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返回本书目录 |

罗马书第十六章

B 举荐非比(十六12

  这封信写完之后,显然是托一位热心的基督徒姊妹非比,带到目的地去。她是为了私事而前往该地,保罗利用这个机会举荐她,希望收信的基督徒能款待她。

  1. 我们的姊妹非比,她是坚革哩教会中的女执事。坚革哩座落于撒罗尼克湾(Saronic Gulf),是哥林多的两个海港之一(参徒十八18)。那里的教会可能是哥林多大都市内教会的子会。她是位 diakonosNEB 作“在坚革哩会众中任职的一位信徒”,在教会中,这个字无论是阳性或阴性,都应该译为“执事”。提摩太前书三11认为,执事的工作男女都可担任,该节的“女人”意思是指“女执事”(正如第210节的“男人”)。

  2. 为主接待她。亦即,如同接待基督徒肢体。无论“为主”与“为基督”(英译“在主里”、“在基里”)236有任何区别,这句话的意思都由下面的话清楚表达了:“合乎圣徒的体统”。出外旅行的基督徒,每到一处,只要找到信徒,就必定会得接待(参十五7)。

  她素来帮助许多人,也帮助了我。此处译作“帮助”的阴性名词(prostatis,女性资助人)与十二8的分词 pro/stamenos(“治理的”)有关。非比在坚革哩的角色,显然与吕底亚在腓立比相似(参腓十六15)。至于她曾给保罗什么帮助,我们只能臆测。

236 对这章中“在主里”(七次)与“在基督里”(四次)的讨论,见 C. F. D. Moule, The Originof Christology1977, p.59

C 问候朋友(十六316

  举荐非比之后,接下来是一连串亲切的问候,提到每一个人的名字。

  许多人根据这一连串的问候辩论道,罗马书十六章不是写给罗马,而是给以弗所的──非比要去的地方是以弗所,而(尤其)保罗所问候的人都住在以弗所。

  所谓这一段原是一封给以弗的信,不知如何附加于给罗马的信之后,这种说法极不可能。古时候一封信的内容若几乎全是问候,并不见得太怪异,好像李玆曼(Lietzmann)一度所认为的。但是如果十六章是另一封举荐的信,则这类信一般不会写问候的话237。其实,这种看法的份量不及另一种看法,即保罗将罗马书一至十五章作了一份副本给他在以弗所的朋友238,并在其后附加了一个举荐的说明,及一些个人的问候。

  然而,既然这章是一封明明写给罗马基督之信的最后一章,最自然的假设,就是这章同样也是写给他们的,除非能举出很强的理由,才能否定这个说法。

  那么,在罗马书十六章中,到底有哪些重要的理由可以支持以弗所为其目的地?

  i 在这章中,保罗问候了二十六个人,及五个家庭或“家庭教会”。在他从未到过的一座城中,他有可能认识这么多人吗?如果这是他很熟悉的城市之一,那就理所当然了。哥林多不必考虑,因为这封信(特别包括第十六章)是从哥林多发出的;但以弗所(他最近才在那里待了两三年)就极有可能,特别根据以下两个原因来看。

  ii 保罗最先问候的人是百基拉和亚居拉(第3节)。无论是使徒行传(徒十八26)或是保罗书信(林前十六19),我们所得到的最后资料,都说他们住在以弗所,家里有一个教会──正如这里的所提到的。由于缺乏反对这种看法的证据,我们可以假定他们仍然住在以弗所239

  iii 接下来所问候的是以拜尼土,“他在亚西亚是归基督初结的果子”(第5节)。保罗在亚西亚省的第一位信徒自然应该是在以弗所,而不在罗马。

  iv 除了这些个人的问候之外,1720节劝勉的话,有人也认为可以支持以弗所之说。这段劝勉在内容与格式上,都与本封信其他部份不同。保罗在其中似乎没有顾到前面的原则,即不以使徒的权柄来对罗马教会说话;他对自己所建立的教会写信,却常运用此权柄。另外,这一段提到纷争,而本封信的其他部份,从征兆显示罗马教会有这个问题。这封信其他段落惟一暗示教会的关系有紧张之处,可能是指外邦信徒开始有优越感,瞧不起犹太弟兄(十一1324)。另一方面,本段的训戒却与使徒行传二十2831保罗对以弗所长老的劝勉与警告有雷同之处。在给提摩太的两封信中,都提到以弗所教会的纷争与错误教训的问题──而根据歌罗西书,有一种异端正乘隙进入了亚西亚省的另外一个地区。

