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可福音第十四章
陆 耶稣的受难与使命的完成 十四1~十五47
一 祭司长和文士的阴谋 十四1~2
从这段经文开始,福音书的作者马可集中精神记述耶稣的受难以及复活的事。学者一般上都同意,马可所用的资料是来自多方面的。但是,其中最主要的,是来自当时在罗马的教会。这当然包括使徒彼得以及其他的见证人在内。在整个记述的序幕中,马可特别强调犹太人的宗教领袖,也就是祭司长和文士这些人,在耶稣受苦这件事上所扮演的特殊角色。
十四1~2
逾越节 在此是特别指犹太人在逾越节所摆设的筵席。这个节日对整个犹太民族来说,当然是意义深长的。这个节日可说是犹太人记念以及庆祝上帝拯救他们的焦点。倘若不是因为上帝在摩西的日子采取了拯救的行动的话,整个犹太民族可能会从此在人类的历史中消失了。逾越节的筵席,习惯上是在犹太人的日历尼散月(Nisan)十五日,从日落时分至半夜之间摆设的。犹太人的日子,习惯上是从日落后开始算起。除酵节和逾越节在时间和意义上,都有很密切的关系。只是守除酵节的时间较长,共有七日,从尼散月十五至二十一日(参阅出十二15~20,二十三15,二十四18;申十六1~8)。祭司长和文士们,原本是想尽快将耶稣除掉的。他们只是担心若是在节日期间采取公开行动的话,将会引起民间很大的骚乱。这种动乱的可能性,的确是很大的,因为在这节期间,集中在耶路撒冷过节的人特别多。同时,耶稣在这个时候仍旧受到不少百姓的欢迎。这些因素也无形中说明了那些要谋害耶稣的人,后来需要利用门徒犹大在暗中出卖耶稣,而不敢公然地下手。
二 耶稣在伯大尼被膏 十四3~9
其他三部福音书都有记载耶稣被膏的事。马太(二十六6~13)最接近马可,几乎完全一致。约翰(十二1~8)与马可也有不少类似之处,只是在时间的秩序上不相同。路加(七36~50)从各方面来看,似乎是记载另一个不同的事件。
十四3
马可在此不像路加和约翰一样,并没有清楚透露这个女人的身分。她为耶稣所采取的行动,很直接地表达了她对耶稣的敬爱。在旧约,做祭司的(出二十九7)以及被选为王的(撒上十1;王下九3)都有被膏的习惯。上帝所选召的仆人,救主弥赛亚,也被指定是上帝所膏者(赛六十一1;路四18)。当然,不是所有被膏的都有上述这些意义。经文中所记载的这女人的动作,可说是很不寻常。她除了表达自己对耶稣至深的敬爱之外,并没有主动地说明她的行动是否还有其他的用意。然而,耶稣却很肯定地解释说,这个女人的动作,是为他安葬而做的。那也就是说,这个女人膏耶稣的事,与他的受苦有关。马可在这个阶段,记述这个事件,似乎也有意表达这件事中那个受苦的意义。
十四4~5
几个人 很可能就是指门徒中的几个。因为当耶稣在回答这些人对那女人所作的指责的时候,很清楚是针对门徒而言。
从香膏在当时的物价来看,门徒所说的枉费,的确是有一些道理的。三十多两银子在当时的确不是一个很小的数目。因为一般工人在当时一天的工资,大概只是一钱银子左右。这些持异论的人,对穷人的关怀,在表面上看起来也可说是精神可嘉。但是,那女人在这个不平凡的举动中所表达的真正意义,只有耶稣才能真正领悟到。这其中的意义,也就是耶稣要加以解释的。
十四6~9
耶稣在此所赞赏的,不仅是一件美事而已,也表示这件事在时间和内容上,都恰到好处的意思。耶稣对这件事的赞赏,绝不表示他对穷人漠不关心。其实,在他所做的事上,受益最多的,也可说是以穷困以及有病痛的居多。耶稣在回答中,实际上也意味门徒有随时向穷人行善的必要和机会,倘若他们真是那么关怀穷人的话。因为耶稣很清楚的知道,在一个不完全又不平等的社会中,的确是常有穷人与门徒同在的。至于耶稣跟门徒同在的时间,这倒是不会太多了。这也是你们不常有我这句话的意思。因此,耶稣认为这女人为他所做的事,是一件不寻常的事。耶稣继续下去解释说,这位女人的香膏是为他的安葬而预先浇在他身上的。至于这女人的原意是否是这样,旁观者就无法确实知道了。耶稣在接下去的解释中,将这件事与福音在普天下广传的大使命联系在一起来看。这样的联系,实际上也是合理的。因为福音的宣告,主要是见证耶稣的死与复活。而这女人所做的,却是为了耶稣的死及埋葬。既是这样,在福音被广传的过程中,她不断地被人记念,便是一件很美好和自然的事了。
三 犹大出卖了耶稣 十四10~11
学者们一般上都接受犹大出卖耶稣这件事的可靠性。因为作者马可或初期的教会,是不太可能编造这种故事,故意来伤害十二个门徒之中任何一位的人格的。
十四10~11
马可在此只记载犹大主动地将耶稣出卖给祭司长的事,他并没有进一步地说明犹大的动机何在。马太似乎是说犹大只是为了钱的缘故。因为根据马太的记载,是犹大主动地向犹太人的领袖讨价说:“你们愿意给我多少钱?”(太二十六15)。路加却将犹大出卖耶稣的意念归给撒但,说是“撒但入了那称为加略人犹大的心”(路二十二3)。又按照马太的记载,门徒犹大出卖主的价钱是“三十块钱”(二十六15)。犹大为了“三十块钱”而出卖跟从了三年之久的耶稣,一个女人却为耶稣而献上价值“三十多两银子”的香膏。这是多么强烈的一个对照,除了上帝以外,有谁能真正测透人的心思和意念呢?
