,在那时候,初代的使徒对外邦人在神子民中是否地位平等一事,也未能有清楚和一致的立场。是以就此而言,启示有其必要,这也是保罗在加拉太书一至二章的论点。但他在此所注重的,不是如何得到启示,而是启示的内容。外邦人被收纳,与犹太人同为一体、同为一家的真理,他已经讨论过了。所以正如我以前略略写过的,指的是他在以弗所书中所写的,而不是在另一封较早的信中所写的;语法学家称之为书信不定过去式(epistolary aorist)。NEB把这动词形式(参:彼前五12)翻译得较为理想:“我已经写了一个简短的记述”。

4 有人提出你们念了的意思,可能是指查考旧约圣经(RSV“你们念了这”的“这”,希腊原文是没有的),来支持保罗对神在外邦人身上旨意的理解。他们举出马太福音二十四15为例,证明这种措词可以指旧约。但新约其他地方每次提到旧约,或多或少,总是直言不讳的。较为自然的作法,是将本节解释为他们念了保罗已经“略略写过”的话(3节),就能晓得他深知基督的奥秘。尽管本节是这意思,我们也不必以为保罗有骄傲或矜夸的态度,亦毋需怀疑本卷书信是否他的真迹。我们在导论讨论作者问题时,已经谈过这一点。重要的是保罗在本节的上文下理和好几处地方中,一再苦心强调他的理解全都是神的赏赐。神不启示真理,他就不可能知道。这奥秘不是他自己发现的知识,以致他可以因此自夸;这奥秘是神藉圣灵给予的赏赐(参:一8-917-18)。他可以因有这知识而自豪,哥林多后书十一5-6就是例证。但他了解自己所以得着这真理,全得归功于神的光照。再者他的宗旨不是自取荣耀,而是帮助人认识他教训中神的话语,从而接受其中的权柄。

在此,将进一步讨论本段在部分人心目中的另一个难处。基督的奥秘是什么意思呢?尤其重要的是,它在此的定义与它在歌罗西书中的定义有没有不同?有人声称两者分别极大,以致这两本书不可能是同一位作者的著作43。歌罗西书一27,具体地说明奥秘是“基督在你们心里成了有荣耀的盼望”。换言之,这真正的奥秘、所启示的奇妙真理,就是基督如今住在人的心里,使他们得到将来能够直接进到神面前的盼望。然而,本章第6节却似乎同样具体地,将奥秘描述为“外邦人在基督耶稣里,藉着福音,得以同为后嗣……同蒙应许”。这两个定义不能出自同一位作者的笔下吗?两者不能是同一启示的不同层面吗?歌罗西书二2简洁地说这奥秘“就是基督”,事实上本节的所有格名词(基督的)也可以如此解释。值得一提的,在同一卷书信中(弗一9-10),还有保罗不从外邦人的角度讨论奥秘的例子;在该处经文中,奥秘是神使“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里面同归于一”的旨意。因此认为以弗所书和歌罗西书的奥秘互相抵触,似乎是没有必要的。比较合理的作法,还是说保罗视这奥秘为神在基督里的大计。他在不同的经文中,思想它不同层面的意义;甚至在同一卷书中,这字也有大同小异的用法。布鲁斯(NICNT)说,保罗可以说奥秘是“他信息的某一部分”,也可以指整个信息。这种差异不能构成质疑作者身分的理由。

5在罗马书十六25-26,保罗形容奥秘(在该处经文,是指整个基督的福音)是“永古隐藏不言……如今显明出来”的。歌罗西书一26,是与本段十分相近的平行经文,该节经文说这是“历世历代所隐藏……如今向他的圣徒显明了”的奥秘。保罗在本段经文又用了同样的话,描述外邦人得接纳。这话的意思,不是旧约从来没有瞥见过神在这方面的旨意(使徒在罗十五9-12引用的经文就是反证),而是说犹太人和外邦人要成为一民的事实,是旧约未完全明白,并且绝对未曾实践的真理。这奥秘在以前的世代没有叫人知道,像如今……一样。像如今一样,其实可以解作“到如今的程度”,或“像如今这么清楚”。其真实性“以新启示的一切惊奇和震撼,向保罗迸发出来”(凯尔德)。

