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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注释

序言(一1-4

开头这一段落是个句子,有优美的希腊文风格,用的是古典的字汇、韵律、对称。路加对文体风格相当敏锐,他显然认为闪族特色的词句很适合他正在写的这本书。但这种卓越而流畅的语句同样适用于文学作品的开端。当然了,用文学体裁作开端,意味着下面的内容有广为传阅的打算。有些最古老的抄本给本书附加了简单的标题:“根据路加”。

1 路加一开始就使人注意那些在他之前写作的人。他告诉我们说:有好些人提笔作书。许多古代的作者常会在开场白里批评先辈,但路加不是这样;他是要传达他所确信的(4节),但他不会贬抑别人。他们所用的是故事的手法,采一般性的词汇,其意义较为广泛,不限制他们所写成的必然是福音书,也可以是其他类型的著作。他并未指明这些人是谁,但大部分人都同意马可是其中之一。动词成就可以用来指充分地相信(所以AV译作“最确切相信”),但这似乎不是这里的意思。这字带有应验的含义在内(参,提后四5),所以路加可能是在暗示神旨意的完成,这思想紧系于心,在他的福音书和其续集中到处可见132

2 路加所写的事,极有依据。他本身并非目击证人,但却曾请教那些亲眼目睹的人。有些人认为提及亲眼看见的人只是一个惯例;但是,正如柯力所说的:“古代的作者就跟现代作者一样,若不是盼望他的陈述能被人相信,必不会声言有目击证人的凭据。”这些目击证人也是“话语的执事”(和合本:传道的人)。这个辞句并不常见(新约圣经其他地方从未出现过),它的意思似乎是指“那些传讲基督教福音的人”。但我们不该忽略约翰称耶稣为“道”(约一1)的事实,而在别的地方,路加似乎将传讲耶稣和传道看作同一件事(徒八4,九20;亦参,徒十36及下)。他是接近约翰的思想,因为这些人是道(the Word)和话语(the word)的仆人。这也意味着:他的凭据绝不像理论历史学家,而是像那些认识他们所传之道,并靠这道而活的人。从起初把我们带回到施洗约翰的服事去。路加并非漏失任何必须的事,他乃是回溯到基督教运动的真正根源去。传这个字够广泛,足以涵盖口述的和写成的传统;路加心目中可能同时将这两者包括在内。

3 他宣称这些事都已经考察了。有些人(如:贾博瑞)主张这句话的意思是他亲自在场(就如他在使徒行传的一些事件中一样)。但这似乎是把太多的意思读进这个动词里去了。我们宁可采用“追踪”、“调查”的意思;因为,根据他自己所承认的,至少在他所记载的某些事上,路加并不是一个目击证人。MM认为这个动词并不是说路加曾经重新“调查”所有的事;而是说路加曾致力熟悉这些事,也尽量与它们保持密切的接触,“以致他的见证实际上就是当时的见证”。他宣称已经“精确地”(RSV注脚,比和合本的详细更好)考察了这些事。他是在说他的资讯是良好的,他深知自己正在写的事。他继续说他已经从这故事的起头(RSV的“从过去某个时候”不如AV的“从最起初”)追踪它。译作按着次序(kathexēs)的这个字,在新约圣经中只有路加使用,学者们曾对这个字作了很多探讨。认为它是“按照年代次序”的观点,似乎过了它原来的意思。吉登辉(Norval Geldenhuys)虽然并未忽略它年代上的可能性,却认为这个字是指“逻辑和艺术上的编排”,这个观点可能是正确的。提阿非罗(=“神所爱的人”)不大像是象征的名字;它是指一个真实的人物,可能是路加的赞助人,供应出版本书的费用。大人这称谓可能是指一个高阶级的人(参,徒二十三26,二十四3,二十六25),虽然它也有可能只是一个礼貌上的称呼。

4 动词学经常用来指基督徒归正者或慕道友所受的口头教导(katēchēo,见:徒十八25;林前十四19等)。有些人推论说,提阿非罗是个信徒,并且主张说他若非信徒,似乎不可能成为路加作品的赞助人,以此主张来支持他们的推论。但反对的人则辩称:若他是信徒,可能会称之为“弟兄”。无论如何,这个动词可以用来指一种敌对且错误的报导(如:徒二十一2124),所以我们必须抱持开放的态度,把他看作可能只是一个有兴趣的圈外人。他当然对基督教信仰略有所知,路加盼望他能认识“真理”〔韩滴生(Hendriksen)译作“正确的真理”,和合本:都是确实的;这个字的意义是“确实”,它在原文文句中的位置,表示路加有意强调它的重要性〕。史敦豪(Ned B.Stonehouse)认为真理在这里特别重要。序言“主要的冲击力”是“基督教是真实的,可以诉诸所发生之事来确认”133

