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第十三章
忠诚服事(Ⅰ)(十三1-17)
我们要从好几方面来研究本段经文,但首先我们要从整体来看这一件事。
在福音书所记载的事迹当中,很少像本段经文这样把耶稣的性格显明出来,表现出他那完全的爱。我们见到耶稣所做的,正好和我们想像中他的性格、他的举止相符。
(一)耶稣知道父已将万有交在他手里。他知道受苦的时刻到了;同时知道得荣耀的时刻也近了。这种意识很可能使他的心里充满了骄傲。然而即使知道权力和荣耀都属于他,还是谦卑地为门徒洗脚。在原可能极骄傲的时刻,他卸有最谦卑的表现。爱永远是像这样。比方说,某人患病,那爱他的人极乐意为他代劳作一切事,因为爱原就是这样。有些人自认他们很尊贵,不能做卑微的工作;自认高贵得不能作低贱的事。耶稣决不是如此。他知道他是万有之主,然而他还为门徒洗脚。
(二)耶稣知道自己是从上帝出来的,又要归到上帝那里去。他的心里可能对人类和这世上的事,抱轻视的态度。也许想到他已完成了这世上的工作,现在正要归到上帝那里去。就在这个越接近上帝的时候,耶稣越发表现出他服事人的深度和极限。在筵席上为宾客洗脚,这是仆人的工作。拉比的门徒习惯上都要为拉比代劳,为他们做许多个人的事,可是拉比却不曾梦想别人来替他洗脚。耶稣的奇妙就在于他越接近上帝时,与人分离得越远,却比以往更亲近世人。
我们可以确定,只有与上帝更亲近的人,才表现出他更接近人。格洛弗(T. R. Glover)提到有些聪明的知识分子说:“他们以为很敬虔,其实他们不过是吹毛求疵的。”有关阿西西的圣法兰西斯(St. Francis of Assisi)的传奇说,他是个贵族,在年轻时非常富裕;所有的东西都是用最好的;然而他讨厌安逸的生活,心灵里总览得没有平安。有一天他独自骑马,行经城外时看到一个痲疯病患者,全身都已溃烂,看起来真是可怕。若按圣法兰西斯惯有的吹毛求疵的个性,面对这个丑恶的可怜人,他会怕得畏缩不前。然而在他心里有一股力量推动他;便自马背上跳下来伸开双臂拥抱那个痲疯病人;经他一抱,那个病人竟露出了耶稣的像貌。因此我们知道,凡越接近苦难中的人,就越接近上帝。
(三)耶稣也知道这一点。他深知被人出卖的时刻到了。按理说他知道别人会这样待他,心里一定会痛苦、怨恨;可是他却表现出更大的爱心。令我们惊奇的是,人越伤害耶稣,耶稣却更爱他们。人恨恶不对的事,受人伤害或侮辱时感到痛苦,这原是很自然的反应;然而耶稣却不是这样,面对最大的伤害和最深的背叛,他反而以最谦卑,最有爱心的态度来对待人。
忠诚服事(Ⅱ)(十三1-17)(续)
这一件事的背景约翰完全没有提到。如果我们参阅路加福音对最后晚餐的记载,就会注意到一句很可悲的话:“门徒起了争论,他们中间那一个可算为大”(路廿二24)。十字架已摆在前面,门徒还在为地位和声望起争执。
也许正是门徒争大的言论,促使耶稣为他们洗脚。巴勒斯坦的路并没有铺上柏油,因此是很脏的。在干旱的日子,路上的灰麈有数吋之厚,遇上下雨天则又泥泞不堪。当时的人都是穿一种由一个鞋底和几根带子系的便鞋。这种鞋子既不能防灰麈,也不能防泥巴。因此每一户人家,都会在门口摆大水缸;仆人随时为来访的宾客洗脚、擦脚。在耶稣这个小团体里头,并没有谁是仆人。因此仆人的工作就得由大家轮流担任。正因为如此,他们在一起吃最后的晚餐时,开始为身分地位起了争执,没有人愿意担任为人洗脚的工作;结果耶稣以既生动又富戏剧性的行动为门徒洗脚,作这没有人愿意作的事。