  至于本章的目的地为罗马之说,除了最基本的假定──它和所属的本书信其他部份一样,是写给同一群人的──之外,还有没有更有力的论证?

  i 这一系列的问候,若是写给保罗所熟识的教会,似乎有些奇怪。如果这一章是写给以弗所的,我们可以想像教会聚集起来听人朗读这信的情形。出席的人会听见保罗对其中二十六位提名问候。但是,保罗所认识的人当然超过二十六位,他在他们中间曾经待过很长的时间。其他的人会怎么想呢?相信每一个人都会问:“为什么没有提到?”但是如果保罗是写给一个不认识他的教会,他很可能会问候那些过去他执行使徒工作时,在各处认识的朋友,这些人现在都住在罗马。如果他提名问候他们,其他人不会因自己不在内而感到气愤,他们根本就不会存这种想法。歌罗西书也是写给保罗所未去过的教会,他在其中同样问候了几个人──人数很少,因为这都市不在大道旁,与罗马的重要性不能相比,罗马是世界的首都:条条大路通罗马。如果当时保罗所认识的人有不少去了罗马,并不足为奇。尤其是当革老丢大帝在公元五十四年去世之后,很可能他五年之前所颁布驱逐罗马犹太人的御旨,已经被淡忘了。如果在那时候左右,许多犹太人纷纷返回罗马,其中必定包括一些犹太基督徒。百基拉和亚居拉是因公元四十九年的御旨被迫离开罗马(徒十八2),他们大概在公元五十四年,或不久之后就回到了罗马,而将在哥林多及以弗所的分支业务交代经理去经营,(正如他们在离开罗马之时,可能也交代某一个人处理在罗马的业务)。当时像他们这种生意的人,流动性很大,他们若在罗马、哥林多和以弗所之间来来去去,并非不可能,也没有不自然之处240

  以拜尼土也有可能与百基拉和亚居拉很接近,而随他们去了罗马。他们回到罗马,仍然会与保罗联络,而且可以让他知道,基督徒在当地的处境如何。

  ii 715节之中,有些名字出现在罗马的证据,强于在以弗所241。大部份原因是从罗马所得到的石碑资料比以弗所的多;不过这些只能够证实有此名字,却无法证实是否为同一个人。以下小注列举了更多细节,读者可以自己衡量其份量。最有力的例子,或许是11节“拿其数家在主里的人”;我们知道当时罗马确有一“拿其数家”。鲁孚(13节)这名字在罗马比在以弗所更普遍;但如果这是马可福音十五21的鲁孚,他的名字可能不是在这两个城市中取的。然而马可福音十五21的鲁孚,在罗马教会似乎颇为人所知;我们不能说,以弗所教会中没有叫鲁孚的人,但是我们手中没有这种资料。整体而言,研究这些名字的结论,比较倾向罗马的说法。

  iii 16节提到,“基督的众教会”都向他们问安,这可能是指当时差派代表与保罗同行的外邦教会,他们要转交自己教会赠予耶路撒冷的救济捐款242。代表这些教会向罗马问安,是件特别兴奋的事。当然,代表他们向以弗所问安,也是件兴奋的事,但既然以弗所教会也有代表在内──即特罗非摩,推基古可能也是(徒二十4),向他们问安就比较逊色了。

  iv 至于1720节的训诫,也未尝不可能是出于保罗。他在抑制自己向这个非他所建立的教会讲了很长一段话之后,终于暴发出一段紧迫的警告,要他们提防制造困扰的人,他在自己的宣教工场上非常清楚这些人的底细。如果以为这些人不会去罗马,这种想法未免太过份了。他们(若还没有去的话)必定会想到那里去,让人接受他们的教训。保罗则必视警告罗马基督徒防范这些人为己任;而且,如果这些人比他先到,并受到欢迎,他自己想在罗马被接待的计划,就破坏无遗了243

  3. 问百基拉和亚居拉安。保罗用 Prisca 称呼她(参林前十六19;提后四19),而路加则用她名字比较通俗的形式 Priscilla。“路加经常以口语化的笔法来写,所以惯用较通俗的形式;因此他总是写 PriscillaSopatrosSilas,而保罗却用 PriscaSosipatrosSilvanus244”保罗和路加都习惯把百基拉的名字放在她先生之前;或许她的个性较为突出。保罗第一次遇见他们,是在哥林多,当时他们被迫离开罗马不久(徒十八2);他们那时可能已经是基督徒,因为保罗从未说他们是他的信徒。

