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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讲 教会与法院

  请看(林前六1-11):“你们中间有彼此相争的事,怎敢在不义的人面前求审,不在圣徒面前求审呢?岂不知圣徒要审判世界么?若世界为你们所审,难道你们不配审判这最小的事么?岂不知我们要审判天使么?何况今生的事呢?既是这样,你们若有今生的事当审判,是派教会所轻看的人审判么?我说这话,是要叫你们羞耻。难道你们中间没有一个智慧人,能审断弟兄们的事么?你们竟是弟兄与弟兄告状,而且告在不信主的人面前。你们彼此告状,这已经是你们的大错了。为什么不情愿受欺呢!为什么不情愿吃亏呢?你们倒是欺压人,亏负人,况且所欺压所亏负的,就是弟兄。

  你们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么?不要自欺,无论是淫乱的、拜偶像的、奸淫的,作娈童的、亲男色的、偷窃的、贪婪的、醉酒的、辱骂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国。你们中间也有人从前是这样,但如今你们奉主耶稣基督的名,并藉我们神的灵,已经洗净,成圣称义了。”

  哥林多前书的总题,是建立一个有次序有美丽的教会。保罗一开始便针对一个教会中最失去次序,最不能表彰神荣美的问题,就是他们中间有纷争,结党。昨天我们看过纷争所带给教会的咒诅,损害;其中一个最严重的,是叫教会生活陷于完全的瘫痪。另外也叫教会产生不必要的谣言,使教会领袖的功能消失,这是教会纷争所引致的咒诅。面对这问题,保罗提出一个最基本生命质素的问题,来作为教会纷争的医治和解决。他要我们除去自高自大,以人以己为中心,并经历十字架道路所产生在精神上和肉体上的痛苦,宁愿被人屈,甚至看为人间的渣滓,也都要接受。这是停止纷争的惟一方法。

  今天我们要看的纷争,是规模更大的,就是教会中的纠纷,严重到一个地步;要带到法庭去,彼此告状。香港有不少教会,也曾做过这些最失去恩典和见证的事。在这里,我们必须建立起一个原则,凡是在教会内的事,信徒一切的生活,都是属于信心的生活;而信心的生活,是不能被一个没有信心的法官去审断;因为他没有这个资格,这是基督徒必须持守的重要原则。教会中一切的生活,信徒之间的关系,只有一个人有资格去审判,就是主耶稣。也只有一本律法书,可以作为我们审判、定夺是非的根据的,就是圣经。我并不是否定法庭在社会中的地位,事实上法庭在社会中有重要的地位。当保罗被不信主的人枉时,他也曾上法庭为自己申诉。不过保罗在这里所讲的,乃是指弟兄姊妹之间,教会内部的事,若有纠纷,绝不能带到法院。而保罗在这章圣经中,也建议了一个实际的方法去解决教会内一切的纠纷。

  保罗有四个理由讲出教会绝对不能在法院打官司。

(一)因为教会打官司是违背教会将来在天上所执行荣耀的职份

  将来我们要做的,是审判世界,当主再来作王时,我们也要和他一同作王,并要审判世界;既然将来我们要审判世人,今天我们怎能要求世人审判我们。将来我们要审判的人,今生怎会有资格去审判我们这些属灵的人呢?除了审判世界之外,将来我们还要审判天使。岂不知我们要审判天使么?何况今生的事呢?既然将来我们有这样重要的职份,可以审判一切属灵的创造物;那么今生有什么事我们不可以自己解决,反倒要求一个不信的法官去为我们判断呢?

