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绪论
作者简介
本丛书新约作者巴克莱乃苏格兰格拉斯哥大学新约及希腊
约翰福音绪论
鹰眼的福音书
对许多基督徒来说,约翰福音是新约圣经中最宝贵的一本书。这一本书使他们的思想得以充实,精神得以寄托,心灵得以饱足。很多时候,在像彩色玻璃窗之类的东西上面,用以象征四本福音书作者的动物,是写启示录的人在宝座旁所看见的四种动物(启四7)。这四种象征所代表的作者容或有所不同,但一般来说都是以人代表马可,那是四本福音书中最简洁,最直截了当,最富于人性的一本书;狮是象征马太,因为马太特别以耶稣为弥赛亚,为犹太族的狮子;牛是象征路加,因为牛是服务及牺牲的动物,而路加所见的耶稣,是人类伟大的公仆,为全人类而牺牲;鹰是代表约翰,因为鹰是所有动物中唯一能够直视太阳而不致目眩的,而约翰是所有新约作者中最能以洞澈的眼光看透永恒的奥秘与永恒的真理,并看透上帝心思的一位门徒。许多人在约翰福音,比之在世界上任何其他书籍更能接近上帝,也更接近耶稣基督。
一本独特的福音书
我们只要粗略地看看第四福音,就已经看出它是与其他三本福音书不同的,它舍弃了许多其他福音书所包含的东西。第四福音没有耶稣出生的故事,也没有他的洗礼和受试探、没有最后晚餐、客西马尼园、和升天等等事迹。它也没有只字提及任何医治被鬼或邪灵附的人的事迹。同时使人最感诧异的,就是它没有耶稣所讲的比喻,这在其他三本福音书中都是最宝贵的一部分,耶稣藉这些伟大的故事,或藉警句似的简单生动的句子,说出深入我们记忆中的话。但在第四福音,耶稣的讲论常是整章书那样长,而且通常都是与别的章节有关,辩论式的讲述;完全不像其他三本书那样生动、精湛、难忘。
更使人惊异的,就是有关耶稣一生及其传道工作的记录都与其他三本福音书有出入。
(一)对于耶稣传道工作的开始,约翰有不同的记载。其他三本福音书肯定说施洗约翰尚未下在监牢以前,耶稣未曾以传道者的姿态出现。“约翰下监以后,耶稣来到加利利,宣传上帝国的福音。”(可一14;路三18-20;太四12。)但在约翰福音有一段相当长的时间,耶稣的传道工作与施洗约翰的活动是同一时期的。(约三22-30;四1-2。)
(二)对于耶稣传道工作的地方,约翰有不同的记载。其他三本福书记载耶稣传道工作的主要地方是加利利,直至他生命的最后一个礼拜之前,他没有到过耶路撒冷。约翰福音郤记载耶稣传道的主要地方是在耶路撒冷及犹太,只是偶然才会退到加利利去。(约二1-13;四35-五1;六1-七14。)约翰福音说耶稣上耶路撒冷过逾越节,是与他洁净圣殿同一时期(约二13);在一个未指明名称的节期里,他是在耶路撒冷(约五1);住棚节时他在那里(约七2,10);冬天的修殿节他也在那里(约十22)。事实上根据第四福音,耶稣在那节日之后就没有离开过耶路撒冷;第十章以后,他一直都在耶路撒冷,就是说,他留下来好几个月,由冬天的修殿节到他被钉死时那个春天的逾越节为止。就这件特别的事实而言,约翰实在是正确的。其他的福音书记载,耶稣在最后一周临近的时候为耶路撒冷哀哭。“耶路撒冷啊,你常杀害先知,又用石头打死那奉差遣到你这里来的人,我多次愿意聚集你的儿女,好像母鸡把小鸡聚集在翅膀底下,只是你们不愿意。”(太廿三37即路十三34)。很明显,除非耶稣曾多次访问耶路撒冷,又曾多次向该城呼吁,他不可能在第一次访问时就说出这样的话来。这一点,约翰毫无疑问也是对的。
事实上,地域的不同就为犹西比乌(Eusebius)对第四福音与前三福音之间最早的差异点提供了解释。他说在他的时代(约为主后三百年),许多学者都有以下的意见。马太最初是向希伯来人宣道,后来他要离开他们到别的国家去。在他离开之前他用希伯来文写下有关耶稣的故事,“以此补偿那些因他离去的人的损失”。在马可和路加都发表了他们的福音之后,约翰仍然用口头传讲耶稣的故事。“最后他为以下的原因把故事写出来。上述的三本福音书都已达每一个人的手中,亦到达了约翰的手中。他完全接纳这三本福音书,并为这三本书的真实性作见证。但这三本福音书都缺少了基督在传道初期的事迹记录……因此他们要求约翰写福音书,特别用以记载前三位作者所欠缺的一个时期,和救主在这时期所行的事迹,也就是在施洗约翰被囚禁前的事迹……约翰因此就记录施洗约翰下狱前的事,而其他三位福音书的作者就记载这事以后的事……约翰福音记载基督最初期的言行,其他的作者则记载较后期\cs8的事迹。”(见犹西比乌所著基督教会史五24)。
因此根据犹西比乌,第四福音与前三本福音书绝无矛盾之处。所不同者只因第四福音书是描述在耶路撒冷的事迹,最低限度在前数章是如此,那是先于加利利的,当时施洗约翰仍然行动自由。犹西比乌的解释至少有一部分是对的。