  4. 也为我的命,将自己的颈项置之度外。我们只能臆测这类事件发生于何时何地;或许是保罗在以弗所工作期间,所遇到的某一桩危险事件。

  5. 以拜尼土……在亚西亚是归基督初结的果子。(中文依原文直译;英文作“在亚西亚归基督的第一位信徒”(参林前十六15,司提反一家也同样被称为“亚该亚初结的果子”)。以拜尼土在罗马之说,参本部分前文第十一段,原书第267页。

  6. 问马利亚安,她为你们多受劳苦。这一句话曾被认为可支持以弗所之说。保罗很清楚知道在以弗所谁的服事最出色;而他怎么会知道在罗马基督徒当中,谁曾“多受劳苦”呢?但保罗对罗马教会显然有资料来源(参一89):百基拉和亚居拉可以告诉他早年的状况,而现在,他们既已回到罗马,也可能经常和他保持联络。除此之外,我们只能猜想;对这位马利亚,我们没有其他资料(新约中有六个人叫这个名字)。

  7. 安多尼古和犹尼亚。后者的名字可以是阳性(Junias,为 Junianus 的缩写),也可以是阴性(Junia,如 AV 所用)。但是,Junias 之形式似乎无法肯定确曾出现过,因此阴性的 Junia 比较可能。这一对(也许是夫妻)是犹太人(保罗称他们为他的“亲属”);他们曾与保罗一同坐监过(参林后十一23),也许是在以弗所。并且,他们“在使徒中是有名望的”,意思可能是,他们不仅为众使徒所熟知,而且自己也是使徒(保罗的用法,指广义而言),工作十分出色。他们很早就已经是基督徒,比保罗信主还要早。他们可能是使徒行传六1的讲希利尼话的人中之一(从他们的名字可以看出,他们是希利尼背景,而不是“希伯来人”);他们得使徒的称号,或许是因为他们见过复活的基督(参林前十五7,“众使徒”)。

  8. 暗伯利。在那个时期的罗马石碑中,这个名字很常见,皇家人员取这名字的,屡屡可见。奥理亚氏(gens Aurelia)的一支用此为姓氏。这一支族中的基督徒,葬于多米提拉(Domitilla)墓园,位于维亚阿底提拿(Via Ardeatina),是罗马最早埋葬基督徒的地方之一,从第一世纪末就已启用了(参15节的注释)。那个墓园的石碑中,有一块上面的图画属于早期的典型,而所刻的字为 AMPLIAT,是以第一世纪末、第二世纪初所通用的大楷体刻的(in uncials)。

  9. 耳巴奴。这名字的意思是“属于耳巴”或“城市”(即罗马),因此在罗马特别普遍。可是耳巴奴与保罗在基督里同工的地点并不是罗马,除非这句话的意思是,他在罗马和保罗在别处一样,都事奉同一位主。

  士大吉。这个名字的意思是(稻的)“穗”,很少见;只出现过一两次,都与皇家有关。

  10. 亚比利。这个名字在罗马犹太人当中相当普遍,甚至何瑞斯以它为典型的犹太名字245。用这个名字的人中,有一位悲剧演员相当出名,他来自亚斯加隆(Ascalon),有一度甚得该犹大帝的宠幸246。在罗马石碑中,这名字有些与皇室有关,有些无关。

  亚利多布家里的人。这位亚利多布是谁,我们无法断定。赖特福认为,他是希律安提帕一世的兄弟,住在罗马,身份为特殊公民(private citizen),并像他的兄弟一样,与革老丢关系友善。如果他将自己的产业赠与皇帝(这假设并非不可能),他家中的奴仆与自由公民与其他的皇室家人仍有所区别,称为 Aristobuliani(拉丁文,与保罗的亚利多布家里的人同义)。既然有人认为,这里的亚利多布是希律家中的人,而保罗下一个提及的人便是“希罗天”(Herodion),这岂是巧合呢?