(二)教会打官司是错的,因为它违背了教会对于纠纷所处理的方针

  对于解决教会的纠纷,保罗说:“难道你们中间没有一个智慧人,能审断弟兄们的事么?”由智慧人去处理教会的纠纷,但谁是智慧人呢?保罗认为教会应该有由信徒所组织的法庭,而且有智慧人做法官,去判决事情。教会不是一个民主的团体,乃是一个神治的团体。神是绝对的,他说怎样就怎样,他所说的就是真理。既然是神治的教会,神便拣选一些合祂用的仆人器皿,使教会有牧师,传道,长老和执事等。神赐这些属灵的领袖有权柄,让他们可以带领弟兄姊妹走神的路。信徒应该对神所选召的领袖们有属灵的顺服,顺服他们的带领,这是信徒的责任。

(三)教会不应该打官司,因为违背了教会应有的爱情

  第七、八节:“你们彼此告状,这已经是你们的大错了,为什么不情愿受欺呢?为什么不情愿吃亏呢?你们倒是欺压人,亏负人,况且所欺压所亏负的,就是弟兄。”哥林多是一个知识,口才,恩赐,都全备的教会,而且也是富足的,但可惜却缺少了信徒之间应有的爱情。今天,很多教会也人才济济;但真正的爱情在哪里呢?当我们处在纷争中的时候,有否问自己,十字架在哪里?当我们在纷争的事上坚持不下时,有否问自己爱情在哪里?到底我愿不愿吃亏?我愿不愿让步?我愿不愿像主在被人诬告时,在十字架上还说:“父阿,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作的,他们不晓得。”教会的爱情是一个牺牲,受苦,受屈、吃亏、被诬告的。这是关乎生命的问题。因此,打官司是违背了教会的爱情。

(四)教会打官司是错的,因为他违背了教会的圣洁

  保罗为什么要写下九到十一节的经文呢?这几节经文好像和上文不相连,但其实并不然;保罗的重点是在第十一节;他要指出,你们中间有人从前是这样,是像第九第十节所讲的那样败坏。但保罗说:如今你们奉主耶稣基督的名,并藉我们神的灵,已经洗净,成圣称义了。既然已经从罪恶的环境中出来,成为圣洁,怎能再藉打官司进入这样的人中间?他们怎会有这圣洁的标准呢?如果我们已经从罪恶污秽中出来,进入了圣洁;却又回到不圣洁的世人那里,求他们审判,这就是违背了教会的圣洁;枉费了主耶稣把我们从罪恶买赎出来的功劳。

  如果你的教会是视产业如命,视财如命;为了产业的缘故,可以打到头崩额裂。为了产业,为了钱财,甚至把案件带到法官面前求审判。这样的行为是什么呢?当你在污秽中未信主之前,你对产业和钱财有一种看法;但成圣之后,你对产业和钱财又有另一种看法。这种新的价值观,使你看钱财和产业是身外物,是神所托付给你的。但当你打官司的时候,你是把这高尚的价值观念,带到金钱是万能的价值观里去求审判;这样做是违背了教会的圣洁。

  我很觉得,有一段日子,香港教会对社会没有影响,而社会人士对教会也没有特别的好感;主要的原因,是因为有几间大教会曾经将官司打到法庭去,报纸以头条新闻登出来。一班未信主的社会人士,便觉得教会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团体;没有分别,因为教会也打官司。这样做是最失去恩典,最失去见证;足以影响耶稣基督的名,将耶稣的名损害。因此保罗在这章圣经内告诉我们,千万不可以打官司。

  打官司是错的,因为他违背了我们将来要作的事;将来我们要审判世界,审判天使。打官司是错,因为它违背了教会应该有属灵的价值;以信心去解决教会一切的纠纷,由智慧人去处理这些案件。打官司是错的,因为它违背了神在我们生命中所产生的爱情,这爱情是经历过十字架而出来的;是愿意吃亏,受屈,付最大的代价,甚至是舍己的爱情。打官司是错的,因为它违背了教会圣洁的标准。

  盼望圣灵在我们心中工作,如果有人想打官司的,应立即停止;让我们在基督的爱情中生活,以后不再有任何纠纷是需要带到不义的法院去。── 张子华《教会的秩序与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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