孩童时期的故事(一5-52)

这个段落是路加特有的,是与施洗约翰的来历有关的唯一资讯,也有一些与耶稣的降生有关的独特资讯。在这两个人的出生故事中,有些值得注意的类似之处。两者都是由加百列来预报所要发生的事,两者也都记载了出生和受割礼的细节,随后也都有说预言的记载。路加是在说明弥赛亚时代的奇妙。在旧约圣经时期的末期,预言已经停止了;但是,现在,神正在差遣祂的弥赛亚前来,说预言的恩赐又恢复了。约翰在弥赛亚事件中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在路加的报告中,绝不可能误认他为弥赛亚,因为他不过是先锋(一17);但是也同样不可忽视他真实的伟大。

这两章圣经的文体和观念都反映出闪族的背景。路加可能是在翻译一份希伯来文或亚兰文的文件,或是模仿七十士译本的文体风格来写作。整体看来,他可能是在反映他的资料来源,这些来源可能是来自巴勒斯坦。

A 预报约翰的出生(5-25

5-7 路加的故事是从大希律作王时(主前37-4年)开始的。他所描述的事发生在希律作王末年的某个时候。他提及一位来自乡村的祭司撒迦利亚(39-40节),在圣殿中当班事奉。有许多的祭司,但却只有一个圣殿,所以他们是按班次名册来服事的(代上二十四1-6)。祭司们分成二十四班,亚比维班是第八班(代上二十四10)。只有四个班次从被掳之地归回(拉二36-39),但这四班又按旧有班次名字再分成二十四班。每班一年轮值两次,每次一个星期。撒迦利亚娶了一个祭司的女儿以利沙伯为妻。祭司按规定必须娶以色列的处女为妻(利二十一14),但不一定是要出自祭司家庭。对于一个祭司而言,能娶一个出自祭司家系的女子为妻,是一个特别的福分。这一对夫妻的敬虔是用形容词“公义”(和合本译成名词义人)和没有可指摘的来描述。这个意思当然是说他们忠心地事奉神,而不是说他们无罪。这却使得他们无子嗣的光景不可思议,因为人们相信神会藉着赐下孩子来赐福给忠心的仆人。这里提起他们的年纪,可能是要说明他们的处境没有改善的盼望。撒迦利亚可能已经非常老迈了,因为祭司和利未人不一样,他们是没有退休年龄的。

8-10 有许多的祭司,却没有足够的神圣职责供所有祭司来担任,所以就必须抽签看看每个工作究竟是由哪个人来做。烧香被认为是一个伟大的特权。祭司在他有生之年,烧香不能超过一次〔米示拿(Mishnah),Tamid 52〕,有些祭司永远得不到这份殊荣。所以,当撒迦利亚烧香的时候,是他一生中最重要的一刻。路加并未说明他烧香究竟是在献晨祭或晚祭的时候。无论如何,他必定是与其他祭司一起进入圣所;但这些祭司必须退出,只留下他一个人在里面;预备好了之后,他就把香献上。敬拜之人在外院等候,直到烧香的祭司尽完他的职责(10节)。

11-12 路加并未对使者作任何描述,他只是告诉我们:这位属天的访客是站在香坛的右边。在圣经中的方向,通常是以一个人面向东方为基准,因此这可能是指南边。这样,天使就是站在香坛和金灯台之间。

13 使者先使撒迦利亚安心:不要害怕!然后继续说:你的祈祷已经被听见了。简单过去时态似乎是指在特殊时机所作的祷告,而非平常的祷告。若是如此,那一定是撒迦利亚在烧香时所献上的祷告。我们第一个念头是:他是祷告求孩子;但是,当撒迦利亚被告知将要得着一个孩子时,他却坦承没有信心(我们的祷告通常是要有信心的),他的彻底不信实在很难证实这个看法。再者,一个祭司很可能会认为:在这个时候以自己的私事为祷告的目标,似乎是不合适的。比较可能的是:他是在为以色列人的得赎祷告。现在,他被告知这个祷告必蒙应允,不只如此,他还要得一个儿子。这孩子的名字要叫约翰(=“主是恩慈的”)。