耶稣作了别人不愿意作的事。然后说:“我向你们所作的,你们明白么?你们称呼我夫子,称呼我主,你们说的不错,我本来是。我是你们的主,你们的夫子,尚且洗你们的脚。你们知道学生不
这使我们想起,教会里往往因为某一个人得不到他想要的地位,就产生问题。甚至常常有教会中居领导地位的人,由于没有得到他们的职务所应得的地位,而有被人冒犯的感觉。耶稣的这个教训指出,世上伟大的标准只有一个,亦即是做服事工作的伟大。世上有许多人,在他们应该跪在同胞手足面前时,竟高高在上。在人生的每一层面,由于人竞争崇高的地位,不愿意屈居次要地位的心理,而使得好好的工作计划无法推动。一名球员在一场球赛中被漏掉,就拒绝再参加任何球赛。一位胸怀大志的政客未被托付以他自认应该担任的职位,就不肯接受较次的职位。一个圣歌队队员没有获得独唱的机会,就不肯再参加圣歌队。在任何社会我们都能看到,某人受到无心的轻蔑,不是大发雷霆,就是事后好几天都郁郁不乐。我们若只想到本身的尊严、声望、和权利、就让我们看看人子,腰间系毛巾跪替门徒洗脚的这一幕吧。
耶稣有君王的身分,却很谦卑;他在世人当中既是仆人也是君王。汉琪(Donald Hankey)在亲爱的陆军上尉(The
Beloved Captain)一书,有一段描写这位陆军上尉怎样在旅次行军之后,照顾他的弟兄。“我们都知道他是我们的长官──在各方面都比我们强,是他同僚中的一位‘绅士’,我倒觉得奇怪为什么他那么谦卑却不失去尊严。如果谦卑这个字适用于他的话,我敢说他是一个谦卑的人。他关心我们身上的任何事。比方说,我们若开拔作旅次行军,起初脚都会发酸起水泡,可是你会觉得他把别人的脚当作是自己的。在每次行军过后,他都照例检查大家的脚。虽然这是例行公事,但他可很认真,绝不当作一项例行公事。他走进寝室,如果发现谁的脚发酸,就跪在地上,像医生一样的细心检查那人的脚。然后指示随行的士官赶紧施药救治。如果发现水泡,他就亲自用消过毒的针代为刺破,免得细菌进入人体。他这样做并不是虚情假意;不是故意让人留下深刻印象。他只是觉得我们的脚极其重要,而我们都不大会照顾自己,因此他认为最好是亲自检查我们的脚。在我们看来,他这样作真像是宗教的行为,因为他怀基督的精神,我们也更爱他,更敬重他。”令人惊奇的是,像耶稣那样蹲在门徒面前的人──结果竟被人尊为君王,而人们对他的怀念是永远不会磨灭的。
基本的洗(十三1-17)(续)
我们已经知道约翰福音的记载都含有两个意思,一个是表面的;另一个是里面的。无疑地,本段记载也有第二个含义。在表面上,我们看见这是一个教人谦卑的功课。然而还有更深一层的意思。
这是一段十分难解的经文。起初彼得不容耶稣洗他的脚。耶稣告诉他除非他接受洗脚,否则他就与主无分了。后来彼得要求不但是脚,连头和手也要洗。耶稣回答:“凡洗过澡的人,只要把脚一洗,全身就干净了。”这是一句难明的句子,同时也含有弦外之音。
耶稣的洗,无疑是与洗礼有关。“我若不洗你,你就与我无分了。”
