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一章经文中,段落之间彼此的关联并不明显。路加可能是把耶稣教训中一些极其有价值、绝不能佚失、但他却不知道历史背景的残篇,汇集在这里。另一方面,可能也有一些关联,就像注解中所说明的一样。最低限度,这可以说明路加为何按照这个次序来记载这些教训。
1. 这里的连接环结可能是宗教领袖的态度,他们有误用财富的危险,他们也有误导较小之弟兄走岔路的危险。耶稣的门徒就跟众人(像法利赛人)一样,都会面临试探。这段话语的开头,是“使人犯罪的试探”(和合:绊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RSV的这个译法可能对skandala这个字着墨太多;它的意思是指陷阱上之诱饵的支撑杆,是拉动陷阱的机关(相关的动词出现在七23),摩法特将它译作“障碍物”,包括属灵生活中一切的障碍物,但是诱惑人犯罪的试探显然是这些障碍物中最严重的。它们是免不了的,但这并不意味着造成障碍的人能辞其咎。
2. 耶稣并没有明确地告诉我们这种人将会有什么结局,但前一节的“有祸了”证明它不会令人愉快,而现在我们更发现与其遭遇这种结局,倒不如此时此地就被溺毙更好。磨石是很重的石头,是磨谷粒用的。与其造成属灵的伤害(即使是这小子里的一个),还不如惨遭横死呢。这小子里的一个可以指幼嫩的信徒,但也有可能是指任何阶段的信徒(参十21;可十24),离了神的帮助,他们就无依无靠。
3-4. 跟随耶稣的人不仅不该造成罪恶,更要反对罪恶。有人犯罪的时候,他要“责备”(和合:劝戒)他。这并非意味着他要采取吹毛求疵的态度,因为下文就强调饶恕;它的意思是,虽然他应该富有同情心,却不能优柔寡断,他不能对罪恶采取中立地位;而这并不是说他应该心怀怨恨。如果跌倒之人悔改了,信徒必须饶恕他,并且是没有限制的饶恕。当耶稣说一天七次的时候,祂并不是说第八次的得罪就不需要饶恕(参,太十八21-22),祂是在说饶恕必须是惯常的。从世人的观点看来,一天重复七次得罪一个人,一定会令人对这罪人的悔改产生怀疑;但这却不是信徒的表现,他的本分乃是饶恕。
使徒们(见六13注释)显然认为,这样的饶恕需要极大的信心,所以他们说:求主加增我们的信心!这句话的意思可能是:“在其他的恩赐之外,请赐给我们信心。”(参Barclay:“也赐给我们信心”);但和合本与RSV的译法可能是正确的,使徒们要更多的信心。耶稣的回答,将他们的思想从较小与较大的信心之比转向信心的真实性。如果有真实的信心(希腊文的句子结构似乎含有这个意思:“如果,就像事实一样”)195,果效就会跟着出现。相信一位伟大的神并不需要大到何种程度的信心。芥菜种是以细小而闻名。我们无法肯定桑树是哪一种树,但大部分人都认为是黑桑桡(参,吕译:“黑桑树”)。拉比主张这种树的根部可以在地里面存留达六百年(SB)。显然它是非常稳固地扎根在地里,所以很难移动它。耶稣并不是在建议跟从祂的人从事无意义的事,就像把树投到海里;祂所关心的是困难的程度,祂是在说:对信心而言,没有任何事是不可能的:“真信心可以完成经验、理性与或然率所认为不可能的事,如果它是在神的旨意里面来运用的话”(Miller)。