四 逾越节筵席的预备 十四12~16
耶稣和门徒在预备逾越节筵席这件事上,似乎有意要保守一些秘密。这可能意味耶稣已经知道祭司长和文士这班人,在这期间要杀害他的阴谍。无论如何,耶稣很清楚知道犹大要出卖他的计划(十四18)。倘若耶稣真是有意要保密的话,这种做法也只不过是暂时性的。因为他的时间还没有到。耶稣的保密行动纵使是真有其事,也绝不能被看作是一种逃避困境的行动。耶稣主动地选择了吃逾越节筵席的这个历史性的时候来设立圣餐。这一点只能更进一步地表明他预备这筵席的计划,是不容许受到破坏的。
十四12
除酵节的第一天,就是宰逾越羊羔的那一天 根据犹太人当时的日历,除酵节的第一天,应该是尼散月十五日。宰逾越羊羔的那一天是十四日。然而,也有一些地方显示,尼散月十四日也有被人看作是除酵节的第一天。无论如何,从这节经文来看,所谓“最后的晚餐”,也就是耶稣设立圣餐的那一个晚餐,确实是一个逾越节的筵席。又因犹太人计算一天时间的习惯,是从日落开始到下一个日落为止的,耶稣被捉,被控以及被钉在十字架上的事件都发生在尼散月十五日这天之内。在时间的计算上,约翰福音是与马可不太相同的(比较约十八28,十九14、31、42等经文)。这些不同的地方,可能是基于约翰一些特殊的神学观点,为了要强调耶稣是那一位真正为世人的罪而被宰杀的逾越节羔羊(参阅约一19,十九36)。约翰似乎有意强调说,正当犹太人在宰杀逾越节羊羔的时候,也就是代罪的羔羊耶稣被人钉死在十字架上的时刻。
不少学者提出下列几点,作为支持最后的晚餐就是逾越节筵席的理由。一、按照当时的习惯,逾越节的筵席必须要在耶路撒冷城内摆设。耶稣也按照这习惯在耶路撒冷城内摆设这筵席(十四13,16),虽然耶稣和门徒当时住宿的地方,是在城外的伯大尼(十一11,19)。二、正如一般逾越节的筵席一样,耶稣和门徒的确在晚上用筵席(十四17;林前十一23)。可见最后的晚餐是逾越节的筵席。当时犹太人一般的晚餐是在下午或靠近傍晚时分吃的。但是,逾越节的筵席,则非在晚上举行不可。三、从经文(十四17~22)看来,当晚的筵席,正如一般的逾越节筵席一样,并不是以擘饼先开始,而是在吃了苦菜以后才擘饼。四、耶稣当晚和门徒在一起的时候有喝酒。若是在普通日常生活的晚餐,犹太人的拉比和随从,习惯上只是喝水而已。五、耶稣和门徒在筵席末了所唱的,很可能就是逾越节所唱的诗篇(十四26)。
十四13~16
耶稣在此给予门徒的指示,说明了他自己对整个筵席的预备,若不是有预知的能力,也就是事先有所安排的。在安排的过程中所用的一些“暗号”,似乎表示这一个安排是有某些保密性质的。耶稣和门徒这种防患的措施,可能跟祭司长的阴谋以及犹大出卖他的意图有关。
五 谁是出卖者 十四17~21
十四17~18
晚上 说明了这是吃逾越节筵席的时刻,也就是尼散月十五日。当门徒都到齐了以后,正在享用这富有意义的晚餐的时候,耶稣这一个突然而来的坏消息,真好像是一个晴天霹雳一样,打在门徒各人的头上。读经的人并不容易解释耶稣在这个时候宣告这项令人惊讶的消息的动机何在。有不少人假定说,这是耶稣给出卖者犹大一个最后提示或警告的机会。希望他能够及时回转,放弃他出卖主的恶念。
十四19~21
忧愁 门徒的忧愁是一种很自然的反应。
一个一个……是我吗 他们的问话,是我吗?在希腊原文中,实际上已经包含了一个否定的答案。意即:“不可能是我”。倘若经文中的一个一个是指所有十二个门徒的话,出卖者犹大实际上已经在说谎了!耶稣的回答,在表面上看起来似乎已经透露了出卖者的身分。但事实并不一定是这么简单。一、耶稣并没有透露出卖者的姓名。二、当时与耶稣蘸手在盘子里的可能不止犹大一个人。虽然在这点上,约翰的记载很清楚是指犹大(十三25~27)。纵使是这样,其余的十一位门徒却仍旧不知耶稣所说的是什么(十三28~29)。可见,对这十一位门徒来说,他们当中竟然有卖主卖友的人,这是多么不可思议的一件事呢!三、在耶稣提出暗示以后,门徒并没有任何反应。可见他们还不知道出卖者的身分。要不然,像彼得这些感情较冲动的门徒,怎么肯轻易地放过出卖者呢?(参阅十四47)