耶稣的意思是指:一般人在参加筵席之前,总是先洗好澡,所以他们来到主人的家,就不用再洗澡;最多只要把脚洗一洗就行了。所以,洗脚乃是到人家家里作客,在登堂入室之前的礼节。也可称为入室的洗礼。耶稣像是对彼得说:“你要求我替你洗澡,洗澡是你自己能做的,不用我代劳,你现在所需要的乃是那象征你进入信仰之家的洗。”这又说明了另一件事。彼得起初不肯让主洗他的脚。耶稣说,如果这样的话,他就与主无分了。耶稣像是对他说:“彼得,你是不是骄傲而不让我为你洗脚!你若是骄傲的话,就会失去一切福分。”
不论是古今的教会,洗礼仍然是入教的一个方式;洗礼也可以称为入会的洗礼。然而这不是说,没受过洗礼的人就不能得救;而是说一个人若能接受洗礼,他却骄傲得不肯从这个门进来,那么骄傲就把他关在信仰的家庭之外。
现在的情形不同了。初代教会只有成年男女接受洗礼,因为他们直接从异教进入基督教。今天有许多的教会也容许孩童受洗。但在这一段经文,耶稣把这基本的洗当作进入教会的表象,并告诉我们说,一个人不可骄傲得不肯受洗。
不忠之耻与忠贞之荣(十三18-20)
本段经文强调三件事。
(一)本段经文对犹大不忠的残酷行径,可谓描述得十分生动,以致东方人读这一段记载莫不对他恨之入骨。耶稣曾引述诗篇的一句经文:“连我知己的朋友,我所依靠吃过我饭的,也用脚踢我”(诗四十一9)。东方人认为跟一个人一道吃饭是一种友谊的象征,也是忠贞的表现。撒母耳记下九章七及十三节记载,米非波设是扫罗的孙子,大原可除灭他,结果反倒常常和他同席吃饭,把他当作自己的儿子一样。列王纪上十八章十九节说,事奉巴力的先知和事奉亚舍拉的先知,都是耶洗别所供养的。一个人誓言效忠某人并在某人那里吃饭,结果竟叛逆他,这是最令人痛心的事。诗人认为背叛朋友乃是最令人伤心的事。“原来不是仇敌辱我,若是仇敌,还可忍耐;也不是恨我的人向我狂大,若是恨我的人,就必躲避他。不料是你,你原与我平等,是我的同伴,是我知己的朋友。我们素常彼此谈论,以为甘甜,我们与众在上帝的殿中同行”(诗五十五12-14)。
朋友变节背叛乃是世上最可耻,最残酷的事。耶稣说:“他用脚踢我”,心实在是令人心碎的一句话,本来用以形容“残酷的暴行”。经文中并没有愤怒的意思,只是忧愁而已;耶稣对犹大的最后规劝,只是表现他内心的伤痛。
(二)本段经文也强调这幕悲剧是在上帝的旨意之中,所以耶稣完全的,没有质问原由的接受上帝的安排。正如圣经所记载,救世的工作会使上帝心碎。耶稣知道上帝的救世计划,他知道所必须付上的代价,也诚心愿意付上。他不希望门徒误解他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被捉,而无法逃逸。他不是被动的受到杀害;而是主动的从容就义。虽然目前门徒看不出,也不明白;但他希望有一天他们回顾起来,就记得主所说的话,也了解这话的意思。
(三)本段经文强调不忠的耻辱,同时也强调忠贞的荣耀。有一天,这一门徒要把耶稣的信息传给世人。他们若这样做,就等于作了上帝的代表。一位大使或外交官员在外面,并不是代表自己或只具个人的资格。他乃是代表国家,带国家的尊贵与荣耀。他乃是代表国家说话;尊重他,就是尊重他所代表的国家;欢迎他,就是欢迎那位差派他的统治者。忠诚的基督徒的荣耀和使命就是在世上代表耶稣基督。代表基督说话;代表基督行动。在我们手中享有永恒的尊荣。
爱的最后规劝(Ⅰ)(十三21-30)