  11. 我亲属希罗天\cs8。“我亲属”可能表示他是犹太人出身(参第7节)。

  拿其数家。加尔文(对本节注释)和某些人认为,这位拿其数即为提庇留。革老丢.拿其数(Tiberius Claudius Narcissus),他是提庇留大帝时候的一位富有的自由公民,他在革老丢执政时,很有影响力,但是尼禄大帝于公元五十四年即位后不久,他的母亲亚基嫔娜(Agrippina)便下令将他处死247。他的货物被充公,他的奴仆可能成为皇室的产业,而为与其他皇室人员区别,便称为 Narcissiani。如果这个看法正确,这问候便是达于这些 Narcissiani 中的基督徒。

  12. 土非拿氏和土富撒氏。(TryphaenaTryphosa)她们可能是近亲或姊妹,也相当可能是双胞胎,用同一个字根给双胞胎取名,十分普遍。这两个名字中,土富撒比较常见,可是在罗马石碑中,两者都为皇室人员取用,也都有其他人取用。然而,这两个名字与安纳多利安(Anatolian)有关连:土非拿出现于第二世纪的伪经保罗行传中(二十七~四十三章),是位女王的名字,她在彼西底的安提阿曾恩待特克拉(Thecla)。(历史上有位土非拿皇后,是革老丢大帝的妻室,波利门二世(PoIemon II)的母亲;这封信写作之时,波利门是本丢与西里西亚的王)。

  彼息氏。这个名字(意为“波斯女子”在罗马的希腊与拉丁石碑上都有,奴隶与自由人当中也有,但是皇室中则没有。

  13. 鲁孚。这个名字(意为“红色”、“红发的”),源自义大利文,而非拉丁文;在罗马和义大利十分普遍,似乎没有讨论的必要,但有两点令人注意:第一,马可福音十五21提到一位鲁孚,是古利奈人西门的两个儿子之一;第二,这里提到这位鲁孚的母亲,说她(保罗这么说)“他的母亲就是我的母亲。”马可所写的福音,最初是为在罗马的基督徒而写248,他指认古利奈人西门,就是发生于一个世代之前的事件中,替耶稣背十字架的西门;他对读者所说的意思是:“如果我告诉你们,他就是亚力山大和鲁孚的父亲,你们就会知道我所说的西门是谁了。”因此,从这番话可以看出,在公元六十年代,罗马的基督徒圈子中,有一位鲁孚为人所熟知,我们难免会假定他可能就是保罗在主里蒙拣选的鲁孚(希腊文 eklektos,“拣选”,自然有“上好的”意思,因此英文译为“闻名的”,或“出色的”)。

  但如果鲁孚是古利奈人西门的儿子,他的母亲什么时候成为保罗的母亲?我们或许可以大胆猜测,是巴拿巴从大数将保罗找来,与他在叙利亚的安提阿同工之时(徒十一2526)。西面的绰号叫尼结(“黑皮肤”),是当时教会中的教师之一(徒十三1),他已证实就是古利奈人西门。如果保罗当时住在他们家中;我们大可想像,西面(或西门)的妻子,对这位毫无特权的客人,就像母亲对待孩子一般。

  14. 黑米。这是一位幸运之神的名字,在奴隶中取这名字特别普遍。

  八罗巴。是八罗比阿斯(Patrobius)的缩写;尼禄时有位身为自由人的财主叫这名字。赖特幅(腓立比书179页)认为,保罗的八罗巴“可能是这位有权势的自由人之家人”。

  黑马。是黑马格拉斯(Hermagoras)、黑马杜乐斯(Hermodorus)或黑马及尼斯(Hermogenes)的缩写。这名字很普通。几世代之后,一位罗马基督徒(身为奴隶)称作这名,他写了一本著名的寓言,称为牧人书The Shepherd)。

  15. 非罗罗古、犹利亚、尼利亚、和他姊妹。这里应该直译(如AVRVNEB)为“非罗罗古与犹利亚,尼利亚与他的姊妹”,这样,犹利亚就可能是非罗罗古的姊妹,正如尼利亚的姊妹和他之间的关系一样。另外一种可能,就是犹利亚是非罗罗古的妻子;她的名字似乎与皇室有些关连。非罗罗古之名,则在与皇室有关的人中,出现过不只一次。

  尼利亚。从第四世纪开始,罗马教会的传统,将尼利亚(和他的同伴更基流(Achillevs)与笰拉维亚.多米提拉放在一起。后者是位出身皇室的基督徒姊妹,于公元九十五年被她的叔叔多米田放逐于潘达特里亚岛(Pandateria),在坎攀尼安(Campanian)海岸之外;但第二年他过世之后,便被释回。多米提拉墓园便是由她得名(见第8节的注释)。