人子必要去世……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 这句话,深深地表达了耶稣内心的感叹以及对出卖者的惋惜和遗憾。正如经上指他所写的,说明了发生在耶稣身上的一切,包括他被犹大出卖以及最终被杀害的这些事,虽然在人看来是悲剧,在上帝永恒的计划中,绝不是不幸的“意外”。最终,上帝还是能够藉人不良的意图,奇妙地成全祂美妙的旨意。但是,这一个人常常不能理解的事实,绝对不能成为人图谋恶事的藉口。人最终还是必须在上帝面前为自己所做的一切负责任。
六 圣餐的设立 十四22~25
耶稣设立圣餐的历史和神学背景,以及这背景的可靠性,基本上是不容许任何怀疑的。然而,历代以来,却有不少学者们对记载圣餐这些资料的来源,以及对圣餐本身的神学意义持有不同的意见和解释。马太、马可和路加三福音,都有清楚记载圣餐的设立。在内容上,马太与马可几乎完全一致。路加福音则有所谓“长的”(包括二十二章十九节下半句和二十节)和“短的”两种记载。约翰福音虽然没有清楚地像其他三福音一样,记述圣餐的设立,却见证了当晚的一幕情景(十三章),以及表达了很深奥的圣餐神学思想(六35~38)。另一方面,哥林多前书(十一23~26)也常被学者们认为是最早提及圣餐的记录。作者保罗记载圣餐这件事的时候,只在耶稣复活以后二十多年而已。可说是很重要的一个见证以及非常珍贵的一项资料。
十四22
耶稣在这筵席上的每一个动作,都与他昔日在旷野利用五个饼和两条鱼给五千人吃饱的时候一样。然而,这两个历史事件却有一个很大的不同点。群众昔日在旷野所吃的,是物质的东西。因此不能永远满足人的需要。如今,在这逾越节的筵席上,门徒所领受的,却是耶稣自己。他就是永恒的生命之粮。耶稣和门徒当晚共同分享的筵席,到了十四章二十二节这个阶段的时候,已经可以说是“酒过两巡”了。那就是说,在耶稣还未擘饼之前,他们已经尝过两杯酒,吃了苦菜以及最主要的一道菜了。倘若耶稣当时所讲的是亚兰语,则我的身体这一句话的意义就不仅是指耶稣的肉身,也意味“我整个人”。这就是说,耶稣所给予门徒以及所有跟从他的人的生命之粮,不只是限于肉身,而是包括他自己整个人。耶稣这一句话的神学思想所要表达的,是非常深奥的一种生命分享与交流。因此,当耶稣说:你们拿吃,这是我的身体的时候。他实际上是向门徒宣告说,他不仅是为了他们的罪将自己完整地献上,同时也将藉他的真体,永远与他们同在,永远与他们保持生命的交流,这是一个极大的属灵奥秘,并非人有限的理智和思想可以完全领悟的。圣餐神学的伟大与深奥也就在这里。
十四23~24
杯 这次耶稣所拿的杯,应该是逾越节筵席所摆上的第三杯酒了。这第三杯酒,通常称为“祝谢的杯”。在耶稣的时代,逾越节所用的杯,习惯上只有公用的一个。较后个别用的杯才开始普遍。
耶稣在此指杯中之物说:这是我立约的血。这句话的神学意义是非常深奥的。在旧约时代,按照约的观念,牛羊所流的血,是耶和华上帝与人“立约的凭据”(出二十四6~8)。在这最后的晚餐里,耶稣却主动地献身,以自己的血和门徒立约。这血因此成为新约的凭据。在旧约,牛羊的血是洒在人身上的(出二十四8)。在这晚餐上,门徒是藉共同喝的这个具体行动,来参与耶稣为他们所立的新约。这种参与使他们最终与耶稣的生命取得交流。耶稣在这里所说的血,不只是为当时的门徒,也是为多人流出来的。
多人 在这里有普及和广义性的含义。表示耶稣所流的血,是为所有的人所作出的牺牲(参阅十45)。这一种解释,不论是在文字或神学的思想上,都是可以接受的。
十四25
我实在告诉你们 在福音书中,当耶稣说:“我实在告诉你们”的时候,他的语气都是很慎重的。
汁 中文圣经翻译葡萄汁的汁字,在这里可说是不太准确,这个字不但有误导人的可能性,甚至还会引起教会中有关用葡萄汁或是酒这一类不必要的争论。希腊原文在此只是指葡萄树的产品或果子。当然经文很明显是指葡萄所制成的饮品。在耶稣的时代,犹太人筵席上所摆设的,最普遍饮品莫过于葡萄所酿成的酒。虽然当时的酒,并不像今日一些含酒精分量很高的烈酒一样。今日有些教会或个人信徒反对滥用酒或醉酒的事,这一种的态度与动机,原本是很正确的。但是,这一种反对滥用酒的思想,是不能用作反对圣餐用酒的神学理由的。其实,用葡萄酒或汁都可以。耶稣与信徒之间生命的交流以及新约的神学意义,是绝对不受这些物质媒介所限制的。但是,主张只用葡萄汁的人绝对不能以为这种做法就比较合乎新约圣经或比他人圣洁。那些习惯于用酒的教会,也当持同样的态度。