(三)对于耶稣传道工作时间的长短,约翰有不同的记载。就表面看来其他三本福音书都暗示那只有一年的时间。在这期间内,只有一次逾越节。但约翰福音却记录了三次逾越节。一次是洁净圣殿(约二13);一次是接近使五千人吃饱的时候(约六4);最后一次逾越节是耶稣走上十字架。根据约翰福音,耶稣的传道工作最少有两年到三年,才能包括所记载的事迹。约翰无疑是对的。如果我们小心谨慎的读其三本福音书,就更加证实这一点,门徒摘麦穗的时候,一定是春天(可二23)。耶稣给五千人吃饱的时候,他们是坐在绿草地上,因此一定又是春天(可六39),两件事之间必是相隔了一年。然后耶稣就去推罗、西顿,并有山上变像的事。在耶稣变像时,彼得希望搭三座棚逗留在那里。这使人很自然联想到那一定是在住棚节期间,这也就是彼得有此建议的原因(可九5)。那时大抵在十月初,距离四月最后一个逾越节还有一段时间。因此,在其他三本福音书的故事后面,约翰指出一个事实,就是耶稣的传道工作至少有三年之久。
(四)有时候甚至在事实上,约翰也与其他三本福音书不同。有两个特出的例子:第一,约翰将洁净圣殿放在耶稣传道工作的开始(约二13-22),而其他三本福音书则把它放在末后(可十一15-17;太廿一12-13;路十九45-46)。第二,当我们详细阅读这些故事的时候,我们会见到约翰把耶稣被钉在十架的日子定在逾越节前一天,而其他三本福音书却把它定在逾越节当日。
我们对于约翰福音与其他三本福音书的明显不同之处,是不能视若无睹的。
约翰特有的资料
有一件事是肯定的──如果约翰所写的与其他三本福音书有所不同,那不是因为他认识不够或缺乏资料。明显的事实是:如果他省略了许多前三福音已经告诉过我们的东西,他也告诉我们许多前三福音没有提及的东西。只有约翰告诉我们在加利利的迦拿婚筵(约二1-11);尼哥底母来见耶稣(约三1-15);撒玛利亚的妇人(第四章);使拉撒路复生(第十一章);耶稣为门徒洗脚(约十三1-17);在十四至十七章有关于圣灵保惠师精辟的教训;只有约翰福音的作者把一些门徒描写得栩栩如生;也只有约翰福音,多马才说话(约十一16;十四5;二十24-29);安得烈变成一个有真实个性的人(约一40-41;六8-9;十二22);我们对腓力的个性也有清楚的一瞥(约六5-7;十四8-9);耶稣在伯大尼被膏抹时,犹大对他吹毛求疵的抗议(约十二4-5)。约翰对多马、安得烈和腓力的描写就像小小的玉石浮雕或书首简介,把这几个人物的性格刻划入微,使我们永难忘记。这些额外的描写,正显示出约翰福音的奇特之处。
尤其进者,约翰一而再地添上些微小的细节,读起来好像一个在场者的回忆。那小童交给耶稣的面包是用大麦做的(六9);门徒在风浪中渡海摇了三至
无论约翰与其他三本书有多大的差异,这都不能解释为他认识不够。事实上应当说他有更深刻的认识,更丰富的资料,更生动的回忆。
第四福音书作者拥有特别的资料,另有一个证据,就是他对巴勒斯坦和耶路撒冷具备精细的知识。他知道建筑圣殿要多少时候(约二20);犹太人与撒玛利亚人之间的宿怨(约四9);犹太人看轻妇女(约四9);犹太人对安息日的看法(约五10;七21-23;九14)。他对巴勒斯坦的地理知识是很熟悉的。他知道有两个伯大尼,其中一个在约但河外(约一28;十二1);伯赛大是好几位门徒的家乡(约一44;十二21);迦拿在加利利(约二1;四46;廿一2)叙加靠近示剑(约四5)。他对耶路撒冷的一街一巷都十分熟悉。他知道羊门和靠近它的池子(约五2);西罗亚池子(约九7);所罗门的廊(约十23);汲沦溪(约十八1);那叫厄巴大的铺石路(约十九13);形状像髑髅的各各他(约十九17)。我们要记得,耶路撒冷毁于主后七十年,而约翰福音则到主后一百年左右才写成;然而作者单凭记忆,对耶路撒冷却了如指掌。
约翰写书时的环境
我们已经见到第四福音与其他三本福音书有极不相同的地方;我们也知道,无论是什么理由,都不是因为作者缺乏知识所致。现在我们要继续问:约翰写书的目的是什么?如果我们能够弄清楚他写书的目的,我们就会明白何以他这样选择和处理他的资料了。
第四福音书约于主后一百年在以弗所写成。在当时,基督教会的处境有两大特点:第一,基督教已进入外邦人的世界。事实上在教会内犹太人不再居于支配的地位;而绝大多数均以外邦人为主。大部分的教友都不是来自犹太的背景,而是来自希腊的背景。因此,基督教需要重新阐释。这不是说基督教的真理有所改变,而是所用的词汇与术语有了改变。只要举一个例子,一个希腊人拿起马太福音,他一打开就见到长长的一串家谱。这家谱对于犹太人来说,是非常熟悉的,但对希腊人,就难以理解了。他若继续读下去,会读到耶稣是大的子孙。而大是希腊人从未听说过的帝王。一个人成为国家民族理想的象征,这是希腊人所无法了解的。耶稣是弥赛亚,这也是希腊人从未听过的名词。希腊人如果想做基督徒,是否必须将他的思想重新改变为犹太人的形式?他在做基督徒之前,是否必须学习许多犹太人的启示文学(论弥赛亚的再来)?正如顾斯庇(E. J. Goodspeed)所讲的,“除了要走(甚至迂回曲折地走)犹太思想的路线之外,难道就没有别的途径可循,以便直接介绍基督教救赎的价值观吗?”希腊的思想家是世界上最伟大的思想家之一。他们是否要放弃自己整个伟大的思想传统,而完全改用犹太的名词和思想形式去思想呢?