14-17 天使所说的这段话是用诗歌体裁写成的。天使首先说到因着孩子的诞生,撒迦利亚与许多人将要喜乐,然后说到这孩子所要完成的天命。原先所预期的结果只是撒迦利亚必要欢喜快乐,没想到的是,这孩子在主面前将要为大,所以有许多人也要喜乐。就像参孙的母亲一样(士十三4),他也必须禁绝浓酒和淡酒(即除酒之外,含有酒精成分的任何饮料)。有人因此推论说他必终身为拿细耳人(民六1-8;费兹梅即如此),但这里却没有明讲,而且也没有提到头发(拿细耳人不能剃头发),所以这看法不能成立。较好的解释是:约翰占有一个非常独特的地位,既不是祭司,也不是拿细耳人,虽然有些点与这两种人都有关联。最重要的是:从一开始,约翰就要被圣灵充满134。若没有圣灵的帮助,神的工作就不能有效地进行。新约圣经中,只有约翰是从母腹里就被圣灵充满了,这强调一个事实:神从一开始就拣选他,装备他。至于因着圣灵或酒所产生的反应,有何悬殊差别,请参以弗所书五18

这孩子要使许多以色列人回转、归于主他们的神(显然他们已经远离祂了)。他的职事和以利亚的职事相似(参,可九13),玛拉基书三1及四5-6的预言就是指着他说的。这同时说明了约翰的伟大和他的从属地位。预言的应验、与以利亚比较,都强调这个人的伟大。但另一方面,他不过是个先锋,是为主的来临作预备的。叫为父的心转向儿女,这句话的意思并非那么明显。它可能是指:约翰要医治家庭破碎的光景(马学而即如此主张);也可以指:唤醒父亲尽为父的责任(参,以利、撒母耳和大卫在管教儿子上的失败),或唤醒悖逆的儿子改变生活方式,使他们的父亲可以称赞他们。或者,为父的也可以指列祖——现今之罪人的伟大祖先。他们从下一个世界的优越点来看他们的后代子孙,而感到不悦。但约翰要带来一个极大的改变,就是祖先要带着宠爱之心看待以色列人(类似的观点,参,赛二十九22-23)。同样的,约翰将要改变悖逆的人,使他们接受义人的智慧(参,箴四)。结果就为主预备合用的百姓。

18 撒迦利亚拒绝凭空相信天使的话。他的问题和几世纪之前亚伯拉罕所问的一样(创十五8),但发问的态度却是不同。它等于是要求一个神迹。基甸和希西家的确求过神迹(士六36-39;王下二十8),却存心不同。撒迦利亚是出于不信而说这话,他提醒天使说,他和他的妻子都已老迈(这里的我是强调的),像他们这样的人是不能生育的。

19-20 天使提到他自己的名字时,用一个强调的我来反驳撒迦利亚。加百列的意思是“属神的人”。他在神面前的地位多少显出他的尊荣来。撒迦利亚必定对这位通知者的重要性深信不疑。这位伟大的加百列,是奉(神)差而来报好信息给这位老祭司。路加用一个动词来强调这一点,这动词后来用来特指传福音的好信息说的。神差遣这么一位使者带着这样的信息而来,我们必须从神纾尊降卑的光中来看撒迦利亚的不信。拒绝祂是很严重的,必定自食其果。撒迦利亚是会得着神迹,却不是他所要的那种神迹。他会变成哑吧、不能说话,直到加百列的话应验的时候。加百列没有一丝不确定,神所说的必会成就。

21-22 烧香所花的时间不长,祭司们通常都很快就从圣所出来(除非他们因为一些僭越的动作而被击杀)。百姓们根本不知道,撒迦利亚为什么在里面逗留那么久:他们诧异他许久在殿里。殿更好是译作“圣所”。百姓和祭司们都在圣殿的某个地方,或分开在不同的地方,但撒迦利亚却是在圣所里服事。当他从里面出来时,必须和执行其他职务的祭司们一同宣告祝福的话(米示拿,Tamid 72)。他不断打手式,口不能言,显出在圣所里有些非比寻常的事发生了。百姓们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但他们都获得了一个结论:他……见了异象。

23-25 撒迦利亚显然继续留在圣殿里,直到结束那一星期的服事,才回家去。到了时候,以利沙伯就怀了孕,这向撒迦利亚证实了加百列所说的话是真的。以利沙伯自己隐藏了五个月,原因不详。但是在这段期间,必定没有人发现到她已怀孕了。很可能是因为在显明神眷顾她、看待她、除掉她在人间的羞耻之前,她不愿被人看见(参,创三十23)。没有孩子通常被认为是从神而来的刑罚,以利沙伯过去显然必须承受从那不知道她的敬虔(6节)之人而来的羞耻。现在,她可以不必再受这羞辱了。