圣灵竭尽心力向圣使徒和先知(二20的注释已经提到过,这是指新制度之下的先知)44启示这个真理。(在二1822讨论过,直译为“在圣灵里”的片语,本节再次使用。)使徒行传(十9-20,十一4-12,十五7-9)记载圣灵如何将这真理启示给彼得,我们也不会忘记加拉太书(一15-16,二1-9)述说保罗怎样得着启示。前面已经提到过45,圣使徒一语并无怪异之处。这话不是使徒骄傲的表示,也不能当作是以弗所书并非使徒著作的任何证据。新约圣字(hagios,参看一1注释)的含义和现代语文的用法不一样。保罗可以用“圣”和“使徒”这两个词汇来形容自己,而不带一丝自负或自豪。

6保罗讨论过犹太人怎样对待外邦人(二11),和外邦人与神子民之间的实际关系(二12及下)。他自己曾是目空一切的法利赛人,与其他犹太人一同鄙视外邦人。皈信基督完全改变了他的想法。他以前曾经逼迫耶稣,现在转而视祂为基督、神的儿子、惟一的救主。他对外邦人的整个态度,也因着经历这危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因着启示,他看见犹太人和外邦人,如今能够以神子民的身分并肩而立。他们同为后嗣,一起得着天上各样属神的福气为基业(一11-14;加三29,四7)。他们同为一体;这句话在希腊原文只有一个字(synsōma)。这字在保罗以前的希腊文献中并没有出现过,可能是他自创的新字,用来表达外邦人和犹太人共同构成基督身体的真理(参:二16)。他们又同蒙应许。外邦人虽然以前“在所应许的诸约上是局外人”(二12),但现在却能够与犹太人以平等地位,同受生命和救恩的应许(参:提后一1)。外邦人能够与犹太人同享这一切特权的原因,是他们如今也和犹太人一样,在基督耶稣里,藉着福音得到了生命。从人的角度看,这福音的宣讲和相信,就是人能够到达在基督耶稣里的有效途径(参看同一个片语在林前四15的用法)。因此,福音是人与人能够超越种族、文化、政治上之分歧,在灵里深切合一的途径,也是惟一的途径。

7 这事实令得保罗情不自禁地,欢然述说自己被指派为福音执事,所得到的是何等高贵、责任重大、关键性的身分(参:加一13-16;西一23-29;提前一12-16)。在此的执事一语(diakonos;或译“仆人”),新约有时是指担任特殊职位的人(腓一1,提前三8-12),但很多时候都是泛指为服事基督之事务(diakonia;如:四12)而生活工作的人(参:六21以及林后三6,十一23;西一23;提前四6)。保罗乐于接受仆人的称呼,但同时了解自己虽已蒙托将神的话语和好消息传达给人,这责任却是绝对超乎他能力以外的(参:林后三5,四19十二9-10)。若非神双重的赐与,他就不能称职。他作执事,是照神的恩赐,并照祂运行的大能。第2节曾用同样措词谈及神的恩赐,我们已讨论过“恩典”一语在新约里面,特别是保罗著作中的各种用法。他不配宣讲神的话语,因为他曾经逼迫教会;但神的恩典却改变一切,使他在基督里成为新人(林前十五10)。这恩又使他成为宣传神话语的仆人,给予他专门服事外邦人的工作。然而单单怜悯,并不足以成事。他作执事,更是照祂运行的大能。他蒙召所肩负的任务,不仅需要人为的能力、耐心、持久力,更需要神的大能。正如一章19节一样,保罗表明了神所赐的大能并不是抽象的,也不是在远方施加的力量,而是藉圣灵内住在他生命中运行、并为他加添能量的动力(energeia)。在歌罗西书一29,保罗更清楚形容自己的讲道是“为此劳苦,照着祂在我里面运用的大能尽心竭力”。他被呼召、蒙接纳作为福音的仆人,是靠神的恩典;他事奉的一切成果,是靠着神的能力。

8 保罗进一步述说神超乎想象之外的恩典,与自己的不配。他比众圣徒中最小的还小;这翻译(AV,和合本同)比RSV的直接,因为使徒用自创之“最高级的比较级”新字,更有力地表达自己的意思46。他的谦卑没有造作的成分。反之,这是以惊叹心情,俯伏于神在基督里的恩典面前的人,必然会有的态度。在此,他并没有刻意与他人比较;如果这样,他大概就会说出他在哥林多后书十二11所说的话了。这也不是因为他特别想到了自己曾经逼害教会的事实(如:林前十五9;加一13-15;提前一12-14)。而是他越默想神在基督里所赐予的福气,以及祂赏赐的无限恩典,就越了解自己本身并没有任何配得这种怜悯之处。他自知自己的身分、成就、权利,或先天的地位和恩赐,并不足以使自己成为配得蒙受神恩典和宣讲神恩典的人。他是“最微不足道之人”(RSV)。福音是一切,也是基督那测不透的丰富。