约翰公正大而大胆地面对这个问题。而且他找到从未进入过人心的最伟大的解答。目前我们暂且简略提及它,以后会再充分研究约翰的卓越解答。希腊人有两个伟大的观念:
(1)他们有洛格斯(Logos)的观念。希腊文的洛格斯有两个意义,一个是言语,一个是理性。犹太人完全熟悉那满有能力的上帝之言。“上帝说,要有光,就有了光”(创一3)。希腊人则完全熟悉理性的思想。他们看世界是一个伟大而又可靠的秩序。昼夜永不落空地相继;一年四季,交替不息;以从不改变的轨迹运行;大自然有它的永恒的法则。这秩序是怎样产生的呢?希腊人会毫不犹疑的回答,是上帝的洛格斯,上帝的心思负责世界庄严的秩序。是谁使人类有能力去思想、去推理、去知道呢?是谁使人类成为有理性,有思想的动物呢?希腊人又会毫不犹疑地回答,是上帝的洛格斯,上帝的心思在人心中使人成为有思想,会推理的动物。因此约翰就把握住这一点,而用这种思想方法来谈论耶稣。他对希腊人说:“上帝统领一切、掌管一切的伟大心思吸引住他们的一生。现在上帝的心思已藉耶稣这个人来到世间。只要看看他,你们就见到了上帝的心思意念。”约翰发现了一个新的范畴,有助于希腊人去思想,耶稣就是上帝以人的样式行动。
(2)他们有两个世界观。希腊人常常认为有两个世界。一个就是我们活在其中的世界。它本身虽有其美好之处,但它是一个影子、复印本、一个不真实的世界。另一个是真实的世界,在这个世界中,伟大而实际存在的事物要存到永远。柏拉图曾将这些观念整理成为他的思想体系。他认定在那个不可见的世界中有每一件事物的完美样式,而这个世界的事物,只不过是这些永恒样式的影子般的复印本。简单说,柏拉图认为真实世界里某处有一张桌子的完美样式,我们这世界所有的桌子都是不完美的复制品;某处有善与美的完整样式,所有世间的善与美都不过是不完整的复制品。而那伟大的实在,那最高的思想;一切格式的格式,一切样本的样本就是上帝。问题是,怎样方能进入那真实的世界,怎样才可以摆脱这世界的影子而进入永恒的真实。
约翰宣称说:这正是耶稣使我们能够做到的事。耶稣就是来到世间的实在。在希腊文,真正的(real)这词语为ale{thinos,与ale{thes很接近,后者是真正的意思,ale{theia,意即真理(truth)。钦定本和标准修订本都把ale{thinos译为true真实的;如果译作real真正的就会好得多。耶稣是真正的光(约一9);耶稣是真正的粮(约六32);耶稣是真正的葡萄树(约十五1);耶稣的审判是真正的审判(约八16)。在我们这个如影子的、不完美的世界中唯有耶稣才是真正的实在。(编者按:true及real──的中译非常接近。中文圣经和合、吕氏、现代等译本都译为真(的)。英文K.J.V.及R.S.V.为True,T.E.V.则为real)。
由此又引伸出别的事实来。耶稣的每一个行动不单是某一时间的作为,而是一扇窗子,让我们经由它见到真实的情形。这就是约翰称耶稣的奇迹为神迹(Semeia)的原因。耶稣所行的神迹不但使人惊奇,而且是一些窗子,使人见到真实的上帝。这就解释了约翰对神迹的记载方式,这与另外三本福音书的方式大不相同。
(一)在第四福音里,我们见不到神迹中带有怜悯的字句。但在其他福音里记载了耶稣为长大痳疯的人动了慈心(可一41);他对睚鲁的同情(可五22);他为那癫痫孩子的父亲感到难过(可九14);当他使拿因寡妇的儿子复生的时候,路加以无限的温柔写:“耶稣便把他交给他母亲”(路七15)。但在约翰笔下的神迹,表彰基督的荣耀远胜于他的怜悯。在加利利的迦拿神迹之后,约翰评论道:“这是耶稣所行的头一件神迹,是在加利利的迦拿行的,显出他的荣耀来”(约二11)。拉撒路的复生也是为了要荣耀上帝(约十一4)。那盲人之所以盲,也是为了要显明上帝荣耀的作为(约九3)。约翰并不是说,神迹中没有爱和怜悯,但他他看见每一神迹都有上帝的真实荣耀,照射于时间和人类的事件中。
(二)第四福音在记述了每一件神迹之后,通常必接一段很长的讲道,五饼二鱼后是一段颇长的,有关生命之粮的训言(第六章);由耶稣谈论自己是世界的光而引至盲人得到医治(第九章);拉撒路的复生引出一段耶稣是复活与生命的谈话(第十一章)。约翰认为神迹并不仅是某一时间发生的单独事件,它是通向上帝的真实的窗户。使人看见上帝经常做的事,也是耶稣经常都做的事;耶稣不仅一次使五千人吃饱,这不过是一个例证,表明他永远是生命的真粮食。耶稣也不仅一次开启了盲人的眼睛,不过以此说明他永远是世界之光。耶稣不仅使拉撒路从死里复生,他永远是每一个人的复活与生命。约翰认为神迹绝不是一个孤立的行动;它永远是一道窗户,使人通过它,看见耶稣的过去和现在,以及他所做的一切,都是指向一个永远的真实。伟大的学者亚历山太的革利免(Clement of Alexandria约于主后二百三十年)把握到这一点而写出有关第四福音的来源和写作目的,那可说最著名而又最真实的评论。他认定有家谱的福音书是最先写成的──即路加与马太,然后马可为许多听过彼得传道的人的要求,而写成他的福音书,该书因此包含彼得传道的资料。最后“约翰见到有关耶稣传道工作的事实已有足够的记载,就在朋友鼓励和圣灵感动之下写了一本属灵的福音书”(见犹西比乌着基督教会史六章十四节)。革利免的意思是,约翰感到兴趣的不仅是事实,而是事实的意义;他所追求的不仅是事实,而是真理。约翰所见耶稣一生的事迹,不仅是一时间的事迹,而是一些通往永恒的窗户,因此他就追寻这些事迹的意义和耶稣的训言,其他三本福音书却没有这种尝试。这是有关第四福音的一项最真实的评论。约翰写了一本属灵的,而非历史的福音书。
