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传第十三章
一三1 我们在第十一章已学到,安提阿建立了一个教会。这教会没有委任一人当牧师,反而有很多事奉的人手,而且确实有最少五位先知和教师。前文已经提过,先知是一个特别领受圣灵恩赐的人,直接从神领受启示,并向众人传讲。实际上,先知是主的代言人,通常可以预言将来的事。教师是一些得圣灵赐予能力的人,能够简单、易明地向别人讲解阐释神的话。
先知和教师的姓名列述如下:
1.巴拿巴。我们刚已介绍过这个出色的基督的仆人,保罗忠心的同工。这里先提到他,或许是因为他信主年日最长,事奉基督最久。
2.称呼尼结的西面。从他的名字,我们判断他原籍是犹太人,可能来自非洲犹太人社群。又或者他采用尼结(黑种人、具黑皮肤的)这个名字,是为了方便与外邦人同工。当然,他可能真是黑人,正如名字所表示的。其他关于他的事不详。
3.古利奈人路求。他可能是最先来到安提阿传福音的古利奈人。
4.马念(与旧约中米拿现的名字一样)。经文列述他是与分封之王希律同养的。很有意思,想想一个与邪恶的安提帕希律一同生活、关系如此亲密的人,却成为最早归从基督信仰的一个人。分封之王这衔头表示希律统管其父之国四分之一的地土。
5.扫罗。虽然名字列在最后,但扫罗即将成为活生生体现“在后的却要在前”这真理的人。
这五个人表明早期教会是合一的,并无种族歧视。“新的量度棒已开始使用:不管你是谁,只管你属谁。”
一三2 这些先知和教师聚集一起祷告和禁食,可能是与整个教会一起。从上文下理看,他们事奉主这节经文清楚指出他们花时间祷告和代求。藉禁食,他们拒绝了身体上正常的需求,好让自己更集中在属灵的操练上。
为什么他们聚集一起祷告呢?认为他们召集这个聚会是因为对福音传遍世界有很重的负担,会否不合理呢?记载没有说明这个聚会是通宵达旦的祈祷会,但肯定暗示了这个聚会比较我们今天一般的“祈祷”,更为严肃,时间更长。
他们祷告时,圣灵明确指示他们分派巴拿巴和扫罗,去作祂旨意中特定的工。附带提一句,这里非常明确地引证了圣灵的位格。假如祂只是一种影响力,而能用这样的语言,实在不可思议。圣灵如何把这个信息传达给先知和教师呢?虽然没有明确的答案,但极有可能祂藉其中一位先知说出这话,可能是西面、路求或马念。
这里最先提到巴拿巴,然后是扫罗。但他们返回安提阿后,次序便倒转过来。
这节经文具有非常实用的重要性,强调圣灵引导早期教会的角色,和门徒对祂引领的敏感。
一三3 圣灵这样彰显祂的旨意后,这些人便继续禁食祷告。随后,三人(西面、路求和马念)便按手在巴拿巴和扫罗头上。这不是一种正式的“按立”仪式,好像今天在基督教界所做的一样,一个教会圣职人员授予下属一分教会制度下的职任。按手在他们头上,只是表示他们与这两个人同作圣灵呼召他们所作的工。新约没有提到用按立礼仪,藉以授予人独有的特权去主理“圣餐”,并执行其他教会职务。班豪斯评论说:
今天我们处事的方法出现极大的错误,就是期望一个人天赋所有作领袖所需的恩赐。于是,一所可能有数百会友的教会只有一个牧师。他应该能够讲道、安慰人等等。事实上,文中(罗一二6~8)提到的八样恩赐,有七样经常看作是一个被按立的牧师的职责,第八样才是会众的职责。那么留给会众的恩赐是什么呢?就是缴付帐单。这样作是不妥当的。
有人会问我是否建议平信徒应该讲道。无疑,当一个平信徒已经熟悉圣经,他便要把握每个机会运用他的恩赐讲道。平信徒运动的建立意义深长、且是走进正确方向的一步──回到新约的方法去处理事情52。
要记,在此之前,巴拿巴和扫罗在主里工作已八年左右。事奉基督,他们不是新手。他们已有“由那被刺的手任命”的经历。这时,在安提阿的同工只是表明自己与他们认同,彼此在传福音给外邦人这特别的使命上有分。
打发他们去照字义说即是为那事工“让他们去”或“让他们自由地去”作工。
一三4 从这节起首,就是众所周知保罗首次的传道旅程。这次旅程的记录直到十四章26节,主要关于小亚细亚的福音事工。第二次传道旅程把福音带到希腊。第三次传道旅程包括返回小亚细亚和希腊探访当地教会,但该次旅程主要是探访亚西亚(亚细亚)省和以弗所城。保罗的传道工作约有十五年。
(追溯保罗的旅程,我们会以黑体字列印地方全名,表示那是保罗在任何一次旅程中首次探访该地方。)
从叙利亚的安提阿起,那两个基督勇猛的仆人首次下到西流基,是离安提阿约十六哩的海港。从那里出发,坐船往居比路岛去。