上面已经讨论过,使徒喜欢使用描述财富的措词,来形容基督的福气远胜世上一切的财宝(参看一7注释)。在此,他又加插了一个形容词(anexichniaston),来描述人类无法测度之事。七十士译本在约伯记五9和九10,用这字眼来形容神的作为。保罗若是妄图量度、界定这恩典,就等于一个人“测量湖泊的范围”,却发现这不是湖泊,而是“一个海湾,面对不可斗量的海洋”47。这字亦可表达“深不可测之水池”的意思(米登,NCB)。测不透的不独是福音,也不是教义,而是基督自己(参:太十三44)。保罗所蒙圣召无比高贵之处,就是把基督介绍给从未听闻过祂,从未包括在祂国度之内的外邦人(参:徒九15,二十二21,二十六17-18;罗十一13,十五16-21;加二7-9)。

9 使徒的任务,首先是将基督测不透的丰富,告诉从未听闻过祂的人。但随着人相信祂,传道者的工作进一步包括了分享关乎神奇妙旨意的知识。保罗将自己的任务形容为“表明”(NEB)这伟大真理。至于本节有否译作众人的pantas一字,各抄本证据不一。因而带出动词phōtisai是否有一人称受格,而带出诠释不同的问题。可能性稍微高一点的看法,是本节应该略掉众人两字,而动词则(如:林前四5;提后一10)解作“显出”或“表明”(NEB)神的“旨意”。这字其实是“描述公开揭示了原本隐藏的奥秘之自然用语”(罗宾逊)。

本节另外有两个经文鉴别学上的难题。AV的“团契”译自koinōnia一字,我们现在知道这读法只出现于极少数、且较不重要的抄本中,大部分证据都支持原始的文本应为。oikonomia。换言之,本节又重复了三章2节(以及一10)的用语,RSV译作“计划”似乎十分正确(NEB:“旨意”;和合本:是如何安排的)。如此,保罗再次表示他的工作,事实上是要显明、教导神在基督里的伟大旨意。这旨意是以前从未完全传达的奥秘(一如他在第45节的描述),却绝非是后来才在神脑海中浮现的构思。本节将祂描写为创造万物之神,藉以暗示在创造万物之初,这已经是祂的旨意。只是神按其智慧的抉择,将这奥秘逐步向人启示。本节结尾的经文,有另一个歧异之处。“藉着耶稣基督”(by Jesus Christ)这几个字,在最好的抄本中是不存在的。这句话大概是后来加插的备注,这个备注本身并没有错,却容易使读者的思想岔开主题。本节的重点并非基督是创世的媒介,而是神所定的旨意和祂创造的工作同样古远。

10二章7节所暗示的,现在清楚说了出来。神为教会所定的伟大旨意,超越了目前的世代。它虽然要在今世向全人类宣告,但知道神创世荣耀的天军,也要藉着教会蒙受光照,认识神拯救人类的工作。一如在一章21节的注释已经讨论过的,灵界生物,即天上执政的、掌权的,在当时正在萌芽的早期诺斯底思想中,地位十分崇高。保罗接受灵界存在的同时,亦强调他们都是基督的创造,受祂所管辖;同时又表明在神的教会中,用血买赎回来的人,至少在某一方面,地位高过天上执政的、掌权的灵体。他们不但知道,并且要向这些属灵的权势宣扬(参:彼前一12)全能者救赎的旨意和工作,以及人若不宣扬这些属灵权势就无法知道的神百般的智慧。本节和第8节一样,所用的也是一叙述形容词(descriptive adjective),意思相同。本节所用的polypoikilos(简式的poikilos在彼前四10出现),是“斑斓多彩”的意思,希腊古典文学用这字来描绘布匹和花朵。用在本节,这字给人“刺绣图案的细致美丽”(罗宾逊)或花朵颜色千变万化的感受。使徒说,教会宣扬之神百般的智慧,就是这个模样。