因此,约翰首先介绍耶稣乃上帝的心思,以一个人的形式来到世间,而这个人所拥有的是真实而不是影像,他能引领人离开影像,进到真实的世界去,这正是柏拉图和希腊人所梦寐以求的。于是,曾经一度充满犹太名词语汇的基督教从此便具备了伟大的希腊思想。
异端的兴起
第四福音写作时,教会所面临的第二件重大事实就是异端的兴起。那正是基督被钉后七十年的一段时间。这时,有形式,有组织的教会已经建立起来。神学思想已形成,信条教义亦已制定。无可避免地,有些人的思想走上歧途,而由此产生异端。异端并不是完全的非真理;异端的产生,多数是因为只片面的强调真理的一部分。我们可以看见至少有两种异端,是第四福音的作者所要对付的。
(一)有些基督徒,特别是犹太籍的基督徒,他们过于重视施洗约翰的地位。约翰继承先知的传统,又以先知的声音说话。他确实具有使犹太人无法不倾慕的地方。我们确知较后的一段时间,施洗约翰的那一派亦为正统的犹太信仰所接纳。使徒行传十九章一节至七节说十二个人,他们还没有正式加入教会之前,只是受了施洗约翰的洗礼。
第四福音屡次以温和但坚决的态度使施洗约翰回复到他应有的位置。施洗约翰自己也一再否认他曾声称或占有那最高的位置,他反而觉得不配,并将这位置让给耶稣。在其他几本福音书中我们已经见到,耶稣一直到了约翰被囚禁以后才开始传道,而在第四福音,耶稣的传道与约翰同一时期。第四福音的作者很技巧地说明施洗约翰与耶稣的会面,而施洗约翰如何通过他与耶稣的见面去承认,并促使别人也承认耶稣的最高权威。第四福音很小心地指出约翰不是那光(一8)。约翰非常肯定地否认一切弥赛亚的尊称(一20及下文三28;四1;十41)甚至不容许人们认约翰为最大的见证(五36)。第四福音并没有非难施洗约翰,但对那些把应该属于耶稣的位置给与施洗约翰的人,却有所责备。
(二)在第四福音成书之时有一种非常流行的异端。它通称灵智派(Gnosticism)。如果不认识这异端,就难以领会约翰的伟大及他的写作目的。灵智派的基本教义就是,物质根本上是邪恶的,灵性根本上是善良的。灵智派者根据这一点,推论上帝是不能接触物质的,因此上帝并没有创造世界。上帝所做的就是放出一连串的发射体(emanations),每一个发射体愈来愈远离他,直至最后,有一个发射体是如此远离他,以至它能够接触到物质。那个发射体才是世界的创造者。
这观念本身已够坏,但它因附加的一些东西而变得更坏。灵智派者认为这些发射体一个比一个认识上帝更少,直至有些发射体对上帝一无所知,而且更是敌对上帝的。因此灵智派的结论就是,创造主的上帝不但不是真正的上帝,而且对真正的上帝一无所知,更进而与之为敌。克林妥(Cerinthus),灵智派的领袖之一说:“世界不是上帝创造的,却是由远离上帝的一种力量所创造,它远离那超乎一切以上的力量,它不认识那高于一切的上帝。”
灵智派认定上帝与创造世界无关。这就是为什么约翰一开始就大声疾呼“万物是藉他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他造的”(约一3)。这也就是为什么约翰要坚称“上帝爱世人”(约三16)(按:英文版圣经均译为God so loved the world.)。面对灵智派者这样错误地把上帝属灵化,以致他没有可能与世界发生任何关系,约翰介绍了基督教的上帝观,说上帝是创造世界的上帝,他的临在充满了他所创造的世界。
灵智派的信仰更从两方面影响他们对耶稣的观念。
(一)有些灵智派者认为耶稣是上帝的发射体之一,虽由上帝而来,但没有真正的神性。他只是半神性的,是上帝与世界之间一连串较小的物体之一,或多或少地远离真正的上帝。
(二)有些灵智派者认定耶稣没有真正的身体。身体是物质,而上帝不可能接触物质;因此他们认定耶稣是一种幽灵,没有真正的血和肉。例如,他们认为耶稣踏在地上,而不会留下足迹,因为他的身体既无重量又无物质。他们永远不会说:“道成肉身\cs8”(约一14)。奥古斯丁告诉我们他如何读了许多与他同时的哲学家的作品,他发现许多与新约相似的地方,但他说:“我却没有读到‘道成肉身,住在我们中间。’”这就是为什么约翰在他的第一封信中要坚持说耶稣以肉身来到世间。他声言凡是否认这事实的人都受了敌基督者的灵所动摇(约壹四3)。这种异端名为幻影说(Docetism)。幻影说来自一个希腊字dokein,它的意义就是似乎。这异端之得名,是因为它认为耶稣只是外表上似乎是一个人。
(三)另有些灵智派的人,持有许多不同的异諯见解。他们认为耶稣是一个人,在受洗的时候上帝的灵降临在他身上,然后这圣灵一直与他同在,直至末了;但因为上帝的灵不能受苦,也不能死,所以这圣灵在耶稣被钉之前就离开了他。他们认为耶稣在十架上的呼叫是:“我的力量,我的力量,为什么你离开我?”在他们的书中还记载当人体的耶稣在十架上死去之时,有些人在橄榄山上和一个十足似耶稣的形像谈话。
因此灵智派的异端,就以两种信念中的任何一种出现。他们相信,耶稣并非具有真正的神性,只不过是上帝一连串发射体中的一个,他也不是具有人性,只是带有人形的幽灵。灵智派因而同时破坏了耶稣的真正神性与真正人性。
耶稣的人性