B 预报耶稣的降生(26-38

童女生子,是一个特别的基督教教义。在犹太教中没有类似的教义。但人们有时会注意希腊传说中的出生故事,而提议说:基督教护教学者抱着“凡他们能做的,我们都能做得更好!”的精神而编成这个故事。但他们所举的相似之处没有一个适合的。希腊传说经常说到一个如神的人和一个人类(通常是一个神祗和一个女人)有了性关系。但真正的童女生子却是独一无二的。马学而强调这故事的犹太特性,不像是从异教而来的。艾理斯注意到:写给希腊教会的作者们(如保罗和马可)的书中没有这个题目,他认为这是一个巴勒斯坦传统,是基督徒们避免在公共场所提起的,以免“绊倒犹太人,造成‘希腊人’对耶稣和祂弥赛亚身分的误解”。有些解经家主张路加在此是结合了不同的来源,其中有些并未说到从童女而生,因而对整个观念存疑。但是从一个假设的来源来推理,是很危险的。而我们现有这本福音书的证据是很清楚的。

26-27 第六个月必是指以利沙伯怀孕的第六个月。路加首先告诉我们,加百列奉差前往的那座城市,然后是他所到那城市中的那位少女。这里称拿撒勒为一座城,可能是因为希腊文没有表达“镇”的单字,可供替换的字是“村庄”。我们可不要把它想成一座扰嚷的大城。马利亚已经许配给人了,这在当时的犹大人中,要比我们今日的婚约更有约束力。它是要结婚的严肃许诺,甚至必须离婚才能破坏它。

28-29 加百列问候马利亚时,称她为蒙大恩的女子;但是,就连所加上的主和你同在了也不能说明这恩包括什么。究竟是什么导致马利亚很惊慌,也不甚清楚。我们可以将之理解为乍见天使时的恐惧,就像撒迦利亚一样,但她的不安是与这话有关。她显然是很谦逊的,无法了解为何一个属天的访客会用如此崇高的字眼来问候她。

30-31 加百列使她安心,像他对撒迦利亚所做的一样(13节)。他告诉马利亚不要惧怕,因为她在神面前已经蒙恩了。当然了,把这句话译作“万福马利亚”,认为这句话的意思是:马利亚是其他人蒙恩的源头,完全是个误解。加百列只是说神的恩典在她身上。他继续解释说:她要怀孕生子(参,赛七14)。就像早先的约翰一样,天使也为这孩子命名:可以给祂起名叫耶稣(=希伯来文的“约书亚”=“主是救恩”)。

32-33 加百列接着说耶稣将要为大,他也曾如此形容约翰(15节),但现在却带有更丰富的意义,因为耶稣将要被称为至高者的儿子。这将祂和其他所有人分别开来,具有神儿子的特别意义。加百列继续说祂必得着祂祖大卫的位。预期中的弥赛亚,是出自大卫家系(参,撒下七12及下;诗八十九29),这里显然就是这个含义。在经文中进一步说明祂的国永无穷尽。在流行的弥赛亚观中,通常认为弥赛亚的国度是有限期的。没有穷尽的乃是神终极的国度,这里就是将耶稣与这个国度连在一起。它不是暂时的国度、属地的范围,乃是神作王掌权。在适当的时候,耶稣将要显明这一点。

34 撒迦利亚的反应是不信,马利亚则是困惑;但为何困惑,却没有直接说明。她就快要结婚了,所以她将要生一个孩子这件事,似乎也不是不能克服的困难。有些解经家主张这问题是指:马利亚曾许愿要终身为处女。但是,(a)这是把一些东西读进这节经文里去(也读进别处经文里去,因为我们读到耶稣的弟弟们);(b)如果她计划要守童身,为什么还要结婚呢?这难题的解答比较可能是:马利亚懂得加百列的意思是,她要在没有男人介入的情况下生出一个儿子来,甚至连怀孕也都是直接的。

35 加百列带着虔诚、谦卑的态度说圣灵要临到马利亚,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她。这个微妙的说法排除了圣灵与马利亚“交配”的粗鲁看法。加百利清楚说明:她的怀孕完全是出于神的作为。因为所要生的这个孩子必称为圣,称为神的儿子。我们不应忽略对神的儿子这个意义的解释。