11 这句话和上面经文的关联,大概不是向天使宣扬神永恒的旨意,而是神的智慧是祂从万世以前,在我们主基督耶稣里所定的。本节再次回到全书伟大的中心主题。神“永恒的旨意”(RSV),在全世界的历史事件背后逐步成就。神的计划不是心血来潮作出的,而是在万世以前定立,具有永久性的效力。基督是成就这旨意的媒介。这里所用的动词,直译应该是神所“造”或“作”的旨意。RSV把它译作“实现”,NEB作“达成”,NIV作“完成”。虽然希腊原文所用的不是惯常的形式,似乎还是AV译作“祂定旨”的旨意可能性较高(参较和合本所定的旨意)。不同的翻译在含义上的分别并不大,本书也说明了这旨意从开始到成就,都在乎祂。再者用全名称呼,也证明了本节是强调祂的工作;我们可以将之译作“基督,即耶稣我们的主”。这些名字分别代表预备祂的降临,意指祂道成肉身,和显示祂在宇宙中的地位;每一个名称都能够增添我们对祂工作的理解。

12 使徒现在从至高、宇宙性的角度,转到与基督徒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的角度。我们在基督里,可以放胆无惧,笃信不疑的来到这位为天上地下、时间永恒定旨的大能之神面前。放胆无惧(parrēsia)一语,基本上是“自由发言”的意思。这字往往用来描述在其他人面前可以放胆、毫无恐惧或羞涩地说话;如以弗所书六20,使徒行传四31,和腓立比书一20。同时,也可以用来描述来到神的面前,毫无惧怕和羞耻。希伯来书四16和十9,是最清楚的例证和诠释;在本节的意思也是一样。与此相连的另一字,二18已经出现过,本节译作来到……面前。接下来的片语证明了,采用这字的不及物用法(译作“进前”,而非“引见”),是一正确理解。“有把握地进前”(RSV,和合本:笃信不疑的来到……面前)所表达的意思,和放胆无惧十分相似,只是更为个人化。在耶稣里的信心是来到神面前的方法(参:罗五1-2)。人得着赦罪,使得进到神面前成为可能;这是神恩典的赐予,也是靠着信心得着的恩典(二8-9)。信心在保罗书信之中,通常都不独是指理智上的相信,而是包括了对基督个人的认识和委身。

13 每个基督徒既然都有自由朝见永生神,祂的旨意既是如此的伟大——若非这旨意及其荣耀,他们就无法前来——保罗劝勉道,面对他的患难,胆怯是不应当的。各译本之间略有歧异,显出希腊原文有点含糊,可以作三个不同的诠释。由于第二个动词没有说明主词,本节可以解作“我央求我不致丧胆……”(见RV栏注);然而按照上文下理,这解释可能性最低。它也可能是个祈祷,RV可以如此理解:“我祈求的是你不气馁”;但除非经文提到神的名字,明言祂请求的对象,动词aitoumai通常不作“祈求”理解。最有可能的,是和合本(RSV,及其他译本)的译法,将本节视为针对读者的恳求,所以我求你们,不要因我为你们所受的患难丧胆。保罗知道自己被囚,必然会使他们丧胆失望,因为他是外邦人的使徒和斗士(参:六21-22。)这是绝对不应该有的态度,反之,他们必须了解他的苦难是他们的益处和荣耀。他的确是为他们被囚:他一生所投注的是将福音传给外邦人,又坚持外邦人和犹太人享有平等的地位,在神里面同为子民(参看三1注释)。但他们可以为着他甘心被囚,以及被囚时基督所赐的恩典,引以为荣。他们的使徒不断活出基督,不断显明基督的患难(西一24)。这些事情所以发生,全都是按照神慈爱的智慧和旨意。

因此他们可以确信保罗的软弱和囚禁,甚至比他事工继续兴旺更能使基督得尊为大(参:林后四7-12,十二9-12;腓一12-14)。

D 再度祈祷(14-21)

14保罗又回到三章1节一开始说的因此;只是这一次保罗作出了他的祈祷。前面所说的话,使得他现在的祈祷更加有力。深感基督恩典之浩大,不但使死在罪中的人活过来、使犹太人外邦人得以合一进入同一家庭,更使自己蒙神带领得以更深切、更亲密地表达神整个奇妙旨意,驱使保罗作出衷心的祷告。此外,不得不提的是——读者丧胆的倾向——都使他如此祈祷。这祷告和一章15-23节相仿,只是感情更加浓烈,从我在父面前屈膝可见一般。犹太人通常站着祈祷(参:太六5;路十八1113)。跪着祈祷虽然后来成为基督徒的通例,在以前却是深情、至诚的表示。我们必须从这个角度理解保罗的话。所罗门奉献圣殿(王上八54),司提反殉道(徒七60),彼得在死了的多加床前(徒九40),保罗在最后一次前往耶路撒冷时的辞行(徒二十36,二十一5),主自己在客西马尼园中面对极度痛苦时(路二十二41),都是跪着祷告。