一三5 抵达居比路东岸的撒拉米后,他们探访当地各会堂,传讲神的道。会堂有一习惯,就是犹太人都有机会宣读或阐释圣经,当时,约翰马可作他们的帮手。巴拿巴和扫罗先到会堂,执行神的命令,福音必先传到犹太人,再到外邦人那里。
一三6 从撒拉米起,他们的工作经过全岛,直到西岸的帕弗。撒拉米是该岛的主要商业城市,帕弗是首都。
一三7,8 他们在那里遇见一个有法术假充先知\cs8的犹太人,名叫巴耶稣(意即耶稣之子或约书亚之子)。不知怎么的,这个有法术的人和罗马方伯53或该岛的行政官士求保罗交上了。后者给人形容为通达人。当这人……请了巴拿巴和扫罗来,把神的道指示给他时,那个有法术的人企图干预。可能撒但催使他拦阻福音。
在第8节,那个有法术的人又名叫以吕马,意即“聪明人”。这个名字改得不当,实在是可怖的误用。
一三9,10 扫罗知晓士求保罗是个饥渴慕义的人,也知那术士是真理的敌人,便公开以不留情面的话谴责他。免得有人怀疑扫罗靠肉体说话,经文明确列出当时他被圣灵充满。扫罗定晴看那术士,指责他充满各样狡诈奸恶。扫罗也没有受巴耶稣一名欺骗,他撕去那面具,把以吕马称为魔鬼的儿子。这个术士是众善的仇敌,不停工作,为要扰乱神的真理。
一三11 然后,扫罗作为使徒,以其特别惩戒性的权力,宣告以吕马会暂且瞎眼。因为以吕马试图把别人如方伯困在属灵黑暗里,所以他自己就要受到肉体上的失明作惩罚。他的眼睛,立刻昏蒙黑暗。他到处摸索,尝试找愿意拉手领他的人。
以吕马可看作以色列的描写,不仅不愿接受主耶稣,还要阻止别人接受主。结果,以色列受到神惩罚,变成瞎眼,但只是暂且的。最后,悔改的余民要转向耶稣,承认祂是弥赛亚,悔改归向主。
一三12 方伯显然对神行使的奇妙攻击留下深刻印象,但巴拿巴和扫罗向他指示的教训,令他留下深刻印象。他成为主耶稣的真信徒,是首次传道旅程上第一个恩典的战利品。
注意在这里的描述(9节),路加开始使用扫罗的外邦名字──保罗,而不用他的犹太名字──扫罗。使用保罗这名字,标志福音日益外流到外邦人那里。
一三13 保罗和他的同人几字表明保罗已占重要位置的事实。他们从帕弗开船,向西北面驶去,到达旁非利亚的别加。旁非利亚位于小亚细亚南岸,是个罗马省分。别加是首都,位于内陆七哩的格士图河上。
他们到达别加时,约翰马可就离开他们,回耶路撒冷去。也许他并不热衷于把福音传给外邦人。保罗认为马可的辞退是他事奉上的缺点,所以不许他与他们一同踏上第二次传道旅程。这使保罗和巴拿巴之间出现一次明显的分裂,结果他们分道扬镳,日后没有一起作基督的事工了(比较一五36~39)。但后来,马可重获使徒保罗对他的信任(提后四11)。
探访别加的进一步资料不详。
一三14,15 下一站是彼西底的安提阿。这安提阿位于别加以北约一百哩的地方。再一次,这两位宣讲十字架的使者在安息日进到会堂。读完圣经后,管会堂的人认出访客是犹太人,便邀请他们,若有什么劝勉众人的话,请说。这种在会堂里宣讲福音真理的自由不能维持很久。
一三16 保罗从不错失传福音机会,就站起来,向会堂的人讲论。他的总纲是先以犹太历史作基础,然后把听众带到与基督生平及传道有关的事件上,再以非常强调的语气宣告基督的复活。宣讲藉救主,罪得以赦免,又告诫众人拒绝祂的危险。
一三17 信息以神拣选以色列作祂在地上的民开始,很快进而提到百姓寄居埃及的时候,藉祂用大能的手领他们脱离法老的欺压,来彰显祂的恩典。
一三18 神在旷野容忍以色列民有四十年。动词翻作容忍只是用法而已,源自一个可能更富正面意思的字,就是体贴某人的需要。至于这个,主确实已为以色列成就了,不管他们发出了一切怨言。
一三19~22 保罗提到的四百五十年大概是指先祖的时代直至士师的时期54。
以色列人进入迦南后,神为百姓设立士师,……直到先知撒母耳的时候。他们求一个王,要像其他国家一样,神就将便雅悯支派中,基士的儿子扫罗,给他们作工四十年。由于不顺服,神废了扫罗,选立大代替他。神盛赞大,称他是合祂心意的人,凡事要遵行祂的旨意。第22节把诗篇八十九篇20节及撒母耳记上十三章14节合起来了。
一三23 保罗轻易迅速地从大的事转到耶稣──大的后裔。正如某些人所说:“保罗传福音的每条路都引向基督。”也许我们难以欣赏保罗的勇气。他向以色列人宣讲,神照所应许的,已为他们立了一位救主,就是耶稣;这并不是他们惯于看耶稣的那种看法!