  阿林巴。是阿林皮奥德拉斯(Oympiodorus)的缩写。

  16. 你们亲嘴问安,彼此务要圣洁。(英译:“要以圣洁的吻彼此问安”)参哥林多前书十六20;帖撒罗尼迦前书五26(彼前五14称之为“用爱心彼此亲嘴问安”,英译:“爱心的吻”)。这种“圣洁的吻”,在殉道者犹士丁(Justin Martyr)所著 First Apology65首次提到,基督徒崇拜中常这么做(“我们结束祷告之后,便以亲嘴彼此问安”);直到今天,在东方教会的仪式中仍有这一项。

  值得注意的是,彼得没有被列在问安的人中。如果这段问安是达与罗马的话,他的名字不在内,便意味他当时不在罗马。

  基督的众教会都问你们安。可能是指差派代表前来,准备与保罗同往耶路撒冷的外邦教会,保罗写信时,他们已和他在一起(见前文本部分第十四段)。这些代表的名字,使徒行传二十4提到几位。在这个时刻,保罗的工作正好告一段落,他很可能代表这段期间内所有与他有关的教会,向一个在普世地位特殊(正如罗马教会)的教会致意,何况,在保罗的心目中,这教会将在他下一阶段的工作里,扮演举足轻重的角色249

237 H. Gamble, The Textual History of the Letter to the Romans1977, pp.47,87,91

238 见导论:“Ⅲ 罗马书与保罗书信全集”及小注16

239 据提后四19,他们似乎在以弗所,但时间却不能肯定。

240 在罗马有一个很早期的基督徒埋葬场,叫百基拉墓园,坐落于 Via Salaria,但这不能作为百基拉与亚居拉晚年在罗马定居的证据,墓园之名可能是根据地主而来,而没有任何理由可以判断她就是新约的百基拉。惟一能说的是,这两位女士可能属于同一家族(百基拉氏)。这墓园中有一个地下墓属于罗马贵族 Acilii Glabriones 的家族。但是其名字中的第二字为 AciliusAquilius),与亚居拉(Aquila)这名字并没有关系;我们的亚居拉,是犹太人(Pontic Jew)出身,绝不会是罗马贵族。约于公元九十五年,多米田大帝下令,处决一些与“犹太”习俗有关的“无神份子”,不少人认为就是指基督教。殉道者中有一位 Acilius Glabrio。(参 Dio Cassius, History, Epitome 67.14

241 J. B. Lightfoot 对这个证据的说明很恰当,见 The Epistle to the Philippians1868,pp.171-178,其卷末附记“论该撒家族”。Lightfoot 接纳腓立比书写于罗马之说,他尽可能收集一切资料,包括罗十六815,圣经以外的文学,以及碑文的资料,要鉴定腓四22所提“该撒家里的人”究竟是那些人。其证据之中,与罗马书十六章有关的部份,以下815节的注释中作了摘要。

242 徒二十4提到的教会,有庇哩亚,帖撒罗尼迦,特庇(或者,根据西方经文,为马其顿的多贝鲁斯),以及亚西亚的众教会。腓立比也许是派路加为代表。

243 罗马书十六章收信地点为以弗所的论证,最强有力的论文为 T. W. Manson, Studies in the Gospels1962),pp.234-241;而主张罗马为收信地点的论文,则可见 C. H. Dodd, The Epistles to Romans1932, pp.xvii-xxiv. 这一章与整卷书合而为一的观点,可参 K. P. Donfried, 'A Short Note On Romans 16' in The Romans Debete, ed. K. P. Donfriedl977, pp.50-60

244 W. M. Ramsay, St. Paul the Traveller and the Roman Citizen1920, p. 268

245 Satire 1.5.100

246 Philo, Legation to Gaius, 203-206

247 Tacitus, Annals 13.1.4; Dio Cassius, History, Epitome 60.34

248 F. F. Bruce, 'The Date and Character of Mark', in Jesus and the Politics of His Day, ed. E. Bammel and C. F. D. Moule1984, pp.69-89

249 K. Holl, Gesammelte Aufsa/tze, ii, p.47, n.2

D 最后勉励(十六1720

  这段防范离间份子侵入的警告,与整封书信的关系,参“C 问候朋友(十六316”。这些人乃是罪恶的工人,保罗曾警告其他教会避开他们(参林后十一1215;腓三21819)。由于罗马教会对福音的忠心已经声名远播,所以只需要简短地训勉他们防范制造纷争的人,便已足够。纷争是撒但的工作,这些人是撒但的差役(林后十一14);如果罗马的基督徒能躲避他们和他们的教训,神,就是赐平安的神,不是叫人混乱的神(参林前十四33),必会使他们胜过撒但,及他的一切工作。