36-37 马利亚显然没有听说过以利沙伯的经历。加百列现在告诉她说,以利沙伯怀孕已经六个月了。马利亚将要看见:在神没有不可能的事(和合本:出于神的话,没有一句不带能力的;参,创十八14)。她必定从以利沙伯的经历得到激励。以利沙伯是马利亚的亲戚,有些人就据此事实而下结论说,马利亚必定是出自亚伦家,像以利沙伯一样(5节)。他们的结论是:如果我们接受童女生子,那么耶稣就不是大卫的后裔;但这说法实在偏离事实太远。只要马利亚的父母有一位是出自大卫家,另一位出自亚伦家,所有的问题就可迎刃而解。经文中明说,耶稣是大卫的后裔(32节),是在约瑟的反应仍然犹豫不决时说的,证明马利亚必定可以宣称自己是大卫的后裔。

38 马利亚的反应是安静的顺服。使女(doulē)的意义是“女奴”,表明完全的顺服。女奴必须完全遵从她主人的意思。情愿照你的话成就在我身上更是加强了这个含义。我们易于将这看作最自然的事,因而忽略了马利亚安静的勇气。她尚未嫁给约瑟,可预期的是,对于她的怀孕,他的反应必定很强烈。马太告诉我们,事实上,他的确是想要把她休掉(太一19)。再者,尽管行淫的死刑处罚(申二十二23-24)似乎并未经常执行,这条律法却是依然存在。马利亚不能确定自己是否不必受苦、或甚至受死。但她知道了神的旨意,并且接受它。

C 马利亚往访以利沙伯(39-45

39-40 马利亚毫不迟疑地前去探望她的亲戚。加百列是在以利沙伯怀孕第六个月(36节)前来马利亚这里,而马利亚大约是在为期三个月的探望之后回家(56节),显然是在约翰出生之前。所以她一定是在天使来访之后即刻就出发。犹大(用“犹大”而非“犹太”,强调与伟大祖先的关联)山地并未详确说明撒迦利亚和以利沙伯家的位置,但的确说明他们是乡下人。虽然有人尝试要确认此地,但并未成功。

41-42 在马利亚问安的时侯,胎儿就在以利沙伯的腹中跳动。胎动当然不是不寻常的事。但以利沙伯是被圣灵充满,在圣灵感动下解释这跳动,是说出尚未出生之婴孩的喜乐(44节)。她高声喊(kraugē)显出她的激动来。在我们的圣经中,她的话是以散文体裁表现的;但它事实上却是一首短诗。她称马利亚为在妇女中是有福的(反映出希伯来文的构句法,意思是“最有福的妇女”)。这可能是和撒迦利亚相对比,他也曾有天使来访,但他的反应却极其不同。

43-44 以利沙伯用了我主这个称谓,证明她知道马利亚的孩子就是弥赛亚(参,诗一一○1;在第一至二章中,有二十五次用“主”来形容神,这是一个崇高的称谓)。她继续解释说:当马利亚一问安,她自己的胎儿就在她腹中欢喜(这个字的意义是“欣喜若狂”)跳动。使她能以认出马利亚身分的,正是这一点。她结束时是对马利亚进一步的祝福。我们可能可以把她的话解作:“这相信的女子是有福的,因为……”(希腊文的含义模棱两可,但“for”似乎比“that”更适合)确定这应验必会发生的是以利沙伯,而不是说马利亚相信它会发生。

我们不应忽略了,以利沙伯对马利亚的态度没有丝毫的嫉妒。这位年长的妇人既从主得着了一个极大的祝福,很可能会妒火中烧地想要保护自己的地位;但她却在真正的谦卑中承认神所赐给马利亚的福分要比赐给她的更大。饶有兴味的一点是:直到耶稣受洗之前,施洗约翰并不认识耶稣就是弥赛亚(约一32-33)。以利沙伯认出祂是主,显然是受了感动,但却是个人性的。约翰必须亲自发现这个真理。

D 马利亚之歌(46-56

马利亚之歌〔称为“尊主颂”(Magnificat),从拉丁文译本的第一个字而来〕大量使用旧约圣经的语词爆发出来的赞美,尤其是与哈拿之歌(撒上二1-10)有许多相似之处,但在语调上却有所不同:哈拿之歌是她在面对仇敌的得胜欢呼,马利亚之歌则是谦卑地思想神的怜悯。福特(D. W. Cleverley Ford)问:会不会是后来的诗人编成的这首歌,将之归于马利亚?但他认为较有可能是,马利亚在前往探望以利沙伯的四天旅程中,沉思哈拿的故事,然后发出她自己受默示的诗歌来。