不再喝这葡萄汁 这句话,在此很清楚地加深了最后的晚餐的意义。
直到我在上帝的国里,喝新的那日子 这句话却使人对将来有一个极大的盼望。因为它说明了耶稣和门徒所分享的所谓最后的晚餐并不是永远的诀别。这里所指的将来,可作两个不同的解释。一、指上帝的国完全实现的时候,信徒共同与主耶稣分享的大筵席(太八11;路十四15)或“羔羊之婚筵”(启十九9)。二、指耶稣复活以后,在还未升天以前,和门徒“同吃同喝”的日子(路二十四30,35;徒一4)。有不少学者认为第二个似乎比较恰当。因为耶稣的复活,的确可以说是上帝的国度一个新的日子的到来,虽然这个国度还未完全实现。
七 预言彼得不认主 十四26~31
耶稣预言彼得将在人面前不认他的事,四部福音书都有记载。马太与马可在内容上几乎完全一致。这事件的可靠性是不应该有什么质疑的。福音书的作者或初期教会是不太可能假造这一类故事的。因为这样的故事对彼得以及其他的门徒都有不利的地方。从马可福音的资料来源看来,这个记述很可能就是彼得自己的见证。
十四26
按照犹太人当时的传统以及不少学者们的看法,耶稣与门徒当晚所唱的诗,很可能是取自诗篇一一四至一一八篇。作者并没有在此说明耶稣和门徒往橄榄山去的目的。较后的经文似乎说明他们是为了祷告的缘故(十四32)。
十四27~28
跌倒 耶稣在此所说的跌倒,可作好几种解释。其中主要的意思,是预言门徒在面临考验的时候,不能持守他们跟从耶稣的信念,结果否认了耶稣,使到他们如羊群一般四散,正如撒迦利亚所说的一样。但是事情本身的演变结果,却很清楚地说明门徒的跌倒最终并没有挫折了耶稣的使命。
耶稣接下去不只是预言他的复活,并且还说明他将在复活以后,比门徒先到加利利去。这一些预言,实际上表示门徒较后的跌倒只是暂时性的。当耶稣复活以后,在加利利与这些门徒会面的时候,他们的信心将会再次得到坚定。门徒在这个时候,当然不可能明白所说的是什么。
十四29~31
彼得的回答,不仅表达了自己的自信,同时也认为自己比其他人都强。这显然是一种自视太高的骄傲态度。耶稣对这一种过分自信的态度,立即作出严肃的反应。耶稣警告彼得说,他的否认不但即将成为事实,并且是一而再,再而三的,绝不是一时的软弱而已。但是,彼得和其余的门徒,都异口同声地表示这是不可能的事。他们都以为单凭一个单纯的受苦心志就能经得起一切的考验了。
八 在客西马尼园的心灵交战 十四32~42
正如其他发生在耶稣身上的历史事件一样,耶稣在受难之前那种心灵争战到极点的经历,也是所有福音书共同的见证。虽然福音书在细节上并非完全一致。在这件事上,马太和马可是比较接近的。
十四32
客西马尼\cs8 在亚兰文是“压油池”的意思。它位于耶路撒冷城的东部,也就是汲沦谷以外,靠近橄榄山的地方。这个园子似乎是耶稣和门徒熟悉的地方。若是这样,耶稣此刻来这个地方祷告,似乎表示他无意逃避出卖者犹大的耳目。
等我祷告 这里的祷告,实际上是一场心灵争战中的“守夜”。等我祷告这一点,说明了这是耶稣自己一个人孤军作战的行动。那一小群随从他的门徒,除了“等候儆醒”(十四34)之外,似乎不能跟耶稣并肩作战。这种孤立感只有耶稣自己才能真正的体会。
十四33~34
在这个心灵争战的时刻,就是他门徒中那最亲信的三位,也似乎不能减轻他的心灵负担。