1514节的“父”,AV作“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父”,在最古的抄本并没有“我们主耶稣基督的”这几个字,因此现代的译本把它略掉。但保罗惯常的作法,是藉着修饰祷告对象的名称,来带出祷告的深意和重要性(参:一17)。祂不但是圣父,一切称为父的,也都是从他得着意义和模范。本节有不同的翻译。希腊原文的pasa patria不可以译作“全家”(AV,参和合本小字),因为没有定冠词。因此这话的意思,不单纯是天地万物都以祂为父。各家(RSV,以及NEB与和合本)比较接近原意。这字(patria)不完全是“父亲身分”(father-hood;见RV栏注)的意思。严格来说,它的意思是“家世”或(父亲的)“谱系”,更常见的意思是“部族”,甚至“国家”;然而按照上文下理和字源(希腊语的“父”是pater)“父亲身分”的概念是存在的。保罗其实是说,天上地上无论哪个“父系的组织”(艾伦),每个都是以祂为名,都是藉圣父得以存在,为父的概念和经历也是在乎祂。瑟弗里安(Severian,引自罗宾逊)说得好:“‘父’这名称不是从我们衍生上去的,而是从上临到我们这里的。”人祈祷,是来到这样的父面前祈求;祂是万有的父,也是惟一能以完美之父亲身分出现的那位。

和一章17节一样,如此修饰祷告的对象,能使祈祷更加有力。主在马太福音七11,以“把好东西给求他的人”为题,对比作父亲的人和父神的分别;这段经文可与本节参较。我们也当留意使徒怎样以人际关系为例,教导属神的真理。妇解神学家提出一个挑战性的问题:在思想或语言中以神为父,而不同样视祂为我们的母亲是否合理?48造男造女的神并无性别之分,是很明显的事。同样明显的是,圣经曾经用女性的意象来描述神(赛四十二14,六十六13),也如此描述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如:太二十三37)。不过,同样真实的是,即使在角色的定位上不过分拘泥刻板,一般来说,父亲和母亲在家庭关系中所扮演的角色依然有其分别。在不否定以女性或母亲的意象比喻神的适切性之大前题下,称神为父在意义上仍具有不可抹煞的价值。我们可以根据人间最好的父亲关系,来想象神是怎样完美的父。从圣父和祂儿女的家庭关系中,我们更能理解为人之父的理想。全能、全爱、全智的父神,供给、维护、管教我们。我们对于父神的认识,可以透过想象人间最理想的好父亲之典范成为真实,而得到更深的体会;并且,父神与我们的关系,远胜于地上父亲与我们的关系。同时,这个对比,也使得我们地上的父亲,更显尊贵。使徒在五章22-23节对夫妻关系的处理,亦是基于同样的论证。

16 保罗加插对“父”一名的修饰,目的是增强对祈祷的信心。他接下来说的话,目标相同。本书再次谈到神的丰盛(参看一7注释),原文中的介系词十分重要:保罗不仅是求神“从祂荣耀的宝藏”(NEB)颁下赏赐,而是按照这宝藏施予(参:腓四19)。祂的赐予充足无缺,因为祂自己是无可限量,远超乎人的想象;祂所赐下的丰盛,同样具有无可限量的本质(参看一6注释有关“荣耀”的讨论)。

祈祷所求的第一样赏赐是力量,一章19节也是以此为题。和该节经文一样,这里用来形容神能力的,也不只使用一个字眼(又参:六10;西一11)。使徒祈求他们心里的力量能以刚强起来。动词krataiōthēnai的意思是使强壮或有能力(和合本:刚强起来)。爱心、知识,或某些其他的品格都是可以强化的。保罗在此祈求的,是读者能够有力量上(dynamis)的装备,使他们能够在基督里站稳,为祂而活,事奉祂(参:林前十六13;腓四13)。但这祷文也进一步提到得力的途径和作用范围。新约教训一贯的观念或特别强调的重点,是基督徒生活的力量来自于个人生命中圣灵的内住。圣灵进到“内在的存有”(NEB)里面。保罗在哥林多后书四16用同样的话语,来与一切外在的事物相对照;他说我们的“外体虽然毁坏,内心却一天新似一天”。新约提到心、意、志、灵时所指的一切事物,都包括在这祈求的里面,或至少受这祈求的影响。这话所指的是人性最深的所在,圣灵所要居住、改变人整个生命之处。