46-48 有些拉丁抄本读作“以利沙伯说”,而不是马利亚说,并且为一些解经家(如:柯力)所接受。但支持马利亚的经文证据却相当充分。这首歌与以利沙伯的歌在语调上也有显著的不同。以利沙伯的话是兴奋激昂的,这些话却是平静且有韵律感的。我们不易把它们当作是同一位歌者在同时所唱的两首歌。我们应该接受马利亚为真正的读法。

她的歌是用赞美的语句开始的。我们不必认为心(英文作“魂”)和灵有所不同,这变化只不过是诗歌的平行句。RSV忽略了可能是很重要的时态变化(中文很难表达这种变化):尊……为大指的是习惯性的动作(马利亚继续尊主为大),但以……为乐(RSV用现在式的‘rejoices’,较好的译法是AV所用的过去式‘rejoiced’)却是简单过去时态,指喜乐的一个特殊举动,可能是指天使报信给她的时候。以……为乐这个字的含义很强烈,可以译作“欣喜若狂”(参44节的相关名词)。神我的救主证明马利亚承认她的需要——她和其他人一样是个罪人。有些人认为卑微的意义是指“谦卑”,这可能离题太远,但这个字当然表达出谦卑来,和使女(=“女奴”,见第38节的注释)一样。顾思璧(Goodspeed)表达出这个意义:“在祂奴仆的卑微处境中,祂顾念了她。”

49-50 马利亚从感谢神为她所做的事(46-49a节)转到祂更广的作为(49b-53节)。她详论三件事情:祂的能力、祂的圣洁和祂的怜悯。她认为自己微不足道,但那无关紧要,因为“大能者”(Rieu)在工作。但这里不只形容神为有大能的,祂是圣的。名在古代具有比我们今日更丰富的含义,它代表整个人。所以这节经文的意义,不只说神的名是圣洁的名,必须敬虔地使用这名;它乃是说神是圣洁的神。再者,祂是有怜悯的。在每一个世代,祂必定怜悯(这个字在本章出现五次)那些尊敬祂的人〔所以,中文的敬畏祂要比英文的fear him(惧怕祂)要更准确〕。

51-53 中英文译本的词句,让人以为马利亚继续在吟诵神平常的作为。但希腊文圣经一连用了六个简单过去时态,实在不像是这个意思。马利亚可能是在回顾过去某些特殊时机,神作了她所提及的这些事。福特持此观点,解释说:“就因为大能的主已经行了大能的事,所以要报告好信息;就因为这些谈论神作为的过去时态,所以要传扬福音。”或者,马利亚所提及的这些作为可能有待将来,但却已经开始体认到了。或许较有可能的是:她是以预言的灵来前瞻,认为神所要做的事是如此肯定,甚至可以形容为已经完成了(这是旧约圣经的先知书常见的用法)。这首诗歌的这一段落所告诉我们的,与人类的价值观完全相反。那得着优势的,不是那狂傲的人、或有权柄的、或富足的。事实上,神将要藉着祂的弥赛亚废除这些人。这里用正心里妄想来形容那狂傲的人,也就是说,不只是傲慢自大的行为,而是内心中骄傲的想法。有权柄的在于位上,马利亚所说的,不只是有能力的人,而是那些真正掌权之人(NEB作“君主”)。这里说喂饱饥饿的人,却打发富足的人空手回去,是极大的突破。在古代的世界,富足之人被认为应当是蒙眷顾的,至于贫穷之人则注定要挨饿。但马利亚所认识的神却是不被人类行为所束缚的。祂彻底把人类的态度和社会次序翻转过来。

54-56 马利亚现在表明神帮助祂的百姓。扶助了这个动词并未加以解释,但简单过去时态可能还是预言用法;若是如此,那马利亚所想的,就是藉着弥赛亚所要临到的帮助。我们或许应该把正如从前对我们列祖所说的话放在括弧里面〔在希腊文的句子构造上有点改变:在列祖之前是用pros(译注:介系词,意为“对”、“向着”);但亚伯拉罕却是简单的间接受格(dative);很难将列祖看作是亚伯拉罕的同位语〕。马利亚是在说:神在弥赛亚里的作为并不是完全新的,而是接续着祂对亚伯拉罕所施的怜悯,并且是根据祂在古时对列祖们的应许。