经文中的惊恐,难过,和忧愁等描绘,曾经引起一些读经者的误解。他们误以为这是耶稣“临阵畏缩”的一种消极反应。甚至还有人以希腊大哲学家苏格拉底在临死前,那一种镇定和毅然视死如归的精神,来比较耶稣这个时刻的心情。这显然是一个很大的误解。苏格拉底诚然是一位令人敬佩的真理战士,他在面临死亡的最终时刻,所采取的刚毅态度,倘若是一件可靠的事实,也的确会叫人肃然起敬。但是,苏格拉底和耶稣,对自己个别的使命,却有很不相同的看法。这两种不同的看法,深深地影响了两者对死亡的态度。苏格拉底深受希腊哲学二元论以及唯心论的影响,认为物质包括人的肉身,本质上是败坏的。不但如此,正如当时一般希腊人的看法一样,他把人的物质身体看成是消极的,是一座限制人精神与心灵自由的监狱。因此,从唯心论以及灵魂不灭的希腊哲学观念来看,肉身的死亡可以说是一种精神与心灵的大解脱、大释放。特别是对他个人来说,这种解脱一旦实现以后,他自己那永不灭的灵魂最终将会进入真理与自由的境界!他并没有真正的一种罪观,更不会以承担世人的罪为己任,去献身拯救世界。从这个角度来看,他的心情在临死前那种被认为是很轻松的态度,是不难理解的。相反的,耶稣却很清楚地以拯救世人为使命。身为代罪的羔羊,他在个人身上所承担的,是全人类的罪担。在这种使命感和责任感的压力之下,耶稣那种极其难过和甚是忧伤的心灵感受,只能说是一种真情的流露。这一种至深的感受,绝对不是懦夫的表现。这一切只能证明耶稣道成肉身的真实性以及他受难的真谛。
十四35~36
耶稣在这时刻俯伏在地的祷告,表示他内心深处的挣扎已经进入了最高潮的阶段。祷告的内容,也因此是最恳切的。耶稣在此对上帝的称呼,也流露了他与父上帝那一种微妙甚至是含有某一种矛盾性质的关系。耶稣在这里称上帝为父,表示他与上帝那至密切的关系。耶稣内心深处的自我意识,在这决定性的一刻,是绝对重要的。另一方面,也正是这一种父子至深的关系,使到这个苦杯更难接受。因为接受这杯的人,最终将要承受来自公义之上帝的审判,甚至离弃。实际上,也就是这一个将被离弃的至深感受,迫使耶稣向上帝恳切祷告说:阿爸,父何!在你凡事都能,求你将这杯撤去。当耶稣最终被钉在十字架上的时候,他并没有为十架所带来的肉身痛苦而埋怨,只是被上帝离弃的感受和痛苦,使他大声喊说:“我的上帝,我的上帝,为什么离弃我?”(十五34)。尽管事实是如此,尽管耶稣在这时刻的祷告是那么的恳切,他始终没有向父上帝强求。他最终还是将自己的请求降服在他父上帝的旨意之下:然而不要从我的意思,只要从你的意思。
十四37~38
门徒在警醒这方面的失败,只有使耶稣的“守夜”显得更孤寂。尽管门徒不能与他一齐守望,耶稣却能够体谅门徒的软弱。他继续给予他们激励。心灵的愿意与肉体的软弱可说是历代信徒灵命的一个真实写照。
十四39~40
马可在这里重复的描述,表明了这个心灵争战的持续性以及那些身历其境者的极端困境。
十四41~42
尽管门徒在沉睡,参与谋害耶稣的人却虎视眈眈,继续进行他们的计划。
你们仍然睡觉安歇罢 这句话,在一些希腊文的手抄本中,是有一个问号的。那就是:“你们……安歇吗?”中文圣经的译本带有责备的语气。有些手抄本在希腊原文似乎表达了耶稣因为门徒在儆醒上的失败,而发出的感叹。耶稣在这个关键性的时刻,宣告了出卖者的来临。这可能是出自耶稣自己的一种预感,也可能是他当时在眼前所见证的事实。
九 耶稣被拿 十四43~52
正如其他主要的事件一样,耶稣被捉拿这件事,四部福音书都有记述。它们之间,在某些细节上的不同,不但没有影响这些见证的可靠性,反而使所记述的事更戏剧化。
十四43
捉拿耶稣这一群人,这个时候正浩浩荡荡的出现。这一点很清楚地说明了他们事先准备的工作是很周到的。他们这种武装的行动,根据一些学者们的看法,可能是在事先已经得到罗马政权的许可。不然的话,这种集体的武装行动,很可能被当局误解为一种造反或危害治安的做法。
十四44
这是一个夜间的保密行动。出卖者犹大预先给捉拿耶稣的人的一个暗号。这主要是为了保证他们不会在黑夜怆惶之间搞错对象。
亲嘴 原本是犹太人的拉比以及他们的门徒彼此间问安的习惯。想不到,跟从了耶稣整整三年的门徒犹大,竟然以这一个问安的友善举动来作为出卖自己夫子的暗号!按照路加福音的记载,当犹大要与耶稣亲嘴的时候,实难怪耶稣对他说:“犹大!你用亲嘴的暗号卖人子吗?”(二十二48)耶稣这一句问话,可说是感慨万千了。不但如此,犹大还要捉拿的人做到万无一失的地步。因为犹大还吩咐他们说:你们把他拿住,牢牢靠靠的带去。
十四45
犹大上前来,不仅先跟耶稣打了一个正式的招呼,并且还紧接下来给耶稣一个亲嘴之礼。在希腊原文,亲嘴这个字可能还意味这是一个故意装作或拖长时间的举动,为了要让那群跟从的人能够更清楚认定他们所要捉拿的人。