约翰对付灵智派的这两种倾向这一事实,说明了何以他的福音书有一种奇异而互相矛盾的、双重的重点。一方面,没有一本福音书像约翰那样绝不妥协地强调耶稣的真正人性。耶稣见到在圣殿买卖的人就发怒(约二15);当他坐在撒玛利亚靠近叙加的井旁时,他身体疲倦(约四6);他的门徒给他食物就像给任何一个饥饿的人一样(约四31);他同情饥饿和受惊吓的人(约六5,20);他有时会像任何悲哀的人一样哭泣(约十一33,35,38);在十架的苦痛中从他干裂的嘴唇说出:“我渴了”(约十九28)。第四福音让我们见到的耶稣不是一个似是而非的幻影;它让我们见到的是一个能感觉肉体疲乏苦楚,和心灵受伤悲痛的人。第四福音使我们见到一个具有真正人性的耶稣。
耶稣的神性
另一方面,没有一本福音书像约翰福音那样明确地使人见到耶稣的神性。
(一)约翰强调耶稣的起初存在(pre-existence),他说:“还没有亚伯拉罕,就有了我”(约八58)。他谈及未有世界以先,他就与父共有的荣耀(约十七5)。他再三谈到自己由天上下来(约六33-38)。约翰见到的耶稣是早已存在的,甚至在未有世界之先他已存在。
(二)第四福音比较前三福音更强调耶稣的全知。约翰认为耶稣显然是神奇地知道了撒玛利亚妇人过去的事(约四16-17);没有人告诉他,他就知道在那医治人的池子旁边的人病了多久(约五6);在没有发问之前他就知道腓力的答案(约六6);他知道犹大会出卖他(约六61-64);他在没有人告诉他以前就知道拉撒路死了(约十一14)。约翰所见的耶稣具有特别而不可思议的知识,完全不须要人告诉他什么。照约翰看来,耶稣无须问问题,因为他已知道了答案。
(三)第四福音强调一个事实,亦即约翰所见的耶稣常常主动的采取行动,绝不受任何人影响。在加利利的迦拿神迹中,他不是受母亲的请求而行这神迹;那是他自己的决定(约二4);他在住棚节时上耶路撒冷去,完全不是受了兄弟们的催促(约七10);没有人夺取他的生命,没有人能够这样做,是他凭自由意志自愿这样做的(约十18;十九11)。约翰所见的耶稣有一种神性的独立,完全不受人事的影响。他是自动自决的。
因此我们见到约翰为了对付灵智派的奇怪信仰,他就向我们介绍了一位具有不容否认的神性与人性的耶稣。
第四福音的作者
我们已经见到第四福音书作者的目的,是要用希腊人能够接受的方法,把基督教的信仰介绍给他们。同时,他也要反对已经在教会内发生的异端及错误思想。我们接要问,作者是谁?传统一致认定是使徒约翰。虽然那真正执笔的人不一定是他,但我们将毫无疑问地在这本书的背景里,见到约翰的权威。现在让我们搜集有关他的资料。他是西庇太的小儿子,西庇太在加利利海有一只渔船,而且相当富裕,有能力雇用工人(可一19-20)。他的母亲是撒罗米,她可能就是耶稣的母亲马利亚的姊妹(太廿七56;可十六1)。他和兄弟雅各一同服从耶稣的呼召(可一20)。雅各和约翰可能在捕鱼的生意上与彼得合伙(路五7-10)。他在门徒当中是中心人物之一,因为门徒的名单通常都是以彼得、雅各、约翰为首;同时有些重大的场合耶稣都特别带了这三个人同往(可三17;五37;九2;十四33)。
在个性方面他显然是个急躁而有野心的人。耶稣给他和他的兄弟起名叫半尼其(Boanerges),福音书的作者说这字的意思就是“雷之子”。约翰和他兄弟雅各是极端偏狭排外的(可九38;路九49),他们的脾气是这样猛烈,以致当他们在往耶路撒冷的路上,经过一个撒玛利亚乡村而不受欢迎时,他们要将它完全毁灭(路九54)。他们或他们的母亲撒罗米,有野心要在耶稣执掌政权的时候,给他们做国家的大臣(可十35;太二十20)。其他三本福音书记述约翰常以使徒领袖的姿态出现,是中心人物之一,然而他个性急躁、有野心、偏狭。
在使徒行传,约翰经常是彼得的同伴,他自己却不发言。他的名字仍然是在首三名使徒之内(徒一13),当那瘸腿的人在圣殿的美门被医好时他和彼得在一起(徒三1下文)。他和彼得一同被带到公会面前,以惊人的勇气面对犹太的领袖(徒四1-13)。他又和彼得一同由耶路撒冷到撒玛利亚去巡视腓力所做的工作(徒八14)。
在保罗的书信中他只出现过一次,加拉太书二章九节他与彼得、雅各同被称为教会的柱石,并说他们赞许保罗的工作。
约翰是个奇特而复杂的人物。他是十二使徒领袖之一,他是耶稣最亲密的中心人物之一,然而他是一个脾气坏,野心大、而又偏狭的人,但他同时又是一个很有勇气的人。
我们不妨再看早期教会所讲关于约翰的故事。犹西比乌告诉我们,他是在多米田(Domitian)统治期间被放逐到拔摩岛上去的(基督教会史三23)在该书同一段里,他谈到一个有关约翰的性格的故事,这故事是从亚历山太的革利免处得来的。约翰当时是小亚细亚的一个主教。有一次,他访问以弗所附近的一个教会,他在会众中见到一个身裁高大,容貌俊美的青年人。他对负责这教会的长老说:“我把这青年人交给你管教照料,并请全体会众见证这件事。”长老于是把那青年人接到家中照料他管教他,后来他还受洗加入了教会。但不久之后他就结识坏朋友,犯罪作恶,结果沦为一杀人越货的首领。其后不久,约翰回到这教会来,对那长老说:“我和我主所托付你,并以你为首的教会的信心,你要交还给我。”起初,长老不明白他说的是什么。约翰接:“我所指的,就是我托付给你的那个青年人的灵魂。”长老说:‘噢!他已经死了。’约翰问:“死了?”长老说:“对上帝来说他是死了,从恩典中堕落了;他因所犯的罪被逼逃离这城市,现在他是山中的大盗。”约翰马上到山上去,故意让盗贼捉到他,带他去见那年轻匪首。那青年人因羞愧而想逃走。约翰虽然年纪老迈,仍然追赶他:“我儿,你要离开你父亲吗?我年迈体弱,我儿,你要可怜我啊;不要惧怕,你仍然有得救的盼望。我愿在主基督面前为你作证。如果需要的话我很乐意替你死,像他替我死一样。等一等,停下来,你相信我吧!是基督打发我来找你的。”这恳求使那青年人伤心透了。他停下步来,抛弃他的武器,痛哭流涕。他跟约翰下了山,再回到教会去过基督徒的生活。在这故事里我们见到约翰的爱心和勇气一直影响人们。