当人们有这种信心时,他们可能会受试探而有属灵的骄傲。耶稣提及奴隶的标准行为来教导人谦卑的功课。在一天工作完毕的时候,主人不会叫奴隶来吃晚饭(虽然我们的主的确如此做,而且做得更多!十二37,二十二27);相反的,他乃是叫奴隶来伺候他用饭。当奴隶照着他所吩咐的去做时,主人也不感谢他(9节),那不过是他的职责罢了。神的仆人(“奴隶”)也是如此。主要求我们要完全(太五48),无论什么时候,我们做完了一个工作,不能说我们做了比应做的更多。“不配的”(和合:无用的,achreioi)是个难解的字,但它的意思似乎是“没有产生利益”(参看把钱藏起来的仆人的用法,太二十五30)。我们最好的服事并没有带给神什么好处,也无权向神夸口(参,林前九16)。我们竭尽所能地做完了一切,只不过是我们应分作的。据报导,拉比约哈难(Rabbi Johanan b.Zakkai)曾经说明相同的精神:“你如果已经遵行了许多律法,不要认为是你自己的功劳,因为你是为了这个目的而受造的”(Aboth 2:8)。
我们不可能有对神提出要求的资格,很自然地引入一个人为了神为他所做之事而感恩的故事。
11. 依照故事的叙述,我们不容易了解,为什么耶稣会在此时经过撒玛利亚和加利利(见九51注释),这些话描写的是在两个省分间边界地带的旅行。AV、吕译、思高皆作“经过撒玛利亚和加利利的中间”,但这个次序指出的旅行方向是往北的,而耶稣却似乎是往另一个方向去的。问题的提出,是因着一个事实:在此之前,耶稣似乎已经抵达了比利亚。可能是路加没有按照年代次序来叙述每一件事,而这个故事是早些时候所发生的。另一个变通的说法是:在旅经比利亚之后,耶稣又再次回到这个地区来。安得指出:在拉撒路从死里复活之后,耶稣来到一座城名叫以法莲(约十一54),大约是在耶路撒冷北方二十哩,他提议说:在逾越节近了的时候,耶稣继续往北方去,好加入上耶路撒冷去的加利利朝圣者,这正是这件事发生的时间与地点。这个说法可从一个事实得到支持:在最后一次前往耶路撒冷之时,耶稣取道比利亚(太十九1;可十1),这跟路加在此所描述的旅程很自然地接连在一起。这个建议无法得到证实,但也不是不可能发生。
12-13. 路加没有告诉我们这个神迹发生在什么地方,除了说它是在一个村子的入口处。律法规定长大麻疯的必须保持距离(见五12注释),这十个人遵行了,但他们却放胆进到够近的距离内,大声喊叫、呼求帮助。他们并没有明确地要求医治,只是祈求可怜;然而,在这种情形下,他们所盼望的怜悯会带来什么结果,却是无庸置疑的。
14. 耶稣在开头显然没有看见他们,但是当祂看见后,就有了回应。祂并没有走向他们,或摸他们,祂甚至也没有说:“你们得医治了!”祂告诉他们:像他们这样长大麻疯的情形,就这样去给祭司察看;这是长大麻疯之人得医治的正常手续。祭司是扮演健康检查者的角色,确定病人实在是得了痊愈了(利十四2及下)。耶稣要求这些人采取的行动,仿佛他们已经得了医治,藉此试验他们的信心。当他们顺服之后,也就真的痊愈了:他们去的时候就洁净了(Fitzmyer说“他们碰巧就洁净了”,但这是错误的,耶稣所做的事都是有计划的,不是碰巧的)。
15-16. 这医治立刻带来其中一人的感恩,他并没有等着要验证自己已有资格加入社群,反倒在看见自己痊愈时,就回到耶稣这里来。他归荣耀与神,证明他在自己的痊愈上看见了神的手,并且他也准备要让每一个人知道这件事。他来到耶稣面前的动作是谦卑的,俯伏着感谢主。路加在此加上了一个讯息:这人是撒玛利亚人。犹太人与撒玛利亚人通常是彼此不相往来的,这些因着长大麻疯而生活在一起的人,无视于彼此的区别,这也是不得已的,却也成为这个可怖疾病的特色。在预料之中,若要感谢这位医治他们的犹太人,这个撒玛利亚人一定是最后一个;但他却是第一个,而且显然是唯一的一个。如果人不尽快地表示感谢,他们经常都是根本不会如此做。