十四46~47
耶稣自己并没有尝试抗拒下手拿他的人,与他在一起的一位门徒想拔刀相助,按照约翰福音的见证,这人就是彼得(十八10)。马可并没有说明耶稣曾经阻止这一位动刀的人。马太(二十六52),路加(二十二51),以及约翰(十八11)都见证耶稣不赞同动刀的事。这些见证,都与耶稣一生反暴力的原则一致。在马太福音,耶稣还补充说:“凡动刀的,必死在刀下”(二十六53)。不但如此,根据马太的记录,耶稣还接下去解释说,倘若他真是要以武力来解除他的困境,他是可以要求他的父上帝从天上带来足以应付一切的支援(二十六53)。
十四48~49
耶稣虽然没有以暴力抗拒这些拿他的人,但是,他却为了自己的尊严,指责他们这种武装行动的不是。
我天天……同你们在殿里…… 这句话是特别强调耶稣在犹太人之间公开或光明正大的活动。正如马可较早时已经说明清楚了,这些人不敢公开地捉拿耶稣,是因为惧怕群众(十一18;十四2)。耶稣在此并没有真正引用某一段经文来印证这件事,他所要强调的,只是上帝在一切事上的主权和旨意。
十四50~52
门徒离开耶稣逃跑的事,正应验了耶稣较早时所预言的(十四27)。这一件事的应验,使到耶稣这时的处境显得更孤立。随门徒的逃跑,恰巧有一位赤身体的少年人出现。这件事在解经上曾经引起一些很有趣的猜测。不少学者认为,作者马可绝对不会在这个极端紧要的关头,记述一件表面上看起来似乎是没有任何意义的事。除非这少年是一位有重要角色要扮演的人。一个比较重要以及合情理的猜测是,这少年人实际上就是作者马可自己。若是这样的话,马可可说是一位很重要的见证人了。他在这个深夜的时刻赤身披一块麻布出现,真使人怀疑他可能是在怆惶之中,突然赶到现场的。他赶来的目的何在?是否赶来通知耶稣有关祭司长们要捉拿他的事,可惜只是迟了一步而已?当所有的门徒都四散以后,这少年人仍旧跟随耶稣。可说是一件很难得的事。可惜当众人要捉拿他的时候,他最终也逃跑了。
十 耶稣在公会前受审 十四53~65
解经的人不容易肯定这一段资料的最初来源。这是因为当耶稣在公会前受审的时候,似乎并没有任何门徒在现场。只有“彼得远远的跟”。彼得既然与耶稣隔了一个相当的距离,只能远远地观望而已。耶稣当时和公会的对答,彼得是不容易听得清楚的。对这一件事也许有一个比较合理的推论。那就是,这资料很可能来自一位,或一些以后成为信徒的公会会员,或是其他在场的目击者。无论如何,这段经文的可靠性是不应该引起多大怀疑的。就内容来看,耶稣在公会前受审的这一幕,并不像是一个正式按律法的常规而召开的公审。犹太人的宗教领袖在公审中所要寻找的,很显然是控告耶稣的证据。然后希望基于这些证据,进一步地对耶稣提出控状和作最终下判。在初步的审讯中,公会所找到的所谓见证,主要是宗教性质的。但是,公会在这个时候,是否可以只根据宗教理由,而不需要获得罗马政权的许可,便可以合法地将人处决?这一个问题在学术界中是有争论性的。大部分学者们似乎都认为公会的确有这种权力。司提反的被杀,常被认为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徒七54~60)。就算是真有这权力,马可以及其他福音书的见证,却很清楚的显示公会最终还是要藉罗马政权,以政治或造反的罪名,套在耶稣身上,最终将他处死。不但如此,耶稣也因为是受了被钉在十字架上的刑罚,结果使他成为一位在旧约的律法下“受咒诅的人”(申二十一23)。
十四53
大祭司 应该是指该亚法(约十八13)。他任职的时间是公元十八到三十六年。犹太教公会的领袖,在大祭司该亚法的召集之下来审问耶稣,很清楚地说明了他们对这件事的重视。
十四54
当耶稣被捉拿的时候,所有的门徒都逃跑了(十四50)。彼得却在耶稣将受拷问的时刻跟踪而来。他最终竟然敢一直进入大祭司的院里。彼得这种行动似乎反映了他内心极端矛盾的心理。他一方面尝试与耶稣表认同,另一方面却为了自己的安全需要与耶稣保持一段距离。
差役 实际上是指大祭司庭院里的守。彼得竟然敢和他们一起坐烤火,可能是假定这些人不会认出他的身分来。
十四55