我们若稍微想像这一幕的情景,许多戏剧性的因素就会浮现出来。
犹大背叛的表现是最糟的、也是最丑的。他可以赢得最佳演员和十足的伪善者的街头。我们敢断言;如果别的门徒知道犹大所作的事,绝不会让他活离开屋子。犹大老是表现他爱耶稣,向他忠贞,来欺骗其他门徒的耳目,然而却瞒不过耶稣。他是一个厚颜无耻的恶棍;也是一个滑头的伪善者。从这里我们获得一项警告:我们表面的行为纵然骗得了人;却瞒不过基督的眼睛。
还有一点值得一提:我们若充分地了解这件事的始末,便会发现耶稣曾三番四次地规劝犹大。第一,在他们吃饭的时候席次经过特别的安排。犹太人不是坐吃饭;而是半卧。桌子是一张坚硬低矮的石桌,旁边摆一些长椅。形状呈U字形,主人就坐在正中央。他们斜卧时倾向左方,由左肘支撑身子,让右手可以自由拿取食物。依这种安排来看,一个人的头部会靠坐在他左边的人的怀里。耶稣大概是坐在主人席,亦即是正中央的席位。耶稣所爱的门徒必然是坐在他的右边;因此他以左肘撑住身子时,他的头就挨近耶稣的怀里。
耶稣所爱的门徒,并没有指明是谁。有人推测是拉撒路,因为耶稣爱拉撒路(约十一36)。有人推测是年轻富裕的官,因为耶稣爱他(可十21);据说他后来抛弃一切所有的来跟随耶稣。有人推测是一位特别受到耶稣钟爱的年轻门徒,不过他的名气不大,没有人知道他是谁。更有人推测主所爱的这个门徒是无血无肉的,只是一个假想的理想门徒。然而,多数人都猜测主所爱的门徒就是约翰自己;我们也十分同意这个见解。
引起我们兴趣的是:犹大到底坐在那里?因为耶稣假如能够和他私下交谈,而不叫其余的人听见,按理说,只有一个位置是可能的,那就是紧挨耶稣左侧的席位。所以,约翰的头挨近耶稣的怀里;耶稣的头则挨近犹大的怀里。由此我们了解到,主人在侧的席位最为尊贵,是专留给主人最亲密的朋友生的。在吃饭之前耶稣可能对犹大说:“犹大,今晚你坐到我旁边来;我有话要对你说。”耶稣请犹大坐到他旁边,这是一种规劝。
还有一点要在这里交代的:主人时常会从菜肴中拣一块上好的,为客人布菜,这也是友谊的象征。波阿斯为了表示关怀路得,邀请她过来并把饼蘸在醋里,然后给他(得二14)。劳伦斯(T. E. Lawrence)说,他曾在阿拉伯人帐蓬内接受款宴,阿拉伯酋长常常把羊肉的脂油取下,当众递给他,以示尊敬(对西方人来说,这真是一个困窘的情况,因为不管合不合口味都得吃下去,才不会辜负主人的一番盛情)。耶稣为犹大布菜,这也是爱心的象征。我们发现尽管耶稣这样做,也没有引起其余门徒的注意,足见这是耶稣习以为常的一个动作,因此没有什么不寻常之处。犹大大概常常受到耶稣特别的宠爱。
这实在是一个悲剧。尽管耶稣再三的规劝,犹大被蒙蔽的心始终不为所动。上帝要拯救我们,免得我们的心麻木,以致不为他的爱所动。
爱的最后规劝(Ⅱ)(十三21-30)(续)
这出悲剧终于继续发展下去。耶稣再三地对犹大表现慈爱,想叫他回心转意放弃原来的计划。
现在忽然来到一个重要的时刻,耶稣承认他所表现的爱失败了,于是他说:“犹大,你所作的快作罢。”因为实在没有再拖延的必要。为什么要让无效的奉劝增加紧张气氛呢?犹大若执迷不悟要这样作,那就干脆快作罢。