这首歌结束了,路加告诉我们说,马利亚的探望持续了约有三个月,然后她就回家去了。他可能只是在结束马利亚这部分的故事,回到以利沙伯身上;但更有可能的是:他是说马利亚在约翰诞生之前就已离开了(虽然马学而认为当约翰出生时她仍然留在那里)。那里不久就会非常热闹,充满许多访客;就着马利亚的处境而言,她可能因此而不愿留在那里。

E 约翰的出生与命名(57-66

57-58 正如天使所预言的,以利沙伯的孩子是个男孩。他的出生显然在母亲家中和朋友当中引起广泛的兴趣,他们有许多人前来分享她的喜乐。路加用主的怜悯来形容这件快乐的事,怜悯这个题目贯穿了开头这几章经文。

59 根据法律的规定,男孩子必须在他出生的第八日行割礼(创十七12;利十二3)。在旧约圣经中,命名显然是在出生时举行;无论如何,它似乎与割礼无关。司徒勒和贝勒碧(Herman L. Strack and Paul Billerbeck)注意到这节经文和二21是这个风俗的最早见证,后来出现在第八世纪犹太人的著作中。因为缺乏当时犹太人的证据,所以有些学者遂主张,这个风俗要晚于新约圣经时代,他们认为路加是受到罗马帝国中流行的风俗所影响。但在古代世界,无论在何处都不易发现在第八天为男孩命名的明确证据,罗马人是在第九天为男孩子命名,希腊人则是在第七天或第十天。我们似乎毫无理由可以拒绝司徒勒和贝勒碧的观点,他们认为路加碰巧是第一个提及犹太人已有习俗的人135。令人好奇的是:邻里亲族竟然想为这个孩子取名,这好像是专属父母的特权,很可能他们认为照着父亲的名字来叫这男孩是理所当然的事;这绝非常有的事(新约圣经中似乎很少人是如此命名的),但在一些犹太人的著作中,却以此为一个惯例(如:Genesis Rabbah 377)。

60-63 以利沙伯明确地否决了这个主意(她的不可是强调用法)。她坚决主张这男孩必须叫约翰,却立刻引来亲友们的抗议,因为这不是这个家族的名字。对亲友们而言,这完全违反了惯例;但他们却处于不利的地位,因为他们自己根本没有权利来为这个孩子取名字。所以他们想要求助于孩子的父亲。令人好奇的是:他们向他打手式。因着太过激动,他们竟忘了老祭司还听得见,不然就是撒迦利亚既聋且哑(在第22节用kōphos这个字来形容他的病,这个字的意义可以指“聋和哑”)。当他们给了他一块写字的板(覆盖着腊的板子,SB)时,他的答复是肯定的。他不是像以利沙伯一样说这孩子要叫约翰,他乃是说:他的名字是约翰。在希腊文中,约翰是头一个字,带有强调的味道,我们也不该忽略现在时态的力量。天使已经为这男孩子取好名字了,撒迦利亚接受这名字为既成的事实。

64 结果是撒迦利亚的哑吧病立刻痊愈了。无庸置疑地,他在这安静的几个月中已经准备好了,他第一句话是要赞美神。这个想法是合宜的。

65-66 邻居们都感震惊(惧怕=极深的敬畏,而不是恐惧)。有人认为以利沙伯曾获得超然的启示,告知她孩子的名字,留给亲友们深刻印象的正是在此。但是,认为撒迦利亚会不与他的妻子提起自己整个的故事(包括孩子的命名),那是毫无道理的。在撒迦利亚漫长的静默期间,当然经常使用写字板。这些奇异的事件,传遍了犹太的山地,形成了街头巷尾谈论的话题。但这些乡下人不是闲聊而已,他们把谈论的内容放在心里(耶路撒冷圣经作“珍藏在他们内心中”),对这孩子的命运感到惊奇。很显然的,刚刚发生的这些事,是预告神某种大能的作为。

F 撒迦利亚之歌(67-80

撒迦利亚用一首受灵感的诗歌〔即人们熟知的“撒迦利亚颂”(Benedictus),来自开头第一个拉丁文〕洋溢出他的喜乐来。这首歌可以分成四节:为弥赛亚而感恩(68-70节)、伟大的拯救(71-75节)、约翰的地位(76-77节)、弥赛亚的救恩(78-79节)。发拉尔(F. W. Farrar)说它是“旧时代最后的预言,也是新时代的第一个预言”。有人认为这首歌主要是政治性的,强调推翻以色列人的仇敌(71-74节),并且补充说:第一世纪末了的基督徒,不可能编成这么一首犹太人的诗歌。我们可以同意这首歌有着典型的犹太风味,但不该忽略的是,从仇敌手中被救出来是和事奉神(74节)有关。这首歌是属于宗教性的,不是政治性的。