  17. 弟兄们……我劝你们。参十二1,十五30,及十二1的注释,对 parakaleo{ 一字的“外交”意味的说明。这段训勉并不是出于专横的态度。

  离间你们,叫你们跌倒。“离间”(dichostasiai,复数名词)在加拉太书五20列为“情欲的事”(该处此字译为“纷争”)。“跌倒”(skandala,复数名词)是路上的绊脚石。十四13提过一种这类绊脚跌人之物,这儿可能也包括它在内。

  背乎所学之道。或“你们所顺服的道理的模范”(六17didache{ 这字,在该节译为“道理”,在此则译为“道”)。保罗相信,罗马教会所领受的道,与他传给自己所建立之教会的信息,内容相符。其实,如果罗马人注意他在十四1至十五7对他们所说的话,就已经可以防范保罗在此所提之人的宣传了。

  18. 这样的人……只服事自己的肚腹。参腓立比书三19,“他们的神就是自己的肚腹。”如果这句话的含意(除了其他意义之外),包括饮食的条例,保罗前面的话就很切合实情:“不可因食物毁坏神的工程”(十四20)。保罗这段警告究竟是指哪一类教训,我们无法确定。

  19. 我愿你们在善上聪明,在恶上愚拙。不要“过份单纯”,什么教训都接受(17节)。参哥林多前书十四20:“在心志上不要作小孩子,然而在恶事上要作婴孩,在心志上总要作大人(‘心志’英译作‘思想’)。”马太福音十16下亦说:“你们要灵巧像蛇,驯良(akerai/o,这里译为‘愚拙’)像鸽子。”

  20. 赐平安的神。这个称呼重复了十五33的祝福语,用在此处特别合宜,因为撒但是制造纷争者。

  快要将撒但践踏在你们脚下。回应了创世记三15,女人的后裔要伤撒但的头。基督的子民可以分享祂的得胜。参诗九十一13

  愿我主耶稣基督的恩常和你们同在P46及一些早期的见证文献无“基督”之字;西方经文全无此祝福语,而将它置于24节之后(见24节诠译)。

E 保罗同伴的问候(十六212324))

  保罗转达一些朋友的问候,他写这封信时和他们在一起。

  21. 提摩太。出身于路司得,是保罗所得的信徒,他所拣选的助手,成为他的同工(徒十六13)。保罗发现他特别能与自己同心,是一位忠仆,待他(他自己说)“像儿子待父亲一样,在福音上服事我”(腓二22,按英译)。根据使徒行传二十4,在保罗往耶路撒冷出发的前夕,他也置身于随行的人中。

  路求。如果“我的亲属”是指以下三人,则路求应该是犹太基督徒。经考证,这人并不是古利奈人路求(徒十三1)。至于戴斯曼(A. Deissmann)认为他是路加医生的看法如何250?从使徒行传二十5至二十一18可看出,记述者伴随保罗到了耶路撒冷,可是同行的名单之中并没有路求其人。路加医生是位外邦基督徒(从西四1011来看西四14,便有此可能,而路加福音──使徒行传的内证,更可证实这点)。这里也有可能加标点于“路求”之后(译注:按希腊文顺序),而只有耶孙和所西巴德算是保罗的“亲属”,但是并不自然。“路加”之名等于“路求”,这个说法是有根据的,但是保罗在别处提到这位医生时,是用“路加”(希腊文 Loukas,拉丁文 Lucas);为什么他在这里会改变自己的用语,而称他为路求?

  耶孙。也许是保罗初次访问帖撒罗尼迦时,接待他的耶孙(徒十七679);然而使徒行传二十4没有列他作帖撒罗尼迦的代表。

  所西巴德。可能是“毕罗斯的儿子所巴特”,根据使徒行传二十4,这时他也随伴保罗。保罗喜欢用正式的名字,此点请看第3节之注

  22. 我这代笔写信的德丢,在主里面问你们安。保罗经常聘书记替他写信,但是德丢是我们惟一知道名字的一位。无论他的问候是出于自己的主动,或是保罗的建议,保罗显然同意他如此作。也许他是以书记为职业的人;他当然是位基督徒,因为他在主里面问候他们。