门徒仍旧不明白耶稣所说这句话的意思。他们以为耶稣是差他去买过节所应用的东西或是叫他拿什么去赒济穷人。习惯上,逾越节是一个有无相通的节期,凡有的人要帮助那没有的,是一个赒济穷人的节期。一直到今天,仍然有许多教会取出圣餐时所捐出的奉献来赒济穷人。其余的门徒以为耶稣差管钱袋的犹大拿些去赒济穷人,好让他们欢度逾越节。
犹大一领受了饼,魔鬼就入了他的心。爱心的规劝竟然化为仇恨的动力,这实在是一件很糟糕的事。只有魔鬼才会出此下策,把一件极美的事经过扭曲终而变成促使人下地狱的媒介物。魔鬼把爱变为情欲;把圣洁变为骄傲;把惩戒变为虐待;把爱心变为自满。在生活上,我们必须小心,免得魔鬼把美好的事物变成遂其目的之手段。
犹大出去──那时候是夜间了。约翰很喜欢一字两用。白天的反面是夜间;不过还有另一种夜间,就是指人离开耶稣基督去走自己的道路。一个人若不听良善的呼唤,而听从邪恶的特使,就是一种夜间的光景。一旦仇恨的心把爱的烛光熄灭时,夜间就到了。一个人若离开耶稣就是进入夜间了。
假如我们顺服基督,就是行走在光明中;若离开主,我们就进到黑暗里。在我们面前有光明之路,也有黑暗之路。上帝赐给我们智慧去作正确的抉择,因为在黑暗中,人会全然迷失。
四重的荣耀(十三31-32)
本段提到四重的荣耀。
(一)耶稣的荣耀已至;他的荣耀乃是十字架。紧张的时刻已经过去了;存疑也已经澄清了。犹大终于出去采取行动,十字架的来临已成定局。每一个人也都必须经历人生的经纬,无法逃避。生命中最大的荣耀就是牺牲所带来的荣耀。任何战役,最高的荣耀并不属于生还者,而属于那些为国捐躯的人。宾勇(Laurence Binyon)说:
我们会年迈残弱,烈士则永不会衰老;
岁月既不能使他们困顿疲惫,也不能定他们的罪,
红日西沉时或在清晨里
我们都会怀念到他们。
在医疗界,受人怀念的不是那些发了横财的医生,而是那些献身发明新药物的人。历史史实也证明,那牺牲最大的人,获得最大的荣耀。
(二)藉耶稣,上帝得到荣耀。由于耶稣的顺服,上帝得到极大的荣耀。一个人对领袖表示爱慕、敬佩和信任,只有一个方法,就是顺服。即使必须受苦,仍然顺服到底。子女尊敬父母也只有一个方法,就是顺服。耶稣极其顺服上帝,甚至死在十字架上,就给上帝至高无上的崇敬与荣耀。
(三)藉耶稣,上帝荣耀了祂自己。若说道成肉身和十字架的牺牲是上帝最大的荣耀,似乎有点奇怪。然而世上没有比被人爱更荣耀的事。如果上帝高高在上,显得极威仪、沈,不为任何忧愁或痛苦所动,那么人会敬畏祂,钦佩祂;却不会去爱祂。牺牲的定律不仅是地上的定律;也是天地的定律。上帝至高的荣耀正显明在基督道成肉身和十字架的牺牲之上。
(四)事情还有另外的一面,就是上帝荣耀了耶稣。在十字架上牺牲的瞬间,就是耶稣的荣耀;然而接还有更大的荣耀──复活、升天、基督得胜的再临。在十字架上,耶稣建立起他的荣耀;慢慢的到有一天,全世界都会看见他的荣耀。耶稣先受屈辱,然后显明他的荣耀;他先在十字架上牺牲,然后登基;那顶荆棘的冠冕会变成荣耀的冠冕。这是十字架的战役,万王之王要在荣耀的得胜中让全世界都看见他。
临别的命令(十三33-35)
耶稣留下临别的命令给门徒。所剩的时间不多了;如果他们想多听他的声音,就要趁现在注意听。耶稣要步上一个旅程,是没有人能陪伴他的;他要走一条孤独的道路。在临别之前,他命令门徒要彼此相爱,像耶稣爱他们那样。这命令对我们来说具有什么意义,它对我们与别人的人际关系上有什么教训?耶稣怎样爱他的门徒呢?