17-18 基督……住在你们心里,这是另一个表达方法,描述神定旨要在人生命中成就——因此也是可以为人代求——的事工。基督在人心中居住,和圣灵所增添的力量进到人的里面,并非两个不同的经历。保罗从来没有十分精确地,把基督和圣灵两者在人生命中的工作分辨开来,罗马书八9-10就是例证(参:约十四16-18)。如果他使用的是严格的神学词汇,在这种情况下他大概只会谈到圣灵。然而,传给他们的基督和内住的圣灵是如此的合一,保罗有时喜欢以本节的方式作表达。他选用的动词也很重要,因为这字(katoikein)在含义上,是与在某地暂时居住的意思对立(paroikein,其相应名词二19译作“客旅”)。保罗在此的思想,与圣诗“莫来暂住,求主与我同居”的意思完全吻合49。本节再次将信心描绘为对人的要求,是接受基督的态度。基督所等待的,是人愿意的心;祂渴望进入人心,带着因祂的临在所拥有的一切丰盛祝福(参:启三20)。

祂的同在不但带来力量,更带来智慧、激励,和最重要的爱。祈祷接着讨论的就是这爱,爱也是接下来祷告的主题。第17节下半在文法上与第18节相连。若将“在爱中”(NEB)归入上半节也是可行的(作“使基督因你们的信,在爱中住在你们心里”)。因为它在两个分词之前,本书也好几次用它来为句子作出有力的结尾(一4,四216)。但在本节中,上半的子句若加了这个片语就会变得累赘,若加在后面的分词,似乎更为恰当。因此,这样理解这祈祷似乎更好:先求基督因信内住,接着生命“在爱中”坚立,以致他们能够进一步更深切地认识神。因此,将整个分词片语(直译“在爱中有根有基”)视为第18节的一部分,最为可取(RSV如此,AVRV亦然)。后半句的两个分词所指的隐喻混合使用(和合本的有根有基)并不难理解(参:西二17和林前三9亦有类似的组合)。使徒经常运用树根与建筑地基的隐喻。基督徒品格的根必须深植,其基础也必须稳固,达成两者的途径都是爱心。

保罗知道身处于希腊世界的教会,单单倚靠理智的信心,是很危险的(参:林前一22;西二1823;提前一4,六4);这是诺斯底主义最大的弱点。但是,与其说保罗认为纯粹依靠理智的信仰徒劳无益,还不如说他一再证明自己是从截然不同的角度出发。他了解到“真知识”就是认识神,“没有爱,就无法认识神”(斯托得)。没有爱,就证明没有圣灵的内住;没有圣灵,就无法明白。约翰福音七17和十五9-17所说的,也是一样的事实:理解是从顺服而来,顺服是爱的果子。没有爱就不能持守对基督的信,是约翰壹书伟大的主题。以弗所书这两节经文,实际上举出了两个理由,说明为什么理解必须从爱而来。

首先,真理不是人能够独自得着,而是要和众圣徒一同明白的;其次,神知识和智慧的内涵是爱。四章7-16节将会谈到,在基督身体中的每个个别的肢体,必须为了全体的好处,而运用所得的圣灵恩赐,才能够在理解和力量上长进。这些恩赐使他们能够作成使徒、先知、传道者、牧师、教师的事工,“建立基督的身体”(四12)。其实,若非眼见神的旨意成就,而自己也是使这旨意成就的“圣徒团契”之一份子,人就难以明白神旨意。译作能以的字眼(exischysēte)和动词明白(kata-labesthai,意思是“诚心领会”),间接显出此非易成之事,因为它不是单靠理智就能作到的。它是实践的经历,是在爱中同住,付出代价是无可避免的。长阔高深是什么意思,在此不应在字面过度推敲。反之,我们必须用心、用意、用直觉,来感受爱的“各度空间”,致力把爱交织在整个人生之中。桑普利(J. P. Sampley, PC)将本节与新圣殿(参:二20-22)的概念连结起来,形容祷告所求的,是信徒能以明白“他们新居所的量度”。豪普特(E. Haupt)或许也是对的,他说各度空间是指“神救赎计划的全部丰盛和深度”50,人在这计划中明白了在此表达的爱。