  这时候,德丢可能将笔交给了保罗。古时写信的人,大部份是口授的,而在最后则常亲笔写一些话。这种亲笔部份(大半并不是他的签名),是保罗所有信件可以证实是出于他本人的记号(帖后三17)。因此,我们可以想像,以下这部份是保罗亲自写的,可能“字体很大”,在加拉太书六11他曾这样提起。

  23. 那接待我,也接待教会的该犹。很多证据显示,该犹就是提多犹士都;当他们被会堂赶出来的时候,在隔壁的提多犹士都就欢迎保罗和他的听众到他家去(徒十八7)。身为罗马公民(罗马殖民地哥林多的公民),他的全名应该是“该犹.提多.犹士都”(古罗马公民用第一名字、第二名字表国籍及姓氏)251。无论如何,该犹总是保罗在哥林多所得的信徒(林前一14)。

  城内管银库的以拉都。一九二九年,雅典的美国学校有些人在哥林多发现了一块大理石地砖,上面以拉丁文刻一个官员的名字:ERASTVS. PRO. AED. S.P. STRAVIT(“以拉都,为了他管理的职任,自费铺此道路”)。有人认为这人就是此处所提的以拉都。管理的职任(“管公共场所的官吏”)在罗马的城市中是负有责任的官。但此处 oikonomos 的职位,可能是指“工作的职员”,而不是指“管银库的”;相较之下,职位低了很多。既然这条铺砖道路是属于第一世纪后半期,可能意味以拉都在低级职员的工作上,表现十分受赞赏,以至被迁升作高级官吏,为了感激对他的抬举,他便赠与该市一条铺砖道路。他不一定是使徒行传十九2、或提摩太后书四20的以拉都;这个名字十分普遍。

  兄弟括土。别处对他毫无资料。RSVNEB NIV 同)假定“兄弟”意指“在主里的兄弟”;若是如此,为何这个适用于以上每一个人的称呼,单单用在他身上呢?如果这个字是指“肉身的兄弟”,他会是谁的兄弟?是以拉都的吗?──因为他的名字就排在前面?或许,因拉丁文的括土Quartus)意思是“第四”,而德丢Tertius)是“第三”,那么若以为他是德丢的弟弟,会不会太离谱?

  24. 在此处,正如 RSV 小字所说:“有些在抄本插入24节,愿我们主耶稣基督的恩常和你们同在。阿们。”西方经文没有颂荣部份(2527节),而以这段祝福作整封信的结语(在20节下则无此句)。拜占廷经文(公认经文与 AV 同此)在这里有西方经文的祝福,在20节下也有同样的祝福。有些见证文献(P33, 104, 365, 436,及古叙利亚(Syriac),别西大(Peshitta),亚美尼亚文译本(Armenian versions),恩布路希亚斯特的拉丁经文(Ambrosiaster's Latin text)将这段祝福置于颂荣之后(第28节),而不是在其之前(24节)。位于此处的这段祝福,不宜轻易视为绝对不是原文;如果颂荣并非原信模式(或者原文根本没有,或者不当在十六章末尾),这段祝福就成了整封信极恰当的结语252

250 Light from the Ancient East, E. T.1927, pp.437f

251 W. M. Ramsay, Pictures of the Apostolic Church1910, p.205; E. J. Goodspeed, 'Gaius Titius Justus', JBL 691950, pp. 382f

252 H. Gamble, The Textual History of the Letter to the Romans1977, pp.129-132

F 颂荣(十二2527

  导论部份(c. 早期罗马书的校订本)已经讨论过,我们所有的证据中,颂荣的位置问题。但是位置问题并不是它惟一的问题。哈拿克(Harnack)认为,它目前的形式,在传统上扩大了一种马吉安式颂荣的较短形式:

  “惟有神能照我所传的福音,并照永古隐藏不言的奥秘,坚固你们的心。这奥秘如今已向万国显明出来,按永生神的命令,使他们信服真道;愿荣耀因耶稣基督归与独一全智的神,直到永远!阿们。253