(一)他对门徒的爱是无私的爱。即使在人间最高尚的爱中,仍旧会怀有几分私心。我们往往在无意识之中,考虑到自己应该得些什么。我们想到自己的幸福,和万一爱被剥夺时所受到的苦。我们往往考虑到:这爱对我们有什么好处?在我们付出爱心的背后,可能是追求自己的幸福。可是耶稣未曾想到自己。他惟一的愿望就是尽其所有的把自己给予凡他所爱的人。
(二)他对门徒的爱是牺牲的爱。耶稣的爱是没有限制的,我们要求耶稣的爱,他永远不会觉得太多。如果爱是意指十字架的道路,他已预备好付上这个代价。有时我们误解以为爱就是带给我们幸福。当然,爱的结果会带给我们幸福,然而我们也许得先经历痛苦和十字架的过程。
(三)他对门徒的爱是体谅的爱。他彻底地了解每一个门徒。除非我们和人同住,否则就无法真正了解别人。如果我们偶尔遇见一些人,顶多只能见到他们最好的一面。只有在我们和他们同住,才会发现他们的忧愁,暴躁和别的弱点。耶稣和门徒每天生活在一起,约有三年,他非常了解每一个门徒──然而他仍旧爱他们。有时我们说爱是盲目的。这个说法并不正确,因为盲目的爱,其结果必然空洞,而不实际。真正的爱是睁开眼睛的。真正的爱不是去爱想像中所爱的对象,而是爱实际上的他。耶稣的心胸非常宽广,他能爱我们实际上的样子。
(四)他对门徒的爱是饶恕的爱。门徒的领袖彼得将会否认他。其余的门徒在耶稣最需要朋友的时候都逃窜了。耶稣在世的时候,门徒并未真正了解他。他们都是一盲目的、麻木的、学习力迟钝的,不够了解的门徒。到末后,他们都成为懦夫,然而耶稣并不责怪他们;没有一个人的失败和过错是耶稣不能饶恕的。任何一种爱,若没有学会饶恕的话,结果便会由枯萎而至消失。我们都是软弱的人,若是受到最钟爱的人的打击,心里的创伤将无法言喻。正是基于这个理由,所有持久的爱必须建立在饶恕的基础上,因为不肯饶恕的爱毕竟是会枯萎的。
踌躇的忠诚(十三36-38)
彼得和犹大之差异在那里?犹大出卖耶稣,然而彼得曾在耶稣最需要朋友的时候发誓咒,否认耶稣;结果犹大被认为最可耻的人之一,彼得却还被认为有说不出的可爱之处。差异是:犹大蓄意出卖耶稣,是出于预谋,一点人性也没有。他的叛逆是经过缜密筹划的,甚至到了最后,他仍旧拒绝耶稣痛苦的规劝,真是铁石心肠。彼得否认耶稣的情形不同,他不是故意这样做;他是一时软弱做出这样糊涂的事。在片刻之间,他变得如此软弱,不过他的心思却还是明辨是非的。
一个人若是毫无人性故意犯罪,和一个人一时软弱无意中犯罪,两者的差异很大。一个人明知他所做的事不对仍旧去做,和一个人一时糊涂、软弱、激动,不知道自己所做的事不对,两者之间的罪有极大的差异。上帝拯救我们不故意去伤害他自己或伤害那爱我们的人。
彼得与耶稣之间的关系是很可爱的。
(一)耶稣知道彼得一切的弱点。他知道彼得的冲动;知道他性情不稳定;他知道彼得心直口快,所说的话常常没有经过大脑,想到那就说到那。他很了解彼得忠诚的能力和他所作的决定之软弱。耶稣了解彼得非常彻底。
(二)耶稣彻底了解彼得的爱心。不论彼得有什么表现,耶稣知道彼得爱他,如果我们只了解一个人伤害我们,对我们失信,或叫我们失望,其实这样做并不是那人真正的本意。他的本意是爱我们的,而不是想伤害我们。重要的是他的爱,而不是他的失败。耶稣很了解彼得。我们若能像耶稣那样谅解一个人一时的软弱所做出的糊涂事,而宽恕他,就能免去许多伤痛。
(三)耶稣不但了解彼得的过去,也了解他的未来。他知道彼得一时不能跟随他;不过他也知道将来有一天,彼得也会像他那样走上殉道的路。耶稣的伟大处在于他能从一个懦弱的人身上看出他潜在的英雄本色;他不但知道我们今天的样子,他更知道他能把我们改善变成什么样子。他有爱心知道我们的潜在力,他也有能力使我们达到那个目标。──《每日研经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