67 撒迦利亚的话,必须理解为圣灵临到他身上的结果。它们是预言的话、表达神启示的话。

68-70 主……神是应当称颂的,是引入感恩的一个常见的方式(参,诗四十一13,七十二18,一○六48)。所以,撒迦利亚之歌是首感恩之歌。他首先说到神的眷顾(旧约圣经中常见的说法,但在新约中只见于路加和希伯来二6)和救赎〔即:付代价拯救;参,梅林斯基(Hugh Melinsky)的译法:“付高价来‘援救’”〕。角是力量的象征(就如公牛的角一样),所以,拯救的角意味着“大能的救恩”或“刚强的救主”(Moffatt)。这里提及祂仆人大卫家,证明撒迦利亚所唱的是关于弥赛亚的(参,诗一三二17)。它附带启示出马利亚可能和大卫有亲戚关系,因为撒迦利亚此时一定还不知道,约瑟到底会不会娶她为妻。圣先知这话强调神的旨意。经文中提及神以怜悯对待列祖、圣约,和对亚伯拉罕所起的誉(72-73节),进一步地强调一个思想:神正在成就祂的计划。

71-75 这段经文说到弥赛亚所要带来的救恩:首先是拯救(71节),接着是向列祖(不是只向活着的人;参,17节)施怜悯,然后则是盟约。在旧约圣经中有几个约,但亚伯拉罕之约是最特出的。誓是任何约中重要的部分,也是这里所强调的。神必定不会违背祂自己的誓言。祂与亚伯拉罕所立之约必会成就。从仇敌手中被拯救出来,这件事背后有个宗教上的目标:为要叫神的百姓可以坦然无惧的……事奉祂。他们要用圣洁(他们要归属于神)和公义(他们要活出神百姓当有的生活)来事奉。

76-77 我们可能会预期,撒迦利亚之歌一定是完全与他的小男孩有关的。但他却令我们感到惊讶,用神所要差来的弥赛亚来开始。不过他为约翰甚感喜悦,在诗歌的这一部分中,他预言到孩子的未来,直接向他说话,说他必要称为至高者的先知。已有数世纪之久,犹太人当中没有先知出现,所以我们不该太过冷静看待这些话语。约翰所代表的,是激进的脱离既成的风俗习惯。他不仅要成为一个先知,还要预备主的道路,成为弥赛亚的先锋;尤其是他要告诉百姓,那因罪得赦的救恩即将来临。约翰不能拯救百姓,也没有一个人能;但他要呼召百姓悔改,告诉他们有一位可以拯救他们。

78-79 撒迦利亚思想那要来的救恩,结束了他的这首歌。救恩的来临是因着神怜悯的心肠。神的慈怜是新约圣经中不变的主题。老祭司继续用光来形容这个救恩。光明与黑暗的对比是很自然的,但却也是最有力的。这里的希腊文可以解释为“黎明”,并且视之为弥赛亚的特有名字(和合本与RSV边注即是如此,参,玛四2;彼后一19;启二十二16)。但是,有时anatolē的意思是“发出”,可以解为弥赛亚是从耶西所发出的(赛十一1及下)。然而,这字通常的意义是指太阳或星星的“升起”,因此也可以指太阳或星星本身(RSV与和合本的日却没有证据可支持);我们或许应该将它解为光明与黑暗的对比(参,赛六十1-2)。结束时的语调是平安——神的平安,那能平静我们内心、使我们能刚强为神而活的平安。“它的意义不只是从搅扰得释放;它的意义是那形成人最崇高之良善的一切”(Barclay)。

80 非常简略地描写约翰的成长。约翰后来的许多教训,使我们想起死海古卷中类似的点。既然在旷野中有爱色尼派的人(Essenes)将别人的孩子抚养成人,有可能约翰年迈的双亲去世了或不能亲自抚养他们的孩子,所以他被这种教派的人所抚养。这是假设的看法;但是,如果约翰的确是由这类旷野教派抚养长大,而成人后又脱离了它,那与约翰有关的许多事都可以得到解答。盖德也提醒我们:“旷野传统上是先知的故乡。”路加可能是告诉我们:约翰从一开始就是一个真正的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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