犹西比乌又讲了另一个有关约翰的故事(三28),是他从爱任纽(Irenaeus)的写作中读到的。这故事提及灵智派领袖之一的克林妥。“使徒约翰有一次去浴室洗澡;但当他知道克林妥在里面的时候他就跳起来冲出门外,因为要他与此人同在一屋,简直难以忍受。他并且劝告其他的人一起离去。他说:‘我们逃走吧,恐怕这浴室因有真理的敌人──克林妥在里面而倒塌。’”我们在这故事中也瞥见了约翰的脾气,半尼其还未完全死去。
卡西安(Cassian)谈到另一个有关约翰的出名的故事。有一天他和一头养驯了的鹧鸪游戏。一个严肃而狭隘的兄弟责备他浪费时间,约翰回答说:“常常拉紧的弓很快就不能把箭直射。”
耶柔米(Jerome)告诉我们约翰最后的遗言,在他弥留之时,他的门徒问他还有什么嘱咐。他说:“小子们哪,你们要彼此相爱。”他一再重覆这句话。他们就问他,是否这就是他要说的一切,他回答说:“这就够了,因为这正是主的命令。”
这就是我们所得有关约翰的资料。他脾气猛烈、雄心万丈,且胆识过人,而后来,却是满有慈爱的一个人。
主所爱的门徒
如果我们一直小心查考我们的资料,我们就会注意到一件事,我们所有论及约翰的资料都是来自前三本福音书的。一个惊人的事实就是第四福音由起头到末了都没有提及使徒约翰。但它确有提及另外两个人。
苜先,它提及主所爱的门徒。这样的提述共有四处,在最后晚餐中他靠主的胸怀(约十三23-25);耶稣在十架上临终的时候,把母亲交给所爱的门徒(约十九25-27);在第一个复活节的早晨,抹大拉的马利亚从空坟跑回来,路上遇见彼得和主所爱的门徒(约二十2);耶稣复活后末了一次在湖边出现的时候他也在那里(约廿一20)。
其次,第四福音有一些人我们但可以称之为见证人。第四福音提到矛枪刺进耶稣的肋旁,而有水和血流出来的时候这样说:“看见这事的那人就作见证,他的见证也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叫你们也可以信”(约十九34-35)。福音书的末尾宣称这是主所爱的门徒所作的见证,“我们也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约廿一24)。
我们看见一件相当奇怪的事。第四福音从来没有提及约翰,但却提及主所爱的门徒;他是整个故事的见证人。所爱的门徒就是约翰,这一点,在传统上从来没有人怀疑过。有几个人曾经指出他是拉撒路,因为福音书曾提及主所爱的拉撒路(约十一3-5),不然就是指那富有的年轻长官,因为据说那稣看他,就爱他(可十21)。虽然福音书在这方面的记录不多,但传统上常以所爱的门徒为约翰,这是无须置疑的。
还有一点很值得留意──假使约翰确实是这本书的作者,他是否会自称为主所爱的门徒呢?他是否真的会这样将自己提出来说:“我是他的宠儿;他最爱我”,约翰会这样称他自己吗?看来是不可能的,如果是别人将这称号加于他的身上,那倒是很可爱的称号;但若他自己这样自称,就未免过分自夸而使人难以相信了。
问题是,福音书的确是约翰亲自目击、而同时又由另一个人把它写下来的吗?
教会的产品
在我们寻求事实真相时,可以从注意第四福音独一无二的特点作为开始。这本福音书最大的特点就是耶稣的长篇谈话。这些谈话常常是一整章书那么长;这与其他三本福音书所载耶稣的讲话完全两样,我们已经知道,第四福音约写于主后一百年,也就是主被钉后约七十年。经过了七十年以后一字不漏地再复述耶稣所讲过的话,有可能吗?抑或我们有更好的一种方法去加以解释?我们开始研究时应将这些谈话的事实,和那些无可避免地引起的问题存在心中。
现在让我们来看看另一些事实。在早期教会的文献中,有整套的著作是关于第四福音如何写成的。最早的记载是爱任纽的记载,他任里昂(Lyons)的大主教时,大约是主后一七七年。他是坡旅甲(Polycarp)的学生,而坡旅甲又是约翰的学生,因此爱任纽和约翰之间有直接的联系。爱任纽写道:
“主的门徒约翰,就是曾经靠主胸怀的那一位,他住在亚细亚的时候,在以弗所发表了福音书。”
这里提示了一件事,就是爱任纽不单只是说约翰写了这本福音书,而且说约翰在以弗所发表(exedo{ke)了它。爱任纽所用的“发表”这个字不是指私人发表一些个人的回忆录之类的东西,而是公开发行了几乎是正式的文献。
第二个记载得自革利免。约于主后二百三十年间,他是著名的亚历山太学派的领袖。他写道:
“最后,约翰见到福音书对事迹方面已有很清楚的记载,就在众朋友的鼓励之下写了一本属灵的福音书。”
“在众朋友的鼓励之下”这一句话很重要。十分明显,第四福音不止是个人的产品,在它后面的是一班人,一会众,一个教会。在同一论点上,有一个第十世纪的手抄本称为妥勒丹那斯抄本(Codex
Toletanus),它在新约每本书的开头都附有一篇短短的序文,第四福音的序文是:
“使徒约翰是主耶稣最爱的门徒,在亚细亚的众长老请求之下写了这本最后的福音书,为要对付克林妥及其他异諯者。”
我们由此又得到同样的论证──在这本福音书的后面存在一班人和一个教会的权威。
现在我们再来看看一个非常重要的文件。这訧是穆拉多利经目(Muratorian Canon)。所以如此命名,因为它是由一个学者穆拉多利(Muratori)所发现的。这是教会所发行的第一个新约目录,约于主后一百七十年在罗马编成。它不但列举新约各卷书的名称,而且对每卷书的来源,性质,和内容都有简短的介绍。它对第四福音之写成有极重要和极透辟的叙述。
“在与他同作门徒的人和众长老的请求之下,约翰说道:‘由现在开始你们和我一同禁食三日,不论对谁有什么启示,不论对我的写作赞许与否,我们都要彼此通知。’同一晚上安得烈得了启示。约翰必须写出一切,并交由众人去修正。”
我们不能全部接受这段话,因为使徒安得烈不可能于主后一百年仍在以弗所;但有一点却是最清楚不过的,虽然第四福音的依据,心思,和记忆都是出于约翰,但该福音书不是一个人的作品,而是一人和一会众的作品,这是完全可以确定的。
现在我们可以看到当时的情形是这样的:约于主后一百年,在以弗所有一人,他们的领袖是约翰。他们尊他为圣者,爱他如父亲。他已年近百岁,他们想,在这位年老的使徒尚存之时,若能把他与主在一起的回忆写下来,那将是一件非常重大的事情。最后,他们做得比预料的更多。我们可以想像他们坐下来缅怀往事,其中一人会问:“你可记得耶稣怎样说?”约翰就会回答:“是的,现在我们知道他的意思是……”
换言之,这人不但写出耶稣说过一些什么,这只是记忆的事;他们还写出了耶稣讲话的涵义,这就是圣灵的引领。约翰认定耶稣所说每一个字都是在圣灵的引领下说的,而这圣灵对约翰来说,是非常真实的。麦格里各(W. M. Macgtegor)有一篇讲章的题目是“耶稣对一个认识他已久的人会怎样”。而第四福音的耶稣就是一个最完美的写照。格林安美达(A. H. N. Green Armytage)在“约翰所见到的”一书中,有详尽的叙述。他说,马可适合传教士用,因为它对耶稣一生的事迹有简明清楚的记载;马太适合教师用,因为它对耶稣的教训记录得甚有系统;路加适合教区的牧师或神父用,因为它充溢同情,它描写耶稣是众人的朋友;但约翰则是一本供人沉思默想的福音书。
他继而谈及马可与约翰的明显对比:“这两本福音书在一个意义上来说是同一的福音书。只不过,马可看事物看得平淡、率直、朴实,约翰则看得精细、深入、属灵。我们可以说约翰用一生默想的灯照耀了马可的篇幅。”华茨华斯(Wordsworth)对诗下了一个定义,就是“在宁静中重新收集的感情”,那正是第四福音绝好的写照。这也就是为什么约翰毫无疑问地是四本福音书中最伟大的一本。它的目的不是要像报纸那样报导耶稣的言谈,而是告诉我们耶稣训言的涵义。复活的基督仍然在这本书里说话。约翰福音不只是约翰的福音;它更是圣灵的福音;它不是以弗所的约翰所写的第四福音;它是圣灵藉约翰所写的福音。
福音书的写作者
我们已经可以肯定的说,第四福音背后的心思和记忆是属于约翰的;但我们也见到在它背后有一个见证人,他就是那作者。因此,我们还有一个问题要问,到底他是谁?我们由早期教会的作者那里知道以弗所同时有两个约翰。一个是使徒约翰,另一个是长老约翰。
帕皮亚(Papias)是最爱收集有关新约历史和耶稣事迹资料的人,他给我们提供了一些非常有趣的资料。他本人是希拉波立(Hierapolis)的主教,该城离以弗所不远,那时大约是主后七十年到一百四十五年之间。也就是说,他与约翰是同时期的人物。他写到他自己怎样去搜集“安得烈、彼得、腓力、多马、雅各、约翰、马太或其他门徒并阿里斯顺(Aristion)和长老约翰所讲过的话。”在以弗所有使徒约翰,又有长老约翰;长老约翰是这样受人爱戴,人人都尊称他为长老(The Elder)。他在教会里有崇高的地位。犹西比乌和丢尼修(Dionysius
the Great)都告诉我们,他们在世时以弗所有两个著名的墓,一个是使徒约翰的,一个是长老约翰的。
现在让我们看看那两封短信,约翰贰书和约翰书。这两封书信和福音书出自同一手笔,书首是怎样开始的呢?约翰贰书开始时说:“作长老的写信给蒙拣选的太太,和他的儿女”(约贰1)。约翰书开始时说:“作长老的写信给亲爱的该犹(约1)。在这里我们就有了答案。书信的实际执笔人是长老约翰;它背后的心思和记忆则出自年老的使徒约翰,而他就是长老约翰时常描写的“主所爱的门徒”。
宝贵的福音书
我们对第四福音书知道得愈多,我们就愈觉得它宝贵。约翰想念耶稣有七十年之久。日复一日,圣灵都向他启示耶稣言谈的意义。所以当他到了一百岁,要数算他尚存的日子的时候,他就和朋友们坐下来回忆往事。因此长老约翰就为他的老师使徒约翰而执笔。这仅存的一位不只记下耶稣所讲的话,而且写出这些话的意义。他记得主怎样说过:“我还有好些事告诉你们,但你们现在担当不了;只等真理的圣灵来了,他要引导你们明白”(约十六12-13)。有许多事情是他七十年前所不明白的,七十年来,圣灵不断向他启示。他把这些事情记下来,而这正是那永恒的荣耀向他初露曙光之时,所以当读这福音书的时候,让我们记得这是圣灵作工最多的一本福音书,它向我们讲述有关耶稣事迹的意义,它藉长老约翰的笔向我们写出使徒约翰的回忆和心意。这本福音书的背后有整个以弗所的教会,有整个圣者的团契,有使徒中最后的一个,有圣灵和复活的基督自己。