  他(以及赞同他的人)254认为,这一段是马吉安一派的人所附加的,作为他们的领袖将本书信裁截后经文的结论。

  其实,没有任何抄本或其他客观的证据,可以证明有这种较短形式的颂荣。根据哈拿克的假说,传统上有些句子为附加语,添于原文之后,但有人认为,这些句子添加得很不顺255,特别是26节“藉众先知的书”一词。如果这段颂荣原来是马吉安式的,这一词当然应视为传统的附加语,因为在马吉安的理论架构上,“众先知的书”毫无立足之地。但是既然没有独立的证据,证实有这种较短的颂荣经文,哈拿克的假说就必须举出更多的证明。如果这段颂荣原来是马吉安式的,必不可能为马吉安本人所写;正如前面所曾提及(导论:“c 早期罗马书的校订本”),俄利根明说,在马吉安的版本中,这封信没有颂荣部份(十四23以下部份,也一概没有)。

  最可能的情形是,这段颂荣一开始就是这种形式。西方经文的编辑(无知地)从马吉安承袭了本书信的裁截形式,而这一段可能是写来作为其合宜的结论之用;它在某种程度上,是根据开头的问安语而写。“众先知的书”呼应了“神从前藉众先知,在圣经上所应许的”(一2),“指示万国的民,使他们信服其道”其实复述了“在万国之中叫人……信服真道”(一5)。克兰斐虽然注意到“十六2527给人的印象,似乎不合保罗的方式”,却认为这一段“并非没有价值,即使不是出于保罗,也是可作为保罗最有份量书信的附加颂荣”(罗马书\cs8,第7809页)。

  25. 我所传的福音。参二16(及提后二8)。

  和所讲的耶稣基督。这句话与“我所传的福音”本质上意义相同。“所讲的”就是 Ke{rygma,所宣扬的信息(如林前一21),而耶稣基督是其主题与内容。

  照……奥秘。(英文作:奥秘的启示)“奥秘”一词(一度隐藏的秘密,但现在已宣布)参十一25(及注释);此处“奥秘”是指福音,在大马色路上向保罗彰显,为要传给外邦人(加一121516)──亦即“基督的奥秘”。不久之后,他就因这奥秘而入狱(西四3)。

  永古隐藏不言。参以弗所书三9;歌罗西书一26

  26. 如今显明出来,而且……指示万国的民。“万国”之前有定冠词,如一5)。以弗所书三311与歌罗西书一2627的奥秘,是特别指保罗作外邦人的使徒,使外邦信徒(与犹太信徒一同承受神的应许)归入基督──如此浩瀚的祝福,远超过旧约的料想。

  藉众先知的书\cs8。哈拿克认为,这一片语是传统加添于马吉安式颂荣之中的,而且加得很笨拙,因为若这奥秘是“永古隐藏不言”,直到现在才彰显的,怎么能藉众先知的书明白呢?哈拿克并不是惟一发现这问题的人,但是他的解决法并不是惟一可能的方法。“虽然先知们从前已经说及基督与使徒所说明的事,然而他们的教导十分晦涩,相较之下,福音无疑是盏明光照耀的灯,因此如果说,这些现在启示的事,从前是隐藏的,我们也不必希奇。”(加尔文对本节的注释)。保罗和其他使徒,在传福音的时候经常引用“众先知的书”;但是惟有在基督新启示的亮光之下,他们才能明白并解释这些书(参彼前一1012)。

  27. 愿荣耀因耶稣基督归与独一全智的神,直到永远!阿们。这样的翻译比希腊文更平顺(英文为:To the only wise God be glory for evermore through Jesus ChristAmen),希腊文在“be glory”之前尚有“to whom”,使整个颂荣缺乏了主要句子。 RV 保留了这种不顺的句法:“…to the only wise God, through Jesus Christ, to whom be the glory for ever. Amen.

  丁道尔的罗马书序言,以下面的训勉作结束:

  “读者啊,现在请按保罗写作的顺序,也这样去行吧。首先,勤读神的律法,从其中明白自己被定罪是公义的。其次,将眼目转向基督,从其中看见你最慈爱的天父有何等大的怜悯。第三,要谨记,基督的赎罪不是要你可以再惹神发怒;祂洁净你,也不是要你再转回(像猪一样)到从前的泥坑中;祂要你成为新人,按神的旨意过新的生活,不再随从肉体。你要殷勤,不要因自己的疏忽,不知感恩,而再度失去这份恩宠与怜悯。”

253 Sitzungsbericht der preussischen Akademie der Wissenschaften1919, pp.531ff, reprinted in Studien zur Geschichte des Neuen Testaments und der Alten Kirche1931, pp.184ff

254 G. Zuntz, The Text of the Epistles1954, pp.227f

255 “保罗这句话很长,一个单独的句子包含许多思想,而又因文法的重组,使这句话更形复杂”(Calvin,对本节的注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