这三年以来,耶稣在宣道、教训、治病和赶鬼等多方面活跃的行动上,与犹太教的领袖们发生冲突或争论的事件虽然不少。但是,当他们到了最关键的时刻,真正要寻找见证来控告和处决他的时侯,见证却不是那么容易找到。这对整个公会来说,的确是一件很苦恼的事。
十四56
其实,公会所缺乏的,并非作见证的人,而是这些见证的可靠性问题。
好些人 应该更正确地翻成“许多人”。根据旧约律法的规定,凡是控告人的见证,必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才能成立(民三十五30;申十七6,十九15)。只是凭一个人的口供,是不被法律接纳的。
他们的见证各不相同 表示这些见证之间有矛盾或是缺少一致性,结果在法律上不能成立。
十四57~59
作者在这里所引用的其中一个假见证倘若真是能成立的话,是非常严重的。马可在他的福音书中,并没有记载过耶稣曾经亲口说过要拆毁圣殿这件事。相反的,耶稣在较早时洁净圣殿的那种不寻常行动,正好是见证了他对圣殿的尊敬态度。耶稣当时清楚表明圣殿是“万国祷告的殿”,而不应该成为“贼窝”(十一15~18)。因此,这里所引述的假见证,不是捏造的,便是一个有意或无意的误解。约翰福音还有下列这样的记述:“因此犹太人问他说,你既作这些事,还显什么神迹给我们看呢?耶稣回答说,你们拆毁这殿,我三日内要再建立起来。犹太人便说,这殿是四十六年才造成的,你三日内就再建立起来吗?但耶稣这话,是以他的身体为殿,所以到他从死里复活以后,门徒就想起他说过这话,便信了圣经和耶稣所说的。”(二18~22)
根据约翰福音这一段的记载,耶稣是以自己的身体比喻为殿。这个比喻跟犹太人所讲的圣殿,是一件完全“牛头不对马嘴”的东西。因此引起很大的误会。甚至连耶稣自己的门徒,也要等到“他从死里复活以后”才真正领会其中的意义。另外一件事也可能引起犹太人对耶稣的误会。这就是耶稣向门徒预言圣殿将会被拆毁的事(可十三2)。可是,在那一次的预言中,耶稣并没有说是他自己将要拆毁这圣殿,只是预言这圣殿“将来”要被拆毁而已。无论如何,有关圣殿将被拆毁的事,不论耶稣是比喻自己的身体,或是预言真正的圣殿被毁,实际上已经引起了很普遍的误会。马可福音就有很好的例子说明这点:“从那里经过的人辱骂他,摇头说,咳,你这拆毁圣殿,三日又建造起来的,可以救自己,从十字架上下来罢。”(十五29~30)
不但如此,这一场极大的误会或是犹太人有意的曲解,一直到了耶稣复活以后仍旧是一个大问题。因为公会后来也以同样的假见证作为控告门徒司提反的主要控状之一(徒六12~14)。最终被控告的司提反也因为这一个以及其他与此有关的控状而被众人乱石打死(徒七57~59)。
十四60
尽管这些见证都是“各不相合”,他们所涉及的问题却是极端严重的。大祭司此刻的反应,可说是反映了这点。大祭司的问题实际上有两点。一、耶稣直到如今所保持的沉默使他感到费解。二、他为这些见证的是非,感到困惑。大祭司这些反应可说是很自然的。因为在一般情形下,被告都会为别人所指控自己的罪状申辩。犹太人这些见证,尤其是有关圣殿被拆毁的事,对大祭司来说,的确不是一件容易明白的事。
十四61
公审在继续进行的时候,耶稣继续保持沉默。这很可能是因为耶稣认为这一些假见证都没有回答的必要与价值。但是,大祭司接下去的问题却是关键性的。从事情最终演变的结果来看,耶稣对这个问题所作出的反应,可说是直接与他的生死问题有关。大祭司为何在这个时刻提出这个有关耶稣身分的问题呢?答案至少有两点。一、以上所有的见证,在犹太人律法之下,都一概不能成为正式的控状。二、有关耶稣身分的这个问题,本身并不构成一个控状。但是,它却最可能成为耶稣的一个大陷阱,使他在回答的时候,表明他的身分。公会最终可以使耶稣的回答成为有力的控状。事实也正是这样。有关耶稣的身分,就是到了审问的阶段,仍旧是一个令人争论不休的问题。其实,在耶稣所行的一切事以及所说的一切话中,犹太人可说是已经有了足够的基础,去追究他是否是上帝的儿子或是基督这个身分问题。对他自己的门徒来说,耶稣实际上已在不同的情况和场合中,直接和间接地表露了他的身分了。虽然他们到了这个时刻,仍旧不能真正领会这些身分的含义。大祭司的问题,可能涉及三个假定。一、耶稣曾经向门徒清楚透露了他身为上帝的儿子基督的身分。这个秘密,可能是耶稣的门徒犹大在出卖他的时候,转告给大祭司的。大祭司因此要耶稣自己证实这点。二、大祭司自己不肯定耶稣的真正身分是什么,他要在这里查个究竟。三、大祭司可能已经猜测到耶稣的回答是什么。他当然不会承认耶稣的身分,他的目的只是要耶稣“自招”,结果迫使罪状成立。