19 上一节的“各度空间”不论作何解释,“明白基督的爱”总是基督徒生命的必然目标。使徒为读者所求的,也是他们要认识祂从前和现今怎样爱人,并藉着爱祂和为了爱祂而爱人,来经历祂的爱。但即使如此,保罗也无法逃避其中矛盾之处。希腊原文在动词和宾语之间,有一个似乎是与动词相悖的修饰语:他们要“明白”的爱是“超乎知识的”(直译,和合本:过于人所能测度的;参:腓四7)。基督的爱无限辽阔,谁都无法完全了解和想象,任何学识,都不能与之相较;它胜过一切的知识(林前八1),甚至属灵的知识(林前十三2)。这爱惟有透过经历,藉着悲与喜,磨炼与苦难,才能彰显出来;因它极其深奥,人不能识透,亦无法用语言表达。

使徒为其他基督徒代祷的高潮,是他们“被神一切的丰盛所充满”(直译,和合本:叫神一切所充满的,充满了你们)。换言之,他祈祷至终所求的,不是他们得到神某一样的属性或某一种的恩赐,不是爱、不是知识、不是力量,也不是这几样的组合,而是他所能作出最大的要求:神完全的内住。虽然“我们甚至无法得着初步的了解”(斯托得),但使徒设法表达的重点,我们绝对不会轻易忽视。有罪的被造之物,不论在个别还是全体的层面上都是有限的,但他们的限制却不能成为永恒之神的桎梏;同时,保罗亦深切祈求神子民可以为神自己的丰富所充满,这丰富是神要带进其子民生命中的(参看一23注释)。保罗为自己、为他所服事之人所祈求的,都是圣灵完全的内住(五18)。保罗所祈求得着的是神自己完全的丰盛,而不只是神性情的小一部分而已(约一16);而且,不论是个人还是整个基督身体,其目标都不能低于“满有基督长成的身量”(四13)。

20 罗宾逊说得好:“从来没有人祈祷,比这要求更为斗胆冒昧。”然而,“他不因所求之事极大而退缩,反而以得胜的姿态,求助于足以成就他所求一切的能力;不但如此,这能力所能成就的,更远远超过他原已极为丰富的想象力”。保罗的代祷往往是由赞美引出的,在此祈祷又引致赞美,大概是因为他想到了主的伟大,又知道自己能够凭信向祂祈求的赏赐,是极为丰富的。神能充充足足的成就一切,超过我们所求所想的。新约其他的荣耀颂,亦同样提到祂无限的能力(如:罗十六25;犹24)。神的大力是无限的,有限的是人的语言和思维难以尽述神的大力。再者,保罗又指出,这是神照着(NIV、和合本;参看三16注释)它行事的大力。它不是外在的力量,而是运行在我们心里的。人有基督内住(17节)、有圣灵在内心工作(16节)加添能量(energoumai;参看一19注释),他的生命就彰显出这种大力。

21 保罗按照大部分荣耀颂的模式,指出神的荣耀,是永远配得的——直到世世代代,永永远远。若加以分析,这句话暗示世世代代都继续赞美神,直到永世之时,时间圆满结束为止。这个荣耀颂的独特之处,在于它从两个方面描写荣耀彰显,并宣告赞美的话。首先,这荣耀是在教会中彰显的。教会是神在地上成就旨意的所在,即使到了天上,她的任务依然是宣告神百般的智慧(三10)。她永远不会将荣耀归给自己(参:诗一一五1),她的目标是把赞美和荣耀归给神(一61214)。其次,荣耀是在基督耶稣本身里彰显的,因为这是神“在基督里”的旨意——基督是开始、基督是救主、基督是合一的源头;这是保罗在以弗所书这几章中的主题。这是保罗异象的目标,推动他一切事工的灵感。“神是一切的一切。在这个思想领域最远的一端,基督和属祂的人一同把永不止息的荣耀归给神”(芬德莱)。他们在神无限奇妙的旨意中二合为一;第五章和启示录第二十一章的影儿——新妇和新郎、被赎之人和救赎主——或许已经在此出现。神施恩将有罪的受造之物,与祂永恒、无罪的儿子合而为一,是祂的荣耀最辉煌的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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