一三24 经此简短介绍后,保罗回顾施洗约翰的事奉。基督出来(指祂公开传道)以先,约翰已向以色列众民宣讲悔改的洗礼。即是说他已宣讲弥赛亚的出来,叫众氏悔改,为那出来的作好准备。他们在约但河受洗,表明他们的悔改。
一三25 约翰一点也不容许有人认为他就是那位应许会来的弥赛亚。直至他行尽他的传道旅程,他仍坚说他不是先知所言的那一位。事实上,有一位约翰宣讲会来的,约翰连解祂脚上的鞋带也不配。
一三26 保罗称呼他的听众为弟兄们和亚伯拉罕的子孙,提醒他们这救世的道是先传给以色列国的。耶稣来是为了以色列家迷失的羊群。门徒接受指示,先传这信息给他们。
一三27,28 但在耶路撒冷居住的人和他们的官长并未认出耶稣就是寻求已久的弥赛亚。他们不知道祂就是先知书所说的那位。每个安息日,他们听到圣经中关于弥赛亚的预言,但他们不会把这些预言与拿撒勒人耶稣连上。反而,他们把祂定了死罪,成为应验那些预言经文的途径。虽然查不出他有当死的罪来,他们还是把祂交给彼拉多,为要杀他。
一三29 经文上半节,(他们)所指的是那些应验经文所说、弃绝弥赛亚的犹太人。而下半节的(他们)是指亚利马太的约瑟和尼哥底母,他们忍痛埋葬主耶稣的尸首。
一三30,31 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事实有足够的见证。那从加利利同耶稣上耶路撒冷的人仍然活,他们的见证是不容否定的。
一三32~33 使徒随即宣告旧约里应许祖宗、关于弥赛亚的话已应验在耶稣身上。先是应验在祂生在伯利恒一事上。保罗认为基督降世,是应验诗篇二篇7节,神说:“你是我的儿子,我今日生你。”这节经文不是指基督于伯利恒降生那时起,才是神的儿子。从亘古到永远,祂是神的儿子,然而透过道成肉身,祂向世人显明祂神子的身分。我们不能利用诗篇二篇7节否定基督永远是神的儿子。
一三34 本节说明主耶稣复活的事。神叫他从死里复活,不再归于朽坏。保罗继而引述以赛亚书五十五章3节:“我必将所应许大那圣洁可靠的恩典赐给你们。”这节经文为不少读者带来困难。以赛亚书这节经文跟基督复活可有什么关系呢?救主的复活跟神与大所立的约,如何拉上关系呢?