附录
一、略论行淫妇人之记载(八2-11)
对许多人来说,这段经文是福音书中最瑰丽、最珍贵的故事之一。但其中却藏许多的疑点。
愈古老的新约手抄本,其价值越高。因为它们全都是用手抄录的,因而愈接近原着的时间,其正确性也越大。我们称这些初期的手抄本为“大字体手抄本”(the Uncial manuscripts)因为原文都是以大写字母写的。我们也以最古老的抄本作为新约圣经的根据。那些手抄本约成于第四世纪到第六世纪之间。事实上,在所有早期的手抄本中,这一则故事仅见于一种抄本,而且这个抄本并不是最好的抄本。有六个抄本完全不提这件事,另有两个抄本在这则故事处留下空白页以便后来作补充。直到我们看到近时的希腊抄本和中世纪的抄本,我们才发现了这个故事,然而这些抄本也许明本段经文仍有可疑之处。
新约原文圣经的其他语文译本,是我们判断新约圣经的另一个依据。这一则故事并未被收入于早期的叙利亚文译本,也末出现在科普替(the Coptic)或埃及文译本,亦未见于早期的拉丁文译本中。
此外,似乎没有任何一个教父知道这一件事,他们未曾提到这事或对这件事作任何评论,诸如奥利根,屈梭多模,提奥多(Theodore of Mopsuestia),西利尔等希腊教父都没提到这个故事。第一位评论这个故事的希腊解经家是游提米(Euthymius Zigabenus),当时约为一一一八年,但他也认为这故事不是在最好的抄本出现。
那么,这一个事件是根据什么来源而得的呢?第四世纪的耶柔米必定知道这事,因为他把它收在拉丁文译本圣经里。奥古斯丁和安波罗修(Ambrose)也都晓得这故事,因为他们都下过评论。我们知道在所有近代版本里都有这个故事。值得注意的是有些版本安插这故事的位置有很大的差异。有些版本把它置于约翰福音的末尾,另外有些版本则安插在路加福音廿一章卅八节之后。
但我们还可以追溯到更早以前。因为第三世纪使徒法规(The Apostolic Constitutions一书中曾引述这段故事,而对过分严厉的主教发出警告。教会史学家犹西比乌说帕皮亚(Papias)讲过“一个犯了许多罪的女人被告到主前”的事。帕皮亚是主历一百年后不久的人。
本段经文可追溯到第二世纪。耶柔米在其所译的拉丁文圣经(三八○至四○四年,罗马教会视为唯一正确的译本)毫不考虑地把它收录在内,所有近代版本和中世纪版本也全都有它。然而一些较权威的抄本,都没有收录这段故事。重要的希腊教父也都未曾提到它,只有一些杰出的拉丁教父知道这事,也谈起这件事。
我们要怎样解释呢?我们无需害怕,因而放弃这个可爱的故事。因为若追溯到主历一百年左右,我们对其真实性有相当的把握。我们需要解释的是:权威的抄本何以独缺这段故事呢?摩法特.威茅斯(Weymouth)、李奥(Rieu)等版本都在这个故事上加上括弧,而修订标准版圣经则把这一则故事以小号字印在圣经的页尾当作附录。
奥古斯丁提示我们说,这一则故事从福音书中被删去是由于“一些小信的人”和“避免丑闻”的缘故。我们虽不敢肯定,但是最初编纂圣经的人或许认为,这是一则有危险性的故事,会落给断章取义的行淫者一个口实,所以把它略去了。基督的教会在异教世界里毕竟只是一个小岛而已,教会信徒受到异教感染,极易回到没有节操观念的旧日生活方式。但随时间的推移,危险性减少了,这份顾虑也因而减弱。所以这个口述流传已久,曾为某一个抄本保留的故事,便回到圣经里了。
不过目前的位置,安排的并不妥当,或许它该安插在约翰福音八章十五节,耶稣说:“我却不判断人”之后,作为实例。不管现代译本将此疑窦抛开,也不管早期版本不敢收录这故事,即使长久以来人们不敢提到它,但我们还是能够确定这是耶稣所遭遇的真实故事。
二、略论耶稣被钉的日期
我们在研读约翰福音的时候,始终不曾注意过里面的一个大问题。在此我们也只能概略地一提,因为这个解决不了的问题,若真要讨论起来,在文字上所占的篇幅就相当可观了,
在耶稣被钉的日期和举行最后晚餐的时间这两方面,约翰福音与其他三本福音书,显然看法不同。其他三本福音书,明确地记载,最后的晚餐是在逾越节的前夕举行,耶稣则在逾越节的那一天被钉。犹太人的一天是从晚上六点开始,等于我们所谓的前一天。逾越节是犹太历的
另一方面,约翰福音十分确定地说,耶稣是在逾越节的前一天被钉。其最后晚餐的故事是这样开头的:“逾越节以前”(约十三1)。犹大离开阁楼,门徒以为他是去买过节所应用的东西(约十三29)。犹太人不敢在这时进衙门,恐怕因此不洁而不能吃逾越节的筵席(约十八28)。彼拉多坐堂审判的那日是豫备逾越节的日子(约十九14)。
此处的矛盾没有妥协解决之道。前三本福音书或约翰福音,总有一方是对的,圣经学者的主张也相当纷歧。据推测,前三本福音书对的可能性较大,因为约翰总是喜欢寻求隐藏的意义。根据约翰福音,耶稣被钉约在正午(约十九14),正是圣殿里宰逾越羔羊的时候。约翰福音最大的可能是强调耶稣被钉的时间,正是宰逾越羊羔的时间,以便证明他的救赎世人,使人类脱离罪恶的逾越节羊羔。就事实而言,三本福音书是正确的;就真理而言,约翰福音是对的。因为约翰对永恒真理的兴趣,一直都是高过史实的。
对这个明显的矛盾,我们还提不出圆满的解释;但上述的解释似乎是最合理的。──《每日研经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