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第六章
成圣生活的基础──与基督联合(六1~14)
从本章开始,保罗的思想转了一个新方向,他强调罪人称义后必须有成圣的生活,才能结出称义的果子,与悔改的心相称,可见称义不是福音的总结,而是起点。为此保罗说,我们既靠恩典脱离罪恶的刑罚,更要进一步靠恩典脱离罪的权势,使罪再不能控制我们。我们要过圣洁的生活,秘诀便是与基督联合,特别是在基督的死与复活上与祂联合。
.这个事实的说明
1. 对质疑者的反驳(1~2):保罗以强而有力的词藻,反驳质疑者错误的推论──“人常在罪中便叫恩典增多”。他要人消除这种想法,指出信徒根本就不应常在罪中,因为称义同时就会对罪有一种敏锐的反应,所以信徒如果仍然喜好罪中的生活,根本是完全不协调的。为这缘故,保罗进一步讨论“向罪死了”的真理:基督在罪上代死的这历史行动,在神眼中,我们便已经是向罪死了,且已从罪的权势和辖制中被释放出来。
2. 一个例证的解释(3~10):保罗以洗礼来解释向罪死了的属灵涵义,就是在死的意义上与基督联合在一起,又在祂复活的意义上与祂联合,这样我们就分受了祂的死和复活,脱离了罪权,将自己从旧我转变为新我,并在新生命的层面上活。
3. 根据这个事实所作的恳求(11~14)
联合的事实既已完成,我们就当看这个事实如何在人生命中发生作用。秘诀在于我们将自己奉献给主,让祂“作王”管理我们。这样,罪就不再辖制我们,我们便脱离了律法的牵制,活在神的恩典之下。为此,保罗呼吁我们要把自己献上。
祈祷 主啊,我愿完全委身于,与同埋,也为而活。
成为神的义仆(六15~23)
罪人在基督的死与复活上与祂联合,便变成新造的人。这新造的人就享有完全自由的生活,同时也在新的气氛中过顺服神和公义的生活,成了神的义仆,终身服事祂。
.新的自由(15~18):保罗在15节说明罪和恩典,生命和死亡是不能共存的,若继续犯罪就成了罪之奴仆;因此保罗在16节开始说出一个重要的原则:人服从什么权柄便是那权柄的奴仆,为此人必须作出选择,而且一旦选定了,就要服从那权柄。我们若不想作罪的奴仆,过自由的新生活,便必须将自己献与基督,顺服神,以致得到新的生命,行事为人受义的指挥。这就是新的人生,也是感恩的人生(18)。
.新的效忠(19~20):我们既选定作义的奴仆,就不能再随意犯罪。因为作罪的奴仆就不被义约束,其结局便是死亡;然而在基督里,我们在神的恩典之下得新生命,我们就该终身作义的奴仆,顺服神,使我们因称义而得成圣,从而承受永生的荣耀。
.新的报偿(21~23):保罗再次将服从罪与服从义来作比对,信徒以前作罪的奴仆是羞耻的(21),我们现在作义的奴仆所得的果子,却是在圣洁上长进,至终进入永生(22)。第23节可算是全段的总结,也澄清了上面两节的含意。“工价”这词原指军队所支取的粮饷(参路三14;林前九7;林后十一8),表示应得的酬劳。所以“罪的工价就是死”意思便是:死亡是罪应得之报酬和代价;但与此相反,藉“神的恩赐”,我们可以得到“永生”,这不是人以劳力赚回来的,而是神透过主耶稣基督赏给一切作神义仆的人的。显然,这与死亡的代价是完全不同的。
祈祷 赐永生的主,我愿奉献自己作义的奴仆,一生忠心跟随事奉。
──《新旧约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