17-18. 在一连串的问题中,耶稣表达出对那九个人的失望。所有的人全都得了洁净,也都同样有感激之情,预期中应该是全部都要归荣耀与神的,但那九个人显然是如此专心一意在他们新的快乐上,甚至吝于拨出时间来思想得洁净的源头。唯一的例外竟然是个外族人,是一个甚至不属于选民行列的人。他的行为把那些得医治之犹太人的行为暴露出来了。
19. 耶稣鼓励这个人回去;祂吩咐他起来、离去,并且向他保证:他的信心把他给“治好”(现中)了。其他九个人可能也有信心,因为信心是耶稣的神迹中常见的(虽然不是一成不变的)先决条件;但这个撒玛利亚人不但有信心,并且他还有感谢。我们可能应该把这个动词的意义,解释为比痊愈更丰富的含义,它字面的意思是“救了你了”(和合),耶稣可能是在这个人里面看出导致得救的信心,所以祂打发他离去时,向他保证说他的灵魂就像他的身体一样痊愈了。完全的恢复意味着一个健全的身体以及一个得救的灵魂。
路加在这里有些话,是只有出现在这本福音书中的,有些则是与马太福音二十四章共有的。这段经文强调的,是审判的必然性,以及作准备的重要性。
20-21. 法利赛人之所以问这些问题,可能是出于对这主题的真心关切。或者,他们既然知道耶稣经常谈到国度,他们可能是对于祂的国度观感到兴趣。耶稣清楚的说明,这国度并不像法利赛人所熟悉的任何国度,它的来到不是眼所能见的,它就在你们中间(entos hymōn),关于这句话的意义,有许多的建议:(a)这国度在本质上是内在的(就在你们心里);但在福音书中找不到类似的说法(虽然可参,罗十四17)。(b)这些话是预言到国度来临的方式:“国度会忽然出现在你们中间”,这是有可能的;但若是如此,这些话却多少带点不自然的感觉。(c)国度是“在你们可及的范围内”,也就是说:它是可以达到的,只要你们走在正确的道路上;但耶稣通常视国度为神的恩赐,不是人的成就。(d)国度“就在你们中间”,也就是说:它呈现在耶稣的位格与服事中,这似乎是这些话应该采用的解释。
22. 现在耶稣对门徒说到国度的未来。人们不能控制它;他们可能想要看见它,却无法成功。人子的……日子不是一个不需说明的词句。它可能是指弥赛亚的时候(SB即是如此)。有些人认为在后来的岁月中,门徒将会回顾过去,巴不得回到耶稣仍与他们同在的一个日子;或者他们可能会向天瞻望,巴不得能与祂同在那里的一个日子。本革尔认为是指主来之前的日子,他引用九51一个类似的结构:“耶稣被接上升的日子……”(26节注释)。除此之外,也可能像闪族语一样,把一个看作是“第一个”的意思(就像在约二十1一样),在这种情形下,这些话是指弥赛亚纪元的开创——第二次的来临。整体而言,它最好的解释似乎是指弥赛亚的时代,人们将会渴慕弥赛亚的国度(参24、26节)。
23-25. 人们会认为他们看见了人子的来临,并且要叫门徒们也照着他们的方式去看。其中的含义是:国度是以某种秘密的、无法预料的方式出现的。耶稣断然拒绝这种说法。这种隐密的说法是毫无必要的,因为当人子来到的时候,祂的来临将会像闪电一样的清楚;但无论如何,其他事必须先发生。就在眼前的是截然不同的事:祂的受苦,以及被这世代所弃绝。
26-27. 直到人子来临之前,生活都会照常持续下去,就像挪亚的时代一样。挪亚当时的人是犯罪之人,但这却不是耶稣所着重的,祂所列举的这些活动没有一样是有罪的,它们是普通人类生活的要素,但这正是关键所在。这些古代的人如此留意生活中的普通事务,却丝毫不曾留意挪亚,结果是他们原可避免的毁灭忽然临到他们身上。