神应许赐予大直到永远的王位与国度,并一个永远坐在宝座上的后裔。当时,大死了,肉身归于尘土。大之后,国度维持了一段日子,但后来有四百多年,以色列没有王。大的世系直传至拿撒勒人耶稣的年代。透过约瑟,祂继承大王位的合法权。约瑟虽然不是祂真正的父亲,但是祂律法上的父亲。藉马利亚,主耶稣是大的直系子孙。
保罗正强调,神应许大那可靠的恩典在基督里得应验。祂是大的子孙,而且会坐上大的王位。因为祂从死里复活,在永恒生命的大能中活,神与大之间的约,永恒的一面在基督里落实了。
一三35 本节进一步强调这事,保罗引述诗篇十六篇10节,“你必不叫你的圣者见朽坏。”换言之,由于主耶稣已从死里复活,死亡对祂再起不到作用。祂不会再死,祂的身体永不见朽坏。
一三36,37 虽然大讲出诗篇十六篇10节的话,但他并不是谈及自己。大在世的时候遵行了神的旨意,死后埋葬了,躯体归于尘土。但主耶稣死后,身体经历朽坏之先,便已在第三天复活了。
一三38 基督工作的根基上,有祂的复活作为认可的属神封印;根据这基础,保罗这时可以宣告赦罪是现存的事实。留意他的字眼:“赦罪的道是由这人传给你们的。”
一三39 但我们得到的不单是赦罪之恩。保罗这时也可以宣告我们得以在一切事上完全又白白的称义了。这是摩西的律法永不能给予的。
称义是神的作为,祂藉此承认、宣告罪人成为公义,只要这些罪人接受祂的儿子作为主和救主。这合法的作为在神的意念中进行,从此罪人得以从一切控罪中释放出来。神可以公义地宣判罪人无罪,因为人犯罪的刑罚全由主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的代罪工作付清了。
第一次读的时候,好像摩西的律法可叫人从某些事上称义,而藉基督,人可从很多其他的事上得称为义。但经文的教训根本不是这样。律法从来不能叫任何人称义,只能判定人有罪。保罗在这里说明的是透过相信基督,一个人可在任何一件有机会定他有罪的事上得称为义──摩西的律法从来不能使罪债得以偿还。
一三40,41 使徒随即以一个严肃的警告完结他的信息,这个警告是对那些企图拒绝神所赐现在的伟大救恩的人说的。他引述哈巴谷书一章5节(又或是还有部分以赛亚书二十九章14节及箴言一章24至31节),神警告那些轻慢祂话语的人,祂会惩罚他们,惩罚的程度祂已预先告诉他们,但他们总是不信。在保罗的时代,这话可能是指主后七十年耶路撒冷的毁灭,但这也可包括神对那些弃绝神儿子的人施行永恒的审判。
一三42,43 会堂里的聚会完毕,犹太人和敬虔进犹太教的人,多有带浓厚兴趣跟从保罗、巴拿巴。这两位神仆从心发出劝勉的话,劝他们务要恒久在神的恩中。
一三44 一星期后,保罗和巴拿巴回到会堂,继续未完成的工作。合城的人几乎都来聚集,要听神的道。这两位敬虔的传道者的讲道,给众人留下深刻印象。
一三45 然而,这个“异族的信息”受到广泛欢迎,犹太人就满心嫉妒、狂怒。他们公然反驳保罗的信息,且用强烈、激动的言语顶撞他。
一三46,47 保罗和巴拿巴不易受威吓。他们解释自己被授予重任,要先向犹太人宣讲这道。但是,由于犹太人弃绝这道,因而判定自己不配得永生,而两位传道者便宣布他们会转向外邦人去传讲福音。假如与犹太传统的割裂需要权威认可,那么以赛亚书四十九章6节正合用。其实,当神在经文里说“我已经立你作外邦人的光,叫你施行救恩,直到地极”,祂是指弥赛亚说的。但神的灵容许弥赛亚的仆人把这些话应用在他们身上,因为他们是神的器具,把光和救恩带给外邦列国。
一三48 即使外邦人得救恩的宣告激怒犹太人,但这个宣告给在场的外邦人极大的喜乐。他们赞美所听到的神的道。凡豫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这节经文简单叙述了神主权的拣选,我们只可依字面看,并相信。圣经明确教导,在建立世界之前,神已经在基督里拣选了一些人。圣经以同样的比重教导,人是有自由和道义的实体,只要他接受耶稣基督为主为救主,他便得救。神的拣选和人的责任两者都是圣经真理,不能偏重这个,忽略那个。当两者似乎存有矛盾时,也只存在人的意念里,而不是神那里。
人的选择令自己受罚,不是神的作为惩罚人。假如所有人都要接受自己应得的报应,那么世人都要失丧了。但神在恩典中俯就人,拯救了一些人。祂有权这样做吗?当然有。神主权拣选的教义,承认神配得的位置,祂是宇宙的统治者,可以做祂所拣选的,而祂永不会选择做任何不仁不义的事。如果我们记欧德曼的话,很多关于这事的难题都会迎刃而解:
神的主权是绝对的;但神的主权从不用来惩罚该得救的人,反而会使那些本该失丧的人得救恩55。
一三49,50 虽有犹太人反对,主的道仍传遍了那一带周围的地方。这进而引起反对者的拦阻。犹太人挑唆一些虔敬尊贵的妇女。她们归信了犹太教,在城中声名显赫,犹太人煽动她们对抗这两个宣教士。他们也利用城内有名望的人推动他们的诡计。他们卷起如此一个逼迫的风暴,保罗、巴拿巴被迫要逃离这地方。
一三51,52 按主的指示(路九5;一○11),二人……跺下脚上的尘土,就往以哥念去了。但基督徒没有把这事看作一次失败或倒退,我们读到门徒满心喜乐,又被圣灵充满。以哥念位于小亚细亚安提阿东南,即今天的刚也。──《活石新约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