十四62
耶稣对大祭司的回答是肯定的。但是,当他紧接下去引用但以理书七章十三节以及诗篇一百一十篇,来补充他的回答的时候,他似乎有意向大祭司表明他与大祭司两者之间对基督身分的看法并不是完全相同的。从表面上的回答来看,耶稣的确认识自己是上帝的儿子基督。但是,正如马可所记述的,耶稣一贯是以人子的身分自居。他在这里再次的向公会宣告他这个身分。
十四63~64
撕开衣服……僭妄的话 按照犹太人的传统,大祭司撕开衣服这个动作,实际上已经很具体地宣告了耶稣所回答的,是僭妄的话。面对耶稣的回答,大祭司其实也只能作出两个反应而已。一、接受耶稣所回答的是正确的。这简直就是公开承认耶稣就是上帝的儿子基督。这一点肯定是大祭司及公会绝对办不到的事。二、宣判耶稣为僭妄或异端者,最终处他以死刑。这也正是公会最终的判决。这个判决并不是基于任何假见证,而是根据耶稣自己的见证以及公会对这个见证的否定。
十四65
公会既然公开地宣判了耶稣该死的罪,他们的随从当然就可以对耶稣作出这些为所欲为的攻击行动及各种讥笑了。他们在此要求耶稣说预言。这当然不是出于真诚的。他们只是乘机作弄和取闹而已。他们可能是在讽刺耶稣较早时的回答,承认自己是基督以及但以理在异象中所看见的人子。
十一 彼得三次不认主 十四66~72
四部福音书都有记载彼得不认主的事。符类福音很清楚地记述彼得三次不认主。约翰则将第一次不认主放在大祭司审问耶稣之前(约十八19),把第二和第三次放在审问之后(十八25~27)。马太和马可似乎是根据共同或类似的资料。只是在某些细节上,两者也有一些不同之处。纵使是这样,这些见证的历史性是不可被怀疑的。不但如此,资料的最终来源最可能是来自彼得自己。
十四66~67
经文并没有说明大祭司的一个使女怎样会认出彼得的身分来。
素来 这两字似乎意味这使女早就观察到彼得是与耶稣同伙的,这一点倒是不难想像。因为自从耶稣与门徒进入耶路撒冷以后,他们大部分的行动都是公开和集体性的。这些公开的行动,尤其是像耶稣进城以及洁净圣殿这些不寻常的做法,是很难逃避别人耳目的。耶稣既然较早时已被定了“该死的罪”,彼得在这个时候被指为是同拿撒勒人一伙的后果,是不难想像的。
十四68
彼得的心理在这个时候可说是有极大的矛盾。一方面,他似乎是带同情耶稣或是好奇的心,跟来看个究竟,另一方面,他又没有那一种果敢的勇气与耶稣认同或承认他与耶稣的关系。在这种情形之下,彼得只有退缩到前院去。身为门徒中的领袖,为了明哲保身,竟然不敢在一个使女面前承认耶稣。彼得当时心中的苦情,应该是不难理解的。紧接下来的鸡叫声,只有加倍的增加他的痛苦而已。
十四69
看情形这使女对彼得的身分是很肯定的。不然的话,她是不太可能再次的在人面前公开地指证彼得。她的目的,似乎是要将彼得牵涉到耶稣被控的这件事上去。
十四70
彼得第二次的否认,并没有终止别人的指证。接下来的另一个指证,是根据他加利利的背景。按照马太的记述,这次指证的人,是从彼得的口音认出他是来自加利利的(太二十六73)。
十四71
彼得就发咒起誓的说 彼得在此发咒起誓,清楚地显示他的困境已经到了极端的地步。也许彼得认为,只是不断的否认,恐怕阻止不了这些人的控诉,最终只好试图以发咒起誓来解除困境。这里的咒诅,可能是针对自己以及指证所发的。那就是说,倘若彼得自己撒谎的话,咒诅就会临到他自己身上。相反的,假使指证者是错的话,咒诅就归在这些人身上。彼得第三次否认似乎比前两次更强烈。
十四72
对否认主的彼得来说,第二遍的鸡叫,不仅是一个警钟,也可说是第二根刺,直接刺进彼得的心,使到耶稣当日的预告活现在他面前。马可只是在这里说,彼得就哭了。马太及路加都一致强调彼得是在痛哭。──《中文圣经注释》