28-29. 类似的警告是取自罗得的经历,在他的日子,人们也是进行生活中的事,没有注意到他的榜样与教训。结果,他们忽略了这个属神的人的事实,并没有使他们免受神的审判;有一天,神把罗得带到城外,就在那一天,所多玛被毁灭了。曼松提醒我们:无论是挪亚或罗得,都不是“美德的典范”,但“他们两个人都体会到大灾难一定会来临,而且也都采取对策来拯救自己。基督徒的信息,不是给那些自认为比邻居更配得着较佳命运的人,而是给那些在普世都漠不关心、自鸣得意时,仍然体认到他们处境的绝望,并且自问:‘我必须做什么才可以得救?’的人”196。
30. 耶稣把这一点应用在人子显现的日子上。人们将会受到定罪,不是因为他们是一切罪人中的罪魁,而是因为他们是以自我为中心的。像这样的人只留意他们所关切的事——生活中的普通事务,甚至没有时间、也没有注意力可以耗费在从神那里临到他们身上的警告。
31. 当那一天来到的时候,情势将会非常急迫,耶稣要说明这一点,就提及人们可能会有冲动要去做的两件事。一个在房顶上的人,可能会想要抢救他房里的东西;一个在田里的人,也可能会为了类似的理由而回家去,这些都是自然而没有伤害的举动,但在人子的日子,这些事再也没有任何地位,那时人们必须将他们整个的注意力专注在人子身上,而不是他们的财物。在马太福音与马可福音的平行经文中,提及耶路撒冷陷落时的逃难,有些学者认为路加从这上下文中采用了这句话,将它用在不可能是指逃难的处境中;但是路加肯定是有足够的才能可以看出这一点!更好的看法是主张:无论耶稣是否在不只一次的场合中说过这些话,或者路加到底是不是准确地将它们应用在另一个处境,它们实际上都是适合于人子降临的日子的。它们谆谆教诲的是:全心献给人子,不被物质财产的欲望所混杂。
32. 罗得的妻子几乎就得拯救了,但她却没有得着可能得着的拯救。她已经从那毁灭的城市里被带出来,并且走在安全无虞的路上,但她却回过头去看,徘徊不去,显然是留恋她所撇在后面的嗜好之物。在途中,那毁灭所多玛的灾祸忽然临到她身上,她就与城一同灭亡了(创十九26)。
33. 耶稣已经说过拯救生命与失丧生命的事了(九24,见那里的注释)。在这节经文的上下文中,其思路是在于:在挪亚的日子与罗得的日子,人们肯定自我的生活(26-29节),在人子来临时将会证实为自我毁灭的;相反的,凡愿意在现今失丧自己性命的,那时必要救活生命。
34-35. 那一天,将会把那些为了人子而活的人,与那些在生活中表现出抵挡祂的人分别开来。身体上的接近没有什么意义,两个人在一个床上,一个被取去,一个却被撇下;有些译本译作“两个男人”,可能是因为一个与(另)一个在希腊文中都是用阳性字;但如果这两个人是男人与他的妻子,也可以用阳性字,因为这男人可以是被取去的那一个或被撇下的那一个(参二十四25),比较有可能的是指男人与他的妻子。再者,两个女人在一起推磨,一个被取去,另一个则被撇下。耶稣并没有解释取去的意义,但它显然是指被接去与祂同在(参,帖前四17)。
36-37. AV有第36节,但可以作为证据的抄本是比较次要的,大部分人都同意它是取自马太福音二十四40(虽然有些人辩称:文士可能会把这节经文给删掉,因为白天的活动与第34节的“那一夜”相矛盾),RSV、吕译、思高都正确地将这一节省略了(和合本则以小字印出,现中置于括弧中)。耶稣的听众想要知道这些事会发生在什么地方,但祂并没有直接回答。祂似乎是引用了一则谚语来说明这个真理:吸引秃鹰(现中、RSV边注的这个译法要比鹰好,虽然这个希腊文可以有这两种意义,但老鹰不吃尸首,也不会聚集成群)。在哪里发现有属灵的死亡,那里就无可避免地会有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